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旌旗-第13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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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几天,二人李重和曹操交手数次,可以说是互有胜负。曹操在指挥能力上占据优势,而李重的兵卒战斗力上则稍胜一筹。
这是李重可以避开与曹操大规模战斗的结果,李重很有自知之名,如果和曹操展开两万人以上的大型战役,自己是必输无疑。
但到了现在,李重和曹操还没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下雨了,要知道,现在可是春雨淋淋的三月,通常状况下,三月几乎是看不到太阳的。
荏县地处平原,附近也没有大型河流,想要取水只有掘井一条路可以走,到了三月下旬,曹操和李重同时发现这个问题,井水的水位太低了。
曹操和李重也顾不得交战了,立即加派人手掘井,但可惜的是,水位降低的速度太快了,没过几天,井水已经接近干涸,地面上的青草也逐渐枯萎,在不算毒辣的阳光下,草地慢慢变成沙地。
“要不要撤军?”曹操和李重心中同时浮现出这个念头。但两个人又不约而同的否决了撤兵的心思。李重认为只要再等一等就可以攻下历程了,而曹操认为自己还占据上风,有可能在荏县击败李重。
事实证明……这是一个很愚蠢的决定。
阳光越来越毒辣,几乎让人产生这是盛夏的错觉,双方的兵卒早就失去了交战的力气。到现在为止,曹操的兵卒三天才能分到一升清水,李重更惨一些,兵卒要四天才能分到一升清水,这个水量只能让人渴不死,兵卒根本就没有体力作战。
李重还有一点不如曹操,那就是李重手下的骑兵多,骑兵多也就等于战马多,战马所需的饮水量更加恐怖,一匹战马能喝掉五个人的饮水配额。
“撤军!”李重终于忍不住了,他确实靠不过曹操,作为进攻一方的曹操还能漫山遍野的找水喝,李重身处荏县,就算掘地三尺都没用。
但李重也不是盲目撤军的,他留下赵云高览二人断后,自己带着三万军队赶赴历城,意图拼死一搏,用绝对的优势兵力攻下历城。
历城的情况也不必荏县好到哪去,济水早就断流了,大地上同样一片枯黄之色。还好,太史慈手中多多少少还有一些储备饮水,能让李重解一下燃眉之急,三万兵卒补水过后,多多少少恢复了一些战斗力。
同样,历城的曹仁遇到了和李重一样难题,那就是没办法取水,几万守军战斗力急剧下降,在李重铺天盖地的攻势下,终于没能守住历城,弃城而走,但是经过一场苦战,李重也没有余力追杀曹仁等人了,眼睁睁的看着曹仁和夏侯惇向东方逃去。
第二百六十章人吃人的乱世
赵云和高览作为后队断后打得比较轻松,轻松是相对于兵卒而说的,他们几乎没什么战斗力了,体力能勉强行军就不错了,还能能保持住体力厮杀的就是赵云高览这样武将了。两个人一路上和张颌许褚交手数次,最后打的四个人都有些索然无味了。
曹操没有拼命进攻是有原因的,光是失去了历城以北的土地,还在曹操可以忍受的范围之内,而且看现在的情景,占据一些土地也不是什么好事,反正曹操已经开始为今年的收成发愁了。
就在最近几天,荏县已经出现因为饥渴而死的百姓了,如果持续干旱下去,真不知道会发生多么严重的后果。
情况还在恶化,迅速恶化,但李重和曹操等人都知道,现在还没到最严重的时候,哪怕是再干旱,人总是能找到一点水喝的,相对来说,直接死于饥渴的人不会太多。但没有雨水,就没办法耕种粮食,没有粮食果腹,到时候能饿死多少人就不知道了。
所有的人都在盼望着下雨,相对于中原和江南来说,河北的情况要更加糟糕,这里的河流分布并不密集。
