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明之我主沉浮-第1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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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人的大营在广宁的东南,他们的主要目的还是防范南面的大明。
北城门密集的枪声,显然惊动了大营内的蒙古士兵,杜文焕行不多远,就遇到一队广宁城的守军,前面是两百步兵,后面是五十骑兵。
“准备射击。”
杜文焕也不问来者是谁,凡是挡住明军道路的人,就是明军的敌人,必须坚决消灭。
“将军,步兵都是汉人。”江湖本来就是城中的汉军士兵,对城中蒙古人和汉军的服饰非常熟悉。
“汉人?”杜文焕仔细观测了一番,发现骑兵都有皮甲,而步兵一个都没有,这才相信了江湖的话,“你喊话试试。”
江湖吞了口吐沫,先润润嗓子,然后用沙哑的声音向汉军士兵喊话:“对面的汉军兄弟们,我是汉军的江湖,大批明军已经入城,不要再做无谓的抵抗了,不要再给建奴和蒙古人卖命了,调转你们的刀口,重新回到大明的怀抱吧!”
对面的汉军士兵中,显然有些人认识江湖,他们的步伐变得迟疑起来。
“汉军兄弟们,镶红旗已经全军覆没,岳托单人独骑逃跑了,你们看看,城中还有建奴的士兵吗?镶红旗没了,女真人都跑了,我们还打什么?”
“用你们的弯刀,割下蒙古人的脑袋,你们就是大明的有功之人。”江湖的嗓子快要卡火了,但汉军士兵根本没有要和蒙古人决战的意思,“好吧,你们要是不敢杀蒙古人,那就闪到一边去,睁开你们的眼睛,看看蒙古士兵在明军面前,是怎么灰飞烟灭的。”
“如果你们不听劝告,继续为蒙古人卖命,明军的枪口也会对准你们。”江湖失望了,汉人对女真人和蒙古人的恐惧,不是一天可以改变的,他用手摸了摸嗓子,都干得能火了。
第170章懦弱的汉人
杜文焕见汉军士兵只是有了小小的骚动,根本不像反击蒙古人的样子,他不耐烦了,有这么多时间,这么蒙古人,不知道已经死上几回了,“够了,江湖,你先下去歇歇吧!这些汉军,只会对自己的同胞发狠,他们既然不知悔改,我们也不会吝啬一颗子弹。”
明军的枪手们,早就准备好了,蒙古骑兵因为跟在汉军的步兵后面,速度也不快,暂时还没有进入燧发枪的射程。
在江湖的鼓惑下,汉军士兵出现了更大的躁动,他们不敢反击蒙古人,但他们自有他们的办法。
走在队伍边缘的汉军士兵,开始偷偷地向附近的民房躲避,只要离开蒙古人的目光,他们就猫着腰,兔子一样迅速消失,民房、断墙、草垛、篱笆、倒在地上的竹竿树枝,任何可以遮挡的障碍物,都被他们充分利用。
越来越多的汉军士兵逃跑,汉军士兵越来越明目张胆地逃跑。
后面的蒙古士兵终于发现了汉军士兵的逃兵,他们没有任何警告,都是张弓搭箭,再有士兵逃跑,立即被他们的箭矢射成刺猬。
在死亡的威胁面前,汉军士兵又变得温顺起来。
行动犹豫、迟缓的汉军士兵,都挨了蒙古人的马鞭,甚至是刀子。汉军士兵将他们一贯的忍耐精神发挥到极致,除了在心里骂娘,他们都是捂着伤口,拼命奔到队伍的最前面,期望下次蒙古人的皮鞭和弯刀不要再落在自己的身上。
“他们根本不配叫人,他们只会对着汉人动刀动枪,在蒙古人面前,他们完全就是一条温顺的狗,二百人被五十蒙古人驱赶。”杜文焕怒了,“别管他们是不是汉人,只要进入燧发枪的射程,立即射杀。”
在蒙古士兵皮鞭和弯刀的驱赶下,汉军士兵加快了步伐,他们双手握刀,瞪眼张口,像蒙古人一样叫喊着冲向明军。
“射击。”杜文焕见汉军士兵已经进入燧发枪的射程,立即下达了命令,在城内,根本不用担心他们逃掉,估计现在四个城门都已经被明军控制了。
“砰。”
“砰。”
“砰。”
……
近三百支燧发枪,几乎同时开火。
无情的子弹,射向无情的汉军士兵。
