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起波斯湾-第25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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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心。
感叹了一下,赵旭回头看看外面天空里正在慢愣是下落的红日。脸上的神情一变,向香莲高兴的说了一句。
“罢了,你去给爷拿爷的槊来,我也要到军中去晃晃。看看那些伤病的士兵,另外也舞舞兵刃,许久不练我怕生疏了。倒是你,告诉厨子,给我们做一桌大菜。要丰盛,肉要多、酒要足,今天夜里我要审计师志冬。香莲哪,倘若此计可成,未来我们大军在握,爷是公仆你便是诰命!”
香莲听到赵旭的表白,立即又来到他的向前跪下,喜孜孜的应了一声。
“大少爷的大事定然可成,到进奴婢可不敢有什么奢望呢,只求跟在大少爷您的身边好好伺候您一辈子,就是奴婢的福份了!”
这个情景固然赵旭常见,只是此刻大计已经定,只待动手而行的时候,他的心中也高兴起来,随意向眼前的香莲许诺。
“爷的眼睛是亮的,心里是明的,哪个忠来哪个奸。香莲你信不信,爷一眼就看得出来!只要你好好的服侍,真心的伺候,将来爷自然不会亏待了你的,去吧,要厨子今天夜里好好准备,爷要与志冬大醉一场才好!”
等到香莲也离开房间的时候,赵旭给自己装上一锅烟,再度吸着那些洒了酒的烟草时。眼睛看着那如同迷雾一般,冉冉升腾的青烟,心中却悄悄对自己说。
“哼,两个女人都想争爷的宠,只不过……师诗说的大事是对的,香莲的小计也可成功。加在一起,将来给爷凑个大帽子就好!聪明?戴上大帽子的王爷才聪明!”
心中想着的时候,忧郁的心又变得快乐了起来。
第三季法老的家乡107章一计兼两得
更新时间:2011…11…2912:05:29本章字数:3229
“杀……”
赵旭骑着他的白马,身上穿着银色的锁子甲与金色的胸甲。这是在看过赵伏皮于黄沙城比武之后,他找来黄沙城的甲胄师与阿拉伯甲胄师一起设计出来的盔甲。
虽然整个比较沉,但总算是赵旭还穿得起来。极好的银色锁子甲与整块式的胸甲,外带兽头护肩与细鳞甲的战裙与护膊。倘若没有赵伏波主战骑士犀利的主战骑兵穿戴的,除过盔缨与枪缨血红的黑色甲胄,那么他的金银配,加上小嫩脸,倒也有几分像常山赵子龙。
手中是一柄仿佛穆克使用的,龙牙锯一样的槊。只可惜对于功夫,他实在是不如赵伏波那么痴迷。虽然手中的马槊同样是双手握持,但他并“听”不到什么劲。
手中的同样完全漆成金色的马槊,在形式上与龙牙锯一样,只是通体的金色细鳞,配着银色雪刃,闪现出一股华贵之气。唯一只有当,一个被红绳系着的,赤红色火焰一般的枪缨迎风而荡时,才显示出一股非凡的犀利。
“啪……”
一声脆响过后,放在木桩顶上的,代表着人头的小小陶罐,被他一槊击得粉碎。白色的战马奋蹄疾驰,两侧的木桩上,一个个陶罐在他槊锋扫过之后,被击得碎片横飞。
师志冬这时在一旁静悄悄的看着赵旭的演练,看得出来,虽然赵旭的槊法犀利,但却丝毫不似蒙古人中,许多汉军将领用槊的方法。虽然赵旭的演练看起来也算是犀利,但对于师志冬去没有丝毫的惊讶。
赵旭跑完了一圈,他的玉花骢兜了个圈子回到起点,来到已经在那儿等着他的师志冬的面前。赵旭一提缰绳,他的马人立而起,发出响亮的长嘶。固然赵旭的马上本领一般,不过掌管着疾风庄的赵无极,还是给他更来了最好的战马。
碗口大的蹄子在师志冬面前闪过,他却只是站在那儿冲着赵旭喊了一声。
“好马!”
“志冬,不好意思,刚刚在练槊没有招呼你。叫你来只是问你晩间有空没有,找你喝酒聊天!”
师志冬忙抱着先礼道:“大少爷赏我酒喝,志冬敢不从命,今夜定与大少爷一醉方休!”
赵旭扫了一眼师志冬身边,那些须弥不离开左右的手下,拍拍师志冬的肩膀。
“那就好,志冬晚间到内宅来,我已经叫人好好备了一桌酒席,我们两个好好聊聊!下面我们二人不若较量几个回合,不知道志冬有兴趣没有!”
