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国倾城之摄政王福晋-第36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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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年来我们之间地情谊还不浅,所以在他临行之前,我会安排一次围猎,我们好友之间再痛痛快快地驰骋弯弓,权作送别吧!到时候你也去。”
还没有等我回话,他就已经出了宫门,乘上了步辇。伴驾的太监连忙吆喝一声:“起驾~~”
站在门口目送他远去,我随后陷入了沉思之中,不知道是不是我在疑神疑鬼,总之觉得多尔衮今天的话实在有点奇怪,究竟是何缘故,一时间也找不到解释。
两天之后,也就是三月初十,终于到了出城围猎的日子。清晨,天刚蒙蒙亮,我就睁开了眼睛,再也没有困意。毕竟再过五六日李淏就要回国了,从此以后,恐怕很难再有见面的日子,每每想及此处,我的心里就感觉空落落的。虽然这些年来我们同处一城,能相见地次数也不多,但却聊胜于无,起码不至于相隔千里。而这次,则是彻彻底底地难以再见了,我又怎能没有一点惆怅?
阿正带着几个宫女在外面帮我整理行装。毕竟京郊的森林已经被砍伐一空,根本没有可供狩猎的地方,因此次冬狩的地点选择在了距离燕京不到两百里的永平。这一去一回加上两日的狩猎,起码要五六日的功夫,所以冬季出行的必需物品,必然要准备充足。
我忽然想起一件已经久被遗忘地旧事,于是招呼阿过来,用朝鲜语对她说道:“你还记得殿下当年送我地那张字条放在哪里了吗?赶快去找找。”
阿顿时一愣,紧接着一脸惶恐,“啊,这个……奴婢疏忽,不知道是否带来燕京了。”
我有点失望,不过仍然吩咐道:“你还是赶快去寻找一下,我记得那个锦囊被我缝到一只墨绿色的枕头里了,不知道那只枕头有没有和其他旧物一道运来燕京?”
“好,奴婢马上去找。”阿赶忙出去了。从她的神情中,我感觉有点没底,看似她也不记得这类物品究竟有没有带来,或者放在哪里了,如果我早告诉她那个枕头里有重要东西,她也不至于如此疏忽。
果不其然,过了许久,阿一脸失望之色,焦急地回来了,“主子,奴婢无能,方才去寻找了几遍,也没有找到那个枕头。”
我先是有点忧心,不过却也没有当成多么严重地事情,于是摆了摆手,“算啦,没什么大不了的,估计是从盛京王府搬运时,很多没必要的东西都没有带上罢了,不必着急。”
她努力回忆了一下,总算是稍微轻松了点,“哦,兴许主子所料不错,行李被褥一类,确实没有多少带来的,也许确实遗落在王府里了呢。”
“那好,你那边收拾得差不多了吧。咱们这就动身吧。”我点了点头。
清晨时分,这支浩浩荡荡的狩猎队伍终于启程,沿着京师通往永平地宽阔官道,一路迤逦前进。由于多尔衮当了皇帝,大清又入主中原,所以排场比起往年在关外时,不知道要大了多少。这一路,随从众多。连在京的王公贝勒。没有出征的各旗都统佐领们。也纷纷随行,加上各自随身护卫,使唤奴才,整个狩猎大军足足有五六千人之多。而满洲贵族们嗜好飞鹰走马,狩猎专用的海东青,良种猎犬,各色马匹。更是无法计数,一眼望去,蔚为壮观。前头队伍已经出城五里,后面队尾还没有出燕京外城。由此可见,但凡出猎一次,耗费之巨,着实骇人。
而多尔衮这边的护卫随行,更是繁琐奢侈。但见旌旗蔽日。各类仪仗器物更是数不胜数。一片灿烂煌煌之色。光龙辇周围的上三旗巴牙喇侍卫就达到了五百人之多,他们衣着鲜亮,各自骑着高头大马。严肃规整地簇拥护卫着圣驾的安全。一路上只能听到马蹄声响,车轮粼粼,却无哗,甚至连咳嗽声都听闻不到。
四匹纯白色的骏马,牵引着庞大而奢华地龙辇,平稳地前行着。我躺在铺满了厚厚毛皮地车内,看着多尔衮在旁边地一张卧榻上发出了均匀平缓的呼吸声——由于这几日都不在紫禁城,所以他连夜处理政务,以至于通宵未眠,也没有到我的宫里来。所以在车上稍稍躺了小半个时辰,就安然地进入了梦乡。
由于一直没有找到那个锦囊,我总觉得心中忐忑,犹如作了亏心事却没处理干净,留下了莫大的隐患,却无从寻找,所以一直无法松懈下来。这个秘密会不会被留在盛京看守王府,不,如今叫做“潜邸”的奴才们无意间发现呢?毕竟我和多尔衮不可能再回去住了,那些被褥之类的物品如果长期不用必然会褪色发霉,再留着也没有什么用处,不知道他们究竟如何处理了?
