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启大明-第77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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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宫对比之于华夏京师的皇城来说,丁一是认为不在一个档次的了。但不论如何,王宫还是要比巴黎的其他地方精美得多。
但丁一婉拒了这种好意,他住进了巴黎近年来名声鹊起的一座酒店,都音酒店。
“波塞冬想用血腥来吓退穆罕默德二世。却不知道,他正因此暴露了自己的短板。”路易十一在仆人帮他换下衣服的时候。向着来访的红衣主教这么说道,“穆罕默德二世不是会被血腥吓退的人。唉,他在玩火。”
但红衣主教却眼神里还是有些怯意的:“是的,的确如您所说。但是,请恕我直言,如果那位陛下真的有什么神力的话……”这才是他关心的问题,因为丁一在城外的一众人等之下,给了他一个诅咒。
关于丁一的传说有许多,而其中对于丁一拥有神力和法术的说法,无疑是最多的一类。
据说正是凭仗着神力和法术。才让穆罕默德二世吃了亏,才让埃及被他取下之后,赠予他的妻子。如果说红衣主教不紧张,那才是见鬼的事。
“神力?”路易十一不屑地笑了起来,他甚至讽刺这位红衣主教,“他又不是神,怎么会有神力?波塞冬不过是一个外号,难道主教觉得他真的是活在人世间的波塞冬么?”这种指责颇尖锐,甚至可以推到这位红衣主教触犯了戒律。有拜偶像的嫌疑。
但这位主教却没有什么愤怒的表现,反倒是松了一口气,似乎确认为丁一并没有他所担心的神力,是一件极为严肃的事情。他于胸前划了个十字,然后又跟路易十一闲聊了几句,便辞了出去。
“波塞冬的本事。也许就是靠着吹牛,把这种家伙吓坏吧?”路易十一看着红衣主教离去的背影。轻笑了起来,对着他的侍从官说道:“派些人去保护这个家伙。以防波塞冬派出杀手。另外,盯住都音酒店!”
说到这里,路易十一就愤怒起来:“真是让人丢脸的事!你们为什么一定要在迎宾台阶上大便!你们看到我邀请波塞冬入住王宫时,他的表情吗?上帝!”其实不只是宏伟的迎宾台阶上有粪便,几乎王宫中甬道的每块石头上,都少不了秽物。
“难道除了都音酒店之外,巴黎就没有一个干净的所在,哪怕是王宫也不例外吗?”路易十一很愤怒,就算他被称为万能的蜘蛛,对此也是无可奈何。事实上不止是他无可奈何,在他之后的法国国王,也面临着同样的苦恼。
历史上大约一百年后的法国国王,不得不下令起床之前把宫殿刷洗干净;但大约一百五十年后,亨利四世的王储,仍然在自己房间里对着墙壁便溺。曹吉祥的大国沙文主义,不是凭空而来的。相对之于华夏京师,法国巴黎绝对当得这么三个形容词:贫穷、愚昧和肮脏。
巴黎就是一座臭味之城,这也就是丁一为什么会拒绝入住王宫的原因
也是为什么都音酒店会在巴黎名声鹊起的根本原因——它座落在巴黎城外,它不用塞纳河的水源,塞纳河为巴黎居民提供饮用水,但排泄粪便的下水道都通往塞纳河。除了安排水车去取得山区的净水之外,还有就是打井,取得地下水。
都音酒店在巴黎,就代表着高贵和干净,每一位进入用餐、住宿的客人,都必须签署文件,保证使用酒店里装修精美的厕所。否则的话他们的押金会被大幅度扣除。
为什么都音酒店都够从容地打出多口井来?因为他们有蒸汽机。
它不担心这么干,强制要求客人遵从卫生守则,会让它没有生意吗?
不,都音酒店并不在乎有没有生意。
没错,都音酒店都是丁家店铺属下的生意,而整座酒店不单有三层楼高,而且地下还有两层。它的设计图纸,第一稿的草图就是出自丁一之手。如果必要的话,可以在极短时间里,把这座由竹筋混凝土结构的酒店,转换成军事堡垒。
都音酒店很大,为了得到这一块地皮,丁家商铺在巴黎的负责人,付出了不少的代价,才从贵族的手里买下了这个地方。而在都音酒店里,丁一和他的随行工作人员,以及整个警卫团的士兵,正在用餐,尽管丁一和随行人员刚刚从路易十一的国宴上回来。事实上在宴会里并没有谁,有心思去享用那些被法国人视为美食的菜肴。
当所有人都放下手里的餐具时,几乎随了丁一,其他人都在抱怨巴黎这座城市。
“蛮夷的都城,街上居然没有铺路石!”曹吉祥不放过任何机会来嘲笑他国的不堪,彰显自己的大国优越感,“汝看这街路,狭窄而坑洼,连日头都晒不着!”而边上的招娣少见地点头附和。
她主要是作为防疫需要,而被卫生院派到丁一身边的,对巴黎的卫生问题,她比曹吉祥有着更多的愤怒:“满地都是由人便、腐水、垃圾、马粪、猪屎、鸡鸭鹅粪!彼等污物又践踏成烂泥浆。”而且更让她的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在这法国的首都,“大多数街区没有更衣之所,行人随意到处方便。大量的羊、猪等家畜以及拉车的牛、马肆意排泄!”
