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启大明-第377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所以这曾经让丁一很迷茫,他努力让自己去按一个优秀的领袖所应该的轨迹靠近,但总是让他感觉到别扭。直到后来,他终于想通了,他不是那位领袖,他不是,他是丁一,若他终将完成自己所要完成的使命,成为自己所期望的、带领着这个民族出困境的人,那他也只能成为一个丁一式的领袖,而不是理想中的那一位。
“做我们各自擅长的事吧。”丁一是这么对谭风说,也是对自己说。
春秋总会变改,金乌总须西坠,不论郑文奎如何紧张焦急,也不论在船坞的吴全义如何担心忧虑,这一个夜,终于到来,如昨夜,又如明夜,一般的漆黑无光;只是它又不是昨夜,也不是明夜,就是今夜,这平凡而又不平凡、平常而又不平常的夜。
丁一来到连升客栈的时候,大致各处刚刚掌起灯来。赴宴自然不是住店,所以丁一要去的,当然也不是连升客栈,只不过县城就这么点大,主要的街道也就“井”字型的几条,所以香山县里唯一的一间略为看得过去的香山酒楼,便开在连升客栈的隔壁。
香山酒楼外面没有迎客的小二,有的是神色剽悍的壮汉,看上去都是臂膀上能跑马、拳头上能站人的角色,这门口七八条汉子,随便哪一个,扔到哪个府城里,不出一旬,都是能凭拳头打成当地一霸的角色。他们看着丁一,并没有纳头就拜口称哥哥,而出擎出刀剑厉声喝问:“来者止步!此间唐三姐宴请的,乃是江湖一等一的好汉子,铁肩担道义的大侠丁如晋!却不是狗官丁一!”却是要把身份撕撸清楚,生生地来做切割。侠以武犯禁,莫过于此。
第五章忠义无双(十三)
夜,灯影摇曳,刀剑寒光相映,教人不寒而颤。那七八个杀气腾腾的江湖豪侠,便这么仗着刀剑,等着丁一开口,只教一句不对,便有冲之上去,将丁某人乱刀砍死!这不是三堂会审,这是江湖,丛林法则横行的江湖,没什么道理,也没有什么逻辑,只有锋刃上的生死。
“似乎你们忘记一件事。”跟在丁一身边的谭风站了出来,他没有刘铁圆滑老练的应付自如,也没有杜子腾举重若轻的从容,他站出来,便是冷冷的,比刀锋更冷,他站在那里,是长刀已脱鞘,他对着那些江湖豪侠冷冷地说道:“家师是使刀的。”
丁一并没有说什么,也没有作张弓拔弩之状,他摸出一根用茶叶卷成的烟卷,然后取出怀集出产的火柴,擦着之后把那烟卷点着,夹在指间,背着手,就这么静静地站在那里,似乎他只是一个看热闹的看客,又似乎他是这黑夜的王者,冷眼看着夜幕下的喜悲哀乐。
没有再做什么机锋的试探,因为不再说话的情况,很难再谈出什么禅意。谭风就这么扑了上去,经历了两年多的现代搏击训练,加上成长期间足够的营养,他的身手很好,好到足以在二千多书院的学生里,被选拔到特种大队里的指挥排,并且只有他才镇得住那些边军出身、狼兵出身的侦察兵。更何况,沙场之上,他已经杀过很多人,他不会什么华丽的招式。但他知道怎么样才能最快、最有效地杀死对方,毕竟丁一专长这类科目,而谭风对于这科目。又格外地有天赋。
所以当那个江湖豪客手执长刀向后拉开架势,准备通过腰腿的刀量来刺出力大势雄的一刀时,谭风就扑到了他的面前,前手左直拳击中了这江湖豪客的喉结,后手右摆拳狠狠地砸在对方的太阳穴;紧接着左手勾拳准确打中了这个魁梧的江湖豪客下巴。这让对方在一瞬间失去了反应的能力,不过那手中的长刀,倒是仍由身体的惯性。多年行走江湖养成的习惯向前捅出,谭风如同早就料到了对方出手的轨迹侧过了身体,那刀锋几乎就是贴着他的腹部掠过。不过他侧身不是为了避开刀锋。而是为了挥出右肘,当他的右肘甩出砸在那江湖豪客的颈上,“咔嚓”的骨折声极为清晰地传出,然后谭风就退下。退到丁一的身后。
“当”。是那个江湖豪客手中的长刀跌落,摔在酒楼面前那石板路面上的声音,然后他摇晃着,摇晃着,终于重重地扑倒在地。他的同伴抢上前去,失声呼唤他的名字,但一个颈椎被生生砸断的人,通常不太可能活下来。而显然这个江湖豪客的身上,并没有奇迹发生。
“好狠毒的招数!”那几个去查看同伴伤势。却发现同伴已然断气的江湖豪客,咬牙切齿地望着丁一,如果不是其中一人伸开双臂拦住他们,只怕他们在这悲痛里,会毫不犹豫扑向丁一。那个拦住他们的同伴开口道,“谁看清了他刚才怎么杀死咱们的兄弟?”
