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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节

魏侯-第26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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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孙坚开始下达防御的命令。弓箭手们准备就绪,负责向外抛巨石的健壮士卒稍微靠后。

与弓箭手们轮流来。

身披甲胄,站在城头上,曹禅深邃的目光与四周的士卒们有些格格不入。

是龙是虫,就看这次战争了,别州。别让我失望。

眼中光芒一闪而逝,曹禅心中默默的念叨。

准备了近二年了,都是为了这场战争。一战打残鲜卑人,让他们滚回漠北。这二年时间内,曹禅从未怀疑过,这场战他一定会赢。

真正的坐拥别州富饶之地。(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章乌龟壳的威力

帆池坏是样的城池,与半个小时辰前没什么不是晓工讽下,添了无数具尸体,以及呼啸的喊杀声。都证明这座城池在一个时辰的时间内,发生了什么事情。

死伤的人数,鲜卑人起码是守城士卒的二十倍,甚至是三十倍。

城池下的鲜卑人,丢弃了自引遵长的战马,拿起了短刀,扛着云梯进攻朝着城墙猛扑。他们每踏在呈三十度往上走的土坡上,消耗的体力都是在平地行走的数倍。

他们的速度缓慢。

当他们走到了城池的附近,准备攻打城墙的时候,他们会面临三面的箭矢,以及从城头上咆哮滚烫的油水。坚硬的巨石,圆滚滚的木头。

“真是前仆后继不要命了。”审讯往下看了一眼,咋舌道。

他因为传令军情有功,被上司封了一个屯将的职位。目前正领着一百个士卒,在这一段城墙进行防御。

鲜卑人的进攻已经维持了半个时辰了。他不明白为什么不暂时停一下。看着地下躺着的尸体,起码有数千具。

短短半个时辰啊,镇军城有别于普通城池的杀伤范围,射杀了数千个鲜卑人。

而敌军呢?有三四百人爬上城墙就已经不错了。

这样的情况下,按道理统兵将领应该鸣金收兵,而后再做决断。

但是这批鲜卑人似乎疯了一般,继续前仆后继疯狂的攻打城池。若不是统兵将领是个疯子,那么就是那个鲜卑大单于是个疯子。

审讯心中暗道了一声。

城池下方的大肯确实跟疯了一般,脸色铁青。双手紧握拳头。充血的眼睛死死的盯着城池方向。

数千具尸体啊,就是数千个勇士。

但是这个时候,大肯却没有退缩的意思。当战争一起,他命了一千人进攻镇军城,那一千人没有一个返回的时候,大肯就觉得自己没有退路了。

一千人啊转眼间就没了。怎么能让他甘心。大肯咬着牙,再次命了两千人前仆后继。再次一千人。

一次次的赌博,使得他在这座城池上消耗了四千个勇士。

现在的大肯心里已经有了退缩的意思,但是面子却没地方摆。大肯是个讲面子的人,他常常以叔叔的身份,对着大单于石能说话。就是因为面子。

所以他心里已经畏惧,想要退兵。但却硬是犹豫不决。

大肯这个人比较傻。虽然勇猛,但却真的很傻。这在鲜卑人中不是秘密,但是此刻,看着大肯的部族前仆后继,扑向那古怪的城池,连对方一块城墙都没崩下来的时候。

石能,本科等一众鲜卑贵族人人脸色都不好看。

“这种城墙实在是诡异,大肯的军队攻打一面城墙,却有三面城墙能够杀伤他的勇士。就连勇士们攀爬云梯的时候,旁边也有弓箭能从侧面,甚至是背面射杀。这种杀伤力,实在是太强大了。”

“不仅如此,这座城池是往上延伸的,那建立在土坡上的结构,使得我们勇士的脚步更加笨拙,行动更加迟缓

妾族们发出了一声声的议论声。此时他们再也没有看笑话的意思,只有凝重。

若曹禅的军队都龟缩在这样的城池内。他们即使有五十万的军队都不够打的。何况他们才三十八万的骑兵。

贵族们只看到了眼前,而石能却是想到了将来。若是汉人在边关的城池都是这般模样,防御力惊人。那么他们大鲜卑人,就算是拥有了与当年大匈奴比肩的骑兵,也难以与这样的汉人进行争斗。

有了这样的城池,汉人完全可以进行防御。反而如果汉人的骑兵冲入草原,他们要被动。

当年,卫青,霍去病等悍将小在草原上杀了多少人。数十万?数百万?

