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历史 电子书 > 明贼 >

第13节

明贼-第13节

小说: 明贼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而在之前对毛文龙的请战中,李元庆其实也留了后手,一切的核心,还是要保证自身安全。

事实上,对于奇袭小分队本身来说,沈阳、辽阳方面,后金主力的情报,就算有用,却也并不会起决定性作用了。

原因很简单,明军主力几乎在沈阳、辽阳两场大战中损失殆尽,辽中、辽南诸地,不可能再有后金军主力需要抗衡的敌人。

老奴和他的子孙,奴化已久,贸然得了这两座大城,就如同‘刘姥姥进了大观园’,只要不是脑子抽筋,就绝不会把主力放在辽南,而必定是在沈阳、辽阳一线。

这对于五月后奇袭小分队的行动,影响其实并不是太大。

而奇袭小分队现在最缺的,一个是辽南区域的情报,另一个,却是银子啊。

只不过,前者,不论是毛承禄、张盘、陈忠这些人,还是李元庆,都可以做到,但后者~~~,那却未必是每个人都能做的到了……

*****************************************************************

第16章信息不畅

~~~~~~~

山峦叠伏之间,夕阳缓缓西下。橙红色的云彩,一片连着一片,就像一团巨大的正在烧烤着的棉花糖。

远处,松柏苍翠,山峦巍峨,小溪中央已经化冻,潺潺的流水声,仿似一首清幽的钢琴曲。

即便周围依然寒冷,但被如此暖色调包围,人的心中就会不自禁的升起希望,初春虽寒,但已是末梢,真正温暖的春天,就要来了。

李元庆站在小溪边一块宽大的岩石上,极目远眺,仿似要把这谷地的所有景色,尽收眼底。

山河如此壮丽,汉民族已经在这片土地上,扎根千百年,无数祖先的尸骨,埋在这青山绿水间,无数祖先的汗水,洒在这片土地的每一个角落,岂能白白便宜了那些后金鞑子?

恍惚之间,李元庆很想点燃一颗烟,自己一个人,静静体味这感觉,但掏了掏口袋,却忽然发现,自己正处在这个陌生、但却又无比熟悉的时代。

一阵微风掠过,丝丝寒意,让李元庆的头脑一下子清明起来,酒意也散去了不少。

天色已经黑下来,营地四周,已经点燃了火把,守夜的士兵已经就位。李元庆也收敛心神,回到了自己的帐篷。

李元庆此时虽然算是毛文龙的亲兵序列,但毕竟只是小旗,手下也只有五个不入流的新兵,待遇方面,自然无法奢求太多。

这帐篷很小,大概也就七八个平方,六个大男人睡在这里面,难免有些拥挤不堪。

但李元庆是官长,总归要拥有一些特权,帐篷中央最暖和的这片区域,是李元庆的床铺,但位子,也就仅仅够翻身。

几个新兵小弟兄,位置就更是可怜了,加上铺盖棉被,几乎就跟被排在一起的‘糖醋里脊’饼差不多了。

今天虽然行军的路程不多,但下午,毛文龙亲自指挥了新兵们的操练,几个新兵都很疲累,吃过了晚饭,早已经呼呼大睡过去。

李元庆本想训个话,但看到这般,便作罢了。

在今天的会议中,毛文龙的意思,是每个亲兵,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都可以带着自己的亲随。

但李元庆这几个小弟,恐怕非但不能成为助力,反倒会成为累赘。

他们太年轻了,又是广宁籍,对后金鞑子的战斗力,并没有太直观的了解,在他们的意识中,当兵,就是为了吃饷,能吃口饱饭。

如果给李元庆足够的时间,李元庆有很大把握,把他们训练成合格的军人,但此时,在这种状态下,绝不是练兵的时候。

如同大浪淘沙,能不能在这场‘飓风’行动中活下来,只能靠他们的造化了。

这也不能怪李元庆太过残忍,他一人毕竟精力有限,而弱肉强食,本来就是这个世界的法则,尤其是这个兵荒马乱的时代。

…………

清晨,随着起床的号角声响起,李元庆本能的睁开了眼睛,几个小弟也都睡眼朦胧的从温暖的被窝里探出头来。

李元庆快速穿好了衣服,简单整理了下衣冠,来到帐篷口透了透气,笑着对几个小弟道:“我这边有新的任务,要出去一段时间,这些日子,即便我不在,你们也要好好操练,将来,在战场上,才能保全自己的性命,明白么?”

一个小弟忙道:“李头,您,您不带着我们么?”

其余几人也都是希冀的看着李元庆。

这些时日的相处,基本上李元庆有肉吃,他们最不济也有口肉汤喝,加之平日李元庆狠厉的操练,潜移默化之下,他们早已经将李元庆当成了主心骨。

李元庆很满意几人的态度,正如当年那位带华夏国足打进世界杯的斯拉夫籍主教练的一句名言,‘态度决定一切’。

“这任务有些特别,人多反倒不妙。你们尽可用力操练,若有什么重大事情,可向牛二哥禀报。”

这几个小弟虽然卑微,但也算是李元庆的‘种子’,不到万不得已,李元庆也不想放弃他们,便给他们指了一条明路。

有陈继盛在,加之自己的潜移默化,牛二照顾这几人,应该没有太多大碍。

几人赶忙点头称是,这时,集合的号角声又吹响了。

李元庆一笑,“去吧。”

几人赶忙收拾好衣服,快速向帐外集结过去。

李元庆深深的呼吸了一口清晨的新鲜空气,来到了陈继盛帐外,与其简单告别,随后,头也不回,大步踏向了北方。

…………

