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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3节

重启大明-第30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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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聒噪!”拓跋真戈冲着文胖子横眉断喝,“等会某不杀汝,只割了头皮,点天灯。”

文胖子这在东厂什么酷刑都见过的,听着也不禁缩了缩脖子。

“退后。”丁一却似乎完全无视了拓跋真戈的话,他这话是对身后百姓说的,“老丈,烦请把马也帮学生牵过去,这是好马,免得杀贼伤着,也总归是不美的。”那些百姓看着拓跋真戈本就腿肚子发抖了,此时听着丁一叫他们退后,连忙空出一大截来。

拓跋真戈看着丁一冲这边闲闲行了过来,冷笑道:“丁容城,你这套对某没用!也先吃你这套,某却不信什么见鬼的阿傍罗刹!有什么法术本事,你只管使出来就是了,只是不怕告诉你,某这些兄弟,都不是等闲的人物,更是练了一套合击之术,这些日子,江湖名宿任你多大名头,从无得脱!”

“你这个人不会说话。”丁一袖着手,领着文胖子信步闲庭走了过去。

“便是最琐碎的说法,也不过两句:若是群殴,便这学生一人群殴你们这么些人;或是单挑,便是你们这么些人,单挑学生一人。可是如此?”

他又走了几步,从背在身后的袖子里,掉出两个铜盖儿,跟在后面的文胖子伸出脚尖垫了一下,再教它们无声落地,只听丁一又笑道:“或是一句:人不要脸,天下无敌。不就结了?”

拓跋真戈却没有被丁一激怒,大笑道:“任汝如何舌灿莲花,此时便只有两条路,一是与某共谋大计,一是……

“死!”

第一章督广西(六)

丁一的面上仍然带着微笑,只是他身后的文胖子已吓得肝儿颤了,因为在丁一背在身后的袖管里,正滋滋地冒着青烟!明显那两个手榴弹的拉环已被丁某人扯了出来,然后至少停顿了两秒,丁一才撇了出去,不是投,是撇,因为拓跋真戈不是傻瓜,一旦丁一作出引弹后仰的投弹前兆,就算不知道手榴弹的利害,拓跋真戈也必定会知道丁一要投出什么东西过去,肯定会闪避的。

看着丁某人终于扬手把两颗手榴弹撇了出去,文胖子只觉得心头一口气松了下来,立马跟着抢到丁一身前将两个盾牌撑起,却听丁一居然在撇出手榴弹的同时还来了一句:“五雷正法,诛邪!”文胖子真是绝倒,想不到侄少爷耍起宝来也是能把人乐死。

但他此刻却是笑不出来,因为本来就是加重型手榴弹,又与拓跋真戈那伙人离得近,所以丁一用的是极不符合标准的投弹姿势,这两颗手榴弹堪堪只扔出去五六步,也就是十二三米远。

两次剧烈的爆炸声几乎同时响起,这回倒没有倒飞的弹片或是铁珠撞击到盾牌上来,只不过因为离得近,许多飞溅的鲜血,还有爆炸气浪,还是略有波及。紧接着一阵巨力冲击而来,一下子就把文胖子踹得倒地,然后一只脚重若千钧踩在他的胸膛,有血,一滴滴地渗落,打在文胖子的脸上,是血腥的气味。

“别怕,胖子。”踏在他胸膛上那只脚。是属于拓跋真戈的,他说,“咳、咳咳!某会把汝点起天灯的。”他的左脸颊上倒插着一块弹片。左臂、左腿的棉甲上,至少有着二十个淌着血的微小洞口,滴在文胖子头脸上的血,便是那些小血洞里淌出,再蜿蜒到手指尖,滴落。

但文胖子无法怎么挣扎,也扳不开对方踩在他胸口上的这条受伤的左腿。

在丁一掷出手榴弹的同时。拓跋真戈就开始了动作。

他几乎避过了大部分的杀伤,对于方圆七八米内,两颗加重型手榴弹的千余二千细微铁珠、七百块左右的预备破片来说。可以说,拓跋真戈的反应,救了他自己一命,而幸运的不止他一个。这些能让黄牛儿与郑昂顾忌的江湖汉子之中。不乏真正的好手,至少有五人和拓跋真戈一样,虽然受创,但并没影响行动。

血,染血了拓跋真戈半边脸,左臂和左腿那些洞穿了棉甲之后,其势不尽仍穿破皮肉的铁珠,伤口处的血也很快的染红了他半边身体。但他用那条伤腿踏着文胖子的胸膛,抬起不住地往下滴血的左手。钳住脸颊上那块碎片,慢慢地把它拔了出,血,涌得更快,但拓跋真戈提着车轮巨斧的右手仍然稳定,他冷然对丁一说道:“果然盛名之下无虚士,丁容城,某再给你一个机会,你应清楚,便算此时,汝也挡下某十招!何况此时还有五位兄弟能战!你若肯与某联手共谋大事,此节便揭过不论!”