干旱一直持续到建安六年五月,这才下了第一场雨,但此时此刻李重的心都凉了,与谁来的太晚,已经来不及种植庄稼了。
这几个月来,李重已经忙得焦头烂额了,到处修建沟渠,引水灌溉农田,但河北境内的水位非常低。李重的努力就跟杯水车薪差不多少,疾病乱投医的临床甚至都找过神婆道士做法,但很可惜,这些假冒伪劣半仙的功力还不够,一滴雨水都没求来。
最后李重连自己的老大,穿越大神都拜祭了一遍,也是毫无用处,穿越大神很忙,或者不负责降雨这一块。
老天仿佛要净化这个世界一样,先是数月的干旱,紧接着就是数十天的瓢泼大雨,平地之上,水深三尺。可怜百姓千辛万苦种下的一丁点粮食,都被洪水冲得一干二净,洪水过后,华夏大地已经哀声遍地了。
现在还没到最严重的时刻,干旱、洪水都不会对百姓造成灭绝性打击,最严重的应该是饥荒,大面积的饥荒。三国时期可没有几年几年的存粮,李重叫人仔细差点各个州县的府库,得出这样一个结果,河北的存粮只能满足三分之一的百姓消耗。
一定要注意,不是能让三分之一的百姓吃饱,而是让三分之一的百姓饿不死。
但这还是最乐观的估计,就算李重开仓赈济灾民,也不能保证将每一粒粮食发放到百姓手中,这时候正是贪官污吏大显身手的时刻,无论什么朝代,都少不了发国难财的败类。哪怕是李重已经学习太祖(朱元璋)大人的剥皮法,他也不敢保证能震慑住这些贪官污吏。
事实证明,李重的担心是很有道理的,接连好几个县都出现了贪污赈灾粮食的官员,让李重的屠刀满饮肮脏的鲜血。
怒火冲天的李重自己亲自带队,兵分数路去各地调查民情,嗯,主要就是去剥贪官的皮。这一路上李重终于看到了真正饥荒的景色,沿途到处可见病饿而死的灾民,树皮草根早就被啃得一干二净了,入眼全是灰蒙蒙的景色。
七月如火,腐尸遍野……天空中盘旋着黑压压的乌鸦,四处啄食死去的灾民,不时发出凄厉的叫声,看上去就如同末世来临一般。
…………
这是邺城附近的一个小村落,清晨的阳光穿透薄雾,照在荒芜的大地上,照耀着残垣断壁。天地之间一片寂静,没有丝毫的声音,就像死过去了一样。
薄雾之中出现一个单薄的身影,这是一名村妇,骨瘦如柴的女人。
村妇的身上穿着一件残破不堪的单衣,上面布满了泥浆污渍,都看不出原本的颜色来。村妇敞开着衣襟,露出一只干瘪的乳2房。乳2房也看不出白嫩的模样,就像一个黑布袋一样,但是乳2头附近却十分干净,上面还有一丝丝血迹。
原因无他,村妇的怀里还抱着一个沉睡的婴孩。
村妇虽然走得晃晃荡荡,但却小心翼翼的守护者怀里的孩子,生怕惊醒了沉睡的婴儿,对于大多数善良的母亲来说,孩子是她一生中最宝贵的东西,远远胜过自己的生命。
“哈哈哈……”薄雾之中忽然响起一阵大笑声。听着这中气十足的笑声,村妇的眼睛刹那间就亮了起来。这年头能发出这样笑声的人一定不缺粮食,那么自己就有机会讨一口吃的,吃饱了饭,才能有奶2水喂养孩子。
哪怕是付出一些代价……是任何代价,孩子的母亲也是能接受的。
母亲终于看清来人的身影,两双眼睛吓得魂不附体,这是两双散发着凶狠,贪婪,疯狂的眼神。
村妇感觉两个人看自己就像看着一只的羔羊一般,那不是色迷迷的眼神,而是就想把自己生吞活剥,吞下肚子。
村妇见过这种眼神,自己曾经见过一只野狗,就是用这种眼神看着自己,要不是当时自己还有些力气,用棍子打跑了野狗,自己和孩子早就变成一堆枯骨了,所以村妇毫不犹豫的转身就跑。
可刚跑了一步,村妇就感到脑袋一沉,随即就昏了过去。
其中一个汉子身材高大一些,赤2裸着上身,露出一身鼓胀的肌肉,手里还拎着一根血迹斑斑的木棍,很显然,汉子就是用这根木棍打倒村妇的。
另一个汉子稍显瘦弱,但也同样肌肉结实,武孔有力之辈。
身材高大的汉子弯下腰来,抓住村妇的脚踝,像拖动死尸一样奔着来路走去,嘴里还嘟囔着:“老高,今天真是运气,捉了一只羊羹,够咱们吃上好几天了。”
老高用手捏住婴孩的勃颈,阴笑道:“我还是喜欢吃小孩,下到锅里一蒸就烂,连骨头都能嚼碎了,那味道,就跟草原上的羊羔一样,哈哈……老王你说呢?”