师志冬向着赵旭顶礼而辞:“大少爷槊法高超,志冬如何是大少爷的对手。不若还是晚上,志冬陪大少爷多饮几杯,出算是个小小乐趣吧!”
赵旭在马上回了一礼道:“也罢,咱们晩上再见吧!我还要再练一小会,松松筋骨。”
回首时看见手下已经又摆了几只陶罐,手中金槊一摆,又冲着那些个木桩飞驰而去。
师志冬看着赵旭的身影,什么话也没说,不过只是轻轻摇摇头。在大通布岛的时候,虽然他没有与赵伏波交过手。只是听潘建安说过,赵伏波那是一身的好本领。
眼见赵旭又在木桩阵中穿行了一阵,这时手上的槊却慢了下来。虽然几个陶罐也被击得粉碎,但运作却已经不连贯了。
“说起来他使槊的本领也还罢了,只是如此的气力不继,要是上了阵的话,斩不了几人自己先没了气力。与赵伏波比如何我不知道,但与建安比起来,都要差许多呢!”
看罢之后,师志冬回到自己的住的小院里。要手下看了四周,这才脱下上衣露出一身虬结的肌肉,只稍稍一使劲,一个个硬如钢铁的肌肉,却一团团的散发出如同跳跃般的活力来。
直到这时,师志冬才拿出他自己的兵器来。这是一柄长柯斧,仿佛牛角样的大斧,在长长的矛杆上仿佛一弯新月,这绝对是力量型的兵器。这才是师志冬的看家本领。至于平时拿条中东常见的铁枪,用得似模似样是他的本领。但他手中这长柯斧才是他真正上阵搏杀时的家什。
这是马上的用刀,平常人倘若不借马力往往都挥不起来。可是师志冬仗着自己身高力大,不但把个把个长柯斧在步下舞得呼呼风起,甚至架势也有模有样。
几个立着的高矮不一的树桩,被他的手下摆在一旁。只一斧,便扫了了粉碎。为何不用“劈”字呢!其实很简单,大斧劈木,一斧皆开。但倘若扫起来的话,速度就绝对是一个首要考虑的问题。
就像子弹一样,倘若不是因为子弹高过音速,它的杀伤力也绝对不会那么大。所以诸如使大斧之类的兵器,倘若抡不出来速度,不过就是一砍柴的樵夫。
只见师志冬手中长柯爷像着圆弧形的曲线不断加速,接着在他弯腰控背的连扫之下,几个立着的高矮不一的木棒,纷纷在那抹闪亮的新月之下变做两截。
只见命中之中,好一段木头已经失去了踪影。显然是被牛角形的长柯斧生生的扫成了碎片。只这一份对力量的把握,只怕要是遇到了赵伏波的话,也可好好的拼上一场。
这还是在步下的挥击,倘若要是师志冬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之上,人借马力,马助人威,只怕也是战场上一员攻无不破的猛将。
一趟长斧使下来,师志冬与赵旭那马上刺陶罐的本领立判高下。手中长斧自然有手下接过去,随后扯过汗巾把身的热汗擦去。手下拿来马奶酒,师志冬当仁不让,一饮而尽。
这时拿来马奶酒这蒙古人须弥离不了的东西的手下,看着师志冬由衷的赞了一句。
“师千户要是在军中的话,一个巴图鲁的称呼是少不得的!”
师志冬知道,这些蒙古人不大称赞人。而且与汉人的礼尚往来相比,蒙古人要真诚豪爽的多,这一点从蒙古人温酒不滑头上就看得出来。虽然受到手下的真诚夸赞,但师志冬还是摇了摇头。相比潘建安,他要有脑子多了。
“我,我不成!你们知道吗,今天那个赵旭,他还有个兄弟叫赵伏波,听说小小年纪一条大枪使得出神入化,打便黄沙城无人能敌!只可惜没有机会与他交手,说起来还真有些遗憾呢!”
只是许久未见赵伏波的师志冬哪里知道,此刻的赵伏波早已经又升高了许多。大概是因为中东人发育的早,加之他从小虽然孤苦伶仃,但三娘在吃喝上却从未亏待过他,否则他能长成现在这个模样么!
师志冬继续擦着汗的同时,抬头看看天空。因为想到赵伏波,所以心中不免要多思、多虑一些。至于说到赵旭,倒不在他的担心之下。
“有什么事,今晚再说罢!”