防御能力的提升,大规模骑兵的建立。若是再让这个叫曹禅的人活着,就是他们大鲜卑人的末日。

这一刻,石能觉得曹禅的危险比想集中的要强上十倍。

当这个汉人的大将军平定了全国内乱之后,他都不敢想象那时候他要怎么防御拥有大规模骑兵的汉人。

“让叔叔回来吧。就说我下的命令。”石能再次看了一眼前方,叹了一口气道。虽然与大肯有私怨,但与诸多的鲜卑勇士没有私怨。

白白送死实在是可惜。

当石能传令让他回去后,大肯松了一口气,他差点就撑不住了。打算命令军队退走了。

幸好面子保住了。

心中松了口气后,大肯立刻命人吹号。三四万人的如潮水一般的退走。

一回到贵族中间,大肯就换了一幅脸色,冷硬之色一闪而逝,道:,“这座城池实在是古怪,但也是吃不住我手下勇士的疯狂攻击,若是再给我半个时辰的时间”必定攻破之

这一刻没有人嘲笑大肯。

他们都被眼前这座似乎无法攻破的城池给牵住了所有的心神。

“曹禅不是在这一带布置了无数座小城吗?试试占领一些小城,把小城池全部占领了,再纳为己用,同样可以作为后路经营,屯扎重兵守护城池,等抢够了,我们就呼啸而去。



一个鲜卑贵族提议道。

这个提议,让石能有些心动。

眼前城儿。凡经明了,试探出来有十万人恐怕不能座冤州川曰攻下,但是要真放下十万人,他能承受,但是手下的鲜卑贵族也不乐意。

既然如此,那就先攻小城。

“分散,以五年人为一队,一座座小城全部攻破。”石能下令道。

“是。”

随着石能的命令,数十万的骑分散开来,打算对小城池进行打击。

“大的啃不下,想啃下小的了。”城下的动作,实在是太清楚了。曹禅哈哈笑了一声,道。

“点榨色狼烟,给庞将军传递消息。”孙坚也是哈哈一笑,道。

经营了数个月,建立起数百座城池,如果是这么简单就能被攻破的。那费什么心里建立城池啊。

数十万民夫啊。

多少钱银下来。

庞德的军队大约驻扎在镇军城南方三十里的地方。

烈日下,骑兵们也不得休息,全部坐在战马上,随时保持着战争的状态。

军队的旁边,刚好有一座烽火台。能观察到北方传来的消息。

当榨色狼烟升起的时候,庞德的脸上冷笑一闪而逝。手上大刀一挥,大声喝道:“出发。”

随着庞德的命令,二万骑兵如飙风一般向北狂飙。

三十里奔袭,转瞬就到。

方林是一个军侯,但是他管辖的军队只有四百人。同时也是城主。一座小型城池的城主。

这种城池,他平生没有见到过,但是作为一个领兵经验丰富的军侯,他在住了一段时间后,就体会到了这种城池的好处。

防御能力实在是太出色了。

往常的时候,就算是他们自己人进出城池,攀爬着土坡,也感觉有些吃力,更何况是战争时期,进攻的一方必定要扛着云梯等重物前进。

肯定更加的吃力。也更加的浪费体力。

所以。对于这次战争。方林有很大的自信心。

四百人,可以在短时间内防御一万人的进攻。这是方林心中自信的源泉。

所以他看到有一支骑兵缓缓出现在视线内的时候,他心下一笑。开始摩拳擦掌。

当庞德领兵感到的时候,方林负责守护的城池外边,有数千人正发动着猛烈的进攻。城池下已经丢下了数百具的尸体,但是他们却连城墙都没能摸上去。“杀。”大刀一挥,庞德下令道,左右两侧,孙策,马超齐齐一声怒吼,持枪向前。

这支数千人骑兵的统帅是一个鲜卑贵族,叫大风。三十二岁,长的五大三粗,在鲜卑勇士中也算是排的上号的。

耸地面出现震动的时候。他就知道不妙了。开始收拢骑兵们。重新上马。但还是迟了一步。庞德的骑兵已经杀到。

庞德,孙策,马超三人如同一柄三尖两刃刀,呼啸着而过中。无人能挡。

庞德的骑兵又在高速冲锋当中,而大风的勇士们才刚刚上马,准备走脱。

数千人的骑兵队伍,在第一时刻被冲散。七零八落的往北方逃走。大风就混杂在骑兵当中,狼狈逃窜。

“真是不堪一击,这真是鲜卑人吗?”孙策脸上闪过一分不屑,冷声道。刚才他厮杀了一阵,起码杀了十余人。

“不是不堪一击,而是措不及防罢了。他们又怎么会想到,我们四处分散,等着他们分成小股,进入别州呢。”庞德笑了笑,道了一句后,立刻道:“继续去下一座城池。”

