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启大明-第20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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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跟着刘铁回来,听着丁某人孤身出城,魏文成又在发火,这些人身手不怎么样,脑子又不蠢,立时就吓得不行了,丁一的弟子和那七百壮士,朝廷要怎么整治的话,还得想个名目,他们这二十来人,那是丁一有事,就可以名正言顺立时杀掉的,也必须杀掉,以给天下人交代的。
他们怎么可能不怕?
别说不一定有事,别说丁一可能明早就潇洒归来,别说万马千军都伤不了阿傍罗刹。
当这事关系到自己身家性命的时候,可能、也许、大概、若无他故……等等这些全是废话。
丁一已不仅仅是一个容城籍的秀才,他是名动天下的丁容城。
南直隶的今夜,便要为这个名字沸腾。
第三十八章幽怀恨无句(八)
平素魏文成那末开口先笑的脸目,于今夜全然不见了。他脸上肌肉扭曲得怕人,看着跪在天井里的那些护卫,更中怒火丛生,摘下连鞘长刀,排头砸打了过去,没一个敢躲的,却听魏文成边砸边骂:“知道怕了?他娘的早干什么去了!先生不还叫我办好自己的差事,不用每天早晚都过来请安么?老子如何做?老子就算在秦淮河宿下,鸡没啼就照样爬起来奔过这边请安,为啥?入你娘的,这叫做人的本份!”
这里不比金鱼胡同或是容城宅院那么宽敞,一路砸完就到照壁了,魏文成恶狠狠地道:“都他娘的爬起来,想活命就跟着老子办事,戳在这有屁用啊?”又对厅里的刘铁吼道,“姓刘的,牵五匹马来!”
带着那二十多个锦衣卫和自己四个属下,二三十骑便冲城门处奔了去。
好不容易缓过气来的谢雨城,向刘铁问道:“刘师兄,方才那姓魏的,为何说朝廷杀不了我们?”
“嘿嘿!”刘铁摇头笑道,“若真的先生有事,朝廷自然是杀不了你我,最多就是鞭尸。”
无论是丁如玉,还是丁一门下弟子,还是那七百壮士,乃至在淡马锡的忠叔,以及被丁一拉进国土安全衙门、现在国土安全局北夷行局充任副使的北直隶第一刀苏欸,包括被丁一收服之后现在金鱼胡同看宅子的刑天,还有去草原办事的射雕手吉达在内,谁能放过他们两个?
谢雨城听着打了个寒战,那两个哨卫少年吓得小脸苍白不知所措,刘铁看着他们,叹了一声道:“都起来,振作些。小谢,现在书院从容城来的五十学生供你调派,马上去南京七大打行、十三武馆,还有那些来拜会过先生的寺庙、道观,把帖子散了。一个时辰内,我就要见到他们在这里,来不了的话,以后也就不用来了。”这是很明显的恐吓和威胁了,潜台词就是以后南京城里,再也不会有今夜被点到名而来不了的帮会存在。
但正如魏文成所说。如果丁一出事,他和谢某人都等不到朝廷来杀了,他刘铁还顾忌什么?来趟最后的疯狂,又如何?若是丁一没事,他却是确确实实绝对能做到的。别说那些帮派背后也有勋贵、大臣撑腰,英国公是不是勋贵里的大佬?不也是丁容城门下弟子么?何况若论勋贵。丁一还是孙太后的义子呢!至于大臣。发配来南京的大臣,又有多大能量?又能有多得宠?敢跟于谦的亲传弟子丁容城扛?
谢雨城此时总算清醒起来,连忙应了一声,匆匆就奔了出去。那两名哨卫少年互相看了看,想要跟着谢雨城去,却被刘铁喝止:“去站大门哨。再出差错,提头来见。明白了么?”
当听着谢雨城的分调,那些少年全都热切起来了,当然谢雨城不会蠢到和他们说起丁一孤身外出。只是说书院要他们去办事。每日除了训练就是读书,都快憋出病来了,此时听得可以出去办事,哪有不开心的?别看年纪不大,那些少年在吉达训练了几个月之后,要什么蹬底藏身之类的花活大约没一两个人行,但策马而奔却是毫无问题的,从容城来本就有马,不过丁一只许用来驮着行李罢了,此时从谢雨城手里领了帖,复述了一次要传的话和地址,便纷纷奔去马棚上鞍。
一时间,雷霆书院南京分院各门都有骑士操着火把策马奔出,向南京城里四处散去。
约莫过了一刻钟,靖远伯王骥带着亲卫上了城墙,看着生出许多火把光点的南京,对身边的亲卫笑道:“便是元宵,也不见得有这么多花灯。”
“丁容城的门人,怕是有点过……”
王骥听着扫了身边幕僚一眼,吓得对方生生把下半截话吞进肚子里去,靖远伯抚着须郑重道:“何谓名动天下?汝等以为自己关起门来,三五好友互相嘉许么?抬眼看,不过是孤身出游,便教如是……这,方叫名动天下!生子何患不若孙仲谋?便如丁容城,已是无憾!”