会不会,在这个处理过程中,那个锦囊被人偶然发现,之后会不会送来燕京,秘密交给多尔衮呢?毕竟留守的仆人都是多尔衮旗下地包衣奴才,对他们的主子自然是忠心耿耿,这类蹊跷的发现,应该不至于轻易忽略了吧?不过,我大概是杞人忧天了,那些仆人大多目不识丁,就算发现了,最多也以为是多尔衮写给我的东西,就算送来,也只会送到坤宁宫来,而不会因为这么丁点的小事而去打扰多尔衮。
带着一连串的疑问,我坐起身来,静静地看着熟睡中的多尔衮。只见他面容平和,一片宁静,似乎并没有任何烦心的事情。回想了这些日子来多尔衮对我地态度,也并无任何异常,看来那个秘密并没有暴露,否则他早就勃然大怒,过来质问我了。
想到这里,我总算松了口气,暂时放下心来。起身走到床榻前,细细地打量着他,越看越是爱怜,好久没有在大白天看他睡得如此香甜,就像个无忧无虑地孩子。与平日里那个雄姿英发、目光凛冽的男人比起来,此时的他显得格外祥和,我忍不住伸出手来,轻轻地在他那英挺地鼻梁上滑过,心中轻轻地感慨着:真不知道是哪辈子修来的福气,找到这么一个优秀的男人做我的丈夫,真应该在好好珍惜的同时,感谢老天爷的慷慨了。
多尔衮没有任何反应,依然发出轻微的鼾声。我带着甜蜜的微笑,悄然地在他身边躺下。周围的火盆将车内烘烤得温暖如春,嗅着他身上那淡淡的烟草味儿,我渐渐地闭上眼睛,陷入了温馨的回忆当中。
经过了两昼一夜的行程,到了第二天晚上,浩浩荡荡的狩猎大军终于到达了永平城外。由于永平城小,并没有任何像样的豪宅可以勉强当做皇帝的行宫,所以只能在围场的附近扎营,立起了一顶顶帐篷用来住宿。这样野外宿营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天气不错,由于现在是早春三月,并没有冬季时那么寒冷了,于是开始正式狩猎。
当大家都各自装备齐整,勒马伫立在茂密的山林外,等待下令开始之前,随行的刑部官员站在已经稍见融化的雪地上,展开一份文书,高声朗读着刚刚制订好的一份律令:“……凡诸王贝勒贝子公等,若误射王等,罚银三千两与被射之王;若误射贝勒等,罚银两千与被射贝勒;若误射贝子公等,罚银千两与被射贝子公;其误射之王贝勒贝子公等,拘禁三日,准按品级,加倍坐以应得之罪。若误射之箭离兽太远及不应射而射者,令行查议,奏上定夺,酌量问罪。其以下之人若误射王贝勒,发矢或误中王贝勒之身,或射兽已中,矢误中王贝勒之身,不论受伤与否,其误射之人论死;若误射王贝勒所乘马匹,其误射之人鞭一百,仍罚银赎身;又以下之人若误射贝子公而伤重者,其误射之人论死……”
由于这次狩猎是专门为送别李淏而准备的,所以他今天自然而然地成了主角之一,得以和多尔衮并辔勒马而立。当刑部官员一本正经地宣令,众人鸦雀无声地竖耳恭听之时,两人却神情怡然地在这里轻声交谈着,尽管声音不大,可我在旁边却听得一清二楚。
这类外交辞令和虚情假意的交谈,我当然没有什么兴趣注意。我一面摆弄着手里的马鞭,一面用眼角的余光悄悄地打量着许久不见的李淏。如今他已经是三个孩子的父亲了,却依旧清秀文弱如当年,只不过血气方刚的青涩早已褪尽,取而代之的是宁静和儒雅。由于今日狩猎,他没有再穿戴平时的朝鲜服饰,换上了一身窄袖束腰的猎装,朝鲜贵族向来喜欢穿素白颜色,所以这身猎装也是洁白的,显得格外清爽。
在和多尔衮对话时,他那细长的眼睛里饱含着恭敬而谦和的笑意,丝毫没有朝我这边看上一眼。见李淏如今成熟稳重了许多,我终于放下心来,默默地为他祝愿着,希望他回到朝鲜之后,能够顺利地继承王位,不要再生出什么乱子来了,毕竟他的储君之位,有好几个同父异母的兄弟们正虎视眈眈着呢。
不一会儿,那边已经宣读完毕了,多尔衮这才转过头来,对随行狩猎的诸位王公大臣们简略地说了几句吩咐的话,这才作了个手势。随即,一声鸣镝,正式拉开了狩猎的序幕。
随着一声声传令,一只只铁笼被打开,顿时,大量海东青脱离了樊笼,呼啦啦地一飞冲天,就像能听懂人们的指令一样,并没有去自由翱翔,而是齐齐飞入茂密的山林之中,凭借着它们敏锐异常的捕猎能力,敏捷地帮主人们搜寻猎物。另外一边,上百条猎犬被分头放入围场,它们地狂吠着,冲入山林,训练有素地去驱赶里面的各色猎物。一时间,场面热闹无比。
终于,从猎犬们的吠叫声中,这些精于射猎的男人们很快做出了分辨,估计此时已经将猎物包围了个差不多了。于是多尔衮回头对我一笑:“我和你哥先进去了,你也赶快跟过来吧,看看你搁置了许久的箭术有没有荒废!”
