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历史 电子书 > 大官人 >

第117节

大官人-第117节

小说: 大官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其实论起武功,黑衣人比灵霄要强,但他手中长枪需要施展空间,而这里偏偏十分狭窄,根本施展不开。灵霄的紫金链却长短皆宜,加上她灵动的身法,牢牢占据了上风。

一着不慎,黑衣人被锁链抽中手指,痛得他松手撤枪,中门大开。另一人与他情同手足,赶忙挺枪来救。那边闲云受伤之下,无心恋战,叫一声‘快走!’便率先撤出战团。

灵霄虚晃一招,也紧紧跟着大哥,往来路疾奔出去。

这时候,方才在山上发动机关的两人也下来了,没受伤的那个带着他们紧紧追了上去。那个受伤的撕一段衣带,将被抽裂的手指紧紧捆住,也跟了上去。

武当的轻功天下一绝,灵霄和闲云全力施展开来,竟有缩地成寸的感觉,不一会儿便和追兵拉开了距离。灵霄心下刚要放松,却听身后一声闷哼,回头一看,便见大哥身体晃动,面如金纸,地上一摊血迹触目惊心,肩头更是暗红一片。

灵霄转身便要扶他,却被闲云一把推开,低声嘶吼道:“别管我,不然都跑不掉!”

“我不会丢下大哥。”灵霄却倔强道。“反正我们的使命已经完成了,要死一起死!”

“放屁!你想让爷爷没了孙子又死孙女么?!”闲云一翻手,长剑便架在自己脖子上,“你是逼我自戕么!”说着怒吼一声道:“快走!”手一动已经割破了脖颈,鲜血染红了剑刃。

“哥……”灵霄咬碎银牙,一声悲呼如杜鹃泣血,深看一眼闲云,一路洒泪飞奔而去。

闲云终于放下心来,长剑一转,锋刃直指迫近眼前的追兵,苍声一笑道:“王贤,你笑我没杀过人!看我今日破戒!”

雪花悠悠飘落在剑尖上,闲云低吼一声,便挺剑迎上四名追兵。他虽然受伤,却依然从容不迫,一招一式都有风雷之声,正是武当山不传之秘——真武剑法!全力施展开来,四名大高手都无法近身!

费了好大功夫,直到闲云内伤加剧、动作稍迟,一名黑衣人才趁机挑开他的长剑,另一名黑衣人趁机一枪刺入他的小腹……

鲜血喷涌而出,闲云意识渐渐模糊,苦笑着摇摇头,轻声道:“还是没破戒……”

料理这小子花费时间太多,待黑衣人来到山顶时,只见漫天飞雪,惟余莽莽,哪里还有那小姑娘的影子。

“怎么办?”三人望向他们的兄长。

兄长眉头紧锁,没有说话。但大伙都明白他的意思……天色渐黑,风雪渐大,已经看不清山路,再追下去太危险了。

“我俩顺着路追追看。”但是绝对不能放过这些图谋不轨的闯入者,两名黑衣人主动请缨:“三哥和十二弟先回去和六哥他们会合吧。”

“嗯,多加小心。”三哥点点头,便和伤了手的老十二转回了,没走几步,便见躺在地上的闲云,身体已经被雪花覆盖,唯有口鼻处没有雪花。

“没死?”老十二一惊,便要一脚踢爆他的脑袋,却被老三拦住道:“把这小子带回去,看看能问出点什么。”

“哦。”老十二倒是很顺服,闻言便将闲云提起来,扛在肩上,跟着老三返回一线天去了。

另两个黑衣人则继续追踪。天黑了,又下着雪,轻功再好也白搭,还不如熟悉地形来得实在。两人便仗着对山路熟悉快速前进,追过两道山梁后,终于看到浅浅的脚印,尚未来得及被落雪掩盖。

这说明离目标越来越近了。两人大喜,循着脚印加快了步伐,孰料走着走着,竟到了一处山崖边。黑咕隆咚的,两人险些摔下去,不禁面面相觑:“难道走错路掉下去了?”

正愣神间,其中一人只觉脚下一紧,便被一根锁链缠住脚踝,猝不及防,被拽下山崖。另一人赶紧抓住他的手腕,紧紧拉住他。却不防身后空门大开,被人背后偷袭,吃了重重一掌,震惊无比地与同伴一道坠落山崖。

坠崖前,他回首望去,看见偷袭自己的是一个孔武有力的后生。

待将两人击落山崖,那青年抓着紫金链将灵霄拉上来道:“臬台大人不放心你们,让我跟在后面接应。”他正是周新的贴身保镖。

“你为什么不早点来,我哥,呜呜,我哥……”灵霄却已经哭成泪人,脸上手上满是伤,她方才确实迷了路,失足坠落悬崖,好在反应迅速,抓住崖壁上的草木攀爬上来,结果那两个黑衣人,也正好到了悬崖边……

第一百七十章追踪

雪一直下,周新的侍卫长带着灵霄摸黑赶了十几里路,终于在拂晓时分,和援军汇合了。

灵霄一眼就看到本该在县城留守的王贤,竟也出现在队伍中,本来还强忍着伤痛与疲惫,一下子就顶不住了,双膝一软,跪坐在雪地上,咧嘴哭起来。

王贤忙上前,解下身上的棉大氅,将灵霄妹子紧紧裹住,低声问道:“你哥呢?”

