灵异档案之碟仙-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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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阿彩冲他微微一下。
杜宾指着我继续说道:“她是你的邻居,五零七室的租客。”
Jason摘下眼镜,冲我笑着伸出手说:“你好!我叫Jason。”他的声音非常好听,不仅充满磁性,而且铿锵有力中却又带着几许温柔。
我仔细的打探着他。浓厚的剑眉,深邃的眼角,瘦削的轮廓,肌肤白净,就像是从古诗画中走出的男子一般。因为离得很近,我还闻到他身上散发着一鼓淡淡的味道,与今天早上我在余世伟的西服上闻到的味道不同的地方是,这种香味是如此的诱人。
眼前的这个男人散发着一股奇怪的香味,我可以肯定那不是香水,难道是他的体香么?这是23年来我第二次见到陌生男人会有这种奇怪的感觉,第一次是叶梓敏。
我的记忆又开始错乱,脑海里像在放电影一样。
我看到之前那个散着头发的女人,此时她瘫坐在地上,看着两具男人的尸体哭泣。她仰起脸,向天空长啸着。我甚至可以感受到此刻她的伤痛,那种无助和悲痛欲绝。
画面渐渐的出现很多人,他们拿着绳子,镰刀,斧子、锄头……他们在喊:“杀了她!杀了她!杀了她……”,我看见她一个人跑向山顶,直到被团团围住。后来有人冲上去把她绑了起来,人们开始用镰刀、锄头、斧子砍她。
她在地上挣扎着,全身是血,脸上的表情极其的痛苦。
“救我!救我!救我……”她大声喊道。
我看到人们把火扔向她,她全身是火,满脸是血,在地上爬着、哀叫着……
“怎么了?可钦?”杜宾看着我问道。
杜宾的叫喊声把我从记忆里唤醒,此时Jason已经把手放在我的面前多时,他的表情显得尴尬但他却没有收回手。
“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我只是刚好想起一些事情。我叫陈可钦,是在一个星期前搬到山南公寓的,我就住在你的隔壁,五零七室”我连忙伸出手说道。
他笑说:“以后请多多关注。”
“嗯……”我勉强的笑着点了点头。
阿彩打断了我们的谈话,她冷冰冰的说道:“该去公司了,不然就要迟到了。”
我看了看杜宾,然后向Jason说道:“那我们先告辞了,以后会常见面的。”
“好的,再见!”Jason微笑着回到道。
在电梯里,杜宾笑着说:“可钦啊;这种文艺青年不适合谈恋爱,你可不要轻局妄动哦。”
“都毕业了,你还是想以前那样喜欢开玩笑……”我回答道。
“刚才你的眼神都已经证明了一切,难道还要我拍下了作证么?”杜宾笑嘻嘻的看着我说。
阿彩笑了,她看着我说:“是啊!难道你刚才不是少女心动了么?”
八卦的阿彩,早上还哭得要死要活的,现在却开起我的玩笑来。我很羡慕她,伤心时哭得痛痛快快,用不了不久就可以恢复过来。
当然,我们现在都认为阿周只是失踪而已。
我没有继续解释,也没法解释。
关于我的脑海里串着别人的记忆的这件事,我上次去叶梓敏诊所时也没有说过。我总觉得这是一种特殊的记忆,但是每当我记起来之后,在之后的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每当我回想起来,我都会沉浸在这种悲伤里。
杜宾送我和阿彩到公司后就去了N市的家居市场,他说要添置一些家居。而和阿彩则打卡上班,像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那样的回到各自办公室。
隔着玻璃,我看到她正在专心致志的往电脑上输送文件,好像上午和现在的她不是同一个灵魂在操纵着一样。我盯着她发呆,然后回忆起看到Jason的场景。
为什么在看到他和叶梓敏时我都会想起那个散着头发的女人的记忆呢?为什么记忆中的女人,要么很甜蜜,要么很悲伤。为什么那些人要把她活活的烧死呢?太多太多的疑问。
整个下午,我都沉浸在这些记忆和猜想中。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下午五点。当我在公司楼下看到余世伟和阿彩两个人站在那里等我。
“怎么了?”我看着他们问道。
余世伟指着阿彩说:“她想去酒吧喝酒。”
阿彩冲我点了点头。
“喝酒?”我愣住了,因为阿彩一直都是滴酒不沾的。
“其实我自己也想喝。刚才在电梯里碰到她,她提议去酒吧喝个不醉不归。我也很烦,我需要去调节下心情。”余世伟继续说道。
“好吧,去哪个酒吧呢?”