其他几个被他问得愣住了,因为看着就是谭风扑上去,他们的同伴拿刀捅了出来,被谭风避过,接着后者就退开了,然后使刀的这个同伴,就长刀脱手、仆倒、气绝,他们看不清谭风的出手,所以那个拦下他们的同伴说道:“让他横便是,今夜江南第一刀柳锐、刀圣海茄茄都在,他敢在门口杀人,进去之后,便自会有人杀他。”
当面对一个死人,或是患了绝症死的人时,总是有着格外的宽容,那些江湖豪侠听着这话,看着丁一已是看着死人,他们便冷静了下来,犯不着跟一个死人过不去,于是他们咬着牙退开于两侧,只是瞪着丁一的眼光中,仍是深刻的恨意。
只可惜,目光伤不了丁一。丁一夹着那用茶叶卷成的烟卷,抬步向前,而谭风就跟在他的身后,他们行走之间,只有一个脚步声,因为下意识地,谭风便把自己的步伐调整得与丁一相同,这是一种习惯,已深刻入骨的习惯。
走进香山酒楼,第一层摆了二十几桌席面,密密麻麻坐满了一个个目露凶光的江湖好手,如果目光可以杀人,丁一此时已被凌迟,只可惜,这只能存在于臆想之中。在二楼倚着栏杆的唐赛儿,轻轻拔动手中的团扇,看着跳入酒楼的丁一,她说:“你来了。”
丁一突然放声长笑,似乎唐赛儿这句话,三个字,是一个绝妙的笑话,他笑着弯下了腰。
没有人开口,没有人出声,能到里面就座的,都是成名的江湖名宿、凶人,他们并不是国子监里,好争微言大义的举监生。没有人去问丁一为什么发笑,也没有人去喝止丁一发笑。他们不是门口迎客的那七八条好汉,能在这里面入座的人,都很清楚,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丁一等一下还能不能笑得出来。事实上,除非弃暗投明加入圣教,否则任谁都明白,丁一是不会活着走出这酒楼的,而死人通常是笑不出来,所以他们也就没有去打扰可能是丁一此生最后的笑声。幸好丁一很快就止住了笑,他站直了对唐赛儿说道:“我本不该来。”
“但你终究来了。”唐赛儿摇着团扇,这般说道,“既来之则安之,何不浅斟两盏,再作细谈?”丁一点了点头,带着谭风拾阶而上,去到二楼,人却就少了,但丁一却下意识地绷紧了肌肉,因为二楼坐着的十七人,身上的血腥味都极重,都是杀人的老手。
丁一微笑着环顾四周,相比之于他身后的锋利如刀的谭风,丁一看上真的就是一个大官的派头,尽管他的腰也很直,但那种气质压根就不象是刀头舔血的江湖豪侠,不得不说,这便是丁一来到大明之后,最为明显的收获了,他这些日子都在模仿着曹鼐的气度,时长日久,加上现时广西都是他的地盘,所谓上位者不外如是,他有一个理想的目标,又有一个实践的环境,加上怎么说也被一众学霸蹂躏到得中探花的水准了,现时看上,他真的就是手握权柄的重臣气派。
这就是气质,不是因为长得丑没得夸,才生生挤出来措词,气质便是看着丁一的江湖豪雄,没有一个人去考虑丁某人不过二十出头,第一个念头便是:这丁容城好大名气真是打出来的?还是这大官靠着手下人,给自己捧出来名声?这么位高权重的大官,给他卖命的人一定很多吧……没有谁去说什么毛还没长齐之类的话。
当丁一走到一张桌子边上,那本来坐在正对着门口主位上的豪雄,下意识地起了身,等到丁一点头对他道:“多谢。”那江湖豪雄方才回过神来,自己干啥要给丁容城让座?这回不是大伙一起来,要是丁某人不入圣教,就要将他乱刀分尸的么?
