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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大宋之权倾天下-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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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已经十三岁了,去工地上做点伙计,贴补家用,两个孩子没有衣服,只能睡在家里,晚上等老大回来,才能换着衣服出去玩一会儿。”

吴熙有一种想要逃离的冲动,本来还以为生活殷实的他,过的这么清苦,这不该是一个女人应该承受的。

“跟我走。”

吴熙话说的很生硬,不容得牛婶反驳。

牛婶倒水的手突然就停在了半空。

良久之后,重新开始了动作,语重心长的说道:“我的情况你也看见了,身不由己啊,好的生活谁不羡慕,谁不想去享受?可是老老少少一大堆,恐怕……”

“在我这里,没有恐怕,无良子才会让你受这般苦,没有人会反对你这么做,如果你晚生三十年,我会娶了你。”

吴熙很动情,这是优点也是缺点。

多情的男人很花心,处处留情,处处没心,喜新厌旧为世人所不齿,但是在宋朝老子想怎么花心就怎么花心,你们管不着了。

“好你个不要脸的,果然在外面勾搭了男人,现在还领回了家,门风都让你破坏的不成样子了,如果老妇是你,真该一头撞死去追随你的丈夫,为何还厚颜无耻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老婆子听见了娶你的字眼,先入为主的以为吴熙就是那个野男人,于是破口大骂了起来。

“你……”

吴熙很愤怒,再好的驴子总是有脾气的时候。

牛婶摆摆手,示意吴熙息怒,老婆子不容易,没几天活头了,骂人又不疼,她现在活着不是给谁看的,而是为了孩子,别人的冷言冷语对她构不成任何的心理负担。

“这样吧,从明天起,你就去东城的吴家庄子上做活,孩子们都可以带过去,很好找,一打听大家都知道,最近来了一个新管家,他的老婆一只没能给他生个一儿半女,他们会喜欢你的孩子的。”

吴熙正色的说道。

“唉,麻烦熙哥儿了,我这……”

“什么都不要说了,我家里比较自由,上班时间不固定,不会打扰到你的生活的。”

牛婶不知道自己上辈子究竟做了什么好事,尽然会得到一位公子哥的垂青,这样的主子很难找,恐怕整个天下不会有第二家。

如果自己再不识抬举的话,会寒了人家的一片好意。

于是泪眼婆娑的点了点头。

吴熙完成了自己的使命,转身逃也似的跑开了,二狗子把礼物搬进了家里,追了上去。

一口气跑出了城,来到了无定河的岸边,大声的嚎了一嗓子,才算好点。

看着潺潺涓流,心情才慢慢的平复。

美好的事物总是能让人心情快速的好起来。

这几天经历的太多,是自己古道热肠,还是天生就见不得苦难,说好的要变成狼呢?

人要活的有血有肉才是人,红着眼睛吃人的那是畜生,看开了就好,以后还是少堆积苦难,容易得上忧郁症,这个时代可没有心理医生解答你的困惑。

这是一个文人士大夫活跃的时代,不管在什么职位上,都有文人的身影,而且都任职一把手。

说到底,还是皇帝对武人的不信任造成的。

太祖皇帝在陈桥驿黄袍加身之后,就对武将有一种莫名的抵触,直接导致整个宋朝都是在压制武将。

所以看上去就比较文弱,制度的形成上也就相对比较宽松。

刑不上大夫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就算是犯下了滔天的罪责,顶多流放而已,历史上的王安石,范仲淹都有过类似的遭遇,大起大落的太快,禁不起摔打,结局都不是很好。

所以文人一只把持着朝政,武将的发言权被剥夺的干干净净。

就算是上朝,大多都是在打瞌睡,那些治天下的策略,不是一个粗鲁的武将能结局的了的。

武将只管上阵杀敌就是了。

可是最近在朝堂上明显有了另外一种风气,那就是武将不断的在民间发展人才,企图颠覆由文人把持朝政的现状,他们要话语权。

“听说边境的嗣武城发生了乱子,还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发动的,嵇仲兄,你怎么看?”

