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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大唐军魂-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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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李恪是是自己的挚友,无论如何也不能看着李恪被长孙无忌冤杀,眼下得先了解一下李恪的心思,如果有不轨思想一定要叫他悬崖勒马。

云儿知道他们有事谈,已经知趣地走了出去。

“恪弟,蜀王殿下,”看着有些恼羞成怒的李恪,李业诩终于开口了,“你要学这些东西作什么?放着王爷不好好当,来学这些玩意儿?”

“业诩兄,你都问过我好几次了,”李恪有些气歪的脸终于恢复原先的英俊模样,“恪仰幕父皇那无可匹敌的战功,如今天下未安,四夷未服,我想着有一日,能纵马驰骋在战场上,立下一番战功,为国为民为父皇分忧。如今父皇让我遥领益州大都督,却也只是个闲职,并不能领兵打仗…到何日我才能如愿呢?”

李恪脸上露出与年龄不相称的果敢、坚毅与执着,却又有一丝无奈,他自己也知道,身为皇子,上战场的机会微乎其微。

李业诩拍拍李恪的肩膀,对这位真情流露的大唐热血皇族少年说道,“恪弟,你还小,即使你父皇让你上战场也要等你成年后,如今,你也只能等待了。”

李恪身上没有一点王爷那种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的气势,倒象一位充满理想的热血青年,想着杀敌报国,让李业诩对他更多了份好感。

也明白眼前的李恪还是个没有太多城府的大男孩,各方面也应该都是出类拔萃的。李业诩知道,历史上的李恪也因为太优秀了,才让李世民有立他为储的念头,可这也是他致命的地方,李世民死后,没有人能再庇护他这个王爷了,结果死于非命…

李业诩想着李恪视自己为知己,才会在自己面前无所顾忌地说这些话,那对他的事也不能袖手旁观!

“恪弟,为兄有一些心底话想跟你讲,”李业诩一脸严肃的表情,对李恪说道,“无论你觉得为兄说的对不对,你都要记着!”

看着李业诩一脸庄重的神情,李恪不明事理地也只好点点头!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不知这几句话你有没有听说过?”

“听说过,这出自三国魏人李康的《运命论》,”李恪听了为之一愣,似有所悟。

“你李恪虽然年龄尚小,但才情颇高,很得你父皇赏识。而今你大哥承乾位居东宫,如以后你的才气、风头都盖过你大哥,虽然你没有觊觎东宫的意思,但你大哥会不会有芒刺在背的感觉?还有一帮拥护太子的大臣,会如何看你,如何待你?”

李恪沉默不语。

“此乃为兄的肺腑之言,听不听随你蜀王殿下了!”说完这话,李业诩叹了口气。

李业诩知道自己的优势,那就是自己有了后人一千多年知识和经验总结的了解,也知道一些历史上未发生的事情,清楚历史车轮前进的方向。

只是自己这么一使力,历史这架马车行驶的方向会不会发生一些稍稍的改变呢?

李恪一张俊脸变的苍白,咬着唇说道,“业诩兄一席话,如醍醐灌顶,恪茅塞顿开。恪必定牢记于胸,行事以此为戒,多谢了!”说着恭敬地行了个大礼。

不愧是李世民的优秀儿子,不需要说太明白,一点就通。

“那我们去练枪法去,”李业诩说道,把自己会的演练给李恪看就是了。

“好咧!”有些郁闷的李恪马上变得兴奋起来…

第一卷 重生 第六章 长安西市

长安东市和西市分居皇城东南和西北方向。

东市周围坊里多皇室贵族和达官显贵宅弟,经营上等奢侈品为主,以满足皇室贵族和达官显贵的需要。而西市经营的商品,多是衣、烛、饼、药等日常生活品,又被称为“金市”,吸引的人群从平民百姓到官宦贵族都有,还有很多是来自波斯、大食等西域的“胡商”及高丽、百济、新罗、倭国、天竺等各地的商人。

这些异域商人带来香料、人参、药物、毛毯等胡货,再从长安买回珠宝、丝织品和瓷器等。他们多侨居于西市或西市附近一些坊里。西市中有许多胡人开设的店铺,如珠宝店、货栈、酒肆等,特别是胡人开设的胡姬酒肆,里面经常有来自西域的年轻女子表演歌舞,异域风情的胡姬和舞蹈吸引许多的轻狂少年们前往。

