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科幻 电子书 > 我的盗墓人生 >

第135节

我的盗墓人生-第135节

小说: 我的盗墓人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没错,不露头,不露尾,操纵一切,草菅人命,这一切都像足了一个人。”我说道:“萧棋请来对付你父亲的那个家伙。”

第195章 溪谷,致命

蒙洛应了一声,我扭头一看,这小子已经靠在我的后背上睡着了,明明有心事的人还可以这么安心地睡着,真是神奇啊,我脱下外套盖在他的身上,双手抱在胸前,火光闪闪,另一边的阵营里正在商量着什么,七姐的目光不时瞟过来,有一次让我抓了个正着,不过,她一对上我的眼神,就装作若无其事地挪开。

这一夜过得不怎么安稳,我直到后半夜才睡着,而且不时地做梦,曾老板的死鱼眼一直在我的梦境里出现,嘴角的血泡泡一直冒,咕咕地,好像没个头,惹得我没法睡觉了,一转身又差点滚到地上,靠着我的蒙洛倒是睡着香,最后还打起了呼噜,好不容易熬到天亮,我立刻跳起来让火重新烧起来,山里真不是一般地冷啊。

七姐的声音突然响了起来:“不再睡一会?”

她是从外面回来的,手里拎着什么东西,血糊糊地,差点以为是人头呢,仔细一看才发现是一只野鸡,这种季节,山里的野物开始四处出没了,七姐将野鸡扔到地上:“帮忙处理一下,虽然只有一只,但是好过那些干粮填肚子,事情可没有结束,还有,那两只老鹰不用吃东西的吗?”

看着七姐的眼睛,我心里一震:“它们不是普通的鹰……”

“我知道,海冬青,看它们跟着你的服贴劲就猜出来了,这是熬过的鹰。”七姐说道:“我还没有傻到要吃它们。”

这女人真可怕,我将野鸡除毛,架在火上开始烤,香气把众人熏醒,见到肉,个个眼睛放亮,就和黄鼠狼似的,一只鸡压根不够所有人吃,到最后,只余下骨架,老九连鸡头也没有放过,脑髓都吸出来,完了一抹嘴:“舒服,痛快,许七七,这是你干得最正确的一件事。”

“现在说正事了。”许七七说道:“碎玉没有了,我们接下来要怎么办?”

大庆打着哆嗦说道:“我想去找大兴。”

“我们也想找他。”我的怒火重新烧上来了:“那家伙拐走了我们的东西,可是这山这么大,要怎么找?”

“我知道。”大庆小心翼翼地说道:“我知道有个地方,他如果遇到危险会躲在那里。”

我愕然地看着大庆:“你怎么知道他会遇上危险?”

“我虽然不怎么说话,你们的话我听得很仔细,我们所有的人都被算计了,算计我们的人还没有正面出现,死的那些人也是让那个人害死的,大兴在他的计划当中。”大庆说道:“他肯定会遇到危险,走吧。”

我们的运气不错,这次出去没有遇上瘴气,大庆带着我们去了峡谷,在一个不起眼的山坡前面,大庆首先翻了过去,我们站在山坡前面踟蹰不前,老九说道:“这家伙不会把我们引到另外一个陷阱里吧?”

“天知道。”我率先跟在大庆的后面:“反正没得选了,拼一把吧。”

我站在了山坡上,往里面看了一眼,不禁心神一震,好漂亮的峡谷!谷内蜿蜒曲折,峰回路转;步步有景,举目成趣,溪流就在五彩斑斓的石面上流动着,潺潺有声,溪谷里的树木种类比刚才看到的更多,而且树叶的颜色也是有层次的,正值太阳初升,阳光披散下来,溪流也好,树叶也好,都泛着奇异的光,每片叶子上面都有光晕闪现,晃得我的眼睛都晕了,“漂亮,这地方是哪里?”

“我们叫它兄弟谷。”大庆已经沿着山坡下去,他回头说道:“我和大兴小时候发现的,离镇子这么远,一般人都不知道,为了避开瘴气平生的区域,我们要绕很远过来,这么好的景致,别处没有见过吧?”