拓跋真戈压根就没有回望一眼,去看一看那数十个被手榴弹炸死炸伤的亲信心腹的死活。他的心很大,看的是江山,是天下;连把他伤成这样的丁一,他都可以不计前嫌——他连自己都可以为了复国之梦而不在乎了,何况他人生死?

“你我相遇太迟了。”丁一淡淡地笑道,对着拓跋真戈他并没有多大激昂或感慨,“学生已过了这个时节了,过了如你这般,血染征衣,舍生忘死的时节。不错,学生挡不了你十招,只不过,何必去挡?”

然后丁一一直垂在腰际的右手猛然往下一拍,按在左轮枪柄之上,这就是著名的牛仔拔枪术——后世有好事者录下视频,能在零点四秒命中两个目标、零点八八秒击中五个目标的牛仔拔枪术——当丁一的手指触摸到枪柄的时候,他的大拇指已钩住击锤。

在其他手指握住枪柄,将左轮手枪拉出枪套的同时,大拇指已钩动击锤到达了击发位置。这个动作的实际原理就是将扣扳机的动作变成了单纯的释放击锤,然后丁一就开出了第一枪,其他的五枪他使用了撸动击锤法的方法,就是:扣住扳机不放,然后用手撸动击锤来取代手指扣扳机。

没有计时器,也没有人去为丁一计时。

事后那在丁一身后的百姓,都说只听到一声霹雳,然后那六个谋逆的反贼就倒下了。

只有被拓跋真戈踏在脚下的文胖子,分辨出是有数声枪响。

就这么倒下,正如丁一所说的,没有什么血染征袍之类的厮杀,他敢来怀集,就是胸有成竹,绝对不会这时候还来搞玩命的勾当。丁一将那左轮插入腰侧枪套,然后从左腿侧拔出另一把左轮走了上去,拓跋真戈还没有死,他是高手,对于危险的警觉,使得他在丁一击发之前闪了一闪,按理说,他快不过子弹,但只要比丁一撸动击锤的手更快就可以了——但想跟丁某人比枪感,这就是拓跋真戈的悲剧所在了,这年月,世上或有比丁一对于射击更有天赋的人,但绝对没有人可跟丁一比枪感,他在千百年后训练、实战所耗费的子弹,大约于这年代来说,便是皇帝,也绝对是奢侈到不可想象的事情。

所以拓跋真戈终于没有躲过去,只不过因为他的躲闪,丁一原本瞄准他头颅的枪口,马上向下拉动,命中了他的胸膛。他捂着胸膛躺在地面,血从指缝间溢出,他看着丁一行近,挣扎着还想奋起,这使得他咳嗽起来,血块从口鼻喷出。

他无奈地躺下,喘息着:“某拓跋真戈,生平未遇十合之敌,想不到,遇上你阿傍罗刹,竟连一个照面也没走过去……”他倒也算磊落,没有说什么胜之不武之类的废话,输就是输了,他有承认失败的勇气。

“拓跋氏?倒是好身手。”丁一微笑着走到他身边,用脚拔动那把大斧的斧柄,把它拔开,“可惜了,却不知道,青史之上,为何不曾有你的名字?”丁一的意思,是在后世上为何不曾见此人名字?侯大苟、黄牛、郑昂,都是留名史册的人物,依着这人的身手,在这冷兵器为主的时代,怎么也是一员义军中的猛将啊。

但他这话一出,拓跋真戈一对牛眼瞪得通圆,硕壮的身躯弓起,一口血冲天喷出,身体砸落地面,便再无声息了。他是被丁一活活气死的,他听着丁一的话,却是认为丁一嘲讽他只有匹夫之勇,成不了大事的角色。

而偏偏现在这处境,不正是应上这话么?拥有千余手下,又有数十身手过人的亲信心腹,结果如何?而对丁一,徒劳无功,最后落得这样的下场,他真是重伤之下又蒙这样的刺激,便是气急攻心而死的。

丁一摇了摇头,他原本倒是想把这员猛将收罗麾下的,看上去也是绝不下于刑天的角色,甚至还要比刑天更为强悍些,但死也就死了吧,丁一收起左轮,抽出了长刀,除了拓跋真戈,其他那些被手榴弹炸伤炸昏的人,还不配让丁一拔枪。

