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策-第12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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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现在的共和国肯定不是当年的日本。
只是从纯战争的角度分析,被美国压制在西太平洋地区的共和国要想取得太平洋战争的胜利,就得积极进攻。而海军舰队是积极进攻的根本,更是取胜的根本。在舰队实力本来就不如美国的情况下,共和国海军没有任何理由在次要方向上浪费宝贵兵力,必须把舰队集中到主要方向上。这也是共和国海军为什么要在狭窄的、且不缺乏岸上基地的东南亚地区部署3支航母战斗群的主要原因。岸上基地可以做为防御支承点,也可以在进攻的时候充当后方基地,却不可能成为进攻支承点!
能够支持越洋进攻的,只有舰队。
由此可见,共和国海军突然在俄罗斯方向上发力,不但出人意料,还给人留下了巨大的猜测空间。
当然,必须承认这是一次非常典型的、而且成功的打击行动。
根据共和国海军在数日后公布的战报,打击行动的主要力量是海军航空兵,主要武器是各类远程弹药。在持续15分钟的轰炸中,共和国海军航空兵、海军战舰、以及各类作战舰艇总共向80多个目标投掷了25000余吨弹药,其中包括3600余枚巡航导弹、3000余枚远程对地导弹、2000余枚滑翔炸弹、以及大约12000余枚远程炮弹。
虽然弹药总投掷量不是很大,但是单位时间的投弹量非常惊人,所以打击来得非常猛烈,结束得也很突然。
真正受人关注的,还是共和国海军的兵力与火力投送平台。
海军航空兵投入的作战飞机还好说,前面早就提到过,共和国空军并入天军后,重型战斗机部队并入了海军航空兵。虽然一直以来,共和国空军与海军都坚持共同开发重型战斗机,从J…11开始就有海军型与空军型之分,但是这并不表示空军的重型战斗机可以部署到航母上去。实际情况是,大部分空军的重型战斗机都只能部署在岸上基地。原因很简单,空军型没有对机体结构做强化处理,也就承受不了在航母上起飞与降落时的巨大过载,自然无法部署到航母上。受此影响,接收了空军的重型战斗机部队后,海航重新在岸基航空兵里组建了战斗机部队(之前早就取消了岸基战斗机部队,只保留了巡逻机等支援部队),并且承担了部分国土防空任务(主要就是面向西太平洋)。与重型战斗机部队一同转交给海军航空兵的,还有共和国沿海地区的空军基地,以及西太平洋上的所有空军基地。也就是说,共和国海军航空兵不缺乏空军基地,而重型战斗机在执行对地打击任务的时候,作战半径大都在2500千米以上,如果得到加油机支持,还能提升到4000千米以上。所以从共和国本土、或者朝鲜半岛、琉球群岛、日本等地军事基地起飞的战斗机足以覆盖俄罗斯远东地区,甚至能够飞到马加丹。
关键就是,共和国海军用什么战舰发射的巡航导弹与远程炮弹?