冲在最前面的数十汉军士兵,一个个前仆后继,摔到在坚硬的地面上。步兵的速度慢,根本逃不过燧发枪的子弹。
没有死透的汉军士兵,在地上翻滚着,口中发出狼一样的悲呼,如果不看他们的服饰,还真以为他们就是蒙古人或者女真人。
第二排的燧发枪并没有响起,前面的汉军士兵倒下后,后面聪明的汉军士兵,再也不敢向前冲了,他们反而一个个吓得往回缩,退出来燧发枪的射程。
面对成片的伤亡,他们觉得,蒙古人的皮鞭和弯刀,不再像原来那么可怕了。
“没用的汉狗!”蒙古士兵咒骂着,皮鞭向雨一样,落在左近的汉军士兵身上、头上,数名汉军士兵还被弯刀砍断了胳膊和大腿。
作为军人,他们向明军冲过去是勇敢,但是要面对成片的死亡;向后逃回来是耻辱,还要面对更加耻辱的皮鞭和弯刀。
最前面的汉军士兵退回去了,最后面的汉军士兵却冲过来,这两股洪流一起挤压队伍中间的汉军士兵。
汉军士兵的队伍,本来是几列纵队,呈长方形,现在被挤压成椭圆,但这个椭圆的两个焦不在前面和后面,而是在左边和右边,汉军士兵现在就是一个横向的椭圆。
最后面的几名蒙古人嘀嘀咕咕几句,立即有几名蒙古士兵挥舞着皮鞭,向道路中间的汉军士兵猛抽起来:“闪开,你们这些废物,汉狗,你们只配做我们的包衣。”
汉军士兵纷纷向两侧退避,将中间的道路让出来,一个椭圆变成了两个半圆。
“哒哒哒。”
蒙古骑兵提速了,骂完了汉军士兵,他们准备自己上了。
蒙古骑兵越跑越快,他们将马匹的速度加到极限,虽然只有五十骑,但马匹狂奔起来的气势,加上马蹄带起的尘土,还是令大道两旁的汉军士兵面露惧色。
蒙古骑兵没有任何犹豫,他们像狼群一样朝明军猛扑过来,完全没将明军的枪手守们放在眼里。
“射击。”杜文焕再次下达了命令,蒙古骑兵本来离得就不远,马匹一加速,立刻进入燧发枪的射程。
“砰。”
“砰。”
“砰。”
……
三百支燧发枪,在蒙古人的骑兵面前,形成一道致密的火力网,除非是麻雀,运气又特别好,才能避过燧发枪的子弹。
在汉军士兵倒下去的地方,似乎要和汉军士兵争夺土地的睡觉权,一大半的蒙古士兵,急冲冲地从马背上飞下来,也不怕摔着脖子。
无主的战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们正焦急地寻找着自己的主人。一匹老马依靠气味找到了自己的主人,它将鼻子凑到主人的脸蛋前,又伸出舌头,舔掉主人的额头上刚刚沾上的泥土,但他的主人紧闭着双眼,再也无法感受老马的温情。
蒙古士兵的尸体与汉军士兵的尸体堆叠在一起,蒙古伤兵与汉军伤兵在翻滚中纠缠在一起,蒙古士兵的血液和汉军士兵的血液混合在一起,蒙古士兵的吼叫和汉军士兵的惨叫交织在一起,这一刻,他们就是血肉相连的兄弟。
后面的蒙古士兵只听到枪声,根本没看到飞过来的子弹,他们丝毫没有放缓马速,手持弓箭继续冲向明军,只要进入射程,他们的箭矢会毫不犹豫地射向明军的脑袋、胸膛和咽喉。
蒙古士兵比汉军士兵勇敢多了,他们的确有理由嘲讽和鞭策汉军士兵的懦弱。
杜文焕最希望遇到勇往直前的对手,如果蒙古人像岳托那样就知道逃窜,他的士兵根本追不上,何况现在他的士兵以步兵为主,根本谈不上追击。
又一波燧发枪,三百发子弹比蒙古人的马匹还快。
连人带马,剩下的蒙古士兵比刚才倒得更快,倒得更惨,人数越少,每个人分摊到的子弹就越多。
马背上已经没有蒙古士兵了,明军改用射,零星的子弹,瞄准的是受到轻伤的蒙古士兵,他们忍着痛,正爬起来寻找各自的战马。
“停止射击。”杜文焕见蒙古士兵伤得差不多了,他不愿意再浪费弹药。
稀疏的枪声终于平息下来,但枪手们还是端着枪,瞄准着蒙古伤兵,只要他们能站起来,就会遭到一群燧发枪的招呼。
枪手们后面的步兵,熟练地组成三人小组,收割着蒙古士兵的首级。
连同伤亡的汉军士兵,一共才百十人,不到半柱香的时间,明军已经给他们分类。左边是人头,右边是无头的尸体。
活着的汉军士兵看得呆了,他们从未想到明军杀人是如此麻利,而且杀的还是无比凶悍的蒙古士兵。
恐惧,他们现在只感到恐惧,有些汉军士兵的双腿已经开始打颤,甚至浑身抖得像是在筛糠。
