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启大明-第16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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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的巨大声响和光亮,使得连绵不绝火光闪现,随处可见火云,强烈的硝烟味道渗入风里,与炮声一般都让战马惊惶。
不时有因为没有炮架而后跳的火炮,把炮手砸死;也有因为没有炮箍,略装多了些药,或是发射多几发之后炮膛内部出了问题而炸膛,把周围的炮手炸得血肉横飞。有呻吟声,有惨叫声,但只要那门炮还能用,马上便有士卒填补上去,刷膛,装药,装弹……
瓦剌的平章卯那孩和也先弟弟铁颈元帅勃罗,都死了。
大明军兵不计伤亡的发射炮火,无论是五钱重的数百颗铅丸霰弹式的攻击,还是三十两重的大铅子都好,绝对不是血肉之躯可以抵挡的杀伤。而且把南京武库搬空的明军,大量的百虎齐奔这种原始的密集火箭筒,与那每两人操作一门的火铳,也是不停地往伏击圈里投射火力。
两股瓦剌军兵很快就被扫平,当然还有缠住他们的明军,大多数也殉国了,这种杀伤根本就是不分敌我的。而明军展现出来的杀伤力,以及瓦剌一方首领身死、数万铁骑的快速减员加上战马的失控,残存的瓦剌军兵倒卷而回,连小汗和长老的责骂和刀弓都无法制止他们的恐惧。
“卯那孩和勃罗都死了,连尸都抢不回来。这就是你的安答报答我的。”也先倒是显露出枭雄应有的气度,分派手下去收拾残军,只是淡然对边上的巴达玛说道,“也是我的错,如是当日一刀杀了丁一,或许今日,勃罗和卯那孩就还能活下去。”
伯颜帖木儿却进言道:“那颜,如此多的军兵,怕不是丁一的脚手……”
“我知不是他的脚手,但若无他接连两夜马踏前锋营,先前又十一人冲阵视我瓦剌铁骑如无物,不会这样。”也先的脸面很不好看,说着将手中杯子掷了出去摔得粉碎,“若无丁一先前诸般行径乱我军心,大涨明军士气,何至于三万余骑,只收拢得四千残兵?”
也先恨恨地说道:“若不是丁一,纵勃罗命该死于这里,死得七八千骑,至多一万骑,总也是能摆脱明军的!”
“是,那颜说得是。”伯颜帖木儿点头应道,却便提议,“我听说那个唤作双乎日,说自己输了,被丁一在箭下逃去。这么听着,丁一是敌不过他的,不若征集一些勇士,把丁一杀死。”
巴达玛听着在边上却笑了起来,伯颜帖木儿转过头怒视着她:“你想要为了你的安答,背叛草原么?你有想过你的男人么?你有想过你的兄长么?大好的局势,若不是丁一,那颜的好名头……”
“特知院,你有想过你的崽子、你的女人、你的老人么?”巴达玛不紧不慢地回呛了他一句,就再不说话了,因为不必说,在场不论是也先还是伯颜帖木儿,谁会不能理解她这句话的意思?
一旦行刺不成,丁一的报复就将到来。
与大明作战,不论也先和伯颜帖木儿都不怕的。
攻击京城或者按现时来看,胜负在谁,没有把握。但明军若敢挥师入大漠,野战之中面对明军,别说也先了,就是傀儡大汗脱脱不花和他的弟弟满都鲁,都不会有任何怯意,那是必胜的战局,只要是战于大漠,冗长的补给线就足以让明军完蛋,而不停攻击这补给钱,会在对阵之前就让明军失去大部分战力,甚至都最后的会战都不一定有必要发生。
但丁一不同。
他只有一个人,不需要很多的给养辎重,草原上的部落很难发现他的行踪;
他能骑马,骑得很好,也许比不上吉达、双乎日这种精锐,但比一般的牧民还要好上一点;
他能说蒙古话,不论是卫特拉诸部的瓦剌口音,还是东部蒙古的口音,都能说得惟妙惟肖,这是当时他陪着英宗在猫儿庄时,伯颜帖木儿的亲卫亲眼所见的:丁一和任何一个瓦剌军兵聊上一阵,便能操着几乎分辨不出的乡音,和那人说到一块了;
他能射,用那怪模怪样的弩弓,巴达玛和她的护卫亲眼所见,也许他的箭术不如吉达,更不如双乎日,但只要有那把古怪的弩在手上,他绝对不会在草原上饿死,不论是打猎还是掠夺小部落。
