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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节

帝国的朝阳-第7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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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您放心,袁大人是绝不会让您失望的!”

失望?

我不是怕他让他失望,我是怕他不可相信啊!

心里这般寻思着,可在嘴边却变成了另一番话。

“本官又岂不知袁兄绝不会令人失望,此事若是事成,袁兄与我必可名列青史,袁兄之功功在千秋!正因如此,本官才会……”

听着唐浩然的叹息,生怕其改变主意的唐绍仪连忙说道。

“大人可知,这碧蹄馆除去是使朝第一馆外,与我中国倒还有另一番渊源!”

借着碧蹄馆转移唐浩然注意力的唐绍仪接着说道。

“大人可知道,二百九十七年前,正是与这名不见经传的碧蹄馆,咱们和日本人在这里打了一场大战!”

唐绍仪的话顿时引起了唐浩然的兴趣,这地方难道是中日古战场?

“少川,你说的是万历年间的朝鲜之役吧!”

“正是此役,大人!若是大人有兴趣,咱们不妨到馆外看看!”

两人来到馆外,唐绍仪一边走,一边向唐浩然讲述着二百九十七年前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那场激战。

“……碧蹄馆之战,李将军所率明军以少退多,粉碎了日军在万历朝鲜之役中唯一一次歼灭成建制明军的机会,重创日军士气,为日后逼迫日军放弃王京,攻克汉城奠定了基础……”

凝视着碧蹄馆的百余白色帐蓬,唐浩然似乎产生一种幻觉,二百九十七年前的铁马金戈声似又一次浮现于眼前,而万历壬辰之役中,大明派李如松率兵救之;明军克平壤、复开城、血战碧蹄;可谓功在三韩。至于于眼前这碧蹄馆之地爆发的那场血战,明军又以寡击众、以弱克强,置身古战场上,立足丘顶静心倾听;似乎还能嗅到远方传来万马奔腾的声息。想象着当年;金戈铁马仰天长啸;壮士悲歌血染沙场;

见唐浩然整个人似渲染于历史之中,唐绍仪又试问道。

“大人,属下倒是知道有一个地方,在下想你一定会愿意去的,若非现在天色已暗,在下倒愿意引大人过去,待明日之事安顿之后,在下陪你去看看如何?”

“什么好去处?”

被他的话声从于古战场的感怀中拉了回来的唐浩然,随口笑问道,话说朝鲜这地方,真没什么好去处,无论是乡村亦或是城市皆是恶臭薰天,令人作呕,有什么好玩的,真亏那高丽棒子还有脸吹着什么韩国山美水美。

现如今这朝鲜山上大都无树,汉江水色浑浊,从仁川往汉城,全都是水土严重流失的模样,甚至唐浩然都寻思着,待主持朝鲜新政后,非得发动官府百姓于山植树不可,这荒山野岭的有什么好去处?

嗯,汉城附近似乎有几处温泉吧!

这勉强也算是个景,若是洗温泉的时候有几个漂亮的朝鲜侍女于一旁侍候着,到还值得一往……

“承恩祠,”

与唐浩然想象的“温汤美人”不同,唐绍仪道出了三字来。

“承恩祠?”

唐浩然好奇的重复道。

“就是朝鲜官府于前朝万历年间为感激明军击退倭寇之恩筹资所建,据说祠后还埋着数千前朝将士遗骨!”

听到这里有为明军修建的“承恩祠”,唐浩然顿时来了兴致,连连说道。

“朝鲜还有这地方?那咱们可得去看看。”

若是真有“承恩祠”,可一定要去拜祭一下,毕竟,埋骨于此的明军是自己的同胞,而且明日的大事……嗯,若是英灵在天的话,希望他们保佑自己吧!

“先前与汉城的时候,我曾听朝方外务衙门的官员说,“承恩祠”就在汉城附近,若是骑马的话,来回估计得两个钟头,今天这天色……”

瞧着天色已完全暗了下来,唐浩然点点头说道。

“天色确实晚了点,嗯……”

沉吟良久,唐浩然望着山丘外于幕色中起伏的山岭,默默的说道。

“待到明日事毕了之后,咱们一定要过去一趟!”

明日……但愿祠中所供的大明将士保佑一切顺利吧!