“莫说是京师,便是华夏的县城,也不至如是!”这是招娣中尉的结论。
的确,华夏的县城,总也有石板铺路,有露天的方便之处,怎么也不至于如此。
更重要的是:欧洲人都不懂得使用粪肥,而华夏人清楚这一点!
“不要抱怨了,你们应该庆幸,是在这几十年里,西方人才用叉子。”丁一举起手里只有两个尖的餐叉,对着曹吉祥说道,“在此之前,平民是用整只手抓东西吃,而贵族比平民高明,他们只用三个手指。”
在身边参谋和警卫的轰笑里,丁一敲了敲桌子让大家静下来。
“别老是一味在嘲笑巴黎的落后,要看到提出‘概率论’的阿伯拉尔,就是法兰西人;要知道但丁、薄伽丘也是欧洲人。肮脏的欧洲,有着许多璀璨的思想。”
曹吉祥马上就掏出本子和铅笔,把丁一说的几个名字记下。
丁一看着便向曹吉祥问道:“上次让你派人去寻找的列奥纳多,找到了没有?”
曹吉祥马上就翻着那本子,在某一页停下来,向丁一汇报:“陛下,列奥纳多。迪。皮耶罗。达。芬奇,据返回的消息,老奴派出的人手没有在芬奇镇找到他。”列奥纳多。迪。皮耶罗。达。芬奇的意思,其实就是芬奇镇梅瑟?皮耶罗之子——列奥纳多。
“不过得到消息,他前往一个名叫翡冷翠的城市。老奴派出的人手已向那个城市进发,暂时还没有进一步的消息。”
丁一点了点头,看着身边的参谋人员,他发表了一番即兴的演讲:
“我们要走进巴黎,没错,走进那座臭味之城。”
“去嘲讽欧洲的落后,没有什么意义。我们要看到,欧洲被压迫的劳苦大众”
“走去巴黎,走进那些肮脏的酒吧,走进那不见日头的巷道。”
“去传播我们的理念,去发展我们的同志,去教他们知道,所有的苦难,是来自于剥削,是来自于不劳而获的贵族。”
“也许巴黎的白天仍旧属于路易十一,也许巴黎的上流社会仍旧属于国王;但巴黎的黑夜,巴黎的贫苦大众,可以属于我们。让这座城市,成为我们的城市,让这座城市的贫民,成为我们的同志。”
“巴黎、伦敦、罗马……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不,我们并不需要巴黎任何一寸土地。”
“我们要成为灯塔,是的,在这黑暗的世纪里,引领底层民众的灯塔。”
当路易十一和他的盟友们,在计划着怎么让丁一走上决斗场时,丁一已经开始出刀。
第八章决斗(七)
要让部队去开展群众工作,这可不是砍柴挑水啊,而是得把这种阶级矛盾的对立说清楚;得煽动起这种仇恨;得把各个阶段的进程都能讲清楚,才有说服力。这个要求落在其他任何一个国家的部队上,只怕都是一句空话,也只有丁一麾下的部队,能够把它落到实处去。为什么?其实很简单,最基本的一个因素,就是文盲率。
目不识丁但是能很好开展群众工作的有没有?是有的,但总归是少的。
虽然有说是”刘项原来不读书“,只不过是刘邦、项羽不以文才见长罢了。项羽所谓的学文、学剑皆不成,但十面埋伏之际,项楚犹能从容夺旗、斩将,势不可挡!这叫学剑不成。以此可见,学文不成,也绝对不是不识字;刘邦呢?大风歌也是流传千古,不读书归不读书,这可跟文盲是扯不上边的。
丁一的部队,基本服役三年以上的,都能识近千字,老兵是不太可能存在文盲的。
因为识字,所以就能理解宣传工作怎么开展,懂得去学习各种各样的宣传技巧,去开展群众工作,去引领民众。法语程度比较好的四百名士兵,在丁一下达了命令之后,就换上便服,开始分批混入巴黎。
夜晚的巴黎是昏暗的,四溢的臭味似乎在这秋夜里,也略为消减了一些。也许是仍在街上行走的人们,身上所喷撒的香水,掩盖去那种恶臭。漆黑的巷道里,酒馆窗户里面的桔黄色的灯火。透射于外,便是唯一的光亮。