李府位于皇城边上的兴道坊,离东、西市并不远,以前李家兄妹常去距离稍近的东市玩乐,西市从未去过。据听去过西市的家仆讲,西市比东市热闹多了,那里有许多他们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有趣物品。

对少年人来讲,喜欢热闹是他们的天性,未见过的新鲜事物,最能吸引他们眼球,特别是像李栎这么点大的小女孩。

在李栎的一再要求下,李业诩答应带着家里这二个弟妹去西市逛逛。

趁这天李业嗣不用去弘文馆上学,李业诩在晨练结束后,带着李业嗣、李栎,还有两位忠仆,李成和李万,一道往西市去。云儿这丫头也要求跟着去,李业诩想着可以让她照顾李栎,也就答应了。

李业嗣一身青色胡服,跟在一身素白劲装的李业诩后面东瞧西看,不时地讲起皇城及边上街道、建筑、府舍的情况。兄弟俩都喜欢穿着紧身、窄袖的胡服,而不喜穿宽袖的袍衫,因都是习武的缘故,胡服更适合骑射练习,也觉得方便。

李业诩这也是第一次好好观察长安城的面貌,上次上巳节出城是坐马车去,没能好好看看,这次是走路出门,可以边走边看。

不愧是当今天下第一大都市,初唐的长安已是异常繁盛,街上人流如织,男女老幼衣着鲜艳,有乘着马车、牛车的,更多的是如李业诩他们般步行。

还有许多着奇装异服的各种肤色胡人。

街上各种建筑规划整齐,唐时坊和市分开布局,除部分达官贵人外,大部分的房居门朝坊内开,虽然一些居民出行不太方便,但也使街道看上去非常清爽干净。

街道异常宽阔,除了被后人惊叹一百五十米左右宽的朱雀大街外,西市四周的街道也有一百多米宽的,街道两边种着整齐的树木,路边有青石板遮盖的排水沟。街道没有后世店铺林立、杂乱无章的情景,显得特别空旷,在街道上可以打马飞奔。

古人在城市建设方面做的还是挺有前瞻性的,百多米宽的街道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也是够超前的,或许可以说现代的城市建设理念并不比前人高明和长远。

西市里更是人流如潮,物品琳琅满目。

好奇的李栎一个人蹦蹦跳跳跑在前面,一会跑到香料摊前乱嗅,一会呆站在一个铺前看人家制作小糖人。小女孩对一切感觉都是那么新鲜,就连李业嗣和云儿的嘴也张得老大。不过云儿关注的是各种新奇玩物和饰件,而李业嗣,还有李成和李万看的是各种肤色的人种,那些穿着古怪的衣物、着各式各样的装饰、操着半生的汉话在那吆喝的胡人。

一群没见过世面的井底之蛙,李业诩暗暗好笑。

不过西市的繁华还是有些出乎意外。唐初时候刚刚经历连年征战,人口大幅减少,生产力水平还是比较低下,交通并不便捷,理应百废待兴。现在看到的景象却是商业如此繁荣,物品也是异常丰富,异族人士随处可见。唐初贞观时期整个社会和经济恢复发展的挺不错的。

恍恍然,面对繁华的西市,竟然有种在现代社会的感觉。李业诩记得,自己后世的家乡,江南的一个小城,也是一个异常繁华富足的地方,外国人也如眼前般常见。如果不是眼前的人都身着古装,所居之地是古城长安,看眼前涌动的各色人流李业诩以为回到了家乡的小商品市场。

“大哥,”李栎拉着李业诩的衣袖,指着一个店铺说,“我要吃糖。”李业诩一看,原来是后世的麦芽糖,记得自己小时也很喜欢吃这东西,粘着牙齿,特别有嚼劲。当下每人买了一块,才一文钱一块,云儿推说不喜欢吃,被李栎抢了去。