“好呀,等到收场归队之时,咱们比较一下!”我颇为自信地回答道。
话音刚落,多尔衮已经冲李淏略一点头,然后扬鞭策马,率先冲了出去。李淏趁着这片刻的空隙,终于给了我一个微笑,也紧随其后,驰骋而去。大批侍卫们随即跟上,稍后距离地簇拥着他们,虽然要严密护卫,却丝毫不敢与皇帝平行。
我看着他们去远了,俯身固定了一下鞍前满满的箭壶,这才率领着自己的一班人马,策马进入了围场。
第三十节醉翁之意
与围猎的人数众多,这个围场又是全新的,山路途径熟悉,所以进入山林之后,就没有了方向。不过我也懒得和他们一大帮男人们去凑热闹作秀,于是带着自己的狩猎队伍,独辟蹊径,走另外一条路,一路下来倒也收获不少。
忽然间,一只白尾海东青从我上方的天空迅速地掠过,目标很准确地朝着一个方向去了,与此同时,那个方向的树林密处,也传来猎犬们兴奋的吠叫声。扑啦啦一阵骚动,无数鸟雀从林子里惊慌失措地飞出,但是我的目标并不在于它们,而是揽辔催马,朝着那个方向驰骋而去。
“主子小心些!”身后的侍卫们连忙高声提醒着。这片树林中有不少矮小的灌木丛,还有大量粗大的树藤垂于半空,所以策马经过时必须灵活敏捷,小心翼翼地避开,否则轻易就可以撞个头破血流。
我毫不在意,一来觉得自己的马术还不差,二来因为我发现了难得的猎物,就是一条周身银白的白狐。这种狐狸在关内特别少见,很是珍贵,难怪连猎鹰猎犬们就禁不住为这个发现兴奋起来。那白狐灵敏的耳朵转了转,自然发觉到周围已经出现了众多贪婪的目光,还有危险正在迅速临近,于是没命地奔逃着,速度倒也飞快。
海东青和猎犬是天生的捕猎高手,它们极其敏锐的眼睛一直把这白狐盯得分明,猎犬奔向前来。苍鹰飞腾罩定。白狐更加惊惶无措,不知道该往哪里跑。这时,鹰犬四面旋绕,无隙可藏,它居然反身过来钻在我所乘之马的肚腹下躲避,莫不是昏了头居然指望我来救它性命?我地诧异也只是一瞬,对于它这上好毛皮的惦记还是占据了上风,不但没有丝毫放纵它的意思。反向鞍前拈起雕弓。搭羽箭上弦。右手上扯,左手下推,照着马下白狐所在,对镫一箭射去。只听的“嗥”的一声,那白狐立时四脚登空,侧后方迅即奔来一条黑色猎犬向前一口咬住,兴冲冲地摆着尾巴回来报功。我从马上一个俯身。将白狐从狗口里夺将下来,顺带着鼓励地在猎犬的额头上一抚,那犬立即得意洋洋地返回原来的行列中朝其他犬炫耀去了。
揪着白狐的后颈提起来一看,这一身皮毛雪白银亮,几乎没有一丝杂毛,更难得地是眼下正值初春,冬季地厚毛还没有来得及褪去,所以格外浓密丰美。这个收获可着实不错。我心中很是得意。随手拔下羽箭,不管血淋滴答,就扔给了旁边地侍卫收着。
在一个半山腰。我发现十多个正黄旗的侍卫们正在一个狭长的山洞前忙活得热火朝天。听闻到背后马蹄声响,众人纷纷转头,见到是我,连忙放下了手里的活计,给我请安。
“你们这是在干吗呢?”我诧异着问道。
话音未落,就听到一声:“出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