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2悼亡者之瞳-第8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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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现在改好,结婚时也未必能穿,朋友……女和猪一样,胖起来是很快的……”诺诺像蚊子一样哼哼。
路明非摸着湿漉漉的隧道壁往前,手电他留给高幂他们了,那东西对他们会更有用。黑暗好像粘稠的泥潭,他跋涉在泥潭中。他不知道这条路的尽头会不会有一扇门,华丽丽地亮着彩灯,写着“EXIT”。但他只能往前走,他不能回头。
他想起希腊神话里那个叫俄耳甫斯的兄弟的故事兄弟弹得一手好琴,是能够弹得石头都落泪,地狱三头狗都鸣鸣地围着他卖萌的强者,他还有一个漂亮老婆欧律狄克。但欧律狄克给毒蛇咬死了,俄耳甫斯兄弟以泪洗面之后抄着他的家伙就奔地府去了,一路把冥河上的艄公都给弹哭了。最后杀到冥界老大哈迪斯面前说,我要我老婆。哈迪斯说你牛逼!行!老婆你带走,不过有个条件,走出冥界之前你不能回头看她,否则她就永远留在这里了。俄耳甫斯兄弟就带着老婆一路往前,老婆就跟在他后面喋喋不休地诉相思,俄尔甫斯兄弟横下一条心,愣是一路没回头搭理老婆。就在他们已经看到人间阳光的时候,老婆抱怨说你不爱我了。俄耳甫斯兄弟心里柔情忽然泛滥,回身拥抱老婆,老婆就此被地狱的长臂拉了回去,只留下一串眼泪给他。
这个故事说明天下的英雄好汉,十有八九都是挂在那要命的温柔上,所以《葵花宝典》教育大家〃欲练神功必先自宫’’委实道理精妙!不过说起来那又如何昵?东方不败倒是大仁大勇地照做了,可还有杨莲亭在后面埋伏着他呐!
说起来没有遇到什么陈雯雯什么诺诺之前他也是一条好汉呀!他是那个威风凛凛的小屁孩,站在叔叔家的天台上,双手比着枪形对着夜幕中的红绿色啪啪地扫射,不害怕不惊恐,不忧伤更不绝望,是个相信自己会拥有全世界的小屁孩。
可是后来他长大了,知道了这世界上并非所有人都是圣斗土,不是高喊着“希望”那种热血口号就能再站起来的。有些希望就像是肥皂泡泡啊,注定要破掉;有些人真的已经没有力气了,这一次倒下去就不会再站起来了。各种观众真是抱歉,主角这次撑不住了……不会再去抓那妞儿的手了,她已经……很幸福了啊。
他必须强迫自己不断地想这个想那个,否则就会撑不下去。
最后他想到了万博倩走之前说的那句话,“如果喜欢。,什么人,就要去找她,别在原地等哦。”
说得真好,如果有人在外面等他的话,他也会跟万傅倩一样飞跑吧?可是没有啊。
说起来不该是你走出这个迷宫的啊,四个人里你最没价值,要是高幂和万傅倩出去了就能结婚了吧?赵孟华出去也会有柳淼淼和陈雯雯两个美少女得救,会围着他哭,你出去了能干啥?你挂在这里也就是芬格尔可能有点兔死狐悲罢了。
靠!想到这些事情果然就豪气横生啊!再也不惧黑暗里藏着的任何妖魔鬼怪!你看老子这渣到爆的人生老子是死猪不怕开水烫要勾魂么兄弟来嘛!没有存在感的人生就是坦荡荡!
他忽然摸不到隧道壁了,扑面摔倒在一堆煤渣上。
她仰起头,只看见无限高矿的黑暗中漂移的金色星光,望不到顶,也看不到壁。他走进这个巨大的空间,就像一只蚂蚁在深夜爬进圣彼得大教堂。他到达了地铁的终点,也是迷宫的尽头。
他越过一根根枕木向前摸索,穿越这个巨大的空间累得他气喘吁吁,最后他看到了一面人工开凿出来的岩壁,上面满是机械留下的痕迹,贴着岩壁的是梭形的水泥月台,奔到是石壁前摸索拍打。见鬼了,根本不像是有门的样子,看这么坚厚的石壁他此刻大概是在一座山的内部,在这岩壁上开凿通道确实是惊人的工程量。
妈的,不会被涮了吧?他心里嘀咕。这时候岩壁上有黄色的灯亮起来了,缓慢的闪烁着。路明非又惊喜起来,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无意中触动了什么开门的机关。他竭力抬头去看那盏在高处闪烁的灯,但是位置太高了看不清楚。
坚厚的岩壁开始震动了,裂痕自上而下出现,路明非脸色有点难看,这迷宫之门打开的架势倒像是黄金十二圣斗士打开叹息之墙,让人觉得里面会蹦出个哈迪斯来。
整个岩壁都是龟裂的纹路,片片碎石落下,尘埃弥漫,路明非捂着脸一步步后退。黄灯摇晃着似乎要掉下来了,他周围的岩石片片剥落。路明非抬头看了一眼,忽然心中生出一股刺骨的恶寒……那盏黄灯正在看他!
