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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节

将明-第1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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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隋朝廷的各路大军就要第二次征伐高句丽了,趁着这个机会怎么也得找一个合适的地方落脚不是?燕山上太冷太凄凉,我总不能连个安稳的窝都给不了你。”

“嗯……”

欧思青青嗯了一声,垂着头摆弄着衣角。

“青青”

李闲轻声说道:“你不是一直喜欢住在湖边吗?我要去打下的那个地方,有一片几百里宽阔的大湖,湖水清澈,鱼儿成群,在湖中还有成片的芦苇荡,湖边是山,山上翠木成林,风景漂亮的就好像画出来的一样。等我打下来,我就在湖边给你建一座小楼,就如同你在青牛湖边的小楼一摸一样。”

“是吗?”

欧思青青抬起头,笑了笑。

“那你给我建的小楼,二楼的窗外可要修一个小护栏了。”

她抿着嘴笑,眼神促狭。

李闲一怔,随即明白过来,难得是脸色一红讪讪笑了笑道:“你还怕我再去爬窗户么?放心吧,以后我走门,光明正大的走。”

欧思青青笑着说道:“我才不给你留门呢,以后我在门上掏一个小洞,有人敲门就先看看是谁,若是某个花心大萝卜,我就不给他开门的。”

李闲心说门上面挖个小洞原来是您想出来的点子啊。

“那你最好永远别让我进门,否则的话屁股狠狠的打。”

李闲伸手在半空挥舞了一下,然后很龌龊的还做了一个捏的手势。

欧思青青脸一红,别过头去不看李闲。

“安之,其实你知道的,其实湖边小楼也好,山间茅屋也好,我都不在乎的。若是没有你的地方,就算有人给我建造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我也不会欢喜。我记得,阿史那朵朵姑娘离开燕山的时候她曾经问过我,想不想家。”

“我说,有你的地方,就是家。”

“所以,不管有没有晚上能倒映圆月的小湖,有没有精致漂亮的二层小木楼我都不在意,甚至,有没有一个能安稳落脚的地方我也不在意。如果能一直陪在你身边,就算一起浪迹天涯也是好的。”

她说话的声音很轻,轻得好像一只蚊子轻轻飞过一样。说这些话的时候,她的脸越发的红了,看起来,就好像冬日里逆着时节而盛开的一朵娇艳桃花。越是在这寒风冷冽四下萧条的时节,这朵桃花越是显得弥足珍贵美艳动人。

李闲情不自禁的伸手捏住欧思青青的下颌,将她的俏脸轻轻的扭过来。他凝视着她的眸子,眼神中逐渐有一种火热溢了出来。欧思青青被李闲眼神中的色彩吓了一跳,脸色更加红润起来。

就这样勾着欧思青青的下颌,李闲感觉有一股冲动越来越压制不住。当胸腹间的火苗逐渐燃烧起来的时候,他索性不再去管,任由那火一股脑烧进了心里。

扳着欧思青青的娇嫩脸颊,李闲迅速的快如闪电的很丢人的蜻蜓点水一样在欧思青青的脸上亲了一口。他感觉胸腹中的那股火不但烧进了心里,甚至还烧到了脸上。这让两世为人的李闲觉得自己很丢人,不就是亲女孩子一口么,怎么自己好像在做一件惊天大坏事似的,比上辈子偷偷摸摸进女厕所撒尿还让人脸红,那感觉,比战场上抽刀杀人要难的多了。

欧思青青被李闲亲了一口明显吓了一跳,这是她和李闲在一起后李闲做出的最最亲密的举动。一时之间,让她的脑海里嗡的一下子就失去了直觉。

反正已经亲了一口,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的李闲将欧思青青揽进自己怀里,低着头一口吻在她那微凉而柔软的樱唇上。自然而然的,李闲的舌头伸出去将欧思青青下意识紧闭的牙关顶开,然后在那张红艳艳的小嘴中恣意索取着。一开始还有些抗拒的欧思青青,渐渐的在意乱情迷中伸出丁香小舌和李闲鲁莽的舌头搅在一起。

这一吻持续了很长时间,直到两个人都有些喘不过来气才依依不舍的分开。

随着两个人的唇瓣缓缓分离,他的唇和欧思青青嫣红的嘴唇之间拉出几缕细细的津液丝线。微凉的嘴唇因为这一吻实在过于猛烈而略微的肿了些,看起来更加丰润诱人。还没等欧思青青缓过来气,品尝到了甜头的李闲再一次吻了下去。

“哎呀!”