首先得强调,狭义上的巡航导弹是指射程在3000千米以上,以打击战略目标为主的战略巡航导弹,而不是挂在战斗机上的远程对地导弹。
也就是说,巡航导弹的搭载平台至少也得是轰炸机,即便是重型战斗机,也很难携带这些重达数千千克的重型弹药。
共和国海军航空兵早就没有轰炸机了,而远程巡逻机的数量也很有限,不大可能一次性投掷数千枚巡航导弹。也就是说,这些巡航导弹的运载平台只能是战舰,而且肯定是多艘战舰。
相对而言,远程炮弹的投掷平台更值得关注。
虽然在螺旋电磁炮大量装备部队之后,舰炮的射程已经提高到了800千米以上,稍加改进就能超过 1000千米,但是螺旋电磁炮的总体质量非常大,只能装备在大型战舰上,而大型战舰都配制在航母战斗群与两栖突击舰队里面。前面已经提到,共和国海军西太平洋舰队的航母战斗群在距离战场数千千米外的地方提防美国舰队,而在西太平洋上,共和国海军没有两栖突击舰队。也就是说,战争爆发的时候,共和国海军的大型战舰距离俄罗斯有数千千米之遥,虽然大型战舰的最大速度已经提高到70节,是50年前的2倍多,但是也不可能在10来个小时内赶到日本海,炮击俄罗斯港口吧。
因为俄军在符拉迫沃斯托克找到了几枚没有爆炸的重型炮弹,美国情报机构派过去的军事顾问非常幸运的参与了这几枚炮弹的鉴定工作,而这几个情报人员又刚好认识CNN与NBC的记者,所以在共和国海军公布战报之前,CNN与NBC就在报道中提到,共和国用大口径电磁炮、而且是与海军舰载型一样的电磁炮炮击了俄罗斯港口。
从这一报道来看,就连美国新闻媒体都不相信炮击俄罗斯的是共和国海军的战舰。
当时就有人猜测,为了打击俄罗斯远东地区的港口,共和国很有可能在东北地区、朝鲜或者日本的军事基地部署了重型电磁炮。问题是,共和国陆军也有远程炮兵,而且陆军炮兵的射程不比海军舰炮短,只是口径稍微小一点。当然,这绝对不是共和国当局花费力气往陆地上部署重型舰炮的理由。要知道,陆军电磁炮的炮弹也在200千克以上,别说对付普通目标,除了那些深埋地下的战略设施之外,其他军事目标都不在话下。炮击俄罗斯远东地区港口的目的是打垮俄罗斯太平洋舰队,以及瘫疾港口,陆军远程炮兵完全能够胜任,自然没有理由多此一举的把舰炮搬到岸上去。
问题是,还是更加合理的解释吗?
肯定有,而且非常显而易见,即共和国海军有专门的炮击战舰。
事实上,如此简单的事情,美国新闻媒体不是想不到,而是不愿意承认。
在美国新闻媒体大肆猜测共和国把舰炮搬到岸上的时候,半岛电视台就做了比较客观的报道,即共和国海军肯定秘密建造了炮击战舰,或者将民用船只改造成了炮击战舰,并且在战争爆发前,将这些炮击战艘秘密派往朝鲜与日本港口。
这一分析合情合理,也与实际情况差不多。
根据共和国海军公布的战报,炮击俄罗斯海军基地的正是停靠在日本新潟与函馆的几艘“火力舰”。顾名思义,火力舰肯定是格外注重火力的战舰。事实上,火力舰是在民用船只的基础上改造而来的军辅船,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战舰。
根据共和国海军战舰年鉴,“火力舰”项目最早由江南造船厂在2032年根据海军提出的“20年造舰计划”中提及的“火力强化型水面战舰”提出,单独投资数千万元完成理论研究与基础设计,最终在2044年得到海军重视,并且在2047年正式立项,在2049财年度正式获得拨款、在2051财年度完成设计并且正式开工建造,第一批6艘火力舰均在2055年底之前建成,在2056年初由海军进行验收。因为火力舰并不执行一线作战任务,为了降低建造成本、缩短设计周期、以及减少维护费用,所以在设计中大量采用了民用船只的建造标准,并且大量采用建造民用船只的原材料,并未严格按照军舰的标准进行设计与建造。由此可见,火力舰也不完全是民用船只,严格的说,火力舰是按照民用船只标准进行建造的军用舰船。
说到这,肯定有人想到了20世纪末,美国海军提出的“武库舰”,认为共和国海军在炒别人的冷饭,没有创新可言。
果真如此的话,火力舰绝对是个悲剧。
事实是,这种以往只存在于理论中的战舰初次登场就展现出无与伦比的打击能力,足以证明是一种成功的舰船。如果真像某些美国新闻媒体猜测的那样,火力舰的基础设计理念源自半个多世纪前,而且早已被美国海军束之高阁,那么只能证明,要么是共和国以新的理念设计与建造了这种与众不同的战舰,要么是美国海军鼠目寸光、在半个世纪前就放弃了这种大有前途的战舰。
显然,即便是美国新闻媒体,也更加愿意接受前一种可能。
实际情况也确实如此,火力舰是一种在全新战术思想与全新设计理念的共同作用下诞生的一种新式战舰,一种划时代的战舰。
卷十四 硝烟漫天
第51章 醉翁之意
