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域雄心-第5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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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方啸宇也不能总是腻在艾琳娜的身边,当两人不在一起的时候,艾琳娜就躲在自己屋子里擦拭着她心爱的手枪,方啸宇则坚持每天早上在院子里练八极拳,其余时间就在附近随便逛逛。这一天,方啸宇在院子里练了一趟八极拳后感觉有些饿了,他信步出了客栈,很快走进了附近的酒馆。
“掌柜的,来一碟煮花生,切些熟牛肉来。”方啸宇坐在窗口,要了两个菜。虽然现在已经是个大款,可是方啸宇仍然保持着不铺张浪费的习惯。何况方啸宇觉得在雪中饮酒,最好的就是要点花生来吃才有气氛。
两个菜上来了,方啸宇从小风的设备库中取出一瓶陈酿的百里香酒。刚一打开瓶盖,一股浓香就渐渐飘散了出去,酒馆里的人都紧抽两下鼻子,转过头用一种羡慕的目光注视着方啸宇。
方啸宇闻了闻酒香,感觉相当满意,经过小风加工的酒还真是好,纯粮酿造,绝无勾兑,何况小风的配方和手艺也非同一般,比前世的大多数名酒还要香,光是这飘出的香味已经让人垂涎欲滴了。
方啸宇倒了一小杯酒,一口一口慢慢的抿着,一边喝酒一边就着菜,脸上一副享受的表情。此时一个金发的年轻人走了过来,深深吸了口气用半生不熟的华语道:“先生,你的酒不是一般的百里香酒吧。”
方啸宇看了他一眼道:“不错,我这个可是陈酿的百里香酒,如果不嫌弃就坐下来一起喝一杯吧。”那个年轻人惊喜道:“真的吗?那太好了,来东大陆几年了头一次见到如此慷慨的人。”说着他毫不客气的在方啸宇的对面坐了下来,向店小二要了一副碗筷,毫不客气的拿过酒瓶给自己倒了一杯。
方啸宇看着金发年轻人笑道:“看你的容貌应该是从西大陆来的吧。”那个年轻人道:“啊,对不起,看到美酒我就控制不住,居然忘记了自我介绍,真是太失礼了。”
随后他胡乱整了整自己的衣服伸出手道:“你好,我叫爱因斯坦,来自于新大陆的波士顿帝国。”方啸宇听了暗笑,真是个有意思的名字,居然和地球上的大科学家同名。
虽然心中有些好笑,方啸宇的脸上却没有表现出什么异样,他也伸出手和他握了握道:“你好,我叫方啸宇,是兰芳帝国人。”抽回手,方啸宇问道:“你来兰芳帝国干什么?”
爱因斯坦叹了口气道:“我是个发明家,我有许多的梦想,可是我却没有钱。为了赚钱,我拼命工作,可是当我将新发明的蒸汽机锅炉向波士顿帝国政府兜售的时候,他们却宁愿使用撒尔帝国传来的落后产品也不用我的新产品,还说波士顿帝国的人是不可能超过撒尔帝国的科学家的。”
方啸宇有些惊讶道:“是什么样的锅炉?”爱因斯坦道:“是一种通过水管传热的锅炉,比现在撒尔帝国最好的火桶锅炉要好的多,却没有人认可。”方啸宇惊讶道:“是小水管锅炉。”爱因斯坦惊讶道:“你也知道?你也是发明家吗?”方啸宇一笑道:“就算是吧,可是你为什么又到了兰芳帝国?”
爱因斯坦喝了一口酒道:“我听说最近几年兰芳帝国出了很多新奇产品,即实用又新颖,我认为兰芳帝国的思想应该会更开放一些,所以我就带着自己的图纸来这里碰运气,可是当我找到工部的时候,却被告知他们根本就不需要蒸汽机。”
第九十三章 楼兰领主夏雨殇
听了爱因斯坦的话,方啸宇点点头,当年他也和二爷爷提过使用蒸汽机的事。可是二爷爷回到工部一讨论,最后的结论却和冯镜如那次差不多,理由依然是蒸汽机会让大量工坊的工人失业,而且蒸汽机太过繁琐,一旦损坏修理很麻烦,还不如手工操作,工部的这番结论差点没把方啸宇气死,而爱因斯坦的遭遇也就是必然的了。
爱因斯坦又接着说道:“我和同乡的商人借了些钱准备前往西大陆碰运气,结果路过这里下起了大雪,我就被困在这里了。听了爱因斯坦的话,方啸宇差点跑出去亲亲雪地。
要不是这场大雪的缘故,自己怎么可能遇到一个这么有才华的发明家,居然以一己之力就发明出了远超当世的小水管锅炉,要知道即使自己如此抓紧重工业研究,小风也还没研究出水管锅炉的,当然这也与小风的研究方向太多太杂有关。
发现了爱因斯坦这么一个大大有前途的贤才让方啸宇异常兴奋,他立刻招揽道:“如果我邀请你为我工作,不知道你愿不愿意?”爱因斯坦打量了打量还只是个少年的方啸宇道:“看起来你的年龄也不大,你凭什么可以雇用我?”