当天夜里,师志冬一个手下不带,来到了赵旭的院子里。喝酒的时候却发现,今天夜里却只有他们两人。香莲则在一旁忙碌着,不断的上酒上菜。
说起来师志冬不但武力不差,心头上的智计也是人中翘楚。只可惜,一线贪念,便使他忘记了家国种姓,此刻心中更不是把自己当成是一个汉人。
说起来,赵宋最终灭亡,倒不是倒在外族的入侵上。也不是什么人心不古、世风之下、汉奸成群。记得秦时李斯言道:“士不产於秦,而愿忠者众。”此言便道透了赵宋亡国之原因。其实很简单一句大白话“你不爱我,我如何爱你呢?”
君不爱民,便无奋勇之军、忠勇之臣。徒抑武扬文以资敌,盖宋亡之故哉!
赵旭拿起酒壶,亲自为师志冬面前的水晶玻璃杯倒上一杯美酒。坐下之后,香莲忙给赵旭的水烟中加上烟草。赵旭“咕噜咕噜”几口之后,才带着满嘴的烟气说起话来。
“志冬,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我在勃撒罗给你说的那些话呢?”
师志冬如何不记得,那夜里赵旭醉酒狂呼的模样。听到赵旭的询问,他笑着回答了一句。
“大少爷,那一天我喝多了酒,事后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赵旭听了师志冬的话,心上暗自提高了警惕。赵旭虽然玩不得武的,但他到底颇颇读过些书,想骗得了也不件容易的事情。
“也罢,那天醉酒之事不提也罢。我只是想说,既然你作为千户之职,来此处就当打探虚实。我恰好从紫云庄那儿,买回来不少新奇的东西。我有这样一个想法,但说了却怕引起你的误会,只道我要赶你离开这儿!”
师志冬摇头笑道:“大公子说哪里话来,目光长远不远在公子您了。有什么驱使请大公子尽管直说,无论风里来雨里去,志冬但是皱一下眉头,大公子便斩了志冬的脑袋便是!”
赵旭满意的笑起来,立即就把高帽子给师志冬扣到头上。只希望他听了自己的话,带了礼物跑一趟蒙古军中。倘若这些东西拿给那位蒙哥大汉,却为自己弄来足够的金钱扩充军队的话,按照香莲所说,倒还真是一件一举两得的事情呢!
第三季法老的家乡108章滚滚大漠沙
更新时间:2011…11…2917:26:35本章字数:3209
“瞧你说哪里话来,你已经是千户之身,我却还是布衣一件。以后咱们在外面的称呼在这儿里也不要再叫了,我便称你一声师兄,你便……”
说到这儿,赵旭却被卡住了。叫高了,自己可是大宋王族,心有不甘。叫低了,却又达不到笼络人的目的,白白浪费了一桌好菜。说起来赵旭在这上面的研究,比起只喜欢玩功夫的赵伏波那是高太多了。
“我却依然要叫您一声大公子的,无论如何将来有一天,也许您还是我的姐夫呢,所以称呼上总要尊敬些的!”
师志冬说的话赵旭喜欢听,最少听得出他多少还有些尊重。赵旭端起酒杯来,向师志冬敬了杯酒。然后才说出他的,一讲兼两得的计策。
“志冬我有这样一个想法,既然你不怪我,我便说给你听。我准备了一车的精美物事,只想兄弟代跑一趟送到蒙哥大将手中到晋见礼。听你说在金帐汗国的事情,我想他是个喜欢新奇事物的人,所以……
这样一来使大将军了解此处的特产,其次据我看那种大车更适于运输粮草,倘若能像那张弓一样引起大将军的喜欢那最好。最后我等在此地做内应的话,只怕手中这点兵马成不得大事。但若是要扩充实力,缺少了银钱却难以成事,所以……”
赵旭的话音落下,师志冬第一个感觉是,似乎赵旭担心自己的大姐夺了这羽林庄的权。这对他不是什么好事,因为倘若师诗失宠的话,那么自己在这里又算得上是什么人物。
“哼,你们没用的窝囊废,倘若是那个赵伏波的话,却不怕自己的女人夺权。”
虽然此言没有说出口,心中却对赵旭多了几分不屑。不过回头一想他的话,倒也有些道理。倘若真如他所言,那种大车甚适于行军打仗时运输粮草所用,那岂不是大功一件。
尤其那些小小的汽灯,寻常兵丁也就罢了。但将军的大帐里,行军打仗时灯火通明倒是件要紧的事情。而且看起来赵旭说的也没错,那位蒙哥大将军的确喜欢新奇的物事。
在心中盘算了一下,赵旭似乎也不像看起来那么笨。无能归无能,可他的心计却也不是一无是处。
“试想倘若这些东西大将军喜欢的话,不但军饷可得而且也会被大将军青眼有加!而且别人去一趟不如自己跑一道的好!”
心念已定,师志冬端起手中的酒杯,向着赵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