“彝叔兄雄才大略,又是你的治下,老夫不敢妄加评论。”

说话的两位就是顶顶有名的张叔夜和种师道。

古人说话的时候,一定要叫别人的字,而不能直呼其名,要不然人家会说你很没有文化,还有侮辱人的嫌疑,分分钟会和你拼命。

曹操杀了吕伯奢一家,吕伯奢在愤懑之际也只说,孟德怎么样,孟德怎么样,而不是曹操老贼,可见古人的生活习惯是多么的严谨。

“虞候回报,该死的都死了,不该死的都活的很好,那小子度嗣武城彻彻底底的来了一次大洗牌,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作为京兆府的知府,种师道对于下辖的治所比较勤勉,事无巨细,对于吴熙这个人,从出现之初,早有密探汇报了此事。

“哈哈……,彝叔兄果然是治世能臣,嵇仲拍马难及,官家沉迷于花草顽石,不可自拔,那是有像彝叔兄这样的能臣为之分忧,老夫为陛下贺,为黎明贺。

早有密法司的人收集了情报,搁置在官家的案头,可惜没人理会,中书省的那些官员为了拉拢人才,壮大声势,已经派人前往招纳了,你我是不是也应该为武将做些什么?”

张叔夜心系社稷黎民,也想为武将做一些事情。

“嵇仲谬赞了,彝叔何德何能啊,一会儿我们见到官家的时候,只需说是老夫治下承信郎即可,只要官家点了头,这件事情就板上订钉了,就算是有眼红的,也只能兴叹了。”

“彝叔好主意,只是希望你这个承信郎不要让我们失望才好。”

二人等候在御书房门外,只见李邦彦和梁师成也匆匆赶来,见到张叔夜和种师道,一声轻哼之下,便走进了御书房,因为内侍传唤的声音刚好响了起来。

君臣礼毕之后,皇帝手里拿着一封密保,说道:“嗣武城动乱,吴熙是罪魁祸首,种爱卿,你说说怎么回事。”

种师道心中大喜,只要有发言的机会,定然不能让梁师成抢了先。

上前一步说道:“回陛下,此子乃是臣治下的小小承信郎,做事有些鲁莽,但是很实用,回去之后,治他擅自行动的罪,让他长些记性也好。”

这句话里的潜台词很多。

首先要说吴熙这个人是有能力的,朝廷向来对有能力的人没有敌意。

然后就把承信郎的概念提出来,直接把这人变成自己的部下,那么就算是梁贼想要抢人,也要费些周折了。

果然梁师成一听种师道占了先机,杵在原地闷不作声。

“梁爱卿有事可奏?”赵佶见梁师成一脸的不高兴,问道。

“山东宋江三十六人聚众起义,率众攻打了河朔,京东东路,而今转战青州,齐州,攻陷了十余州县城池,声势日盛,臣恳亲皇上让微臣前去招安,一举平定。”

梁师成今天觐见有两个意思,一是拉拢吴熙,二是想要去招安宋江等人,为文官集团增色。

很显然他成功了。

因为皇上恩准了,还授予他便宜行事的权利。

张叔夜的脸上很难看,这件事情本来是武将们的功劳,硬是让这帮耍嘴皮子的给抢走了,更何况还是一个阴人。

身体残全不全就算了,还要跳出来和人争锋,真不知道圣上是怎么想的。

不过好在得到了一个好苗子,也算为武将挣了脸面。

此时正好童贯觐见,捧着一只会说话的鸟走了进来,赵佶的注意力立马就被吸引了过去,随随便便几句就打发了众人,对着那只鹦鹉“小宝贝,小宝贝”的叫个不停。

第十九章 摸鱼儿

麻雀虽小,却五脏俱全。

嗣武城地方不大,妓院却有两家,一家在城西,做的是军汉的生意,城南的翠红院,却是士子们的天堂。

说是士子,其实就是上过几天私塾,或者是小时候放牛经过私塾门口的时候偷听了老先生几句。

长大之后,为了附庸风雅,摇身一变,就成了士子,拿着几首不知道哪里抄来的诗词,就敢大言不惭的站在翠红院的凭栏处托着小红的下巴卖弄风骚。

这样的人比比皆是,吴熙闲来无聊,也加入了装叉的行列,据说,如果诗词做的好的话,不仅可以得到翠红院头牌蝴蝶的侍寝,还能赚到不菲的银子。

这大概就是最早的版权费了吧?