他还没有来得及掉头逃跑,岩壁彻底崩裂了,蛇一般的东西从裂缝中游出,鳞片愕然!那黄灯是巨蛇的眼睛!
酒的麻衣和薯片妞都站了起来,不约而同地后退了一步。
龙对于混血种而言也是个很抽象的东西,很少有人见过真正形态的古龙,这种生物又具有彻底改变骨骼的结构伪装自己的能力,因此古代典籍里的龙有时候是带翼的四足恐龙,有时候则是貌美的娜迦,有时候则是独角的长蛇,画画的说龙的步骤是“一画鹿角二虾目、三画狗鼻四画牛嘴、五画狮毛六鱼鳞、七画蛇身八火炎,九画鸡脚画龙罢”,说白了就是个九不像。
然而此刻一切面纱都被剥去,这个史前遗族以至凶至戾、至伟岸又至锋利的外表露于世!
那是一条真正的巨龙,率先突破岩壁的是他修长的脖子。
没有任何语言可以描述他古奥庄严的躯体,他显然是个爬行类,但是必然和爬行类都美丽。
只不过那种美是阴暗之美、雄浑之美和深邃之美,令人敬畏。全身青黑色的鳞片从前往后一次张开一次合拢,发出金属碰撞的声音,满是骨突的脸上带着君主班的威严,他俯视路明非,张开了巨大的黑翼,尖刺地嘶吼起来。
路明非死死的捂着耳朵,觉得自己的心脏都停跳了。他果断地敬佩史上的屠龙的英雄人物,居然能在这种巨型生物面前昂然而立拔出剑来。
他并不知道在这样近的距离上,即使历史上的屠龙英雄们也会有半数因心脏爆裂而死,而他还能呆呆地站着。
龙蛇一般的长颈忽然一缩,双爪子刨地,小心地缩到角落里。他把头低到基本贴到地面,警惕地打量着路明非,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吼声。
他不太敢动,他记得什么野外生存书上说,要是野兽和你对峙千万别逃,野兽其实在观察你,你一逃他知道你心虚就跟在你屁股后面咬你。
不过龙是野兽么?这东西是智慧生物,卡塞尔学院的书上提到龙都是用他和她。
巨龙金色的眼睛微微收缩,像是猫头鹰一样。路明非一愣,忽然明白这东西的姿态像什么了。根本就是只猫嘛!一只座头鲸那么重的巨猫!
龙游动着长颈缓缓地靠近路明非,路明非站的笔直,好像一根铅笔插在月台上。逃也没有用,这长脖子简直跟《狂蟒之灾》里那史前巨蟒差不多了,轻松一伸一缩,猎豹的速度也逃不掉。龙缓缓的张大嘴,利齿如枪簇,黑色的长舌从上到下舔过路明非全身。
“你赢了。”
“喂,台词错了吧?不该是哇!好嫩的肥羊么?”路明非怀疑自己听错了。
“你赢了”龙又一次说,低沉威严,“我们来玩什么?”
“玩什么都好,只要别玩吃肉的游戏就行,”路明非烂话脱口而出,其实是他此刻神经绷紧根本管不了自己那张欠嘴。
龙大概无法理解路明非的白烂精神,眼神又变得警惕起来,他缓缓的后退,缩到岩壁边。他那个动作就像是缩紧的蛇一样危险,因为随时能弹出去一口咬住猎物,路明非浑身都是冷汗。
龙猛地挥动膜翼,路明非看那动作好像是要扔石头打他,急忙捂脸。一个蓝色的袋子落在龙和路明非之间。
那是一代薯片。
这神兽似地玩意真能整,路明非的逻辑彻底混乱,龙类是种卖萌的生物?
“给你”龙仍旧是很谨慎的盯着路明非。
路明非不知道自己有何德何能有此礼遇,只觉得双膝发软,恨不得叩拜下去说谢主隆恩……啊不,龙恩!