这算是极高的评价了,可惜若是配上丁某人此时的处境,却是教人只能苦笑。
躲在瓜棚里的丁一,只从背囊里扯出一条四角短裤穿了,不是为了掩羞,对于丁一来说,处于现时的局面里,掩羞是他绝对不会考虑的环节,而是防止被野草还是带刺的叶子,划过下体,不能否认那样的话,绝对会让本就虚弱的他,更加无力。
丁一没有力气穿上其他衣物了,他终究只是一个人。
要在不扯动到瓜棚里的架子、瓜蔓之类的东西的情况,把衣服鞋子穿上,是需要一定有身体柔韧性和体力的,而丁某人现在真的没有体力这玩意,是真没有了,别说中毒,光是吐上七八次之后,也足够让人变得虚弱了。上下几千年,高宠也就那么一位——何况还是虚拟的人物。
听着官道上九叔公的咳嗽声,还伴随着阿七留下那十数条汉子手中兵刃映起的寒光,丁一很无奈。虽说他并没有千百年后传说中几乎能飞天入地的“特种兵”那么强大,随便就能把拳王当菜虐近乎漫画里的超级英雄,但毕竟在特种部队呆了十年,经历过多次实战,来到明朝这一年里,腥风血雨也没少经历,此时背囊里又有战术直刀,又是黑夜,对上十几人,他真的不怕,可惜,他没有体力。而且对方也不是也先,很明显这是一个致他于死地的局,夹竹桃都出来,根本就没有留他活命的意思。
所以丁一只能慢慢地挪动,期待可以在对方发觉之前,爬到山上,至少找个地方喘上一口气。而紧接下来的事,就让他不得不咬牙加快了动作,丁一的整个口腔内侧,都被自己咬烂,呕吐的确有解毒效果,但并不彻底也比不上现代医院的洗胃,他仍然感觉到轻微的头昏,在平时也许睡上一觉就会慢慢恢复,夜风吹在尤带水渍的身躯,很舒服,这愈让丁一更加昏昏欲睡了,他不得不通过摧毁自己的疼痛,来刺激不清醒的大脑,以免得在下一息就睡着过去。
他爬得很慢,因为他要防止被刮伤,倒不是疼痛,而是留在草叶上的血滴,会给对方指明自己的方向。终于他爬出了瓜棚,慢慢地,丁一开始接近山坡下的树木,而这个时候,官道上响起来马蹄声,至少有二十来匹马,这让丁一心里燃起了希望:明朝的马匹不见得很宽裕,如用得起几十匹马的,不是大将亲卫,就是类如他创立的国土局安全衙门。
也许,是他的弟子派人来寻?
他犹豫了一下,现在的丁一,不再仅是一个秀才,更重要的是他的思维也在渐渐改变,不再是身处第一线的精锐军人,他开始认识到自己的重要性,他习惯于组织和指挥别人去实现自己的目的。
但终究,精锐军人的烙印,还是从来不曾在他灵魂里消亡。
他张开嘴之后,马上控制住了自己。
而在下一息,他就听见了勒住马匹时的响鼻声,还有那个方才离去的“六哥”的声音:“没找着!我打了火把在官道上仔细查看了,那马蹄印不是朝着南京城去的,这厮会不会使了个障眼法?毕竟不是简单角色!”
四蹄踏雪再有灵性,毕竟也不是人,没有聪明到会自己跑去南京报信的地步,丁一教它跑,它就扬蹄狂奔随处乱跑,指不准黑夜里狂奔起来,踏到那个高低之处失了蹄,拗了马脚瘫在哪个角落都不好说。
阿七沉吟了一阵,却对那六哥说道:“还是派出人去依着马蹄去寻,若是寻不着……”
“七哥!他杀回来了!”突然就有人大叫起来,在黑夜里极为响亮。
却是那匹四蹄踏雪,不知道怎么地,又跑了回来!恐怕疯跑了一段之后,迷了路或是发现丁一没有背上,于是就跑回来寻主,总之,它便这么再次出现在这些杀手的视野里。只是它全身皆黑,只有四蹄雪白,黑夜,却也看不清马上是否有人。
对于杀手们来说,自然不用吩咐,上马就追。
那匹马是战马,颇有点灵性,看着二三十匹马冲它而来,此时马上又有骑士控制着,它嘶鸣着立刻就调了头,又疯跑起来。本来就是草原上的好马,远不是这些杀手胯下的马匹可以相比,加之又是空鞍,一跑起来又把他们甩开。
阿七皱了皱眉头,对留下的十几个汉子说道:“恐怕不太对劲,按着丁容城的性子,杀了回来,不把这里屠尽了,安能回头?恐怕那马是空鞍的。”他指派着手下的人,“你们几个往这边去,你们几个往那边兜着,若见可疑之处,立刻示警!”