“时间简史吧。”余世伟回答说。
时间简史是N市最有名气的酒吧,在A省省内小有名气。酒吧的装修设计非常有特色,人进去之后,会有一种忘记时间的感觉。
我和阿彩坐着余世伟的车子去的酒吧,在去的路上我给叶梓敏发了个信息,让他下班后到时间简史去找我们。
下午五点半钟,酒吧里还没有什么人。我们三个围着吧台坐下,点了三杯伏特加
。
“这酒味道好呛。”我喝了一小口说道。
阿彩苦笑着说:“哼,还不错啊。原来这就是酒啊。”
余世伟没有说话,他用力摇着吧台上的骰子。
大概十分钟之后,叶梓敏就赶了过来。此时,阿彩和余世伟都已经喝了好几杯白酒,余世伟的脸上微微泛着酒色,阿彩则开始说胡话。
“天呐……你们怎么已经喝了这么多。”叶梓敏看着桌上的酒杯说道。
“开心,喝酒……不开心,喝酒。哈哈……”阿彩转过脸看着叶梓敏说道。
我本想却阿彩少喝点,但是我觉得酒真的可以解忧愁,至少可以解暂时的忧愁。
至少现在阿彩是在笑着说话的。
第十七节酒吧歌手
快到七点钟的时候,时间简史的狂欢就要开始了。
舞台上,一个不知名的乐队正在预热气氛。节奏感很强的架子鼓配上电吉他的solo,再配上闪烁的灯光,整个酒吧都沉浸在一种开心的气氛之中。
离七点整还差五秒钟的时候,所有的人围着舞台举起左手喊道:“五……四……三……二……一!”
“嘿!男人!”
“嘿!女人!”
在痛快的喊叫声之后,乐队就开始演奏疯狂的摇滚乐。
只见一个染着淡黄色的头发的吉他手边弹吉他边走到话筒边,开始唱到:
穿起一身金衣装
取消今天的工作
挤身缤纷的色彩
来让我去告诉你
派对永无真意义
不管相识不相识
尽管多DSayHello
不需诸多的挑剔
无谓太过有性格
派对你要不缺席
你话唔俾面佢话唔赏面至惊至惊你地唔俾面
……
“至惊至惊你地唔俾面……至惊至惊你地唔俾面……”只听见余世伟也跟着唱到。
“这是什么歌?”我大声问道。
他们三个转过脸来看着一头雾水的我,都笑了。
“Beyond乐队的《俾面派对》啊!”叶梓敏大声说道。
“这个主唱唱的真的挺不错的,很少听到有人能模仿家驹的声音模仿到这个境界。”余世伟看着叶梓敏说。
“至惊至惊你地唔俾面……至惊至惊你地唔俾面……”阿彩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也跟着人群一起唱到。
叶梓敏盯着台上的主唱,突然跑到舞台边大声喊道:“嘿!乔森!”
只见吉他手愣了一下,然后冲叶梓敏做了一个和平与爱的手势。
我们看着叶梓敏的举动,感到有些奇怪。
叶梓敏笑着从人群中挤了出来然后又回到吧台边坐下。
“熟人?”我问道。
叶梓敏笑了笑说:“是啊,我的好朋友。”
“嗯?怎么没提你提起过。好久没见的么?”我喝了口酒问道。
叶梓敏就开始和我们讲起他和乔森的过去。
1997年的夏末,叶梓敏因父母工作关系,全家从A省的H市搬到A省的省会城市N市。
那一年,叶梓敏刚刚升入高一。开学不久之后,他和乔森就认识了。他们虽然同为高一学生,但却不在一个班级,叶梓敏说和乔森认识是一个巧合。
一天放学后,叶梓敏拿着数学试卷跑到教室去问老师题目。因为已经放学,办公室已经没有什么学生,叶梓敏进去的时候,只看到墙角边站着一个穿着十分个性的男同学站在那里。
那时候的乔森是中分齐耳的卷发,穿着嘻哈的大文化衫和大号的喇叭裤。
他们所读的N市第一中学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学校,是由新中国成立之前的两所中学合并而来。学校的学习氛围浓厚,校规也很严格。
叶梓敏心想,这个男生肯定是因为头发和那身衣服所以被老师罚站的。
可后来,他发现他错了。
叶梓敏在问老师题目的时候,乔森则在被年级组的主任责骂。办公室里,充斥着两种不同的气氛。
“玩音乐能有什么出息。你们年纪还小,不懂事,要知道只有好好读书,考上个好大学,毕业后还有机会分配到好的工作。”高一年级组主任苦口婆心的说道。
