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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节

明末行-第2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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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他,因为他们都知道,瞅着天下越来越乱,大人说不准啥时候又要领兵出征了。

可能是全世界第一间用水泥建造起来的大屋子里,足有近百平米的大厅上烧着四盆熊熊燃烧的炭火。幽蓝色的火焰非常的漂亮,庞刚的众妻妾们就坐在大厅里打马吊。

这种全副牌有40张纸牌的东西也就是麻将的前身,在明代,马吊在士大夫阶层里非常风行,后世的清人吴伟业在他所著的《绥冠纪略》中就认为明朝之所以会亡,很大原因上就是因为马吊。当然,这样的结论在庞刚看来是有失偏颇的,不过这也足以说明马吊的在大明的流行程度。

由于庞刚的妻妾人数不少,一桌马吊并不能容下所有人。除开孔若兰要坐月子不能上场外所有人都兴趣盎然,就连巧儿也站在诶蔓葶的身后出谋划策。

看着众妻妾玩得开心的情形,庞刚很是有一种满足感。他坐在一旁的躺椅上,懒洋洋的喝着茶,又细细思量着开春后要做之事,一时间不由得沉静下来。

“夫君、夫君,人家在跟你说话呢!”

这时,一个清脆的声音在庞刚耳边响了起来,将庞刚从沉思中拉了起来,庞刚抬头一看,才发现李雪珠正撅着小嘴看着自己。一张玉雕粉琢的娃娃脸虽然紧绷着。却因为明艳如花,还是让人觉得相当可爱。

由于大厅里烧着火,地面下还铺着地龙,厨房里烧着的火保证了大厅里一直都是热气腾腾,李雪珠和诸女穿的并不多。一身细布的淡黄纱绫沿边对襟背子,白杭娟绣花裙子是时下大明最时髦的款式,李雪珠还在背子的对襟别出心裁地加了几条丝带,系在胸前,不但勾勒出了一对与她年龄极不相称的险峻的双峰。而且丝带还不时随着她的动作飞荡飘摇,更平添了几分飘逸。

她身后的背子也不似江南那般长的遮住了后臀,却只到小蛮腰处,越发显得身材纤浓得度。蜂腰轻摆,系着的那条葱绿丝带若隐若现,悬着的大小五六块玉佩叮当作响,着实悦人耳目,

“嗯,这丫头不愧是从小生长在朝鲜王室,还真是会打扮。”

庞刚心中暗赞,手里却没闲着,伸手将她拉了过来,让她坐在了自己的大腿上笑着问道:“好雪珠,是夫君不好,你刚才说什么来着。”

“哼,坏夫君,刚才人家说你不听,现在人家不说了。”雪珠昂着小脑袋,翘鼻微微翘了翘,一副可爱的样子跃然呈现在庞刚面前。

庞刚爱怜的搂着她的娇躯笑着赔罪了一番这才哄得她又笑了起来,被哄得开心的雪珠很快就不老实的扭动着娇躯在夫婿的大腿上乱动,惹得庞刚一阵好笑,将手向上一撩,顺势探进了她怀里,一把握住了一只硕大险峰。

“宝贝,你今年十七了吧?”

庞刚一触手就体会到了惊人的弹性,只堪勘握住一半、比正在做月子的若兰尚丰一筹的险峰竟还像未过门时一般微微上翘,而这样的弹性只能出现在青春正艾的少女身上。

“嗯,过了年人家就十七虚岁了。”雪珠“嘤咛”一面靠在庞刚身上,贴着这厮的耳朵轻喘道,一双白生生的藕臂环住了庞刚的脖颈,脉脉含情地望着自家夫君,大眼里荡漾着温柔的水波。

庞刚被雪珠不断扭动着的娇躯惹得很是难受,正寻思着是不是抱着她进房间去,就在这时,大门被人推开了,一名丫鬟走了进来对庞刚道了个万福后说道:“禀侯爷,闻赞画在外头求见!”

“嗯,闻人君,这家伙来了?”

庞刚有些惊讶,不过他还是将雪珠放了下来,伸手在她丰硕的臀部轻轻拍了一下道:“你先和众姐妹玩吧,为夫去办点事。”

“嗯,那妾身先去玩了!”

雪珠虽然有时很活泼调皮,但却非常懂事,从不在庞刚做正事时来打搅他,听了庞刚的话后就跑到正在打马吊的陈圆圆身边“出谋划策”去了。

由于大厅里都是丫鬟和女眷,不方便接待外人。庞刚站了起来,将丫鬟递过来的裘皮大衣披在身上,打开大门走了出去。

出了门,庞刚就看到闻人君正站在门外十来步的地方含笑看着自己。

看到闻人君,庞刚没好气的笑骂道:“闻赞画,你来找本官作甚,难道又有一副《汉宫春晓图》要送于本官?”

