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明-第391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刚要张嘴说话,忽然发现身前几十个身穿铁甲的将领都在冷冷的看着他。
带着他过来的那轻骑旅率微微皱眉,语气不善的说道:“燕王面前,你怎么能不行礼?”
元本一这才想起来,连忙躬身行礼道:“末将是魏王麾下黎阳城副将元本一,拜见燕王”
李闲嗯了一声,看着手中玉杯中冒着热气的清茶,似乎元本一根本就不值得他多看一眼,不过元本一却连一点愤怒和不甘都没有,也不敢有。虽然说论年纪来说,他比燕王李闲要大上不少,可这个世界中人的地位向来都不是按年纪来排的,如果是的话,那绝对是一个美好到让人沉醉的梦。
燕王,如今在大隋各路反王中实力也能派进前五的大人物!
唐王李渊,魏王李密,夏王窦建德,燕王李闲,这几个耳熟能详的名字,无疑都是大隋的掘墓人。
想到这里,元本一忽然发现实力最大的几个反王,竟然有三个姓李的。唐王李渊,魏王李密,燕王李闲,由此可见那首桃李子的民谣绝非空穴来风。其中有一句皇后绕扬州更是准确的让人心里发麻,如今大隋的大业皇帝和皇后都被困在江都出不来,由此可见,杨氏的天下真的极有可能被姓李的取代。
幸好,我辅佐的主公也是个姓李的。
元本一有些走神,骤然惊醒这才醒悟自己身处虎穴,怎么竟然还有心思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
“你也姓元?”
李闲放下茶杯笑了笑问道:“和元务本有什么关系?”
“没!”
元本一连忙摆手道:“末将和元务本一个铜钱的关系都没有,倒是和东都的元文都算是本家。”
“还没过七七”
李闲淡然道。
元本一怔住,随即点头道:“是,还没过七七。一个月前,王世充在东都兵变逼宫,将元务本杀了。”
李闲微笑着说道:“元务本是极赞成招降瓦岗寨的,若是成功了的话,你和你那本家也算是同朝为官了。”
“朝廷?”
元本一见李闲说话和善并没带着什么杀气,他叹了口气说道:“如今还在朝中做官的,哪有一个好人?末将虽然不过是元家的一个分支出身,但也不屑于与那些所谓的名门出身的家伙为伍!”
“哦?”
李闲似乎是被这句话勾起了些兴致,只是看向元本一的视线中带着一些戏谑:“你觉着朝中没有好人,那么哪里有好人?”
元本一想了想说道:“解天下百姓倒悬之苦,誓要结束暴君统治的魏王自然是好人。当然,在末将眼里,燕王殿下您也是好人!”
“哈哈!”
李闲开心大笑起来。
他实在想不到,怎么在李密军中被委以重任的将领居然会是个如此白痴的家伙。莫说是这样的乱世,便是昌平盛世中人又怎么会简单的以好坏区分?一个张嘴能说出这么白痴幼稚话的人,竟然能做到黎阳仓副将,而事实上,在几天之前王当仁还没来的时候,他还是黎阳仓的主将。
“好人?坏人?”
李闲笑得畅快,缓缓收住笑容后忽然一本正经的问道:“你说解百姓倒悬之苦便是好人,那么何处的百姓正在承受倒悬之苦?”
“自然……自然是我家魏王说哪里,便是哪里。”
“那么孤呢?”
李闲问。
“燕王……燕王说哪里,自然也是哪里。”
“那么”
李闲笑着问道:“孤说你这黎阳城中的百姓正在承受着倒悬之苦,孤特意带了精兵来解黎阳百姓之苦,你觉得,孤是好人还是坏人?”
……
李闲负手站在大军阵前,看着面前远处黎阳城。
元本一已经回到了城中,李闲也没有立刻就攻城。元本一战战兢兢的带着李闲的话回去,估计着此时城中的人已经在议论纷纷了。已经到了夕阳西下的时候,落日的阳光洒在李闲身上,给他的黑甲涂上了一层金边。
绕了一个大圈子将夏军吸引开后在观城与李闲汇合后,秦琼便再次做了大军先锋。他站在李闲身后也看着黎阳城的方向,心里想着的却是此时燕王在想什么?
“主公,王当仁会不会老老实实的交出粮食来?”