毛文龙本部此时所在的位置,在双台子河南端、靠近海边的区域,距离广宁城,已经有了相当的距离。

毛文龙家底本来就不厚,李元庆又位卑职低,也并没有跟陈继盛讨要马匹。

这种只靠两条腿的行进方式,李元庆反倒将其当成了一种锻炼。

这些时日,李元庆的伤势基本上好的差不多了,饮食也相当不错,精力很是充沛,走近路来,虎虎生风,脚步飞快,一天行百里,也不是难事。

毛文龙的任务虽然下达,但这就跟后世的业务员一样,自由度很大,公司只需要你完成指定任务,并不在意,这些时段,你究竟在干什么。

而李元庆之所以给自己选择这个难度极大的任务,也是有着相当大的私心。

五个新兵小弟,毕竟太过稚嫩,此时虽然已经培养出了他们的服从性,但真要用来做事情,这还远远不够。

最关键的,这是以毛文龙的名义征的兵,种子实在太少,没有合适的契机,他们远不能成为李元庆的心腹。

两世为人,李元庆早已经深深明白,想要做事,想要做成事,必须有两个至关重要的前提,一,你得有足够的资本,或者说声望,官职,二,你必须有真正的可用之人。

此时,李元庆虽然只是小旗官身,但只要能把这次任务做的妥帖,毛文龙必定不会吝惜赏赐。

商老六这边,李元庆相信,自己已经掌控了他的婆娘刘春花,又救了他的命,将他收为麾下,并没有太大问题。

顺子这边,不论其是生是死,李元庆总要探查一番,这是对自己的交代,也是给张芸娘的交代。

…………

一天一夜的疾行,次日上午,李元庆已经赶回了广宁城,回到了自己的小宅子。

张芸娘见到李元庆忽然回来,简直不敢相信,待她用力的握住了李元庆的手,发现这是真实的,这才‘哇’的一声,大哭着扑到了李元庆的怀里,“元庆哥哥……”

李元庆溺爱的拍了拍小女孩的肩膀,佯怒道:“芸娘,我走的这几天,你是不是没好好吃饭?怎么感觉又瘦了?”

张芸娘俏脸不由瞬间羞红,“哥哥,哪有……你,不理你了。”

李元庆一笑,“芸娘,我是连夜赶回来,又累又饿,你去给我弄点吃的。顺便把春花嫂子叫过来。”

李元庆进门的时候,刘春花的小厢房关着门,不知在没在,李元庆就没有叫她。

“嗯。元庆哥哥,你稍等,春花嫂子去买菜了,应该很快回来。我先去给你打个鸡蛋汤喝,暖暖身子。”

小女孩欢快的跑到院子里小厨房,李元庆舒服的靠在炉子边,眼睛看向了小院里的一缕阳光。

张芸娘很快就将鸡蛋汤做好,满满一汤盘,差不多得五六个鸡蛋,她自己可以省吃俭用,但对自己的男人,却毫不吝惜。

李元庆也不客气,风卷残云般,就将这汤盘喝干净。

张芸娘甜甜一笑,“元庆哥哥,你等着,我出去给你买些熟肉回来。”

“辛苦你了,芸娘。”李元庆笑着道。

张芸娘俏脸微红,但心里却愈发甜蜜,快步朝着院门外走去。

她刚刚走到门口,刘春花正好买菜回来,忙问道:“芸娘,这是干嘛去?”

张芸娘忙笑道:“春花嫂子,元庆哥哥回来了,我去给他买肉食。对了,元庆哥哥有事找你,你去堂屋吧。”

刘春花赶忙拿着菜来到堂屋,正看到李元庆对着窗外的一缕阳光发呆,又惊又喜道:“元庆,你,你不是随军出征了么?怎么突然回来了?难道……”

刘春花阅历毕竟比张芸娘多太多了,一瞬间,欣喜之后,她忽然害怕起来,如果元庆兄弟当了逃兵,那这事情,可就不好收场了。

李元庆一笑,“春花嫂子,别担心。我这次回来,是有任务做。将军允许的,放心吧。”

刘春花这才放下心来,“那就好。可是吓死我了。对了,元庆,你急匆匆回来,找我什么事儿?”

李元庆道:“春花嫂子,商大哥那边,你联系上了么?”

刘春花其实也知道李元庆要问这个问题,但她这些时日,想尽了办法,却依然无法与自家男人联系上,这次出去买菜,又是失望而归,苦涩的摇了摇头道:“元庆,现在沈阳已经被鞑子占了,辽阳也被占了,那边消息虽然不少,但都是有来无回,真是急死个人哟。”

李元庆点了点头,刘春花说的,基本上跟自己推测的差不多。

沈阳、辽阳的失守,基本上就等于以三岔河为界,将这片土地切割开来。

难民们都蜂拥涌向辽西,但却极少有人,从辽西前往沈阳、辽阳一线,信息便变成了单向,自然交流不畅。

而由于时代的局限性,信息本就不畅,想要在这种情况下,与沈阳城取得联系,着实是太困难了啊。

“春花嫂子,商大哥如果在沈阳城,会在哪里落脚?还有,你们之间,有没有暗号之类?”

刘春花闻言,也有些明白了李元庆的意思,有些惊恐的道:“元庆,你,你的意思,你想去沈阳城?这,这可使不得哟。沈阳现在被鞑子占了啊。他们杀人都不眨眼的啊。”

广宁城在毛文龙的袭击小分队离开之前,诸多民众,对后金鞑子的概念,还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但随着沈阳、辽阳失守,大批难民涌向广宁,口口相传之下,广宁城的民众也对鞑子有了更为清晰的印象。

刘春花经常游走在市井之间,对后金野猪皮的了解,自然也会更深上许多。

李元庆一笑,“春花嫂子,这个你不用担心。我非莽撞之人,不会义气用事的。你只管告诉我详情,我需要商大哥的帮助。此行成行后,我会把他带回来。”

***************************************************************

第17章宝丰堂

悲剧,今天桌子坏了,小船本想粘住它,却不小心把502弄了一手,洗都洗不掉。跪求收藏红票安慰……

