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高剑神-第5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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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连衣裙的胸口一般都是大V字领甚至干脆是无袖无吊带露肩式样,但她的穿着一点都不暴露,只有一个小V字领,只露出脖子下少许白嫩。
她的身材极好,或许大山的儿女都这么健康,即使什么也不露,那一对咪咪也给人一种惊心动魄的感觉。
一个小时后,那些人才到达山镇,在城堡前的操场排兵布阵。
罗岚仔细一看,发现前方竟然有两百多人,比原本的预计多出五十人。
第三卷强者之路第九十章手绢
“该死的安德烈男爵!”雷蒙德一拳打在城墙上,怒骂,“他竟然派全部的半个中队私兵!这个狗娘养的墙头草,我一定要好好教训这群病狗!”
女管家茉克尔黑着脸走到罗岚身边,指着对方队伍中一个人,低声说:“伯爵大人,我认识那个人。他就是dang妇茜尼科娃的弟弟,当时还是初级剑士。据说他在米哈依尔大公手下效力。”
那个人站在队列前面,身边有四个侍卫在为他穿戴几百年前最正统的剑士铠甲,足足用了十多分钟才穿完。那个人全身笼罩在厚厚的铁罐中,只有头盔上有T字形的空隙。
罗岚却哭笑不得的说:“他疯了吗,明知道对手是剑士,还穿铠甲?”
雷蒙德却疑惑地问:“大人,您难道不准备穿铠甲战斗吗?”
罗岚摇头说:“没人会穿这种笨重的铠甲。如果有特别好的魔法铠甲我或许会穿,但这种特制的铠甲这么重,对谁来说都是不小的负担。而且重量不是最大的问题,铠甲的关节不够灵活才是致命缺陷。我们荷曼剑士最多只穿金属胸铠,有钱的可以买魔法皮甲,而最好的自然是龙鳞铠,可惜太过于稀少。”
“他这种铠甲只能战斗十分钟,十分钟后,这身铠甲就是送葬的挽歌。我说雷蒙德,你们这里的剑士比剑不会真穿这种铠甲吧?”罗岚很无语,除非是那种天生神力的人,或者是血统纯正的王族兽人,初级剑士穿这种东西纯粹是找死。
雷蒙德说:“大人,他就是知道这里有剑士才穿铠甲,我们柯鲁士东方和北方但凡有剑士比剑,都会穿铠甲,铠甲越重越受欢迎,那些没有重铠的剑士会被人瞧不起。”
“这是为什么?”罗岚无法理解。因为有斗气,铠甲太薄毫无用处,但铠甲太重的话,会严重影响战斗。
“我也不知道,或许是只是风俗。”雷蒙德说。
女管家插嘴:“男人的虚荣心和女人的花痴搅拌在一起,酿成一杯死亡的苦酒。你身穿一身华丽的铠甲,面容隐藏在头盔之中,经过苦战杀死敌人取得胜利,掀开头盔的一刹那,是一个男人最潇洒的时刻——至少我们女人是这么认为。”
罗岚摇摇头,余光看到阿芙拉,于是转头笑着问:“阿芙拉,你认为呢?”
阿芙拉慌张地看着她,双手紧扣在一起,不知道该说什么。
“讨厌,我太笨了。为什么每次在罗岚面前,我都这么紧张,我好想和他说话,可是……”
罗岚看到阿芙拉的反应,笑着说:“别紧张啊,我又不会吃了你。连话都不敢说,你不会没走出过贝伦山区吧。”
听到他这么说,阿芙拉满面通红,因为罗岚说对了。
女管家走过去挽着阿芙拉的手臂,没好气地对罗岚说:“我们家小姐不喜欢外出,外面的道路那么窄又是山路,她看到会害怕……”
阿芙拉可怜兮兮地看着女管家,目光中充满了哀求,想让女管家不要说自己丢人的事情。
“总之,我们家小姐不喜欢外面!”女管家说完立即住嘴。
罗岚盯着阿芙拉看了半天,脑中冒出“宅女”两个字。
“小妮丝是因病在家,可阿芙拉这么大了竟然还没离开这个小镇,这简直就是超级宅女。她见到死人会昏迷,甚至见到黑夜里的人也会晕倒,还不敢下山,根本就是恐高,真像个脆弱的玻璃人儿。”
阿芙拉偷偷瞄了他一眼,发现他在看自己,连忙羞涩地转过头,给罗岚留下一个侧脸。
在晨光的照耀下,她的侧脸蒙上淡淡的金光,脸上的羞意蔓延到洁白的颈部,她的颈部修长优美,此刻的她像是一只害羞的白天鹅。
女管家看着阿芙拉,担忧地暗叹一口气:“阿芙拉就是太胆小太容易害羞,不然一定能进入公国首府的社交圈,成为公国之花,嫁给一个大贵族。她现在对罗岚有好感,不过应该没陷太深,毕竟无论谁盯着她看,她都会害羞。”
这时,城堡外一个弓手走近,射上一支箭,箭上绑着一封战书。
雷蒙德打开战书,看到是柯鲁士文,翻译给罗岚听。战书里谴责罗岚杀了平可夫之子,他将向罗岚发起决斗。决斗有两种,罗岚任选一种。一种是两个剑士比剑,另一种则是双方带领所有人马死战。落款是鲍里斯。
周围的人都紧张地看着罗岚,静等他做出决定。
罗岚面带微笑,环视四周,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中抽出长剑,高高举起,大喊:“我会下去跟他比剑。为了剑士的荣耀!为了贝伦山镇!为了我们的阿芙拉!”
