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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3节

全球三国-第7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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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耳曼人居然懂得撤退,不简单!”马克西米努斯咪起了眼睛,打量着远处徐徐后退地日耳曼人,脸色惊疑不定。

在他犹豫不决地时侯,罗马人按照前令前进,追击着日耳曼人。日耳曼人退而不乱,跑出了一大段路后乘势集结,在早就放好的一片红旗下立定,收缩队伍变窄防线,变得巩固起来。

罗马人杀红了眼。既然没有指挥官的撤退的命令。他们乘势猛攻,战斗再度激烈起来。

帝国军的进军鼓再度响起。日耳曼人大喜过望,华族军官带头冲锋,高呼着“人在阵地在,誓与阵地共存亡!”,带领着日耳曼人以英雄的气概冲进了罗马人群中,两军疯狂地鏖战,整个阵地上到处是敌我双方的尸体,鲜血哗哗流下,一片血腥味儿。

眼看着正面突不进,罗马人即刻改变战术,他们兵多,以两头包抄的方法,分出兵力,合围日耳曼人。

不过马克西米努斯不敢放尽,仅三面夹击,留下一面来,希冀日耳曼人逃跑,这回就能够击溃那些森林蛮子了。

可是他越是想什么就越得不到什么,日耳曼人象块礁石般牢牢地钉在了阵地上,残酷而激烈的白刃战展开。

刀剑相击,杀气动地,日耳曼人面对着优势兵力,英勇顽强,义无反顾,罗马人攻势如潮,可就是不能击破那不断消融地日耳曼人,老羞成怒的马克西米努斯把刚才的顾忌抛到脑后,压上了三个军团的兵力狂殴日耳曼人二个军团,这样一来,他还剩下一个军团及三千总预备队和三千旧罗马贵族军总计一万一千人。

拉长敌人战线及消耗敌人力量的目地已经达到,随着信号弹地升起,正面阵地上一万二千名华族步兵如两股狂潮涌将出来,他们一队由徐晃、于禁、张任、李严、张飞、曹彰、寇(刘)封、雷铜、黄权、吴兰、陈式率领,另一队由典韦、关平、周仓、夏侯渊、臧霸、高顺、王越、甘宁率领,声势浩大,势不可当!

所有的将士都被告知,对于罗马帝国地征伐即将结束,今天很有可能是最后一战,因此所有的人争先恐后,害怕别人杀得太多而自己杀得太少,万名华族将士双眸发出饿狼般的光芒,脚步越迈越大,如飞般地前进,大地迅速地向后退,整支部队犹如一人!

脚步声极度整齐,大地象水面般颤抖起来,在稍远处的马克西米努斯敏捷地感受到了,顿时他的脸色变得象他的胡子一般白!

冲进了罗马军中,拿起兵器来,杀死他们!

无不奋勇当先,使出了十二分的力气,几乎全部投入了这场疯狂的死亡冲锋中,无边的血腥冲天而起!

罗马人即时被那些疯子们的进攻打懵了,疯子们个个凶恶无比,动作快且不算,兼力大无穷(当然!一个疯子要几个正常人去捉才能控制他们)他们劈开了盾牌,打飞了剑,毫不留情地狠砍猛斩,象有十二世积蓄的仇怨今朝有得发泄一般,狂风暴雨地袭来,把罗马人砍倒了,杀死了,将罗马人砍成肉泥,杀得罗马人头颅滚落,狠命一刀砍下,连肩带手一起断,几乎每一个人出手就有一个罗马人倒下,简直快过斩瓜切菜!

到得马拉松的罗马人,转战多地,征伐多个民族,打过许许多多的仗,什么敌人没见过,还是首次见到这么“穷凶极恶”的敌人。他们简直不是人,他们是魔鬼,他们以收割他人地生命为乐,尤其是那些领头的将领。疯得特别厉害,舞动兵器。带头冲向罗马的铁刺猬阵,所到之处,一批批的罗马人倒下,罗马人地抵抗就象纸糊一般。更恐怖的是。那些“大疯子”往往毫发无伤…………连死神都被他们不要命地架势给吓跑了。

对上这种敌人还怎么打!罗马人两腿战栗,阵线摇摇欲坠,直到马克西米努斯把最后一个军团与三千旧罗马贵族军派遣出来才勉强稳住阵脚。

“疯狂地”战斗打得如火如荼,马克西米努斯到处奔走,激励士兵“绝不能后退,一退就下海,就是死亡!”罗马人也打出了火气,尤其是对帝国军抱着三江四海仇恨的旧罗马贵族军,他们奋不顾身。一命换一命,虽然战力不及正规军,可是勇气却与华族疯子们有得比,双方狠命厮打,加上虽然精疲力尽却还是兴致勃勃参战的残余日耳曼人。战场打成了一锅沸腾的粥!