就在两人动情热吻的时候,忽然从耳边传来一声惊呼。这一声惊叫把两个人吓了一跳,连忙分开转头去看。

张小狄两只手捂着自己的小脸似乎是看到了什么不想看的事情似的,偏偏指缝留的很大还在偷看着两个人。

“姑姑说,男女有别,安之哥哥青青姐姐你们两个好丢丑喔。”

童声中带着些许惊愕,显然在小狄眼里一男一女抱在一起是一件很丢丑的事。欧思青青红着脸挣脱开李闲的怀抱,用最真诚的语气对张小狄说:“其实……是青青姐姐眯了眼睛,安之哥哥正在帮姐姐把眼睛里的沙子吹出来。”

她点了点头,来表示自己说的是真的。

“眯了眼睛?”

小狄放下手,她看到欧思青青确实红了眼睛,于是相信了她的鬼话,紧接着,小女孩用最鄙视的眼神看着李闲,然后用最鄙视的语气说道:“安之哥哥真笨!青青姐姐眯了眼睛,你竟然吹她的嘴巴,你难道分不清眼睛和嘴巴吗!”

李闲讪讪的笑了笑,倒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小狄走过来,看着欧思青青的眼睛问:“沙粒吹出来了吗?要不要我帮你,青青姐姐?”

欧思青青连忙说道:“已经吹出来了,没事了。”

小狄诧异的看了李闲一眼道:“原来吹嘴巴也能把眼睛里的沙子吹出来的吗?安之哥哥你好厉害,师父说人的七窍都是相通的,原来是真的啊。”

李闲吸了口气缓解了一下激动,然后很自然很认真很一本正经的对小狄说道:“小狄,要不你再去玩丢石头吧,你青青姐姐说脖子里衣服里也进了沙粒,我还得帮她吹吹……”

欧思青青红着脸瞪了李闲一眼,起身拉着小狄的手说:“走,姐姐陪你去丢小鱼,不理那个大坏蛋!”

李闲呃了一声,随即笑了笑。

欧思青青拉着小狄跑到小河边,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心如小鹿乱跳一样不但让她很不适应,似乎就连河里的小鱼都被吓跑了。不由自主的回想着刚才李闲的吻,脑子里迷迷糊糊的就好像喝醉了酒一样。她记得,小时候第一次偷喝耶耶的烈酒,好像就是这种感觉,让人都站不稳脚跟。

“青青姐姐,你在想什么?”

小狄仰着精致的小脸看着欧思青青的眼睛问道。

小孩子的敏锐直觉让欧思青青有些惊讶,她蹲下来,扶着小狄的肩膀很认真的回答:“我在想一座小楼,一座湖边的小楼,有一天晚上一个坏家伙爬上了小楼的窗子,然后偷走了一件东西。”

“小狄姐姐,是偷走了你的东西吗?”

“对啊。”

“那你被偷走了什么?”

“偷走了……我的心。”

欧思青青幸福的笑了笑,光彩照人。

“啊!别怕,青青姐姐。”

小狄举起小拳头晃了晃,宣誓一样说道:“让我抓住那个坏家伙,我就帮你阉了他!安之哥哥说过的,对于欺负女孩子的坏人,最好的惩罚就是这样!”

“呃……”

恰好走到她们身后的李闲吓了一跳,挠了挠头发,手足无措。

第一百六十九章演戏需要的是勇气

北方冬日的太阳总是很懒惰,士兵们已经起床将早晨的操练结束的时候,它才懒洋洋的从东方地平线上不情不愿的钻出来将黑暗驱赶走。刚冒出头的太阳并不刺眼,那颜色的就好像一个蒸熟了的鸡蛋黄。自从上了燕山之后这些大隋的府兵们被李闲强制性的增加了一项训练,那就是清早负重三公里越野跑步。

这一圈跑下来饥肠辘辘的士兵们在看到那漂亮的太阳的时候,甚至有人舔了舔嘴唇幻想着美食的味道。

昨天下午的时候故城县令李建就带着民夫开始往大营中运送粮食,正好县城里征集来的往辽西运粮的骡马和大车都在,所以粮食一车一车的运来速度很快。这些粮食本来是要运往辽西怀远镇的,但为了报答薛将军的救命之恩,李建也不在意挪用一些。反正征辽大军的粮草主要是从各大粮仓出,各地郡县的粮食也没有规定的数量。

大隋的府库根本就不缺粮,缺粮的是百姓。

仅仅是黎阳仓一个地方,就存有百万石的粮食,只是收进粮仓里的,宁愿放烂了也不会轻易再救济百姓用。无论是李建这样的地方小官,还是掌管着大粮仓的官吏最喜欢的就是朝廷下令往外调拨粮草,出一万石可以上报出了一万五千石,大把大把的肉好都装进了他们的腰包中。