罗岚的奉献精神感动了大个子雷蒙德,他也举起手中长剑,高声喊:“为了阿芙拉!”
民兵们齐声大吼:“为了阿芙拉!”
响声震天,罗岚和阿芙拉四目相交。
阿芙拉下意识地转过头,红着脸,牙齿轻咬下唇,几次想努力回头看他,但始终没有那份勇气。
罗岚没想到阿芙拉连句鼓励的话都不说,略感失望,转过身,就要从五米高的城墙跳下去迎战。
但是,在他迈出第一步的时候,阿芙拉奇迹般地轻声说:“等一下……”
罗岚蓦然回头,阿芙拉娇羞不已,慢慢地拿出一方叠好手绢,捧在手里。她原本想亲手递给罗岚,但是却无法承受他那充满侵略性的目光,害羞地侧过头。
罗岚看着脸红到耳朵根的阿芙拉,心中生出一丝感动。因为在蔚蓝大陆,女人把自己的贴身手绢送给男人,有着与众不同的意义——最差的程度,也是表示这个女人喜欢和他在一起,一般情况下,女孩子送出手绢是表示同意交往。
“她连山都不敢下、连见到陌生人都会紧张害羞,却在大庭广众之下送我手绢,可见她付出多大的决心。”
那些了解阿芙拉的侍女,全都目瞪口呆地看着女主人,即使亲眼看到,她们也不相信这是事实。
“一定是我看花眼了!”女管家茉克尔难以置信,拚命地揉着眼睛。
罗岚大步走到阿芙拉面前,拿起手绢。
只见阿芙拉樱唇微张,宛如天籁的细微声音传进罗岚的耳朵:“这、这是我亲手绣、绣的,请放心战斗,我等你凯旋归来!加油!我的骑士长!”她用尽全身的力气和一生的勇气说出这番话。
罗岚把手绢放在鼻子边,深深地一吸,阿芙拉的体香沁人心脾,然后他狠狠地亲了一口手绢,放进自己的次元袋中。
城堡里立刻响起震天的起哄声和口哨声,那些崇拜罗岚的年轻人大声叫好。
阿芙拉则更加害羞,她甚至感觉罗岚的那一口亲在自己的身上,白皙的颈部再度被染红。
罗岚从城堡跳下,稳稳地落在地面,向身穿重铠的鲍里斯走去。
第三卷强者之路第九十一章战铠甲
罗岚向前走,鲍里斯身后的人全都后退,退到两百米之外,为的是保持比剑公平。
鲍里斯全身都被银色的重铠包裹,这种重铠远比罗岚前世见到的西方全身铠厚,简直就是用钢板镶嵌而成。
罗岚看清楚重铠后,露出一丝凝重的神色,鲍里斯穿的根本不是普通重铠,而是价值连城的魔法重铠。整件重铠相当于一件魔法装备,附加多个减轻重量和增强防御的魔法,远比普通重铠强悍得多。
罗岚看着重铠人,说:“这件装备相当昂贵,如果我没猜错,你是从米哈依尔大公手中借来的。不过,钢铁的魔法亲和度很低,你的魔法重铠上就算有魔法阵,最多也只能减轻一半的重量。而重铠无论怎样,都会减少灵活度,这一战,你必输无疑!”
鲍里斯哈哈大笑,用较为标准的通用语轻蔑地说:“荷曼人永远是这么自大,上一个这么说我的荷曼人,已经用生命证明了自己的错误。小家伙,接下来你随时可以认输,我不会杀你。不过,我会在你的脸上留下一点纪念品,让别人知道柯鲁士才是剑士的国度,不是荷曼!”