从来没有过,就像奇幻世界,身后的老九催促道:“好了没有,快点。”

我滑下山坡,双脚踩在峡谷的地面上,觉得身处仙境一般,据说峡谷的温度与众不同,所以会有一些其它地方没有的植物,不少中医的研究者会去峡谷寻找新的物种,大庆见我们全部下来了,便迫不及待地朝着溪流的上游跑过去,他十分熟悉这里,每一步该落在哪里,怎么让自己不打滑,都十分清楚,我们拼尽了全身的力气才跟在他后面,终于,大庆停下来了,嘴里喃喃道:“他真的来这里了。”

“你怎么知道?”我问道。

大庆指着地面说道:“这里原本有块大石头,是为了预防迷路放在这里的,小的时候我们约好如果有危险,就要把石头扔到一边,告诉对方自己来了,这样可以有目的地寻找对方,我和大兴小的时候是很好的兄弟。”

地上的确有一块痕迹,老虎突然蹲下去,手指沾了一下地面,放在鼻子下面一闻:“有血味,你的兄弟受伤了。”

大庆马上朝前跑去:“前面有个山洞,他一定在那里。”

说是山洞,真的只是一个极小的洞,而且就在地面,仅仅供一人钻进去,若是孩童,应该可以容纳两个人,我先是看到了一只脚,正用力地蹭在地面,地面都被蹬出了一个小洞,大庆抓住那条腿:“大兴……”

他用力地一拽,大兴就被扯了出来,他的胸口全是血,一只眼睛被掏了出来,现在只是一个血洞而已,因为CRPS,他全身都在抽搐发抖,我触到了他的手,滚烫!

老虎扒开我们,看着大兴胸前的伤:“不是刀枪,也不是枪,也不是箭……”

“那是什么?”我问道。

“人为地抓出来的伤。”老虎伸出自己的手:“手。”

我剥开大兴的衣服,伤口很清晰,五根手指,清晰地拉伤,从出血量来看,情况不容乐观,大庆抱着大兴的身子,叫了好几声,对方也没有任何反应,他看着我们:“有办法吗?”

“现在送到大医院,或许有办法。”七姐冷静地说道:“我看过的死人比你多,他出血量这样,回天乏术了,比起救他,还是趁他还有一口气,好好问问发生了什么事。”

七姐拿出绷带系在他的胸口,这样根本无济于事,血还是源源不断地从伤口涌出来,大兴痛苦地扭着身子,手脚开始抽搐,我们一路过来没有看到血迹,到了溪谷深处才有所发现,他是在这里遇袭的!

大兴一口气狠狠地抽上来,勉强睁开了一只眼睛,看到大庆,一口气没有提上来,险些断气,大庆吓得手足无措:“大兴,你忍住,我马上带你去医院。”

“别,别骗我了……”血从大兴的嘴里冒出来:“这里我比你更熟,早知道就杀了你给我陪葬了,我,我,我真不甘心,自以为聪明,还是让人坐享其成了……”

“是什么人杀了你?”蒙洛弯腰问道。

“不,不是人。”大兴脸上的血色越来越少,他扯着大庆的衣服:“大庆,镇子,镇子要遭大劫难了,珠子,一定要拿回来……”

我再次追问道:“你偷走的碎玉呢,在哪里?”

“没,没有了,全在那人的手里……”大兴的眼睛猛地往上一翻,只露出眼白部分,身子越发激烈地抽搐起来:“他,他,他……”

“他怎么样?”我弯下腰,大兴的身子最后抽搐了一下,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喂,你就这样死了怎么可以?”我掐着他的人中,又听着他的心跳,没有,心脏不再跳动,鼻息也消失了,不甘心,真的不甘心,这些人一个个地死去,我们却无能为力,我一拳打在地上:“该死,又死一个。”

大庆突然嚎啕大哭,抱着大兴的尸体老半天也没有回过神来,听着男人呼天抢地,我心里不太习惯,便走到溪流边,七姐和老九正碰头商量着什么,蒙洛走了过来:“都是绝对的死路,林天易,我们这遇上对手了。”

“是啊,碎玉没有了,镇子上的镇珠之宝也没有了。”我说道:“对手在哪里都不知道,我们现在是四处瞎,摸不着任何头绪。”

阿清阿男等人坐在溪边的石头上,个个都是无精打采,我蹲在溪水边上,溪水带着树叶飘过来,在水中打着旋儿,激起水纹,也让我的心里起了涟漪,大庆突然叫道:“步先生,步先生。”

我扭头,大庆脸上的眼泪和着鼻涕流了满脸,他抹了一把脸,指着大兴的手说道:“你看看他的手,指的地方……”

大兴的手原本因为痛苦紧紧地握在一起,可是在死后,右手的食指伸出去,或许是担心手指在自己死后不受控制,他将食指插进土地里,死死地!

食指弯曲着指向那一边,我有些不解:“这是什么意思?”