可是直到现在,依然没有一个人能让蝴蝶解开腰间的束带。

毕竟是小地方,有才华的人凤毛麟角,像蝴蝶这样的美女能委身在这里,已经是破天荒的了。

井底之蛙没有见过天的浩瀚,所以仅仅是为了见蝴蝶一面,就成了嗣武城的全体民众向往的目标。

一身翠绿的丝绸长衫,腰间系暗红色的的玉带,玉带上一块乳白色的玉佩光滑细腻,头发长的不是很长,随意的扎了一个马尾,一条束发丝带轻飘飘的掉在脑后,配上一把知县家里的搜到的折扇……

啧啧啧,一个英俊潇洒的儒生嫖客就新鲜出炉了。

不过,这样的打扮,吴熙不是很喜欢,松松夸夸的藏蓝色长衫,不需要束腰玉带,这样就很舒服,不过场合不同,就要穿戴不同的衣服,这是一条不成文的规矩。

因为前几天的山民袭击事件,多多少少的影响到了翠红院的生意,那些公子哥儿们都在忙着重整生意,没有心情来这里左拥右抱。

所以,来的人大都是些家境还算富裕的士子。

吴熙帅的一塌糊涂的走到楼前,赞叹古人巧夺天工的同时,也在打量着气氛,毕竟第一次来,如果闹出笑话,那就丢人丢到家了。

门口迎人的茶壶自然看见了吴熙,一张风流倜傥的生面孔,全身名牌的土老冒装大尾巴狼,他见的多了。

如果不让他露出本来土老冒的面目,他打算给老六磕三个响头。

老六就是和他一起做茶壶的那个人。

按照排序,那么他应该就是老七。

老七笑呵呵的恭迎了上来,在吴熙的面前躬身一礼,还算标准,在斯文多年的熏陶之下,言语之间也显得很斯文。

出来混,不多掌握几门外语,在码头扛麻袋都没人要你。

“公子看着面生的紧,小子这里有礼了,敢问公子是来听曲还是聊天解闷,还是需要其他的特别服务?”

他们有礼的可不是这些装叉的公子,而是随从布袋里的银子。

吴熙哈哈一笑,掩饰住了尴尬的表情,从腰间的玉带里掏出一些铜子扔给茶壶,说道:“二楼包间,叫蝴蝶出来验诗。”

“验谁的尸,蝴蝶是正经人家的女子,出道前也没听说会这门手艺啊?”

说完之后,茶壶就有些后悔,验尸,验诗,当然是来作诗求睡的,这已经是第二百八十一个了,前面的那些人做的诗实在是难登大雅之堂,这小子一看就是色迷心窍,想睡蝴蝶?门都没有。

“我说的是诗词,不是尸体,本来美好的意境,都被你糟蹋的体无完肤了。”

该指正还是要指正,这是作为嫖客的权利。

“是是是,公子教训的是,小的才疏学浅,确实有辱斯文,不过翠红院的规矩是,你要在大厅之内当众作诗,然后众人鉴赏,如果大家都觉得好,才能呈送蝴蝶,蝴蝶看了之后,没有从房间里出来,那就表示他看不上你,不管是人还是诗都没有看上。”

老七说这话的时候,脸上笑盈盈的,生怕哪个公子哥没忍住,招呼到他的脸上。

“无妨,本少爷这就去做来。”

吴熙说完抬脚就迈了进去。

二狗子紧紧的跟着吴熙,同时观测着周围的环境,手背在身后,一刻也不曾离开,因为他的那把牛耳尖刀就藏在那里。

大厅里坐着很多人,基本都很斯文,楼上的包间里隐隐的传来琴声,想必是在抚琴赏鹤,这么高雅的事情也只有在青楼这样的地方才能做的出来。

如果站在高山之上,裸露着上身,谈情唱词,那是笑傲江湖。

早有老鸨子等在那里,见有贵客登门,抖了抖手里的手绢,拧着肥硕的腰肢朝吴熙走了过来。

还是那一套,问吴熙是唱歌还是聊天。

吴熙扔过去一锭银饼子说是要写诗给蝴蝶看的时候,周围的人笑的见牙不见眼,好像他们又见到了一个农民想登九五的傻子。

“小子,我们已经下好了赌注,就等你写诗了,如果一会儿被蝴蝶小姐脱光衣服扔出来的时候,你要是赔不起小爷们的银子,你就准备好去东京城伺候皇上吧。

听说后宫内院最近很缺刷马桶的白脸侍从,我看你面白无须,正好符合这个标准,怎么样?敢不敢写了?”

这就是他们所说的士子?就是一堆地痞流氓组成的城管队,人家只是去嫖个娼而已,有没有占道经营,凭什么非要逼着人赌博。

文人士大夫的社会里,不应该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么?也应该是样才是,要不然宋王朝标榜的和士大夫共天下就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吴熙本来不想理会,但是,觉得这样赚钱的机会实在是少之又少,于是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

现场又是一片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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