罗马人兵多。打下去还是有胜算地,然而帝国军不可能把胜利地桂冠拱手让人。继“步兵疯子们”投入战场后,“骑兵疯子们”也登场了。

八千帝国骑兵,大规模地投入了战场上,成左右两把尖刀之势狠狠地插进了罗马人的两翼!

帝国骑兵!他们的带队长官是:

华英雄、赵云、张辽、夏侯!

曹仁、曹洪,凌统、贾华;太史慈、曹休、冷苞、邓贤;周泰、夏侯尚、夏侯德;马超、庞德、马岱;还有张合、李典、乐进、牛金、陈武、邢道荣。

这些可怕的大虫,手上的各式兵器发出不同泛响的威力,以人当百,有的足以一骑当千,空前的战力,攻击势不可挡!

他们大喊大叫地冲出来,既不放箭削弱敌人,也不讲究什么阵势,纯以力搏力,以坚攻坚,他们的部下大受鼓舞,马刀就象镰刀,大肆收割着生命,成片成片地把罗马人砍倒,用马蹄把他们踩成肉泥!

惊心动魄地肉搏战杀得血肉横飞,罗马人起初还不想放弃他们的荣誉,还想着尽一切力量挽救自己,可是越打越不对头,对方疯子般、恶魔般排山倒海而至,粗野的怒吼和小号声鼓声响成了一片,冲在前线的每一个华族官兵都全身浴血,睁着暴怒无比的双眸,用最凶残地方法把罗马人杀死。

一个华族大将狂笑着,右手一挥,劈向一名罗马军官,战斧自他地腰间划过,把他齐腰斩断。内脏与鲜血激射起来,将华族将军全身喷的血红一片;另一个俊美得如同天神地华族军官,看他的装束,是没有几个人能够装备起来的,想杀他的人海了去,可他胜似花园散步,手中枪发如电,大枪摆动处时而大开大阖,时而如情人般呵护无微不至,罗马人来多少,就死多少!

鲜血将他染成了一个血人,换作任何一个人都会觉得不舒服,可是他脸上自始至终都带着笑,这是恶魔般的策笑呵!

装束和持枪军官相同的一名华族持刀军官,效率极高,连同周围的一众持刀将,如猛虎出柙,喀嚓喀嚓地杀开了一条血路!

混战中,华族兴至到处,把罗马人整个挑飞,鲜血在空中飞洒,烈日下无比的凄美!

看到华族疯狂地屠杀着自己的军队,马克西米努斯心胆欲碎!

他早把华族估计得很高,可是华族的战力还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罗马人无望地吼叫着,一次次试图雄起,一次次被华族压下,而且华族越打越兴奋,越打越凶恶,马克西米努斯眼睁睁地看到一个身上插了三把短剑的魁梧华族,冲得过前,闯进罗马人群中,一阵好杀,连杀十个罗马人!

他的兵器打折了,盾牌打碎了,就拨出身上插着的剑,拨出一把杀一个罗马人,三把剑杀死三个罗马人后再没有兵器了,就拳打脚踢,抱着罗马人滚在一起,当四五把短剑插进他的背脊时,他硬生生地把压在身下的一个罗马倒霉鬼先行咬死!

他就是死在马克西米努斯的面前,甚至在死的时侯还有余力抬起头,嘴边血淋淋似恶鬼,饶是马克西米努斯身经百战,也不禁为这个将生死置之度外华族而呆若木鸡!

罗马人惊骇之极,马克西米努斯清醒过来,惨然一笑道:“今天有死无生,众军随我前进!”他亲自持剑拿盾,率领最后的三千近卫军投入了血肉大磨坊里,再也没有能够出来。

于是天崩地裂般地败了,可是帝国军根本不接受投降,把一切敌人尽皆杀死!

三千罗马贵族军应了誓言:“将华族消灭,有我无他,有他无我!”,结果尽皆战死。

23000名罗马士兵大部分战斗到了生命的最后一息,没有多少人逃跑,船只完好无损地落入了帝国军手中。(那些划桨水手与奴隶被允许投降)

马克西米努斯带着他的近卫军坚持了一会儿,就受到了骇人听闻的狂殴,那些帝国的大将们,象饿鬼投胎一般,一拥而上,把他们全部杀死,杀尸…………………马克西米努斯死得极惨,典韦抢到了他的一只手、夏侯渊割了他的一条腿、乐进则砍了他一手带肩、庞德的运气最好,提着他的头,其余的“杂碎”,统统被曹洪拖在马后,五将高高兴兴地带着“马克西米努斯”去找皇帝领功!