大庆的声音因为激动变形了:“那个地方有我们俩埋下的藏宝盒,手指指向那里,大兴一定留下了什么。”

“你们小时候的花样真多。”我没好气地说道:“藏宝盒是什么东西?”

大庆带着我们去挖“藏宝盒”,刚走到那颗树边,我心里一动,土有被翻新的痕迹!七姐说道:“儿时的花样现在派上用场了。”

第196章 直线,秘密

我刚才还在心里鄙夷两个小男孩儿时的幼稚游戏,现在却对它充满了憧憬,阿清和阿男迅速动手,将那一块的土挖出来,露出里头的盒子,盒子有种莫名的亲切感,小的时候,父亲曾经给我买过一罐饼干,是金属盒子的,里面有各种形状的饼干,我每天都要拿出一块用舌头小心翼翼地舔着,就像那是万年的宝贝一样。

这个盒子如此眼熟,大庆像得了宝贝一样抱在怀里,外面一层已经是锈迹斑斑了,打开盖子,里面用尼龙隔了一层,里头装了不少东西,透着陈旧的味道,却有一样东西是新的,那是一张折得方正的信纸。

大庆的手抖动起来,颤颤巍巍地打开信纸,字写得并不好,个个都像蚯蚓一样,大庆抹了一把脸,看完了,长叹一声,突然倒在地上,诺大的个子就这么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我接过信纸,迅速地看了一遍,大兴的语言出乎意料地细腻。

“大庆,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不知道是何年,但那时我一定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自从知道自己得了什么病后,就感觉世界没有希望了,我不想死,尤其不想等死,从小就知道我们镇子不是一般的地方,每天凌晨五点,阳光和镇子的主道是一条直线,为什么所有人都对这一点当作正常?”

“阳光露头和镇子的主道在一条直线上?”蒙洛的表情十分讶异:“这种现象持续多少年了?”

“从我有印象起就是这样了,大家已经习惯这要的景象了,有什么好吃惊的?”大庆看着我手里的信纸,有些不解:“我们东北人向来是大大咧咧地,不拘小节。”

“所以只有大兴在意。”我无可奈何地摆一下手,手里的信纸在风中抖瑟:“蒙洛,这个有什么说法?”

“紫气东升,整个小镇其实是被紫气包围的。”蒙洛说道:“与紫气东升的地点在同一条水平线上,紫气东来,整个小镇自然是人丁兴旺,更是影响了镇子上所有人的寿命,小镇上的人都长寿,对不对?”

“是的,有老人活到一百一十岁才过世。”大庆说道:“东北冷,一般老人熬不过冬天。”

铁手催促道:“下面写了什么,快点念,不要管这个什么紫气东来了。”

我白了他一眼,继续念下去:“大庆家的后院,每天午夜会有光泛出来,为什么没有人发现?我的痛症越来越严重,手背划破一点皮也痛不欲生,我需要到大城市去求医,我不想死,不想等死,为了赚钱,为了缓解疼痛,我开始杀人,看到对方血喷出来,不知道怎么回事,痛苦就少了一点,我慢慢地迷恋上这种感觉。”

蒙洛的脸马上扭曲起来,大兴杀死小荷的时候,也代入了这种感觉,看着柔弱的小荷,他内心充满了成就感,终结小荷的性命只是为了缓解自己的痛苦,更是为了复仇,他的拳头捏起来,我相信要不是大庆在,他一定会对大兴的尸体做点什么!

“杀人拿钱,天经地义,这就是一份工作,我最喜欢的工作。”我一边念,一边打量着众人的表情,大家都很平静,除了大庆和蒙洛:“有一天,我接到了一条短信,那条短信来自于曾老板,他是如何知道我的我不知道,活来了,我替他做了一件事情,杀了他的一个手下,收了十万块,这是我和曾老板认识的开始,一个表面上做正经生意的人,怎么会干这种事情呢,这个世界真是丑陋。”

丑陋的“陋”字打错了,虽然字形很像,事情好像有些清楚了,大兴后来成了职业杀手,为了治病赚钱,也成为一个心理病态的人,他人的死可以减轻他的痛苦,曾老板以雇主的身份出现在他身边,后来两人纠结在一起。

“事情开始古怪了,曾老板主动来找我,自从他命令我杀人后从来没有见过面,见面后他一直追问我小镇的事情,还提到了一颗珠子,这让我很吃惊,我开始暗中调查,我们小镇的设计者宫天启好像是个了不得的人,而且这个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