“就凭他是方啸宇,帝国少将,四大领主之一,而且是现在帝国最炙手可热的新星。”
方啸宇循声看去,只见一个眉眼有些熟悉的陌生中年人带着几个随从站在他的身后,这个中年人身高足有一米九,脸上留着连鬓的短须,一副异常彪悍的样子,全身黑色劲服,足下瞪着皮靴,双手粗大有力。
方啸宇仔细的上下打量来人,发现这个人右手虎口和食指上都蒙着一层老茧,显然是长期打枪造成的,其发际还有一道隐约的白线,这是长期带硬边军帽的结果,这种帽子是只有军官才有的,加上他身边有数个随从,方啸宇暗道这一定是一位高级军官。
方啸宇惊讶道:“不知道阁下是谁?怎么知道我的身份?”那个中年人一摆手让随从退下后,直接坐在了方啸宇这一桌,拿过方啸宇的杯子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后道:“好酒,真是好酒,你小子果然把最好的酒留下来自己喝了,亏我还那么珍藏方家店铺卖的百里香酒。”
中年人看了看仍然一脸疑惑的看着自己的方啸宇笑道:“我是楼兰郡领主夏羽殇。”方啸宇惊叫道:“三叔。”夏羽殇一笑:“你好像还没和我侄女结婚,怎么就叫起三叔来了。”方啸宇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道:“在京城习惯了,我已经叫了好几年五叔了。”夏羽殇笑道:“成志还是那个样子,当了中将还如此没有规矩。”
方啸宇笑道:“想不到三叔也被困在了这里,还真是巧呀。”听了夏羽殇的话在一旁苦思冥想的爱因斯坦突然恍然大悟道:“你就是那个神奇的方,那个酿造了百里香酒,造出雪白兰芳糖的方?”方啸宇笑道:“是呀,我就是。”
爱因斯坦道:“你认可我的发明?可是你还没有看过。”方啸宇笑道:“别忘了,我同样是一个发明家,你只要一介绍大概情况我就能明白原理。”现在的方啸宇吹牛已经到了不用打草稿地步了。
爱因斯坦兴奋道:“那好,只要你同意,我就为你效力了,不过你要给我提供最好的实验室。”方啸宇笑道:“当然,我那里也不是只有你一个外国科学家,他们都拥有完全属于自己的,最先进的实验室,充足的科研经费,最好的助手,并有专人照顾起居。”
这时夏羽殇突然笑着对爱因斯坦道:“如果你愿意跟着我,我也会给你提供最好的条件。”方啸宇对着夏羽殇翻了翻白眼道:“三叔,有你这么欺负小辈的吗?挖墙角也太明显了吧,居然和我公然抢人。”
夏羽殇笑道:“谁不知道方啸宇有一双慧眼,如果你能看上眼的绝对不是普通人。我听说你手下人才济济也不缺这一个吧,就留给三叔如何?”方啸宇笑道:“三叔,你那里既没有可以支持研究的科技人才,也没有能用科技人才的官员,更没有任何实验条件。我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他在我手里是最好的科技人才,可以创造出很多新发明,如果在你手里,并不比一名小兵更强。”
夏羽殇沉吟半晌道:“你说的对,不过你也要体谅三叔。咱们虽然同为领主,可是我那里干旱贫瘠,收入不多。虽然帝国允许领主对外扩展,可是我却没有那样的经济条件,就连军队也不敢过多招募。”
方啸宇点点头,对于楼兰郡的情况他还是比较了解的,最近几十年那里沙化比较严重,很多耕地都被废弃了,现在唯一可以耕作的就是克里木盆地,除了那里的农业收入,楼兰郡唯一的收入就是靠收商旅的过路费。
可是近年随着夏侯旻开始用海军护航,海运兴盛了起来,各种物资更多的通过海运输出,陆上运输由于成本较高,其规模缩水了不少,楼兰郡的陆上交通要道的重要性也就严重下降了,毕竟海运的成本不但成本低,现在有了海军护航安全性也大大提高了,所以夏羽殇是越来越穷了。
方啸宇点头道:“三叔那里的情况我知道一些,我可以想想办法,看看能不让三叔那里好过一些。”夏羽殇有些激动道:“真的?如此就谢谢你了,我相信只要你愿意,我那里很快就能改观。”