秦琼有些不确定的说道:“如果他不肯就范的话,只需能坚守十天,李密派来的援兵就能赶到,咱们军中的粮草只够坚持七天的,如果五天之内不能攻破黎阳,咱们只能在黄河边上等陈雀儿的水师将补给送过来。”
从话语里就能听得出秦琼的担忧,其实这也难怪,大军千里奔袭,最要紧的便是粮草辎重,当初大汉武帝的时候,骠骑将军霍去病曾经带着一万精骑在匈奴人的草原上就上演过千里奔袭的好戏,粮草都是打到哪儿抢到哪儿。可如今燕云军的形势和霍去病有很大不同,中原腹地差不多百里就有一座城池,远不如草原上那样辽阔能发挥骑兵灵活快速的优势。那些匈奴人没有城池,霍去病突袭一个部落就能屠灭一个,将牛羊抢了做军粮。
可中原多城池,打不下来就只能退走。
黎阳城中有的是粮食,城墙也颇坚固,城中的守军人数也不少,坚持十天应该不是什么难事。而且燕云军重在突袭,根本就没带多少攻城器械。之前攻克观城,武阳等城,是因为城中的守军少的根本就组织不起来有效的抵抗。
“等陈雀儿送粮食过来?”
李闲笑了笑说道:“孤来打别人,自然吃的是别人的粮食,用的是别人的银子,哪有孤打人,还吃自己粮食花自己银子的道理?”
这话听着很别扭,可李闲说起来偏偏这么平淡,就好像说的是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似的,自然而然。
我打别人,别人自然要拿出粮草和钱财来,如果打别人还吃自己的东西,那岂不丢人?
这便是李闲的无耻理论,可这理论靠的是拳头。谁的拳头大便是道理,没有道理也是道理如李闲曾经说过,他那个大胡子阿爷说过,拳头硬的人便是道理,他那个刀疤脸的师父说过,刀子快的人便是道理,李闲拳头也硬刀子也快,那么便是天下最讲道理的人。而李闲也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不讲道理的人。
秦琼想了想,还是忍不住问道:“不给怎么办?”
李闲没有回答他而是反问:“咱们是来干嘛的?”
想了一会儿,秦琼试探着回答道:“来抢粮食的?”
“元本一不是说了么,咱们是来解黎阳城内百姓倒悬之苦来的,既然咱们是解救百姓的,黎阳城内的军民难道不应该感恩戴德?付出一点粮食做谢礼也不为过,如果不给……他们怎么能无耻到不给咱们饭吃?如果不给吃,那么打就是了,何必想那么多?”
李闲认真的回答道。
秦琼一怔,心说就这么简单?
他侧头看了看程知节,又看了看雄阔海,却发现他们两个都是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甚至是……大义凛然?
“咱们缺少攻城器械。”
秦琼是个宽厚诚实的君子,他觉得如果自己不提醒燕王的话就是做臣子的失职,虽然他知道,燕王绝不会想不到缺少攻城器械的事。
“没有攻城器械,那么便用没有器械的打法。”
李闲摆了摆手道:“今日先等一夜,看看王当仁有没有胆子觉着守得住黎阳,孤可没有时间在黎阳耽误太久,咱们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赶,若是误了围猎的时辰岂不可惜?好不容易将猎物引来,别人打的不亦乐乎,咱们却要错过这盛事,反正孤是会觉着很不甘。”
秦琼听李闲听到了这件事,索性将心中的不解问了出来。
“主公,咱们为什么非要去狩猎那人?若是回军堵住黄河渡口的话,说不得就能猎到窦建德这头狼,属下觉着,按咱们燕云寨如今的情况来看,还是先打窦建德益处大些。”
“窦建德可不是狼。”
李闲微笑着说道:“咱们要去打的才是狼。”
他转身看向北方,嘴角微微上扬:“等猎完了狼孤就告诉你们,为什么放着窦建德不去打,非要孤军深入千里迢迢的往北方跑,在告诉你们之前,孤可以给你们一个听起来有些虚伪的理由,当然,这虚伪的理由也是理由之一,虽然是次要到可以不说的理由。”
秦琼,雄阔海,程知节三人立刻站直了身子,等着李闲先说出虚伪的理由。
“大业十一年,杨广被阿史那咄吉世困在雁门,这件事杨广自己可能都忘了,也不觉得是什么奇耻大辱,可孤觉着是耻辱,他能围困我汉人的皇帝,就算是个让人讨厌的皇帝,也是中原人的皇帝,要侮辱也是孤去侮辱,哪里轮得到他来?杨广自己没办法报仇出气,那么孤便帮他将这口气出了。”