罗岚耸耸肩,说;“我看你这套盔甲不错,到时候我会把这套盔甲当纪念品。”
“我对舌剑不感兴趣,不过我对你手中的剑很有兴趣,竟然有中级洗剑术锋利之光,就当是战利品了。你这么年轻,恐怕成为剑士没几天,你先攻击,我让你三招。”鲍里斯嚣张的说。他虽然藐视身为剑士的罗岚,但却忌惮身为伯爵的罗岚,临行前平可夫已经叮嘱他,可以胜,但决不能杀。
平可夫甚至给他准备一件能释放初级治愈术的魔导器,就是怕他失手杀死罗岚。荷曼皇室历来护短,罗岚要是死在这里,虎视眈眈的帝国十七和十九军团必然不宣而战,柯鲁曼王室能做的事情只有一件——找倒霉鬼去谈判割地赔款的问题。
罗岚摆出枪式起手式,看着鲍里斯头盔的T字型空隙,一言不发。
鲍里斯小心翼翼地看着他。
一分钟过去了,两分钟过去了,鲍里斯终于不耐烦地说:“你在干什么!怎么还不进攻。”
罗岚惊讶地说:“你没看出来?我在跟你拖时间啊,你的重铠那么沉,站得越久,我越合适。唉,看来我高看你了,这么久你才问我。”
“小杂碎!我让你先攻你不珍惜,别怪我不客气!”鲍里斯说着,手中长剑冒出红色的火之斗气,攻向罗岚。
鲍里斯一出手就是最快的突刺。
罗岚不客气地同样凝聚火之斗气,挥剑横劈向鲍里斯的长剑。鲍里斯露出不屑的神色,继续突刺并准备好后招。
但是,在罗岚劈中敌剑的时候,两剑相交的地方突然冒出一个拳头大的火团并炸开,把鲍里斯的长剑震开——这是一记精妙的爆之斩,时间拿捏之准,堪比高级剑士。
鲍里斯面色骤变,像见了鬼似的,看到罗岚的长剑直刺自己的头盔缝隙。
“该死!”整个过程快得不可思议,鲍里斯完全没有防备,一身重铠的他想躲也躲不开这比毒蛇还要可怕的刺击。他只能启动魔法装备,体表冒出一个淡蓝色的魔法护盾。
罗岚的长剑击中魔法护盾,但魔法护盾泛起阵阵涟漪,挡住长剑。
“好奸诈的荷曼人!”鲍里斯抛弃原本的轻蔑,全力以赴,横劈向罗岚。
罗岚迅速收剑后退,开始绕着鲍里斯游走——他要等鲍里斯的魔法护盾消散才会进攻。
鲍里斯展开追击,但罗岚远比他灵活得多,罗岚只要绕着他进行游走,他就只能原地打转,毫无建树。这也是柯鲁士的剑士只在比剑穿铠甲而不敢在其它时候穿铠甲的原因,敌人想要逃跑,身穿铠甲的人束手无策。
“你是在比剑吗?你这个懦夫!”鲍里斯不耐烦地说。
罗岚笑着说:“也不知道谁不要脸,第二招就用了魔法装备,你是我见过最无耻最无能的对手!我有个疑问,你战书上当时写的是比剑,还是比魔法装备?你这个懦夫,和平可夫之子一样是懦夫!对了,我听说平可夫之子是米哈依尔大公的私生子,那位大公有没有其它私生子住你家?”
鲍里斯大怒,周身斗气鼓动,猛地冲向罗岚,爆发力之强令人胆寒。
罗岚早有准备,后退半步,在对方的冲势减弱后,立即迎上去使用反击剑术。
鲍里斯惊讶地发现罗岚不逃了,于是全身心战斗,跟罗岚展开对攻。
双方你来我往,红色的斗气之剑成为全场的焦点,观战的人不时发出惊呼。
阿芙拉站在城墙上,双手死死扣在一起,抿着嘴一言不发,默默为罗岚祈祷。
“母亲大人,请您在天堂保佑罗岚。您说过,总有一天会有人真心喜欢我,包括我的缺点。以前那些人嘴上说不在意,但他们的眼神却出卖了真实的想法。只有罗岚,只有罗岚才真正不在意我口吃,只有他真的觉得我说话好听。他要是死了,再也不会有人说我的口吃是动听的乐符,是特点而不是缺点……”
慢慢地,鲍里斯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罗岚一旦占据优势,会很快退守而不是出击,而且他发现罗岚的杀意很弱,这有悖常理。
此时的魔法护盾早已经消失,鲍里斯沉声问:“你在拿我练剑而不是决斗?”
罗岚轻松地说:“又被你发现了,看来我这个人就是不善于伪装啊。好不容易在山区找到一个旗鼓相当的对手,一不小心玩坏了,我以后找谁玩去?”他这几天只能跟剑傀儡对战,在外界没有对手,自然要跟鲍里斯好好打一场,寻找自己实际的不足。
鲍里斯被罗岚轻视的态度激怒,低喝一声:“你会后悔的!”说完,他激发魔法铠甲的储备力量,沉重的魔法铠甲再次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