碧蹄馆驿站中的唐浩然向着前朝的将士魂灵祈祷的时候,在城内的南别宫,这自明朝几数百年间历代使朝华臣下榻之处,现在却是驻朝大员驻辕之地,通亮的电灯将南别宫映的通亮,橘色的灯光下,穿着号衣的淮军卫兵来回巡视着。

在这大臣驻辕的南别宫,却不见朝方仆役,便是一仆一佣亦是来自于国内,数年前宫内朝方仆役泄密后,在迫令朝方斩杀宫内的数十名太监宫女后,为驻朝大臣的袁世凯便从国内招来仆佣,此事倒也见证明了袁世凯于朝鲜专横跋扈。

但也就是靠着这专横跋扈,使得朝鲜正出王与后“两殿”之外,这汉城又有了“相问南别”的说法,这朝鲜的政令要先问过袁世凯后,方才不至引起麻烦,也正因如此,有些朝鲜官吏才会把门拜到南别,从而获得晋升,而以驻朝大臣之名总理朝鲜的袁世凯也乐意以推荐“事大派”的方式插手朝鲜政事。

也恰因如此,这南别宫大多数时候,每当夜幕降临时,但会热闹非常,于宴会上袁世凯与朝内外“事大”者联络感情,谈论国事,而今日,这南别宫却显得有些冷清——新任驻朝大臣已经人到碧蹄馆,只待明日朝鲜王与百官郊迎之后,两位大臣即会于南别宫交接,换句话来说,人走茶凉。

虽是人走茶凉,但袁世凯毕竟还有些余威,就像今日邀来的闵泳翊,这位闵妃外戚虽知袁世凯明日将离朝鲜,可却依然不得不来这南别宫与袁世凯畅饮。

其实闵泳翊与袁世凯,在早些年倒是极为亲近,当时袁世凯以帮办军务之身为朝鲜训练新军,而其与闵泳翊正是那会认识的,两人关系当年因逮捕“大院君”极为亲近,不过却又因后来袁世凯送“大院君”回朝而日趋恶劣,现在作为朝鲜的兼司仆所管辖的正是当年两人一同训练的那营步队;也正因其位置显重才得已成为是闵妃党的领袖人物。

“子相,你我兄弟相识近十年,这几年,虽有些许误会,然兄职所在,于诸事不得不为之,还望子相老弟体谅!”

说话的功夫,袁世凯又敬了一杯酒,酒是正宗的京师带来的二锅头,论其酒烈远甚于朝鲜烧酒,不过只是一个钟头的功夫,这闵泳翊便已经喝下了至少二斤烈酒,虽说其酒量颇佳,但也搁不住袁世凯这般劲,早已有八分醉意的他,虽明知自己不能再喝了,但袁世凯的话都说到这份上,且又先干为敬,他又岂能不给面子,连忙硬着舌头说道。

“慰亭兄之苦处,小弟岂能不知,今日兄不再任这大臣一职,再无公事相绊,你我二人倒也能相许兄弟之谊,亦为快事……”

舌头已经硬了的闵泳翊勉强着将一碗酒喝进肚子里,那人已经醉的不成了样子,可袁世凯却依是不饶的用其拒绝不了的借口,又连敬了数碗,不过片刻功夫,其便完全醉倒于桌案上。

“子相兄、子相兄……”

接连拍着闵泳翊的肩膀,见其都没有一丝反应,小心取下他的私章之后,袁世凯便对门外的佣人吩咐道。

“去,告诉闵大人的随员,今天闵大人与我把酒言欢,让他们进来,让伙房备上些酒菜,莫要让慢怠了他们!”

在做出这个吩咐时,袁世凯朝着北方看了一眼,嘴唇微微一扬。

“唐子然,我这边可都办好了,你那边可就看你的了!”

第13章背华之罪(求收藏、求推荐)

慕华馆是朝鲜王朝时期迎接中国明朝和清朝敕使的国宾馆,位于朝鲜都城汉城敦义门外,紧邻迎恩门,为举行郊迎等礼仪的场所。慕华馆与其旁的迎恩门作为朝鲜王朝“郊迎”中国敕使的场所,堪称是朝鲜“事大”的象征性建筑物。

慕华馆也是中国使臣进入汉城的第一站,首先的功能就是郊迎。当使臣抵达碧蹄馆时,朝鲜国王、世子以及百官就已经在慕华馆与迎恩门前恭候使臣莅临。使臣在慕华馆接风洗尘以后,便进入城中了。使臣离开时,也在慕华馆举行饯别仪式。

数百年来,明清两清的敕使正是经慕华馆,入汉城,南别宫),作为驻朝总理大臣的唐浩然,虽无敕使之名,但依然依着规矩先往慕华馆,而朝鲜亦需要根据“使来;必须百官郊迎其书”的规矩,国王、世子以及百官亲迎。

如历史上任何一次华使来朝,昨天朝鲜官府便劳动民役打扫沿途村庄,并用黄土垫道,并派衙役巡视,清晨时分,汉城敦义门打开之后,朝鲜王的王驾以及百官侍卫便沿着刚刚垫平的道路前往慕华馆。

郊迎十里,这是迎接敕使的规矩。

在王驾上的李熙偶尔会朝左右看去,周围的侍卫持旗,旌旗猎猎好不壮观,在那猎猎旌旗间,他的心底却是一阵五味杂阵之感,尽管在内心渴望自立,无意再行“事大”,可于国中“事大”数百年,朝鲜以小国而事大,早已成为朝鲜之习惯及风俗,又岂能一日而改。

想到那专横跋扈的袁世凯即将离开朝鲜,李熙的心底的抵触,多少淡去了一些,只是不知道那唐子然是何等人物?