但还没等丁一走过去,从地上爬起来的文胖子,便已领着身后那千多百姓,一涌而上,粪叉子、锄头柄、晾衣竿,可怜那些江湖高手,也是江湖上有名有号的人物,这最后的结局,却是连丁一也有些不忍看了……

可是这边的情景,对于正在冲击东城门的黄牛儿来说,是完全想像不到的,他正扯着郑昂的袖子,咆哮道:“你怎么把俺砸晕了?他娘的,丁容城就两个人……俺们还刚刚蒙人家救下命来……”

“操!狗屁的丁容城,他是条汉子,俺没说的,可这当口,阿牛你是顾自个兄弟还是顾丁容城?”郑昂不耐烦地一把甩开黄牛儿的手,躲在城墙下的死角,用牙齿协力右手,把左手被箭簇割划的地方包扎上。

攻打东城门并不顺利,留在城墙上的几十老兄弟,在没有提防的情况下,全被慕容秋水或杀或擒了。而慕容秋水带上城头的三百人,都是配了弓的,不论准头如何,江湖汉子的臂力总是不错的,刚才几轮覆盖性的箭雨,就教郑昂这边折了十数人。

“好!拿下这城门,再去救丁容城!”黄牛儿看着,发了狠,抱着街边那户人家的门板,用力一提拆卸了下来,看来是要当成盾牌使用,他把那一整扇门板负在右臂,却向郑昂说道,“拿下这城头,你可不能阻俺去救丁容城!”

城墙上的慕容秋水听着不禁失笑,扶着城墙大笑道:“还要去救丁容城?想想自己能不能活下才是道理吧!阿牛兄,你若是愿意领着那些老兄弟,跟随在下与柴头领,在下倒是可以保你一个日后的荣华富贵……至于什么救丁容城,你想得太多了!”

慕容秋水,他却没有想到,自己占据了优势时,意气风发的这几句话,给他带来了什么。

第一章督广西(七)

因为他并不知道,李云聪领着八个狙击手就在县城外面的衰草之间潜伏着;他也不知道离县城五百米外的地方,身披三层铁甲的十名军士,正在一处土坡静静等待着,不时伸手轻抚倒卧的战马,以让戴着笼头的它们平静下来,不至于骚动爬起。

所以当李云聪伏在城外的草丛中,听到慕容秋水占据了场面的优势之后,得意洋洋地于城墙,说着丁一的坏话,李云聪觉得这个在一百步也就是二百米外的城墙上,在缺口和准心处看过也就是一个小黑点的家伙,应该就是干掉他会有一定的战术价值——至少可以振奋士气吧?明显那厮就是在刺激着城内的已方友军啊。

李云聪冲着身边的观测手做了一个手势,观测手确认之后,开始报出风阻等等读数,其实二百米的距离,又没有狙击镜,这些东西的修正意义,并不见得太大,只不过丁一更愿意让他们先熟悉这样的流程,并且把这种流程形成习惯。

而后,观测手也端起了自己的钢管螺旋膛线枪管的遂发枪,扳开机头,插入铜质底火,因为他现在事实上的主要存在价值,就是给主射手提供补射。他也瞄准了城墙上的慕容秋水,或者说那个不时移动的黑点,这么远的距离,裸视的瞄准,压根就是一个点。

观测手在等待着李云聪的枪响。

枪总是会响的。

但这一枪,并没有如先前那一枪奏效。直接就干掉准备举弓偷袭丁一的那个军兵。子弹只是掠过慕容秋水的左臂,划出一道血口,这让慕容秋水下意识在缩下身子。然后他的头盖骨就被子弹掀开了,整个头颅迸裂,鲜血、脑浆、带着毛发的头皮,喷溅到他身后的手下头脸上。

因为他缩下身子,让观测手补射那一枪,那本来瞄准着黑点中间的一枪,变成打在了他的头颅上。慕容秋水引以为傲的射术。根本就没有机会施展,他连向李云聪他们射出一箭的机会都没有。

比草原上的射雕者双乎日,更加利害的箭术。能够直面两头成年黑瞎子、四五头幼能的箭术,与拓跋真戈的大斧一样根本就连施展的机会都有。若说拓跋真戈至少还是死在丁一的手里,慕容秋水就有点更冤了,他连被谁干掉的。都不清楚。

这不是他们的时代了。不再是了。

弓马娴熟,凶悍彪勇,技击超群,自从第一把钢质螺旋膛线枪管面世之后,就开始宣布着冷兵器时代进入了彻底没落。也许还有一点残存苟喘的时间,便终究是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

听着霹雳声响,然后跟随着的首领慕容秋水死得如此恐怖时,那些江湖汉子第一时间选择了放下吊桥、打开城门。冲下城墙开始向城外逃逸,按他们的想法。败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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