老王颇为不悦的说道:“老高,你小心点,别一不小心把孩子捏死了,养活两天再吃,臭了就不好吃了,先吃女的顶几天再说。”
老高连声道:“晓得,不过心肝都给我吃啊,上次吃了一个老头,干巴巴的,都没有几两肉,馋死我了。”
老王摇头道:“你别做梦了,这破地方,好几天都过不了一个人,慢慢吃才是。别着急开膛破肚,先卸下四肢吃,最后吃身子,没准到时候她还没死呢。我记得,将军说过,好像刘邦的老婆就用过这种方法,叫人2彘吧!咱们也试试。”
第二百六十一章人性的光辉与丑恶
等到村妇醒过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已经被剥的精光,仰面躺在一块冰冷青石之上,身上呗麻绳紧紧地绑缚起来,粗糙的麻绳勒进皮肉,粗劣的麻绳磨的皮肤痛痒难耐,特别是脖子上的绳索,勒的村妇都说不出话来。
但村妇却顾不得自身的状况,扭动头颈,想要寻找自己的孩子。这就是母爱的伟大之处,在母亲的心里,只有自己的孩子最为重要,也正是因为如此,才能有无数婴孩在乱世之中存货下来,庇护在母亲那单薄的羽翼之下。
在青石旁边有一颗枯树,村妇很艰难的看见自己的孩子正被拴在这可枯树上,一条绳索勒在婴孩的脖颈。
婴孩早就饿的失去力气,在地上无助的爬着,虽然不知道村妇在哪里,但婴孩在冥冥之中感觉到母亲的气息,努力仰着头,靠近自己的母亲。
村妇为了看清自己的孩子,用力扭着头,脸颊都贴在石板之上,粗粝的青石磨得村妇脸上鲜血淋漓。也许想到马上就要和自己的孩子天人永隔,村妇剧烈扭动着身体,喉咙里发出嘶哑低沉的声音,一滴掺杂着血丝的泪水在眼角滑落,滴在青石板上。
“哗啦……”一盆冷水从天而降,打断了母子二人之间无言的默契。
瘦高汉子老高拎着一桶清水,泼洒在村妇身上,另一只手拿着刷子,开始刷洗村妇身上的污渍。看老高细心地模样,就跟宰牛杀羊一模一样。
老王则抽出一把尖刀来,随手在石板上蹭了两下,发出刺耳的响声。
村妇听到磨刀的声音,吓得浑身一哆嗦,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了,眼睛里露出惊恐万分的神色。
用手在村妇的膝盖的位置摸了摸,老王将尖刀放进嘴里,掏出一根麻绳,勒住村妇的大腿,嘴里念念叨叨的说道:“老高,你看我多聪明,勒住了大腿,她就不会失血而死了,咱们能多吃几天新鲜肉……”
老高极不耐烦的骂道:“你他2妈的快点动手,我都快饿死了,没看水都烧开了吗?”
“呵呵……”老王地笑一声,说道:“放心吧,当年我和将军南征北张,不知道砍了多少人的脖子,卸一条大腿还能难得到我吗。”
说吧,老王一刀刺在村妇的膝盖上,刀尖入肉深达三寸,还没等村妇惨叫出来,老王手腕一转,刀锋割裂肌腱,露出惨白的骨头。在用手抵住刀尖,用力向下一摁。顿时将村妇的小腿切了下来。
说实话,老王的卸肉拆骨手法确实不错,而且有胆有识,下手即准又狠,一点也不拖泥带水,也没弄的鲜血淋漓,确实是个好屠夫。但令人心寒的是,老王现在杀的是人,活生生的人!
老高接过村妇的小腿,转身进了一间茅屋,茅屋空荡荡的,中间支着一口大锅,锅里热气翻腾,水面上海漂浮着几根野草。
将人腿小心翼翼的放进锅里,老高盘膝坐了下来,等老王进屋。
不多时,锅里散发出一股浓郁的香味,馋的二人不住的抽动鼻翼,肚子里咕噜咕噜作响。
老王用刀尖翻2弄几下人腿,低声说道:“熟了……可以吃了。”
“哈哈哈……”老高一阵大笑,也不顾烫手,撕下来一块人肉就往嘴里塞。一边嚼着人肉一边嘟囔着说道:“还是女人的肉好吃,不腥!”
老王斜楞他一样,说道:“你多少吃点菜,不然小心得病。”
两个人飞快的啃完一根小腿,这才用木勺慢慢悠悠的喝着锅里的肉汤。老高日子过得更惬意一些,找来一块青石,有一下无一下的砸吃剩下的骨头,用手指扣里面的骨髓吃。
正在这时,两支羽箭穿过窗户,直奔两人激射而来。
老高正津津有味的扣骨髓吃,根本就一无所知,被羽箭贯胸而过,钉在地上。而老王显然是出身军旅,反应很快,就地打了个滚,避开袭来的羽箭。但老王动作快是快,却也顾不得身边的情况了,正好碰倒了身边铁锅,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