就算从粮仓中随便扣出一点东西来,他们就能发一笔横财。

大隋从立国到一统天下再到万国来朝的速度之快令人震惊,而大隋官场的腐败堕落之快则有过之而无不及。官员们如果不会将府库中的东西变成自己的金银,如果不能将百姓的赋税变成自己的财富,那无疑会令同僚鄙视。大隋的贪官如牛毛一样多,但是清官却是凤毛麟角一般稀缺。

如李建这样的官员,将粮食送给李闲军中,缺出来的亏空他只需等明年夏粮收获的时候随随便便往上提一些就能补上,就算补不上,大不了往朝廷报个灾年,然后给清河郡的郡守大人送一份厚礼,自然什么问题都没有,弄不好朝廷还会拨一些赈灾的款项。

用朝廷的粮食还李闲的人情,李建一点儿都不心疼。

早晨士兵们收操的时候,昨天被吓昏了的故城县捕头刘安就监督着民夫们将今天的第一批粮食运了过来。昨天晚上他先是亲自到陈雀儿开的那家马车行将这些日子收的礼钱都还了回去,然后一个劲儿的说好话。这样的人陈雀儿也没什么客气的,将银钱收回来之后又狠狠的讹诈了一笔,然后答应刘安不计较之前的事,被讹了钱的刘安反而心满意足的走了,今天早晨天还没亮就尽职尽责的到了粮仓等候。

跟着送粮的队伍一起出城的还有一个骑着快马的人,马背上的骑士正是刘安一个最亲信的徒弟。大隋地方上的官员构架理论上其实并不复杂庞大,比如县衙中按照朝廷的规矩,正式的捕头捕快并没有几个人,可要维持一个县的治安光凭他们几个人显然是不够的,所以这些捕头捕快手下基本上都有不少徒弟和帮闲,这些人的工钱并不是由朝廷出,而是由他们的师父出,而为了养活这批人,那几个捕头捕快不贪不占这是不可能的。

这个本来跟着运送粮食队伍一同出城的人,在一个小路口却朝着另一个方向奔驰了出去。有人看到也不会好奇,虽然那个人显然有些行色匆匆。

刘安的徒弟骑着马一口气奔出去几十里才停下来休息了一会儿,匆匆吃了几口干粮就再次上路。

路上经过一个镇子的时候他进了一个大户人家,没多久换了一身衣服换了一匹马他就再次上路。虽然他确定没有人能跟上自己,但还是小心翼翼的在两个地方换了衣服换了马,又故意多走了一段弯路才到了高鸡泊。

高鸡泊戒备的喽啰显然认识这个人,只说了几句话就放了此人进了寨子。

等了半个小时之后,他被叫进了一间很宽敞的房间中。这个房间大的有些离谱,所以即便屋子里放了很多家具依然显得很空旷。在这间大房子的正中间,有一个一身宽松锦衣的人正在慢慢的享用着早饭。

刘安的徒弟进了门之后就恭恭敬敬的站在一边,不说话,甚至连头都不敢抬起来。

穿锦衣的人是高士达,一般情况下他最讨厌有人在吃饭的时候打搅自己,因为他觉得吃饭是人生一等一的大事。在他看来,没有什么比填饱自己的肚子更重要的了。自从他举旗造反之后,这种感觉比以往还要强烈。

不过今天他破了例,因为刚才喽啰进来禀报说故城县捕头刘安有重要的消息送来,事关高鸡泊的生死存亡。

刘安是他养着的一条狗,最起码高士达是这样认为的。给他一些好处,这条狗就会在第一时间报答自己。比如,朝廷里有什么重要的事,高士达都是从刘安那里得来的。上次之所以他敢带着人马去攻打故城县,就是因为有刘安这样一个内应。不过故城县令李建很上道,孝敬了三千石的粮草和一万贯黄灿灿的肉好,于是高士达大发慈悲没有继续进攻。

他本来就没打算占领一座县城,那样的话只会招惹来朝廷的打击。

树林中最高大的那棵树一定也是最先被风吹落了枝叶的,这是窦建德曾经对他说过的话,高士达觉得很有道理就一直记在心里,对于他来说,故城县就好比他养着的一只鸡,鸡在,他就能每天吃到鸡蛋。可如果把鸡吃了,虽然吃的时候会觉得滋味远比鸡蛋好,可毫无疑问的是,以后将再也吃不到鸡蛋了。只要李建还不想死,不想丢了官,他就可以一次一次的去压榨。

所以,他需要一个像刘安这样的人。

“什么事?如果你今天带来的消息不能让我觉得很重要的话,我就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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