一个醉汉被扔出。跌在酒馆外的水洼,跌起一串肮脏的水花。他咒骂着,摇摇晃晃爬起来,带着那一身酒气还有发臭的水渍,依依不舍地望着这夜晚唯一能带他欢愉的所在,他摸索着身上所有的口袋,终于找到了一点钱币,这便让他开心起来,重新走进了这间小酒馆。
是的,这就是穷人们的快乐。庄园里上流贵族的舞会,与他们是绝缘的。
而当这个狼狈不堪的男人,再一次坐在吧台前面时,一大杯还冒着白沫的啤酒滑了过来:“这杯我请你。”那人坐在吧台的另一端,灯火不及的阴影里,他的法语带着地道的巴黎口音,几乎那尾音还透着巴黎的臭味。
“谢谢你,男人。布鲁诺,这是我的名字。”他端起杯喝了一大口。然后向着阴影伸出手,“这操蛋的日子,等我有钱了,我也会请你喝一杯!”男人从阴影里走出。伸出一支手,和布鲁诺的手握在一起,昏暗的烛火迷糊了肤色的区别。几乎看不出这握在一起的两只手有什么区别,甚至它们的指甲缝里。都一样布满了污垢。
“卡乐,卡尔。马克思。”毡布斗蓬下。露出一张黄种人的脸,如果柳依依看到这张脸,大约很难马上想到,这就是她所思念丈夫。因为丁一的脸上同样布满了污垢,短须刻意弄乱,一缕缕的,看上去就是一个巴黎土著底层民众的派头。
就算五官上与白种人还是多少有点不同,但酒精和灯光,让布鲁诺并没有马上意识到人种的差别,他松开手之后,随手拍了拍丁一的肩膀:“卡尔,日耳曼人?你这姓和你这高大的体格,对,应该就是日耳曼人!噢,操!别这么看着我!嘿,操他妈的布鲁诺不是生下来就穷到被人扔出酒馆的!我以前有一只船,是的,一只船,可惜没有赶上好日子,让你们这些狗娘养的北欧人、维京海盗抢了!知道吗?要是现在,波塞冬的无敌舰队,海洋秩序的制订者,天杀的维京人就不敢出来海上抢劫了!”他看起来喝了不少,说话有些丢三拉四的,不过丁一大致上还能听懂他在意思。
所以丁一又叫了两杯啤酒,和刚才那杯一样,都是劣质的麦酒:“抱歉,我的钱也不多。”说着把其中一杯再次放到布鲁诺面前,“然后你就一个船主沦为平民?”这让布鲁诺有些不好意思,他摇着头把那杯酒往丁一这边推,但在丁一再次推过去之后,他吞咽了一下口水,终于还是拿起来喝了一口。
“不。如果单单是维京人,兄弟,我告诉你,布鲁诺是不会那么容易被击倒的!”他说着紧握着拳头,挥动着,似乎这样能够打击某些隐藏的敌人,“我开始在陆上奔走贩卖商品,但是那些该死的罗宾汉!该死的罗宾汉!他们居然以为我是贵族老爷,抢劫了我!操,上帝啊,我有四个孩子要养活啊!”他说着,抱头痛哭起来,也许是他醉了,也许他只是需要一个酒醉的籍口,以让自己得以发泄这种郁结。
丁一拍了拍他的肩膀:“朋友,困苦总会过去的。”
“嗨。”边上有人走过来,拉了拉丁一的手,示意丁一到边上来,然后凑到丁一耳边说道,“不要刺激他,不要跟他谈往事,朋友。贵族老爷把他那当时只有六岁的大女儿拖进房里去,出来时已经死掉了。布鲁诺把贵族老爷的腿打断了,才带着家人跑来巴黎的。他是个可怜人。”
说到这里,这个人摊开手苦笑起来:“操,这里谁不是呢?”然后他自嘲地笑着走开了。
丁一没有再和布鲁诺说什么,静静地陪他喝完了这杯啤酒,然后拍了拍他的肩膀,跟他说了一个巴黎城外的地方:“那里有一片树林,你去过吗?很好,明天晚上,到那里找我,如果你想改变这狗日的命运。当然,我会带一些酒。”丁一压低了声音,“私酿的酒,我可不打算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