闻人君嘿嘿一笑,拱手道:“大人明鉴,卑职家里只有这么一副传家的画了,本想送与您拍拍马屁的,但前些日子您却派人送来了五千两银子,这可是让卑职大赚一笔,倒是卑职贪财了。”

“赚个屁,你小子要是知道日后这幅画会成为华夏十大传世国宝的话肯定会后悔到肠子都青了。”庞刚心里暗骂这家伙不识货,嘴上却是没好气道:“你不是协助华经历做征兵之事么?怎么今儿却有空到本官这里来了?”

闻人君笑道:“好叫大人得知,卑职正是奉了华经历之命来向您禀报,咱们的征兵已经完成了,五万新兵正分别在济南、青州以及莱州等地训练,待三个月新兵期过后再重新整编入军中。大人,咱们的兵马可是越来越强壮了!”

庞刚轻叹道:“是啊,兵马越来越强壮了,但是事情也是越来越多了。”

“事多有什么不好,大人欲成就大事就得忙起来,如今正是吾等建功立业的好时机啊。”

闻人君面带兴奋之情,自从投靠了庞刚以后,整天忙碌的他精神愈发的健硕起来,仿佛浑身有着使不完的劲。

“呵呵,我说不过你这张嘴皮子。还有什么事都一块说吧!”庞刚摇头道。

“卑职什么事都瞒不过大人。”闻人君笑道:“湖北方面已经传来消息,刚过完十五,闯贼就派出了麾下大将刘宗敏率五万大军往常德府杀去,眼下常德府依然告急,湖南巡抚汤洪光已经连续发了几封八百里加急给朝廷,请求朝廷出兵剿匪。”

庞刚不动声色道:“嗯,还有么?”

“还有。。。。。。。就是。。。。。。”闻人君犹豫了一下才说道:“据衮州府知府禀报,今日在衮州附近出现了一些商贾和流民,他们在衮州府大肆广布流言,说什么“闯王仁义之师,不杀不掠”;还编出了童谣,让小儿在大街小巷到处传唱:“开了大门迎闯王,闯王来时不纳粮”,“早早开门拜闯王,管教大家都欢悦”衮州知府目前已经抓了上百名散布谣言之人,严刑逼供后他们交代,他们都是闯贼派来的,目的就是扰乱咱们的军心民心,看看有没有可能在咱们这里起事!”

“哼。。。。。。。”庞刚脸色一下就黑了下来,不怒反笑道:“好啊,本官还没有找他们的麻烦呢,他们到先找上门来了……)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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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四章阿姆斯特丹

更新时间:2012122120:43:34本章字数: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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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闻人君适才说的那几句话庞刚实在是太熟悉了,李自成也就是靠着这些话才忽悠了数十万流民攻下了北京城,建立了他那短命的大顺王朝。

庞刚淡淡的问道:“吃他娘穿他娘,闯王来时不纳粮!真能如此吗?这句话肯定是李自成手底下的谋士提出来的吧?”

闻人君躬身道:“大人说的不错,自打李自成攻下湖北后,天下震动,有许多科考无望的读书人都投奔了他,其中以三人为首,他们分别是李岩、牛金星和宋献策,其中又以李岩为首,听闻是此人提出了那些口号,也正是他命人来我衮州府搞破坏的。可笑如此荒谬的话语竟然也会有人信,真真可笑之至。”

闻人君有些想不通,为什么这么明显是骗人的话也有人信,哪朝哪代不纳粮啊?老百姓不纳粮当官的吃什么?朝廷怎么运作?老百姓不纳粮了难道闯贼们吃自个么?

仿佛看穿了闻人君心中所思似的,庞刚沉默了一会,才轻叹道:“这些没什么好奇怪的,老百姓没了活路,此时只要有人站出来振臂一呼,即使他们明知是谎言,他们也会犹如溺水之人抓救命稻草般牢牢抓住不放的。”

俩人慢慢的在内院走着,鞋底踏在积雪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口鼻间不时喷出白雾。

闻人君搓了搓几乎冻僵的手道:“昔日,卑职在家中读书时总是不明白,为何这天下盗贼总是如同地上的韭菜般割了一茬又会长出来一茬,莫非他们就不想好好过日子么?直到卑职名落孙山后游历各地才知道,不是百姓不想好好过日子,而是官府和朝廷不想让百姓活啊。

听说在天启年间,宫中有珍珠灯,高四五尺,全用珍珠穿成,每一颗珍珠有一分多重;华盖和飘带皆用众宝缀成,带下复缀以小珠流苏。一尺多高的珍珠灯。据说一共有四十九盏。官中各殿都有极贵重之彩灯数盏,殿陛甬道,回旋数里,全有白玉石栏,石栏外边每隔数尺远有雕刻精致的龙头伸出,颌下凿有小孔,专为悬插彩灯之用。无殿陛石栏处,立有莲桩。每桩悬挂琉璃灯一盏。紫禁城中各处所悬各色花灯,共有数万盏。遇宫女成群嬉耍,碰落几盏,顷刻间就有太监拿新的换上。如此太平豪华景象,转眼间己成陈迹!如此骄淫奢侈,百姓如何不反呢?”