如果招惹丁一进入草原,势必就很难捉住他,也很难把他从牧民里分辨出来,所以也先长叹了一声说道:“是啊,他能变成沙漠里的一粒沙子,我们根本无法把他找出来。而且,他有着比喇嘛、萨满更可怕的妖术。”
伯颜帖木儿一下子就沉默下去了,他当时和也先一起,是被那个假的“英宗”骗过了,事后才发觉的。别说草原上,就连在中原这种水平的易容术也是神乎其技的;还有巫都干告诉他们,丁一当着她面施展的巫术;被丁一生生咒死,众多喇嘛和萨满找不到任何伤口的尸体;
把以勇猛著称的敏安和他手下三十多个勇士用妖法弄死,这是敏安手下幸存的十几个勇士亲目所睹的,据说施法之时丁一身后会浮起阿傍罗刹的法相;而这一点,被那夜不听号令出营追杀丁一的瓦剌勇士所证实——人为了掩遮自己的软弱,总愿意去承认一些让自己显得不那么失败的传闻。
“黑夜,若是没有黑夜,丁一也不见能使诸样的巫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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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矢交坠兮士争先(四)【月票加更】
断了一只手的赛刊王在边上插嘴说道。他的本意是想让其他人别把丁一看得那么利害,但话一出口他就知道错了,因为每一天,都有黑夜。也先终于做了决定:“特知院,这事由你领去,你去准备人手,若战事不顺,就这么办。”战事顺利的话,当然就不用考虑丁一的问题了,要想的是如何坐镇京师,调兵南下,恢复大元荣光了。丁一毕竟只是一个人,与国势上的大计,不足相提并论。
“你是他安答,到时你去与他说,草原有人要对付他。便说是我也先教你说的,我仍然还不是草原的大汗,有一些事,我也无能为力。他若是害怕,就来投我,我依旧按着当初的承诺,教他做万夫长!”也先这么对巴达玛吩咐,没有小看丁一,提前就把失败之后丁一的怒火,引到了脱脱不花身上,巴达玛点了点头。
也先顿了顿又开口道:“都音部落那个小汗不错。”他下达了几年之后,将后悔莫及的一条命令,“那些死了头人的部落、溃退的兵马,都给都音部落领去,教那小汗好好养伤,此战之后,我是要抬举他的。”
当在德胜门损失了二万余人之后,几乎充任前锋的部落都崩散了。超过三成的战损,基本对于游牧民族来说,崩散是一种必然的结果;而更多的伤亡,是因为溃退的那些军兵,根本就没有机会撤出战场。
而仅仅死了几十人的都音部落,都显得难能可贵了,他们并不是怯战躲在最后面,而是他们数百人始终都是跟在部落的小汗身边,并且他们宁可舍弃了战马也没有舍弃那面可笑的、粗糙的木制大盾。
也先决定暂停攻势,他下令瓦剌人开始如都音部落一样。制造一些木制盾牌。谁也不知道还有多少明军伏击在四周,谁也不知道还会不会遇到那些如百虎齐奔一样的火箭,那些从白色烟雾中喷射出来的铅子。
而明军也没有继续追击,因为如果不是伏击的关系,明军也没有把握在野战中跟瓦剌人对决。
于是这一天并没有如历史上一般,也先继续进攻击西直门。
丁一并不知道因为他让陈三在进攻德胜门时出工不出力,并且制造盾牌而让历史产生了微小的变动;他也不知道在他的逼迫之下,瓦剌人开始了一场历史上本不存在的刺杀,并且由草原数十万铁骑之中选择精锐,开始组建一支最终目的为了干掉他丁如晋的特种部队——尽管也先不知道什么叫特种作战。也没有把这支小分队叫做特种部队,但毫无疑问,他们要干的,就是特种部队的事情——斩首。
站在于谦的身后,看着三万铁骑崩溃回卷。丁一只觉自己来到大明朝,所经历的一切事。所冒的一切险。都值了。于谦这时开口道:“如晋,带着你的人,马上去西直门外,归右军刘都督指挥。你不会怪为师吧?”舍身诱敌之后没有留给丁一什么休息的时间,也没有派给丁一追杀残敌最好捞功绩的机会,而是把他派去西直门。连于谦自己也觉得有些说不过去,他对丁一说道,“你可以不去,为师不会怪你。”