很快丁一的呕吐物就被发现了。
阿七想了想指向那瓜棚,冷声道:“围了。只要有动静,不论鸡犬人畜,一概杀绝。”
放眼所及,丁一最好的藏身之处,便是这瓜棚无疑。
第三十九章幽怀恨无句(九)
杀手之所以无名,不在于他们伪装得多好,而是他们根本不伪装,农夫就是农夫,绝对不是身上有功夫而装扮成农夫的杀手,就象阿七,他压根就没有什么身手可言。否则的话,丁一也不可能会一路上没有防备,练过搏击的人,不论是在走路还是举止之间,总会有一些痕迹流露出来的。
而这些持刀仗剑的杀手,他们才是出手杀人的角色,但是阿七面前他们只有听命的份,因为强悍的永远不是身手,而是智慧和见识。瓜还没熟,所以也就没有看瓜的人或狗,当那些杀手把瓜棚里养着的几只兔子都杀掉,又踩死了几只蟑螂之后,他们一无所获出来。
“你们两个带着九阿公回村里,由他出面把能找到的狗借过来,记住,借,不是抢也不是买,就说两头骡子不知去哪了。”阿七对着他们这么分派,那两人匆匆去了,阿七又对其他人吩咐道,“守住上山的路、河流,把火把熄了。你留在这里,如果我没猜错,六哥马上就回来……”
阿七还没说完,就听着马蹄声来了,他挥手教那些人按分派去守住上山的路口、河流、溪涧,走上官道与六哥说道:“他留下一匹马,差三五人把其他马匹全部带到句容。把路上的马蹄印全扫了。”
六哥看得出来是很信任阿七的谋略,立刻按着他的话,马上就教人下马,点了五人带着二十来匹马往句容方向奔去,又指挥其他人清扫路面。阿七又对他说道:”骑着留下的那匹马,在这路上冲南京城方向跑过去,到三百步外那个交岔口停下,再牵着马走过来。再把分岔路那两条去上口村和下口村的路。路上足迹全扫一遍,弄完把火把全熄了。”
他这么安排,是预备着南京那边寻过来。
当看见这条路有往返的马蹄印,而另外那两条干净得一个足印也没有时,会起了心思查看足迹的人,必是极细心的人,这样的人,往往会先去查另外那两条路。等他们一无所获再往这边来,至少已有一刻钟的时间了,不要小看这一刻钟。一刻钟足够改变许多事。
丁一卧在山脚下的树边,他看着那些火把把瓜棚包围,听着阿七吩咐去带狗来、又教人把守路口,他的心便愈来愈往下沉。他的衣物和那些呕吐物,可以留给狗太多的追踪信息了。而且阿七让人去村里借狗,不是一头两头。丁一听着。这村落再少怕也得十几条狗吧?怎么办?
他感觉眼皮就要睁不开起,越来越强烈的睡意,一**袭来,如果不是倚在树干上,也许已经昏睡过去许久了。而听着那六哥到来,以及阿七进一步的安排。丁一苦笑起来,真的不能小看古人啊。
除非撑到天亮,要不然的话,就凭阿七这布置。就凭这村落的偏僻——别看离南京城也就半个时辰左右,这里离南京城半个时辰左右的村落、乡里,不知道有多少!就算万幸刘铁他们心有灵犀出城来找,要把这四周半个时辰左右的弧形轨迹寻遍,也不是个容易的事,何况于半个时辰这个概念,刘铁他们压根就不知道,他们并不知道丁一走了多远!
而更倒霉的,莫过于丁某人出城里特意跟哨卫叮嘱说今晚不回来。
丁一把湿泥抹在裸露的肌肤上,这是实在没有力气穿上衣服时,给予自己的保护。然后使劲地掐着自己的虎口,可惜这个时候他已经没什么气力,连掐着虎口也不觉得怎么样。撑到天亮,至少他得撑到天亮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