“阿史那咄吉世欺负中原人一次,孤自然也要欺负他一次。一次不够,孤要欺负他一世,他困了中原的皇帝,那么孤就把他这个草原的皇帝脑袋割下来好了。”
第四百九十八章我是在安慰她
风从枯草的缝隙钻过去发出的声音很细微,但若是大风从草地上席卷而过,发出的声音便如低沉的野兽嘶吼,离着黎阳城不远就是大伾山,已经到了秋末,风从北方卷过来贴着地皮走,卷起来漫天的草屑落叶还有让人厌恶的沙子。
李闲没打算在黎阳汪多久,所以也就没有兴师动众的建造坚固的营地。在大营外面围了一圈鹿角,搭建了几座瞭望塔,并没有建造木城,入夜之后大营中点起来无数的火把,整个大营亮如白昼。
从行军的那天开始,李闲便没有再喝酒。
他从来都不是个酒鬼,在青鸢和凰鸾面前他表现的很有豪气,一口气连干了两碗酒头,其实那酒烧进胃里让他难受了半个晚上。然后借着这股难受劲儿睡不着,他用了半夜的时间来思考大军接下来的行动该如何安排。
事实上,他十岁的时候小狄七岁,拼酒他就没赢过小狄,他十八岁的时候小狄十五岁,拼酒的话他依然不是小狄的对手。当然,并不是他的酒量出奇的差,而是小狄的酒量出奇的好。若是小狄火力全开的话,便是嗜酒如命的大胡子张仲坚只怕也只有认输的份样比较不是来说明李闲的酒量不好不坏,负责任的说他的酒量不是出奇的差,但是比起出奇的差来也强不了多少。
过年的时候小狄在聚义大厅大杀四方,包括程知节他们几个酒鬼都败的心服口服。而自认为酒量不俗的嘉儿见了小狄饮酒之后感慨过,喝酒来说一个小狄顶得上五个我,一个我顶的上五个主公……
这世界上有一种人呢,喝不了多少酒,但若是有阵子没喝酒还会犯馋,其实说起来这是一种很贱的性格。
李闲的酒囊如果装满了的话,能装那天他在青鸢和凰鸾面前用的那样的酒碗大概十五碗,那天他一口气喝了差不多两碗半,如今已经很久过去了,酒壶里至少还剩十一碗,由此可见燕王殿下喝酒其实挺婉约的。
夜色中李闲的大帐里灯火还亮着,但他今天却没有微微皱着眉头看舆图,也没有在沙盘上摆弄陶俑来布置兵力,更没有如往常入睡前那样保持着写几个字,看几页。他站在桌案前,手里拿着一柄刀子。
在他面前的桌案上有一块平整的木板,木板上是已经剁好了的肉馅。
在他身边,程知节,秦琼,雄阔海,再加上青鸢和凰鸾,五个人都有些好奇的看着李闲,而今天的燕王殿下穿了一件常服,挽着袖口,手上握着一柄……菜刀。
他伸手取了几个鸡蛋磕开放进面盆里,然后开始加水搅动面粉,和好了面之后将肉馅揉成丸子,然后在肉丸子外面沾上一层搀了鸡蛋的面,再用荷叶将肉丸子包裹上放进笼屉中蒸,蒸了一会儿感觉差不多熟了,将荷叶包着的肉丸子放进油锅中煎炸,因为蒸过的肉丸子带着不少水分,所以放进油锅里显得格外的沸腾。
五个人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也不知道李闲今天心血来潮到底是要干嘛。
等将肉丸子都煎好之后,他将已经准备好的汤汁淋在上面。
做完了之后李闲得意的笑了笑,看着盘子里颜色让人很有食欲的肉丸吹嘘道:“我敢保证,你们谁都没有吃过这么正宗的荷叶包肉。”
“来,尝尝。”
李闲做了个请的手势。
人都说君子远庖厨,读人是不屑于进厨房的,而李闲如今已经贵为燕王却亲自下厨做饭,这让他手下几个人都觉得有些惶恐。李闲做了,他们也不能不吃,在惶恐不安的心情中,隐隐还有几分骄傲得意。
我吃过燕王亲手炒的菜,这难道不值得吹嘘么?
程知节率先拿起筷子尝了一颗,被烫了嘴却忍不住叫好:“这味道有点怪啊,但吃起来真的很香!”
听他这么说,其他几个人也忍不住拿起筷子开始品尝。
李闲看着几个人一边赞美一边吃,不由自主的想起自己在前世的时候最喜欢吃的一道菜,那是大学门口一个不起眼的小饭店,最拿手的菜便是茄皮包肉,李闲百吃不厌,可现在让他去找茄子却有些难,只能根据回忆中的味道来摸索着做一次。
“好吃?”
李闲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