~~~~~~~

‘张记宝丰堂’,位于广宁城最繁华的中大街,仅是敞开的铺面,就有八大间,是广宁城首屈一指的大药商。

已是上午,中大街车水马龙,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广宁城虽是辽东镇治地所在,以往也算繁华,但却还到不了现在这程度。

这主要是沈阳、辽阳的失陷,辽中大量人口纷纷涌入广宁,让这边塞要地,形成了一种畸形的繁华。

李元庆换了一身厚实的粗布衣,头戴兔皮帽,脚蹬牛皮靴,腰间扎着一条不知是什么动物皮毛的长腰带,静静站在宝丰堂的门口。

这身行头,换做平常人来穿,也不会有什么突兀,但李元庆身材高大,颇为威武,这样如同一根电线杆一般立在别人的店门口,难免会招来别人诧异的目光。

不知情的,还以为是宝丰堂的东家,惹上了什么不该惹的大人物。

看着宝丰堂正堂中央,门匾上挂着的‘医者仁心’四个龙飞凤舞的大字,李元庆的嘴角边,不由露出了一丝淡淡的笑意。

这时,里面的伙计也发现了李元庆这个不速之客,慌忙小跑着迎出来,有些害怕的道:“这位客官,您,您是要看病还是要抓药?”

李元庆一笑,“我不看病,也不抓药,而是有笔买卖,想跟你们东家谈谈。”

伙计哪敢做这个主?忙道:“客官,真不巧,我们东家今天不在,要不,您改天再来吧?”

“哦。”李元庆略有深意的看了这小伙计一眼,“那行,我改天过来吧。”

说着,李元庆慢悠悠走向了街中,很快消失在人群里。

伙计长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