其当真是好相与的读书人?

想到自唐浩然沿途与迎宾官的礼让,李熙倒是希望那人真如君子一般,最好如史书上那些谦谦有礼的敕使一般,若是如此,朝鲜又岂不能自立?

心下这般思索的时候,一旁骑于马上的闵泳翊那摇晃着全是副随时可能从马上摔下的模样,却让李熙心底一恼,作为朝中的兼司仆,他竟然于昨日喝的烂醉如泥,如此这般若是落入唐子然之眼,岂不让他轻视朝鲜?

轻视吧!

轻视也好,这样他就会放松警惕,自己便能继续谋求自立!

骑于矮马上的闵泳翊并不知道王上的想法,虽说清晨被袁世凯喊醒,可昨天喝的实在太多了,以至于他连上马都是靠着仆役扶上去的,这会虽说他有意坐稳,但浑身却没有一丝力气。

“这袁世凯可真是的……”

心里抱怨着,闵泳翊只觉浑身发软,若非抓住了马鞍只怕早已摔掉下马去。

浩浩荡荡的队伍往着慕华馆走去的时候,朝鲜百姓跪立于路边,垂首不敢昂望,对于他们来说,迎接敕使是其得见天颜的机会,是一件足以向子孙炫耀的光耀之事。

在朝鲜王与百官前往慕华馆的时候,早已离开碧蹄馆的唐浩然一行,同样在往慕华馆的路上,感受着周围传来的敬意,穿着一身官袍的唐浩然骑于马上,他的神情肃穆,拉着马缰的手心似乎冒出了些许汗水。

“还有多远?”

一旁的商德全闻声后,连忙答道。

“大人,还有三里,估着朝鲜王应该已经到了慕华馆!”

此时的商德全看似平静,可那平静的内心却不住的敲着鼓,他时而把视线投向身后的卫队——五百人,这是现下大人随行带来的卫队,至于其它人,嗯……都留于碧蹄馆营地。

“一、二、一……”

在碧蹄馆下方的营地上,六七百名穿着西式军装的卫队官兵正在操练着,随着军官和军士口令声,练习着齐步走,这是最简单的一项,当兵要先学会走路。

不过在口令声中,这些卫兵总会出些差子,或是其中几人的步子没有跟上节奏,进而打乱了全排的步伐,以至于各排的队列完全不成样子,以至于朝鲜驿函瞧着那乱蓬蓬的模样,甚至忍不住笑出声来。

昨日看他们倒是威风凛凛,没想到今日一操练,便现出了原形来,弄了半天,这当真是一群样子货啊。

“叭……”

棍子抽在身上火辣辣的痛,那剧痛让孙逸强吃痛的猛抽一口冷气。

“一、二、一,就是左右左……明白吗?左右左,先是左脚再是右脚,”

或许是因为这些士兵太不成气,以至于操练的军士手下一恼,朝着孙逸强的大腿,又是一棍,虽说那指粗的竹板瞧着不起眼,可抽在人身上却很是疼痛,不过只是两个来钟头,全排人差不多每人都挨了三四棍。

“别以为特么大人不在了,便能偷得着懒,告诉你们,这军饷不是那么容易吃的,于营中一天至少要操练十三个钟头,到晚上,若是不把你练的一躺到床上就像滩泥似的,老子就便是你们养的……”

军士骂骂咧咧着信誓旦旦表示不会让他们过上好日子,听着长官的话,孙逸强甚至都开始怀疑起自己的选择了——应不应该从军。

先前在路上,他还以为那个军爷说的话,不过只是安慰话,可未曾想,昨个夜里在营中,军爷们告诉他们,现在有一个机会摆在他们的面前——从军!

一个月包吃包住三两五钱的饷钱,着实不少,便是在码头上,他们累死累活的也挣不了那么多银子,可在码头上却胜在自在,那像在这,连学个走路都要挨上不知道多少棍。

“告诉你们,老子在大沽的时候,挨了几千棍才知道咋走的路,在行伍里头,就是把你身上的百姓气打碎了,扔进这炉子里练成了兵……”

嘴上嚷上,这人的眼睛一瞧,瞧着其中一人肩膀耷拉着,手中两尺长的竹棍便拖着啸声抽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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