“大学不是已经开始自主择业了吗?不上大学的人都饿死了吗?”叶梓敏听到乔森回答道。
“你这个孩子,怎么就不听话呢?你这样放着课不上跑到江边练吉他,让你父母知道了他们会有多伤心你知道吗?”年级组主任继续却说道。
“我只是做我想做的事情,想过我想过的生活,追求自己想要的未来!这样有什么不对!读书都是他们逼我我来的!我根本就不想读什么破高中!更不想读什么大学!”乔森大声吼道。
他们说话声越来越大,给叶梓敏辅导数学的老师再也听不下去了。他让叶梓敏明天放学再过来,然后就去劝年级组组长,让他先叫乔森放学回家。
叶梓敏无奈的把试卷和笔收进包中,等他出办公室门的时候,乔森也被年级组组长批准不再罚站,准许回家。
叶梓敏着才看到乔森的正面,拿叶梓敏的原话说,是一个清秀英俊的少年。
乔森看着带着眼镜,背着书包的叶梓敏,笑了笑伸出右手说:“你好啊……我叫乔森。是高一八班的,是个坏学生。”
听他这么一说,叶梓敏笑了。他伸出右手握住乔森的手说:“我叫叶梓敏,在高一五班,是个书呆子。”
他们就是这样认识了。那天放学他们是一起骑自行车回家的,在聊天的过程中他发现乔森其实十个很有理想,很有主见的青年,觉得自己误会他了。
叶梓敏说,乔森当时弹的那把吉他是托亲戚从香港带回来的。当时香港刚刚回归,这把来之不易的吉他自然成了乔森的最心爱的宝贝。
乔森当时最喜欢两个乐队,一个是GreenDay,另一个是Beyond。
在学校里总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整天忙碌,但不是为了学习,全都是在发展自己的爱好。在家长和众人眼里。他们都是难以理解的异端,但是他们都是在为自己理想奋斗的青年。
人的出路有很多条,读书并不是唯一的选择。
“那后来呢?你们怎么就断了联系了呢?”余世伟问道。
叶梓敏笑了笑说:“高二的时候,他就辍学在家,没有去过学校了。之后他们家也搬走了,那个时候不像现在,人人都有手机。那时候连电话装的人家也不多。”
“这倒是,我家装电话还是在1999年的时候呢。”我跟着说道。
“最后一次见他那是在高一的暑假。那天他去江边练吉他,把我喊了过去。我只记得他跟我说过这么几句话。他说,小敏啊,大学现在已经不分配工作啦!他们再也没有理由继续把我送到学校了!我终于可以全身心的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了!”叶梓敏回忆着说道。
“很有个性的而一个人啊!”余世伟感叹着说道。
“是啊……不过后来我们再也没有见过,没想到见他会在这里遇见他。”叶梓敏话音未落,就听到我们身后传来一个声音说道:“嘿!小敏!”
我们回头一看,果然是舞台上刚才的吉他手。我看着他,感觉在哪里见过,等他摘下墨镜,我就想起来是谁了。
“Jason?”我看着他惊讶的说道。
Jason看着我也愣住了。“这么巧?”他笑着说道。然后他看着叶梓敏坏坏的笑着。
叶梓敏噗的一声笑了出来;他指着我们三个说:“你想多了,这三个都是我的好朋友。这是阿彩,这是余世伟,这是陈可钦……你们好像已经认识了?”
Jason看着我点了点头。
“他是我的邻居,今天刚搬过来的。”我有些尴尬的说道。
“啊?邻居?你的意思是说他也搬到了山南公寓?”叶梓敏惊讶的看着我问道。
本来很轻松的气氛顿时就消失的无影无踪,阿彩低下头,又开始喝酒。
Jason点了点头,他看着叶梓敏的反应,觉得有些莫名其妙。他后问道:“怎么了?山南公寓有什么不对劲还是……”
叶梓敏连忙解释道:“没事……没有什么不对劲。只是太巧了,我也住在那,我在五零五室。”
“哦?我在五零六室!”Jason惊讶的说道。
“那你也是我的心邻居了,来来来……握下手。”叶梓敏说完就伸出手拉着J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