“我哥,我哥,哇……”灵霄搂住王贤的脖子,放声大哭起来,“死了!”

“啊……”王贤惊呆了,他在县城心神不宁,总是担心这兄妹俩,才改变了主意,跟着周新一道进山。没想到还就真出事儿了……

想到酷酷话不多,却很热心的闲云公子,竟说没就没了,他轻拍着灵霄的后背,安慰伤心欲绝的女孩子,自己的眼圈却也红了……

待灵霄的哭声渐小,周新走过来,轻拍一下王贤的肩膀,低声道:“不能让牺牲白白浪费。”

王贤点点头,轻抚着灵霄乱蓬蓬的头发,对受伤小猫一样蜷在怀里的少女道:“你的小狗,我们都不会使唤……”

“嗯。”灵霄揪起王贤的衣襟,擤干净鼻涕,肿着眼站起身道:“交给我吧。”

卫士便将一只汪汪直叫的小猎犬牵过来,那小狗一见到灵霄,便使劲要挣脱绳索,灵霄点点头,卫士便松开手,小猎犬一下蹿到灵霄脚下,撒欢似的转着圈子。

“小不点,”灵霄从腰间的百宝囊中,拿一块肉脯喂了小狗,对它低声吩咐道:“快去吧。”

小猎犬吃过肉,好像明白了自己的任务,便伸长鼻子一通乱嗅,可惜大雪使它的嗅觉没那么灵光,发现毫无所获后,满眼恐惧地望着自己的主人。要是平时这么没用,它早被一脚踢飞了,不过今天灵霄心情低落,只是说了声:“这种天气,得距离近了才能嗅得到。”便当先走起了回头路。

看着她可怜兮兮的身影,王贤暗暗一叹,忙快步跟上去,从怀里掏出个油纸包,打开献宝道:“看看这是什么,鸡腿,还热着呢!”

可惜灵霄没食欲,摇摇头,只喝了点热水,便继续带路。

她的身后,是一支两百余人的捕快队伍,正是帮着王贤逮郑桧的那帮人,他们是周新秘密训练出来,缉拿建文君的人手,不乏武林高手、能人异士,虽然号称捕快,战力却不逊于锦衣卫。

中午时分,雪停了,一行人行到灵霄和闲云分开的地方,却遍寻不着闲云的尸身。虽然很可能是对方将其掩藏了,但是无论如何又升起一线希望。灵霄的心情稍稍转好,才发现肚子饿得咕咕叫,便从王贤怀里掏出油纸包,转眼把整只烧鸡吃下肚。舒服地拍拍小腹,她感到身上又充满活力,指着前面的山峰道:“我们就是在一线天遇袭的,当时我和我哥折回来了,韦缺缺往前跑,也不知怎样了。”

“他肯定没事儿。”王贤沉声道。“不然就太滑稽了……”

“是啊。”周新点点头道:“这么恶劣的天气,韦无缺却没说一句‘咱们返回’之类的话,已经毫不掩饰他别有目的了。”

“臬台大人说得是,”王贤吸一口冷冽的空气道:“韦无缺甘心为我们作饵,必然有信心不受伤害,而且有信心见到那人。我们的计划说白了,就是建立在对他的信心上的……”

“要是他莫名其妙死了,”灵霄闻言大怒道:“我哥岂不白牺牲了!”

“他不会死的。”王贤摇摇头,他相信自己的判断。

“哼……”灵霄闷哼一声,继续低头赶路,不再理会王贤。她虽然武功很高,但仍是少女心性,理解不了男人们所谓‘必要的牺牲’。

到了一线天时,他们发现通道已经被堵死了,不得不攀爬上陡若峭壁的山崖。好在周新有备而来,绳索铁钎等攀爬工具一应俱全,用了半个多时辰,终于翻过了这座山。虽然有点生王贤的气,但灵霄更担心他笨手笨脚会摔落下去,整个攀爬过程中,都跟在他后面,随时准备捞人。