方啸宇笑道:“等进京回来,三叔多派些人手到我那里去吧,我给他们传授些东西,希望可以改变楼兰郡的面貌。”有了方啸宇的保证,夏羽殇知道楼兰郡的经济形势一定能大大改观。
方啸宇的保证让夏雨殇异常开心,三个人又要了几个菜,大家觥筹交错喝了不少酒,好在方啸宇带的酒很多,足够三人痛饮,最后三人都有些醉意才收了场。
大雪又下了整整五天,天气才逐渐好转,为了联络感情,这几天方啸宇和夏羽殇经常在一起喝酒,两人渐渐熟络了起来。在太阳的照射下,地面上的雪滑的很快,虽然由于雪水的浸泡,路面有些泥泞,但毕竟可以勉强通行了。
既然道路已经通了,被大雪阻路的人也都可以继续自己的行程,方啸宇邀请夏雨殇一同上路,夏雨殇也就欣然同意了。一路上两人相谈甚欢,只是爱因斯坦时不时的就来骚扰方啸宇,询问一些科学上的问题,方啸宇发现他几乎是个全才,对每个学科都有涉猎,对方啸宇的问题也是五花八门。
好在方啸宇也是网络时代锻炼出来的,什么都知道一点,就算不知道的,还有小风这么个坚强后盾,自然说的爱因斯坦心服口服。不过时间长了也让人厌烦,最后实在烦透了的方啸宇干脆给他一个飞机的理论设想,让他去自己研究,对于现在的技术条件,这个项目太难了,爱因斯坦开始整天躲在马车里研究,除了吃饭根本不出来,方啸宇的耳根终于清静了。
“那个新大陆来的小子终于不再来烦人了。”夏雨殇颇有感触的说道:“这小子的问题真是稀奇古怪,听得我一头雾水,亏你能回答的头头是道。我终于明白你为什么说他跟着我不比一个小兵强了,有人才还要有会用的人呀,我现在是打心眼里佩服你了。”
方啸宇笑着谦虚道:“三叔不必客气,所谓业术有专攻,在打仗上我可比不上三叔你的。”
“什么?”夏雨殇一脸苦笑的道:“你小子这是捧我还是挖苦我,现在谁不知道你‘帝国坚城’的名号,你现在可是和战神王轩齐名的帝国新一代战神级别的人物。”
第九十四章 结盟楼兰郡
方啸宇听得吓了一跳:“不会吧,我现在这么有名?我怎么都不知道?这是谁给我起的外号,还‘帝国坚城’,这么难听。”夏雨殇道:“你这快一年的时间只顾为了发展领地,肯定是足不出户,对外面的消息知道的不多吧。我听说你只用了一年时间就把通山郡的匪患全给清除了,当真是了不得呀。”
方啸宇诡异的一笑,伸手将马上枪套中的兰亭一型杠杆式步枪抽出来道:“我告诉各部队,要给他们换装这种步枪,可是产量不足,只能慢慢更换,谁打土匪功劳大就先给谁换装,他们能不拼命吗?”
夏羽殇惊奇的接过步枪,试了一下道:“这支枪这么好,射程如何,威力怎么样?”方啸宇笑道:“这支枪在射程和威力上并不突出,最突出的是他的射速。”方啸宇说着接过枪,对着天空快速的将十三发子弹尽数射出,看的夏羽殇瞠目结舌。随后在夏羽殇的注视下,方啸宇将子弹一发一发的从装弹口压入管形弹仓,十三发子弹只用了半分钟就压好了。”
夏羽殇再次接过这把枪一边摩挲着一般惊叹道:“好家伙,真是好枪,有了这样的枪一个人可以顶一个班用了。”
方啸宇笑道:“差不多吧,按最熟练的枪手来说,一支后装枪的射速也就一分钟十二发,我这支枪最好的枪手一分钟可以发射四十发以上。”
夏羽殇苦笑着摇头道:“要是我的部队有这种枪就好了,可惜我那里还在用前装枪。”方啸宇惊讶道:“怎么可能?正规军都换装完毕了,你们怎么会这么慢?”
夏羽殇道:“什么换装慢,我压根就没钱换装,我那里看似地盘不小,人口却不多,加之沙化越来越严重,很多耕地都被废弃了,现在又被海运抢走了不少税收,我那里每年的盈余是越来越少了,用钱的地方又那么多,我现在穷得吃饭都是问题哪里有钱换装?”
方啸宇奇怪道:“夏元帅的武器工坊那么赚钱怎么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