庞刚微微一笑:“闻赞画,你这番话若是让朝廷听见就是有十个脑袋也得掉了。不过适才你所言虽然没有错,但却不能成为那些贼寇四处掳掠的理由。那些流寇岁自称义军,但所幸之事比起官军来更加令人发指。例如那贼寇首领刘宗敏非常好色,总抢劫几十位美人陪伴。而有的流贼首领专门吃人心,常常吃的两眼通红。

在本官看来。那些流贼不过就是一群有组织的盗贼,没有丝毫正义可言。李自成虽然看起来善纳下属建议,作战时也异常刚猛,但此人只可共患难不可共富贵,为人反目无情。这些流贼一辈子信奉的只有手中的马刀和暴力,即便是做了天下也只会任凭百姓生活于水深火热之中。”

在庞刚这个后来人看来,李自成他们的下场那已经是可以预见的,也是他们必然的宿命。事实上李自成统领的流寇也是明朝末期军纪最差的一支队伍,他们是走到哪里就抢到哪里。历史上他们之所以屡屡被清兵打得大败。主要也是不得人心之故。流贼之间也是相互憎恨,残杀不断,视人命如草芥。这些原因主要是出于无知,他们看不起有学问的人,只信奉强者为王。因此成也于斯。败也于斯,这就是恶奴革命的实质。虽然他们起义也属于迫不得已,但华夏民族也确实是因为他们的存而将这个民族的发展引领到一条错误的道路上。

历史上满清对于前明归顺的官员的处理办法都是原职留用,但惟独流寇例外,当时的摄政王多尔衮曾经下了密令:凡归降的流寇驻军皆可先斩后奏。由此可以看出,就连满清鞑子都鄙夷他们的所作所为。

看着嘴里呼出去后瞬间变成白雾的气体,庞刚喃喃的说道:“再过几个月又要开始打仗了……就在庞刚正在为即将到来的战争做准备时,在海上漂泊了大半年的林峰带领的舰队终于抵达了荷兰的首都阿姆斯特丹。

十七世纪的阿姆斯特丹还不是是荷兰的首都,但它却是荷兰最重要的港口(没有之一),此时的荷兰正是它最辉煌的时刻,它的商船数目甚至超过了欧洲所有国家商船数目总和,被誉为“海上马车夫”。荷兰在世界各地疯狂的建立殖民地和贸易据点。这段时期在荷兰被称为“黄金年代”。得益于此,现在的阿姆斯特丹也是世界金融、贸易、文化中心,它那人头涌涌的港口和如同蚂蚁般不断在港口驶进驶出的商船就是最好的证明。

詹姆士。伍达尔是“老人号”的一名水手,今年二十五岁的他正是人生中最年富力强的时候,他在“老人号”上已经呆了七年了,在这七年里他已经走遍了半个世界,无论是英格兰、普鲁士还是法兰西,都留下了他的足迹,而他的愿望就是在有生之年走遍全世界。

就在昨天,“老人号”的船长终于将他提拔当了“老人号”的大副,欣喜若狂的詹姆士拉着船上的十多名水手来到了一间酒馆尽情的畅饮,喝到最后他也不知道被谁带到了房间。

迷迷糊糊的詹姆士慢慢的睁开了眼睛,感觉到胸口很沉闷的他低头一看,看到了一头长长的红发,一团柔软的躯体正伏在自己身边睡得正香,詹姆士认得这个人,她是这家酒馆老板的女儿莉莉安。皮兹切尼,也是自己的女朋友。

“哦。”詹姆士坐了起来,捶了捶自己还有些昏昏沉沉的脑袋,伸手在女朋友那肥大的臀部用力拍了一下,发出了“啪”的一声脆响。

“莉莉安,起床了,我该回船上了,否则老罗伊该骂人了。”

“亲爱的,再陪我睡会吧,老罗伊昨天去和他的情人约会去了,不会这么快回去的。”一个略带沙哑的声音响起,一张略带雀斑的脸蛋出现在詹姆士面前。

“哦亲爱的,这可不行,你是知道的,我刚刚升为大副,全船的事情都在等着我去处理呢。你为了早日和你结婚,我不得不加倍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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