“学生是个自私的人。”丁一活动着手腕。低头笑道,“曾有人问我,如果于沙场身死,学生身边的人怎么办?我所牵挂的人,为我所牵挂的人,他们该怎么办?学生不知道,学生很自私,学生只知道,大明的战旗,在飘扬。”
于谦闻言为之一震,他看得出丁一并不为了讨好自己或是装腔作势,而是发自于内心的一席话,这更让他更觉丁一和他,便是一种人。于谦拍了拍丁一的肩膀,对他道:“去吧,生子当如丁如晋。”
丁一知道怎么样骗过测谎仪,那要比骗过于谦,更为艰难一些。
其实于谦并不明白,丁一话里没有说出的真相。
他离开特种部队的真相。
丁一的心理问题严重到不适合再于特种部队里呆下去。
心理医生通过许多次测试,可以确定,丁一喜欢合法地杀人。对,喜欢,是爱好,不是职业所需。他在当刑警的时间里,长久得不到他应得的晋升,除了那时候的丁一不会拍马屁跑关系之外,经过他手上的每个案子从来没有不见血,也是其中重要的一个原因。
这里面没有几乎这两个字,是从来没有不见血的。
如果说丁一与连环杀人狂有什么区别,那就是合法。
他所杀的每一个人,都不存在违法的问题。在行伍,是军令;在警队,也是绝对符合条令——他会引诱嫌疑人开枪,然后准确的干掉对方;他会诱使嫌疑人掏出利刃,向他出手,并被拍摄下来,然后他再杀死对方或者造成对方永久性残废后再停止攻击——正如在他在草原上,诱杀那些牧民一样。
不论是老行伍或是老警察,都能看出其中的问题,尽管在律法上找不出一丝毛病,但毫无疑问丁一过于嗜血了。尽管丁一没有出错,但谁敢担保他下一次不会因为嗜杀而出错?谁能担保某一天他突然不在乎合法与否、不在乎是否他的爱好会让整个行动计划破灭?
防守西直门的右都督孙镗,得了嗜杀的丁一带领着七百人的补充。所幸,这个年代没有人会对合乎军令、律法情况下的嗜血,有什么特别的看法。这是一个很适合丁一生存的年代。
被李匠头和他的徒弟们弄成血汗工厂流水线上苦力的二百多人,已经回来,并且带回来了他们在流水线上所有的工作成果。李匠头在丁一的荼毒下,不但懂得如何把人变成血汗工厂的苦力,而且技艺上也有了飞跃的进步,从他改造过的五架小型投石机,就可见一斑。
一个棘轮装置的摇把,让一架投石机如果时间允许的话,两个人就可以慢慢摇着来完成蓄力的过程,而不再需要几头牛或是数十人的拉扯。而现在这五架投石机都放置在西直门的明军队列前方,上好了弦。
丁一卸去了甲,骑在马上眺望前方,吉达掌着大旗在他身后。
于此时丁一是对于谦的军事能力比较佩服的:丁某人知道历史上也先接下来将攻击西直门,而于谦则是通过战局来判断出这一点。
但瓦剌人没有再进行攻击。
这一日,以明军的大胜作为结束。
金乌西去,正值傍晚的时候,丁一在西直门外就听见有人在传唱着他那晚在城墙下吼出的那两句词:“若我之躯,不得归,君须见,我之魂,为山镇边陲!若我之目,不复睁,君须听,我之魄,风舞旗有声!”
丁一听着不禁来了兴致,寻了笔墨匆匆修书一封,教人送去英国公府。不多时,那弟子便快马归来,背上负着一个木箱,丁一不禁有些意淫,看来她多少还是有些意思的,否则直接就拒了便是,何必理会自己?
谁知道那弟子来到面前将木箱放下,从怀里掏出一封书信,忍着笑递给丁一道:“先生,有信。”临了又解释了一句,“弟子没有偷看,只是小张子的姐姐当着弟子的面写下的。”憋得一脸的通红。
丁一满是狐疑打开了那封信,却见上面没头没尾只有两行七个字:借物须还;词一阙。
“这叫什么事!”丁一愤怒地一拍城墙,气呼呼地骂道,“这吉他是我给的设计,我画的图纸,我调的音,现在借来一用,还要强调得还回去?对了,‘词一阙’是什么玩意?”
那憋着笑的弟子倒马上给丁一做了解答,果如丁一所猜测的:租金。
“她说‘虽舍弟与你家先生份属师徒,但我与他并不熟。你家先生抗击鞑子舍身为国,开口借物实在也不好推却。’她是这么说的,后面还说了一些话,弟子复述不来,总之就是说与先生不熟,所以要撕撸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