逛了好一会,李栎大喊着累了,云儿看着也有些吃不消走了。李成和李万手中已经多了许多物件,都是李栎和云儿看中的,有小玩物、小挂件、小饰物,还有很多好吃的东西。

李业诩倒不觉得的累,也买到了一些他想要的东西,他最想要找的东西还没找到。

在特战队多年下来,李业诩在制作一些小的武器和工具方面已经是行家,他只是怕这个年代一些材料没有,也担心这时的冶炼水平低下。

几圈逛下来,李业诩从市上售卖的刀剑来看,这个时代的冶炼水平已经挺高了,铁和钢的成色都已不差,制作的刀和剑等兵器淬炼水平都是非常不错的。

在一个店铺里,李业诩终于找到了他要找的东西,那是一个卖水晶的店铺,柜台上摆着各种样式的水晶。

店老板的装束像是一位阿拉伯人,却能说一口非常流利的汉话,看到李业诩等人气度不凡,知道是贵家公子,亲自来迎接招待。

货架上满目的水晶,各种颜色的都有,只是没有看到透明的。

“这位公子,您随便看,这些都是上等货色的水晶,您不满意的话,仓库里还有,”店老板看多了顾客的眼神,知道沉默着的李业诩对面前的货不太满意,有些着急地问道,“我们店是整个长安最大的卖水晶的店,其他店里有的,我们这里都有,其他店里没的,我们也有!”

“那有没有透明的水晶?”李业诩瞄了一眼店老板问道。

“有,只是透明的价格更高些,也不太好看,没什么人买,也就没摆放在外头,”店老板指示伙计去拿东西,“公子你真是识货的人,透明的水晶质地是最好的!”

几名伙计捧了几个透明的水晶出来,李业诩仔细看了看,都是略有颜色的。

“还有比这更透明的吗?”李业诩略带遗憾地问道。

“有!有那种没有一丝杂质的,但公子您要定货,十天半月以后才到,那价格更高的,”店老板像是看到财神一样的目光看着李业诩,“其他店也是如此,公子您好的话,您只要留个地址,小店定为您送上门去,只是要付定金…”

一问之下,这东西价格竟然贵的离奇,一个拳头大的水晶球竟然要价五百文,更透明的水晶价格更高,差不多要一贯。

李业诩来唐后虽然没自己买过东西,但一贯钱的价值还是知道的,记得史书上写着,贞观四年时斗米不过三四文钱,这一贯钱是个不小的数目。

但这东西也必须得买,这个时候还没有玻璃,透明水晶就是制作一些东西最好的材料。

幸好李成和李万带的钱够多,李成把一袋铜钱全都叮当着倒在柜面上,换回了几个成色较好的水晶球,并付了定金,要求店老板准备好最透明的水晶,过些日子来取。

在一个店铺里,惊喜地看到有磁石和磁铁样玩物在出售。

透明水晶和磁石,这两样东西正是李业诩要找的…

第一卷 重生 第七章 巾帼不让须眉

这天一早,李业诩晨练回来梳洗完毕后正在练字。

还真的感谢后世的父亲。父亲酷爱书法,一手毛笔字写的非常漂亮,李业诩自小在父亲的严厉督导下练习毛笔字,不仅练就一手挺不错的颜体,还因多年练字看了大量古代的碑文字帖,汉字中的繁体字也都基本懂晓。

只是可惜,颜公还未出生,不然可以找他讨教一番书法,或者拜入其门下当个弟子。

听云儿说,先前的自己书法和绘画水平都是非常出色的,这身体里还留存着对书画的那份灵动感觉,笔墨挥洒之间,有如行云流水,落在纸间的字融合了方严正大、朴拙雄浑的颜体风格,李业诩自己看了也是非常的满意。

正自得意间,风风火火从门外跑进来一个人,竟然是李恪,后面跟着几位府里的家仆。

李业诩正惊异间,只听家仆嗫嚅着讲道,“少爷,蜀王说有事找你,不待我们通报…”

“哦,没事,你们下去吧,”李业诩皱皱眉,挥退几名家仆。

瞅瞅在喘气的李恪,这无赖王爷有啥要紧的事,竟然没让下人通报,直接跑到园子里来了?

“业诩兄,快跟我走,”李恪看着家仆走出门去,就来拉还在整理笔墨的李业诩。

“什么事儿这么慌张?”李业诩猛地摔开李恪的手道。

云儿在一旁抿着嘴偷偷地笑,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

“听吉儿说,今日程处默和一个女子比武,好些人去看,”李恪一脸神秘地说道,“听说那女子身手很不错,时常向人挑战,到目前为止还未遇上过敌手!”

“真的?”李业诩也有些吃惊,难道是公孙大娘提高出生了?心里大感好奇,“还有这么厉害的角色?那我们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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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业诩跟着李恪骑着马出了城,一路飞奔来到比武地方,李恪的侍卫和李成、李万在后面狂追。

比武的场地选在灞河边,离灞桥稍远处的一处山坡地,李业诩他们抵达时,已经有一群人围着,比武正准备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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