除了恐惧,就是后悔,他们开始相信了江湖的话,如果上天再给一次机会,他们拼了命也要杀死几个蒙古人。
世上永远没有后悔药。
上天也没有给他们一次机会。
杜文焕大手一挥,明军跑动着将剩下的汉军士兵包围起来,燧发枪黑乎乎的枪口就对着他们的脑袋和胸口。
没等杜文焕开口,汉军士兵手中的弯刀就开始坠地了,一把、两把……无数把,在死亡面前,在强敌面前,他们再一次集体选择了下跪。
明军的战斗力太过震撼了,震撼得他们到现在还懵懵懂懂的,如果这样的明军早来到辽东,他们也不会吃尽建奴的苦楚,他们也不需要背叛大明。
很遗憾,事实再一次证明,没有如果。
“将他们绑了。”杜文焕没有时间理会这些汉军士兵的想法,战斗已经结束,他们已经丧失了为大明立功的机会,而且,他们刚才还拔出弯刀,指向明军。尽管没有对明军造成事实上的伤害,但敢于对明军亮刀,就是明军的敌人。
汉军士兵没有任何反抗,比绵羊、比母鸡、比鼻子里穿上铁环的耕牛还温顺,任由明军士兵将他们一个个绑得结实,有些汉军士兵还扭动身子,十分配合明军的捆绑行动。
杜文焕直摇头,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孱弱的对手,或者说,将这些人当作对手,是他,是明军的耻辱。
以杜文焕的本意,这些没用任何骨气的汉人,已经不配叫人,他们将汉人的脸都丢尽了,只有一刀砍了,那才解气。
但朱由检已经传过话来,辽东要大规模修建水泥路,现在正缺少人手,要他们将辽东的降兵押解到宁远去修路。
辽东的战役打到现在,建奴和蒙古士兵除了战死的,就是伤重被砍了首级,根本没有降兵。
这些汉人贪生怕死,只会对同情他们的汉人同胞动刀动枪,对欺凌他们的人,却是百依百顺,不但不反抗,还是罕见地发挥了人类最大的忍耐力,就是人家睡了他的妻子、姐妹、女儿,甚至母亲,他也能对人家笑得露出大牙。
在杜文焕的眼中,他们只是会说话的牲口,他们当人不行,为大明修路,却是最佳的选择。
杜文焕在心中犯嘀咕:皇帝远在京师,他怎么就知道辽东有适合修路的牲畜?
这个问题杜文焕一时想不清楚,他也没有时间去想。
广宁城中还有蒙古士兵,广宁城还没有正式贴上大明的标签。
第171章汉军士兵与蒙古士兵
一共一百三十八名汉军士兵,成了大明新军在辽东俘获的第一批降兵。
“军座,这些汉军现在怎么办?”
杜文焕皱了下眉头,“战斗还未结束,我们没有时间将他们关到军营,这些汉军士兵,打仗不行,逃跑可是一流,暂时就带在我们身边吧!”
亲兵取来一根长长的绳索,将捆绑他们的绳索连在一起,绳索前后端都由明军士兵牵着,中间还有几名明军士兵,用燧发枪指着他们,只要他们有逃跑的趋势,随时打爆他们的脑袋。
江湖也是暗自庆幸,幸好他早就回到大明的怀抱,现在正在为大明立功。
想到这,江湖浑身充满了力量,他一夹马腹,窜到队伍的最前面,指引着杜文焕向蒙古人大营前进。
蒙古士兵显然已经听到城北密集的枪声了,剩余的蒙古士兵在他们额真的带领下,全部披挂上马,出了大营。
他们手持弯刀,端坐在马背上,正准备去北城门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汉军士兵的大营与蒙古人的大营相隔两箭之地,他们暂时还没有接到蒙古人指令。
有了江湖的指引,杜文焕很快就出现在蒙古人大营外。
看到明军打着日月旗远远过来了,蒙古人没有丝毫恐慌,他们将弯刀收起,插进刀鞘,双手从肩背上拔出弓箭,准备先向明军发动远距离打击。
战斗,对蒙古人来说,就像是每天都要吃羊肉这么简单,再正常不过了,他们都是从血雨腥风中度过来的,那些不适合战斗的人,早就成了草原的肥料了。
蒙古人遗传的,天生对血液就有一种嗜好,特别是别人的血液。
虽然没有接到任何命令,他们已经开始用弓箭在瞄准对面的明军,不管这些明军从哪里来的,也不管他们是如何进城的,先杀了再说。
当然,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