不过王贤虽然没什么武功,但好歹天天锻炼,身手敏捷,攀一段岩壁还不在话下。

在山顶上,他们发现了一系列机关,仅需要两人操作,这一线天便可变成名副其实的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看到如此险要的关口被放弃,王贤脸上非但没有喜色,反而露出失望的神情。显然,对方已经离开了,不然一定会在这里阻拦他们的。

周新自然也明白这道理,但他是头领人物,自然不能流露出失望的情绪,默不作声地下了峭壁,却见那一直一脸惴惴的小猎犬,突然两眼放光,撅起鼻子使劲嗅啊嗅,然后狂叫起来。

“终于闻到味了!”众人失望的心情重又一振,灵霄更是被小猎犬带着飞奔起来。

“跟上跟上!”周新大声下令。一众手下便撒丫子跟着奔跑起来。王贤也撒腿飞奔,竟还能跟得上。

队伍跟着灵霄翻山越岭,进了一片茂密的山林,小狗越叫越猛,周新却叫灵霄止步,命手下先行上前。茂密的山林里杀机暗藏,已经折了孙真人的孙子,不能连他孙女也赔上。

果然,看似平静的丛林中,布满了陷阱机关,加上有雪覆盖,更加难以寻找。饶是有明察秋毫的周臬台坐镇,还是用了一个时辰,赔上了好几条性命,才进入到密林深处……忽听溪水淙淙,便见一片茂密的竹林。小狗发狂似的朝林中吠叫,周新便命几名手下顺着林间小道,先行进去打探。

手下小心翼翼地消失在竹林中,不一会儿便发出约定的呼哨声。

“进去。”周新放下心来,率众进入竹林,顺着通幽的曲径行了数丈,眼前豁然开朗,出现一大片空地。空地上扎着篱笆墙,墙内数座茅屋,还有座小小的凉亭。房前屋后种花养草,虽然是冬日,却仍有腊梅傲雪,松柏长青,倒真是一处幽雅隐逸之地。

但如狼如虎的闯入者,没有心情欣赏这份雅意,他们搜遍了所有的房间,只找到一个半死人……

当看到闲云躺在屋里的床上,有进气没出气时,灵霄猛扑上去,趴在床头大哭起来。王贤冷静地拉开她,让随行的刘大夫给闲云检查。刘大夫是上过战场的军医,看到闲云腹部的伤口,不禁倒吸口冷气,心说这还能治么?但在灵霄杀人一般的目光下,他哪敢废话,赶紧小心翼翼地给他处理起伤口来。

王贤看了一会儿,觉着实在恐怖,便出去院中,见周新站在当中一间屋里。

他走进去,周新没有回头,淡淡问道:“你能看出什么?”

王贤看看屋里四壁光光,仅有一床一几一蒲团,地上放着只白瓷碗,除此之外,任何家什器用全无,更别说摆设文玩了。

“看起来他们经常搬家,”王贤轻声答道:“所以才能丝毫不乱,汤水不漏。”

“还有呢?”周新又问道。

王贤摇摇头。周新便轻声道:“这间屋子的主人,在离去前曾经在此会客,这蒲团不是主人坐的,而是给客人坐的。”

王贤点点头,确实,那长几摆在床前,而不是蒲团前,显然主人日常是坐在床上的。

周新还有半截话没说,就是这床的摆设位置,正好坐玄武朝朱雀,是天子之位!

他又指一下那碗水道:“别的房间的物件家什几乎没动,只有这间屋里被搬得干干净净。如果这个碗是主人的,他们没道理不收起来。所以这碗茶水是倒给客人的。碗里水面上落尘很少,应该才端来不超过半天。茶叶是贡品大红袍,这种茶连本官都很难弄到……”

王贤听得目瞪口呆,盛名之下无虚士,冷面铁寒公果然是明察秋毫啊!

“你说,这个访客会是谁?”周新又问道。

“韦无缺。”王贤轻声答道。

“证据呢?”

“在那里。”王贤一指门口,便见小猎犬在朝蒲团狂叫。“为了追踪到韦无缺的行迹,临出发前,给他吃的粥是加了料的,身上会散发出一种人嗅不到狗能嗅到的气味。这小狗从小便被训练,对这种气味异常敏感。它顺着香味一路找到这儿,显然韦无缺在此逗留许久,留下的气味要比别处浓重多了。”

“原来如此,”周新淡淡道:“看来韦无缺非但没死,还成了他们的座上宾。”

“应该是这样。”王贤点点头。“他们应该还没走远。”

“追!”周新沉声迸出一个字,转身出了房间。

谁知却出状况了。灵霄不想再追下去了,她要留在这儿守候兄长。王贤好说歹说,周新又留下刘大夫和两个人照料闲云,才让小姑娘不甘不愿地继续上路。

之后一路上,小狗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