镇军城的附近到处发生这一幕,二十座小城都被鲜卑人摸到。并且进行打击。就像是一处处火灾,而庞德他们就像是救火人员,一次次的扑灭鲜卑人制造的大火。

十万人出去,回来的时候只剩下八万人。

鲜卑勇士就算是再多,也经不起这样的消耗。

面色虽然铁青,但是石能已经完全明白了曹禅的战略意图。在前方建立可以守护的城池,避免他们大鲜卑勇士的大规模进入,而让骑兵在后方对小股进入的骑兵进行打击。

这样的组合,使得城池更加容易的守住。

除非他们用一万人进行攻城。然后派遣另外两万人进行守护。一座座城池,磨下来。

但是石能知道曹禅拥有十几万的骑兵。这样的办法,也不能抵挡。

这一刻,拥有数十万骑兵的鲜卑大单于石能,在曹禅布置下的这种防御工事面前有些束手无策。

两万多人的损失,让石能很是心疼。

“大哥,要不我们别想什么退路了,从这些城池的缝隙中,绕过去。直接进入别州腹地,抢掠一番,也能彻底的毁掉这别州。”损失也实在是太大了,本科忍不住开口道。

“然后呢?然后曹禅的骑兵集合,在边界一带这么堵着,我们就是进的去,却回不去。”石能斥道。

“那怎么办?要不我们从别州退毒,先进攻幽州,帮袁绍攻打公孙瓒。他袁绍可是说过的,只要他能胜利,这河套就是我们大鲜卑人的领地了。”

本科想了一会,给出了另一种办法。

这也不失为一个办法。

袁绍确实与鲜卑人联合了,一方对付公孙瓒,另一方牵制住曹禅的力量。哪一方胜利,就前往支援哪

事成之后,袁绍据有幽州。鲜卑人据有河套。

“公孙瓒那人虽然能力不怎么样,但是他经营长城,对北方乌桓的敌视意味浓厚,布置有重兵在长城,我们进不去。”石能摇着头道。

这个办法他也不是没想过,实在是不太可能。长城的防御能力,也是很强悍的。

“那怎么办?”左右一丁点办法也没有,本科有些郁闷道。

“佯作退走,诱使曹禅的骑兵追击。在大草原上,没人是我们大鲜卑的对手。”石能眼中光芒一闪而逝,毫不犹豫道。

城头上,看着无数的鲜卑骑兵缓缓的退走。

曹禅有些惊异道,今天发生的事情,有些颠覆了曹禅心中对于草原人的形象。

鲜卑人强大是没错,但是他们更加擅长千里奔袭,在草原上展开骑兵间的对杀。他们还擅长劫掠边地百姓。

偶尔攻打城池,大部分都是出其不意的突入城池,劫掠村庄。

因为大汉的边防线实在是太长,东西数万里。一般情况下,屯扎数十万大军就不错了。难免会有遗漏的地方。

而现在小小的别州,曹禅就屯扎了二十一万五千的军队。再加上棱堡的杀伤力,防御力,以及庞德骑兵的辅佐。

鲜卑人的铩羽而归似乎变得有些水到渠成了。

忽然,曹禅想起了一件事。汉武皇帝的时候,有一次汉武皇帝诱使匈奴人进入马邑,准备进行围杀。

那时候,匈奴人也应该有二十万铁骑,汉人有三四十万。大多数都是步车,还没有曹禅这样的棱堡。也就是说,在旷野地带。形成合围的局势,匈奴人的二十万铁骑,厮杀不过三四十万的步车。

来去如风,千里奔袭,出其不意。

这才是草原人,劫掠中原人的不二法门。

换而言之,只要曹禅的军队全部龟缩在别州内部,进行防备,一刻不松懈的进行防御,那么鲜卑人真的不是很可怕。

另外还有一个原因,也是鲜卑人的弱点,极大的弱点。步度根在漠北有探子。能够探听到鲜卑人的动向。

这等于是把鲜卑人的长处,来去如风,千里奔袭给破了。

大军总是要集结的吧?总是要发布命令的吧?

在鲜卑人退走后,曹禅笑着靠着女墙道:“现在我可以放心了,等熬到冬天的时候,鲜卑人自然就退走了。我们再出骑兵帮助公孙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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