帝国与旧罗马的最后一战,就那么痛快淋漓地、一边倒地结束了!

第五十五节奥运余波

此战帝国军打得荡气回肠,日后讲起来是津津乐道。

帝国最强大的武力云集马拉松,重演当年希腊人大胜波斯人一幕,美名将永世流传!

华族爽极了,可是在山坡上与徐庶、陆逊一起观察战况的罗马人、希腊人、日耳曼人、阿三、波斯人,那些民族军官举着望远镜看,看着看着,无不冷汗直冒,心胆俱颤!

本次帝国设下杀局,出动了四万华族军、一万日耳曼人和五千阿三部队、所有的华族大将、其余民族的大部分高级军官,实际参战的有二万华族和一万日耳曼人。

战前估计,马克西米努斯率领的是旧罗马帝国的最后精锐,跨海来攻,士气正旺,有得打。

然而各民族将领们看到的是与想象中截然不同的情况,那不是战斗,而是虐杀,华族的大无畏精神,似火的战斗热情、凶残万分的本质给那些军官们留下了无比深刻的印象

一直以来,华族多以军官带领其他种族冲锋,喜以优势兵力进攻,整支大部队作战的战例不多,导致一些心高气傲的民族军官不以为然,看轻华族。

如今心服口服,服到贴地,换作任何一支同等数目的民族部队来与马克西米努斯交战,都不会这么轻松自如,即使能胜,也是“皮洛士”的惨胜。

华族轻而易举地做到了,令民族军官们惊诧的是皇帝根本不以此战为患,甚至连观战、助战都没有来,完全相信自己的将帅们能够搞定,何等的自信!

第一元帅贾诩不过问军务;

带来五万五千人,只用了三万人就大胜了马克西米努斯,许多将军都没有出手,据小道消息,能够上阵的高级军官是抽签的。还越传越玄,有的说是P来的(他们大概看到了某一兴奋过度的将军不小心摔了一跤摔个鼻青耳肿地样子)、有的说是打赌的,有的则传是皇帝拍卖上阵权合乎价码才被允许上阵,反正是路边社消息多多,都说帝国就算是一只手也能打赢可怜的马克。

这一战给各民族军官们巨大的心灵震撼:“啊,原来华族这么强。强到离谱!”他们回去一传,各个民族更是小心奉华族为主,不敢再有二心。

这一次奥运会实在是成功地奥运,宣扬了皇权、国威、军威,把皇帝的威权深入人心,消灭了帝国在旧罗马的心腹大患,绝了一些罗马人的最后希望,顺带着“教育”了一大票人,真乃一举数得!

奥运会将闭幕。不过还有最后一场比赛:马拉松!

这一次从参战的华族士兵中选出了叫做梁必亚的通信兵,让他从马拉松跑回雅典报信。(好命苦,万恶的形式主义!其实有传讯“神器”在,皇帝的后妃们早就知道战果但她们不说而已)

幸运又倒霉的家伙吃力地跑完了全程,对着焦急等待地人们说道:“欢呼吧,我们胜利了!”差点没学菲迪皮德斯活活累毙!(公元前490年希腊在马拉松河谷以少胜多,大败入侵的波斯军。当时担任传令兵的菲迪皮德斯奉命把这一胜利消息迅速告知固守待援的雅典,他不顾疲累,从马拉松跑到雅典。到达雅典后已精疲力尽,只说了一句我们胜利了!就倒毙在广场上。)

看起来他比菲迪皮德斯幸运,又或者他比菲迪皮德斯强壮,他活着,并且成为了第一届奥运会马拉松比赛的冠军!(因为只有他一个人参赛)

就这么地结束了所有的比赛,本届奥运会大部分的冠军都被华族夺得,这是一届成功的的奥运会,皇帝将帝国权力榜上地风云人物聚集在一起,参加比赛,大家籍以交往。吃喝玩乐,增进了了解与感情,初步进行了情感交融,不同民族的人们的友谊由此展开并延续终生。

如帝国的将领与大臣,平时天南地北,极难能够聚在一起,如今利用奥运良机,大家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和大秤分金银。

奥运会实际上是一次大食会。皇帝出钱,款待各路好汉,天天开宴让他们尽情地品尝美味,中华美食进一步地走向了全帝国,当然。各民族的特色饮食也给人们留下了美好的印象。

同时。奥运会是一次洒金会,参赛的“选手”…………实际上大部分是官。就是吃皇家饭的,除了大会规定的奖品之外,都得到了皇帝的极其丰厚赏赐,平均每个得奖选手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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