方才其他人也在望着他,那江湖豪雄涨红着脸分辩着:“老子敬他对百姓好,对!丁容城对百姓很好,老子敬重他这一点,却不是他娘的怕了他!”他说着,渐渐觉得自己有道理,兜得过去,“广西人都在说,靖西伯爷穷得要命,饭都不见得能吃饱,俸禄都接济孤老和办书院去了。平日里都是靠他两个夫人,一个做生意,一个当医生养他!要他两个夫人不高兴,他就只能跑去军营里混个饭填肚!他娘的,大伙也是穿州过府见过世面的,有听过这样的官么?老子让个座给他,不丢脸!”
相对于千百年后的现代政党来说,白莲教向来不是什么组织严密的所在,算来比起丁一的忠义社、或者天地会,也是拍马都赶不上。这不是唐赛儿的错,千百年后的同盟会,也是松散得可怕,大家为了一个理念聚在一起,一腔热血,然后就这么整着也弄成了。这就是时代的局限性了。
所以这些属于白莲教成员的江湖豪侠,也是无什么讲究,听着这位倔着脖子说出这么一席话,居然就有人喝起彩来,顿时整个二楼,跟楼下有台戏在上演一般,唱彩声不绝:“丁容城,了不起!”、“好官!他娘的,给他让座,不丢脸!”
唐赛儿自然脸色就有些难看了,若是拿出佛母的架势,大抵还是能压得住,只不过若是这么做,却也便就显出御下的水平低劣得很,所以她也只能婀娜而来,坐于丁一的下首,开口道:“丁容城自然是英雄,不然我等今天,为何聚于此间?我等来此,便是要见一见,这世间的大英雄,伟男子!”说着满上了酒,高举起杯道,“为丁容城贺!”楼下楼上,立时一片欢声,仿佛先前谭风在门外生生打死人的事,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丁一举杯之时,谭风已将一只刚才从楼下行来取在手中的空杯,从丁一腋下递过,换过那杯酒,这是他先前和丁一在县衙后宅里,演练了许多回的手法,一点破绽也没有,丁一从不会轻视任何一个敌人。
第五章忠义无双(十四)
“何为侠?今日至此,愿与诸君论侠。”丁一在进来之后,除了那句“多谢”之外,第一次开口,出乎于唐赛儿的意料之外,他并没有提起邓伯孙的事,也没提起廖氏夫人手下那几百义军要脱离白莲教——尽管邓小闲已做得隐秘,但事实县城就这么点大,而白莲教在这里经营了这么多年,不论是邓小闲头上磕出来的瘀青还是那连升客栈里的掌柜、伙计,又能瞒得过谁?为此唐赛儿已经打好了腹稿,一旦丁一提出这两件事,如何应对,都是有章程的。
但没有想到丁一偏偏不提,突然来问什么是侠。一楼二楼的江湖豪客,也不是没有破落的书生,或是认些字的,听着丁一的话,很快便有人高声应道:“侠,以武犯禁!”这是韩非子给出的定义;又有人说道,“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这是史记中太史公下的结论;自然有人答道,“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丁一听着,伸手一拍案桌,高声喝道:“好!”却把座间那些江湖群豪带得也纷纷喝彩,丁容城说好,那必然是好的了。这时又听丁一开口,“看见邻里打架,一方仗着力大,殴打另一方,这时见着了,身为江湖中人,该不该管?看见父亲打小孩,那小孩不过几岁,也不可能做出什么天大的祸事了,他父亲是往死里打的,这时该管不该管?”
这下回答的人就更多了,别看丁一瞧上象个大官。那些传闻十有**是他门下高手做出来,但人家江湖上的声望在那里,能被丁容城赞上一句。日后那也是吹嘘的本钱不是?有人说该管,有人说不管,各有各道理,一时间如菜市场一样,好不喧嚣。
丁一站了起来,冲着座间群豪略一致意,端着那空杯。便走到二楼的栏杆处,把那杯子投了下去,瓷杯落在地上。立刻跌得粉碎,众人不觉便望了过来,却听丁一沉声道:“诸位且听丁某一言:世间事,总须有理有据。那打人的邻里。说不准与被打者,有夺妻杀父之仇,诸位,若是抱不平去劝开,被那作恶者逃跑了,我等心中可安?那小孩,说不准忤逆祖父,或是失手溺死弟妹。小时不教,长大了如何得了?此时劝他父亲别打。岂不是害了这小孩一世?”众人听着纷纷点头,说道确实是这样的道理。
“其中是非曲直,便应交给衙门去断,官吏拿的俸禄,便是你我交的税赋,他们拿了钱,不干活,却把这些事推到我等身上来,可怜江湖人,拿过俸禄么?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