如果说陆军的变革可以用“轰轰烈烈”来形容,空军与天军的变革更可以用“气壮山河”来形容,那么海军的变革绝对是“悄无声息”。
前面已经提到,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对海战战术产生的影响早已显现出来。
暂且不说空天战机这种跨时代的武器会把航母变成个什么样子,以及空军尽全力推动的“空中平台”会不会淘汰海面战舰,仅“强制电磁干扰装置”这一种武器,就让海战面貌变得再目全非。拿间隔55年的两次马岛海战来说,在第一次海战中,装备落后的阿根廷军队仅用1枚“飞鱼”导弹就击沉了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谢菲尔得”号导弹驱逐舰。而在第二次海战中,装备了数百架先进战机、上千枚先进反舰导弹的阿根廷海军,最终却靠潜艇与鱼雷击退英国皇家海军的远征舰队。让两场发生在同一海域的海战截然不同的原因,除了近半个世纪的时间之外,就是飞速进步的科学技术。
正如前面提到的,海军战术革命是知易行难。
事实上,早在第二次马岛战争爆发前10多年,大约在半岛战争与日本战争期间,共和国海军与美国海军就意识到战术革命已成必然,只是两国海军都按兵不动,谁也没有在摸清楚变革方向之前轻举妄动。
即便在接下来的日本战争、印度战争与第二次马岛战争中,传统海战战术一再被证明已经严重过时,甚至是舰队覆灭的根本原因,可是共和国海军与美国海军仍然稳坐钓鱼台,因为一个是既得利益者,另外一个则置身事外。直到2041年,中东战争爆发,两国海军才大梦初醒。虽然在这场由两个超级大国主导,差点演变成世界大战的大规模局部战争中,两国海军没有得到正面交手的机会,也就没能一决高下,但是共和国海空军借叙利亚与伊拉克空军之名,对进入红海海域的美国舰队的毁灭性打击,既让固步自封的美国遭受了建军以来最惨重的损失(以单次海战而言,损失超过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珊瑚海海战与中途岛海战),也让共和国海军尝到了战术创新的甜头。不管谁是这场海战的得益者、谁是这场海战的受害者,必然会引发海战战术革命。
众所周知,受海军建设周期限制,任何与海军有关的变革都不可能说来就来。
前面介绍过相关情况,共和国与美国在海军变革上都格外小心谨慎,既没有畏首畏尾过于谨慎,也没有火急伙燎过于冒进。表现得最为明显的,就是两国的造舰策略。虽然在中东战争之后,两国海军都订购了大批新式战舰,但是两国海军都没有加快造舰速度,也没有大批量建造某一种战舰,而是在各个方面都做了探索,即便某些战舰采用同一个编号,也以分批建造的方式加以区别。原因很简单,在摸不准变革方向的情况下,两国海军都把技术储备与人才储备放在了第一位,并不追求迅速扩大舰队规模,而是把力量积蓄起来,准备在战争打响后、也就是找准方向后再集中释放出来。
毋庸置疑,这是最正确,也是最积极的发展策略。
对比历史就能发现,2042到2056的15年与1922到1941的20年非常相似,即军备竞赛愈演愈烈,列强海军却以条约限制为由,并未全力爆发。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航母就得到了各国海军的高度重视,而且有史记载的第一次海上航空作战发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由一架从战舰上起飞的英国飞机轰炸了港口里的德国战舰。
虽然这次战斗连象征意义都谈不上,但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几个海军列强签署的《伦教条约》与《华盛顿条约》对各国拥有的航母总吨位、以及排水量上限、舰炮口径等等都做了明确限制,足以证明航母在当时已经引起各国高度重视。
问题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之前,包括后来在太平洋上大打出手的美国与日本在内的海上列强都没有全力建造航母。太平洋战争爆发前,美国海军只有5艘舰队航母(“列克星敦”号、“萨拉托加”号、“约克城”号、“企业”号与“大黄蜂”号”)、1艘小型舰队航母(“黄蜂”号)与1艘小型航母(“兰利”号),总吨位刚好达到条约上限。日本的情况不比美国好多少,只是耍了点小聪明,使航母总吨位超过了条约上限。
也许有人会说,这是受条约限制。事实上,早在1936年,《海军军备条约》对列强来说就名存实亡了,根本没有多少限制作用,比如日本海军引以为傲的“大和”级战列舰与美国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