龙盯着路明非看了很久,见他没动弹,再次伸出黑翼。翼端是锋锐的爪子,这巨型生物的动作极其精准,利爪挑开了薯片的包装袋,小心地夹起一片薯片放到嘴里。
“薯片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龙以君王般的低沉的声音说。
路明非捂脸,不知该如何表达自己此刻的心情。
他鼓起勇气上上下下打量这史前神兽。龙有30或是40米长,但这斌非完整长度,龙只有前半身暴露在外,后半身还是骨骼形态,粗大的嵴椎从前往后渐渐石化,最后和石壁相接。
这东西就像传说中的不死生物,半身显露生存之相,半身显露死亡,生死巧妙的融为一体,似乎有着什么宗教上的意义。
不过这卖萌的语气……不知道有没有年满五岁……
作战计划到这里已经完全破产了,因为根本不知道“大地与山之王”是什么东西,诺玛没法给出精确计划,副校长则认为“七宗罪”在手里,因该问题不大。
应该问题不大?“青铜与火之王”身上好歹有个融合的老唐是弱点,眼前这神兽浑身上下都是铁鳞!七宗罪就算锋利,对他也不过是把铅笔刀!
龙看起来果然热爱薯片,很快他就吃完了一袋薯片。路明非一直没动弹,龙警惕的眼神也慢慢放松了,取而代之是对路明非的不满意。
真是一种“不满意”的眼神,不是轻蔑不是不屑,就像是一只猫对主人的不满意。
“你一点都不好玩。”龙说“但你很会赌,我打不赢你。我们……”
他接下来的话让路明非一头栽倒,“看电视吧。”
路明非很想直接晕过去,但问题是他没有晕倒,那还能怎样?
这是他人生中值得纪念的一天,他出错了头,认错了妞,进错了地方……一切都是错的,连龙都是错的。
龙真的拿出了个电视,18寸的老式电视,一个沉重的大方盒子。
显然这是它重要玩具之一,他轻拿轻放,用翼尖接上电源的时候也异常仔细。屏幕的灯光照亮了黑色的龙鳞和路明非的脸,龙把下颚放在月台上,路明非坐在他脑袋旁边,还没有龙头的1/3高,就像贴着一块巨大的岩石。
这奇怪的和谐感是怎么回事?
屏幕上满是雪花点,信号很差,正再放周星驰的《赌圣》。
这个巨大的迷宫大概都被这条龙控制着,荷官开始木呆呆的,后来满口台词,也不过是被这条龙控制了。
他是看门人也是这里的主宰,但他的智力显然有点问题,对于这条龙而言,他们这些人似乎不应该称作“入侵者”,而是来陪他玩的人,他用一个赌局选拔他认为最好玩的人。就像一个小孩对于家里来的客人好奇。
月台旁边堆着各种奇怪的东西,被分拣的瓶盖、烟纸壳、指南针、色彩艳丽的包装纸……显然都是这条龙精心收藏的。
这条龙构筑了这个炼金迷宫自己生活在里面,像个宅小孩缩在自己卧室里,而自己居然是来杀他的。想到这一点路明非不由得有点不舒服。
不对!他浑身一颤,意识到自己的推论中有个错误!固然也许会有垃圾被地铁运进这个空间,但是薯片呢?电视呢?这条龙的嵴椎连载比眼力无法移动,他好像是被……养在这里。
5|屠龙者,集结
恺撒走出首饰工坊,从口袋里摸出了一个罗盘。
不是指南针,而是个刻着天干地支和伏羲六十四卦的铜盘,中间是人首蛇身的磁针。
这东西是风水先生拿来算时辰探地脉的玩意儿,这是林凤隆老先生后来寄到恺撒住处的,说这东西是前明古物,对他估计会有点用处。
诺诺量身和选翡翠需要点儿时间,恺撒正好来探探地脉……这里就是当年王恭厂大爆炸的旧址,恺撒其实是在定位王恭厂旧址的时候找到那家首饰工坊。
他他一手翻着一本周易,一手端着罗盘往楼下去,周围的人无不侧目。
但有远比他更吸引视线的,一楼传来了掌声,恺撒往楼下张望,看见一队皇帝摇摆着进了婚庆大厦,后面还跟着一顶红色花轿。为首的一个仰头看见二楼的恺撒,惊喜地摘下园框老墨镜招手,“嗨!恺撒!你也在这里!”
恺撒真想捂脸说我不认识你。
那是三四十个洋人,没人一身明黄色黄袍,下面是老北京布鞋,头上是明珠顶戴,都戴着圆框茶色墨镜,一个个拽着方步,一个个喜笑颜开,知道的说是混血种的背景旅游团,不知道的一位是商场的宣传活动。为首的是唐森,芝加哥地区做建筑业的混血种,虽然阵营不同但凯撒还是和他认识,加图索家族的一些分支机构和唐森的公司有往来。
“嗨!唐森!你好!”恺撒也只好张开双臂拥抱这位奔上二楼的皇帝,“你穿龙袍真是棒极了!”
“哦!我们团购的!很便宜!”唐森正了正顶戴,“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