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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末法时代修仙记-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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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念青摆手道:“无妨!”一柄如玉般晶莹的骨剑在手,刷刷几下砍下几枝胳膊粗的树枝来,自顾自的忙活着,十几分钟后,一架简单的雪橇就显出了雏形。

林国栋大喜:“多谢大仙!”安抚女儿几句,连忙上前帮手,不时的扯过那几条牵引绳试着力度,那样子,显然是打算自己上手准备做苦力了。

正在兴奋的做着试验,猛然感觉到气氛不太对,林国栋一扭头,好家伙,前方百余米处,齐刷刷出现了近百条狼!当间一条尤其雄壮,那身子小牛犊子一般,两眼凶光四射,满口獠牙白森森闪着寒光,看一眼就让人两腿发软。林国栋这回真吓坏了,一两条还好说,大仙在肯定不妨事,可这里足足有上百条!大仙他,还能应付得了吗?

“钢牙!”李念青朗声喝道:“挑几个力气大的过来拉车!”

林国栋瞠目结舌中,那条个头最大的头狼低声咽呜一番,七八条健壮的狼低眉顺眼乖乖走进雪撬的牵引绳前,哪里还有半点凶恶?

还有什么事情,比停电更悲催么?大夏天,三十七八度的高温,一天停电三四回,这特么的叫什么事!各种诅咒怨念!

记得投票安抚老白这颗受伤的心,亲~!

第一卷仙府第五十章众生平等

缓缓行进的雪撬上,林国栋父女四只眼里全是崇拜和景仰。大仙就是大仙!那百多条对平常人来说躲之唯恐不及的恶狼,居然只是一声招呼就乖乖跑过来做了苦力。看雪撬前面七八条驾辕的狼那模样,简直和印象中的爱斯基摩犬没什么两样。更让人惊奇的是,除了这几头拉车的,其他的狼也分成了小队,各自在附近做着警戒和巡查的活路,那样子,整个就是训了不知多少年的狗嘛!

天色渐渐黑了下来,李念青很从容的吩咐停车扎营,三下五除二又支起了一座两三个平方的简易帐篷,林国栋也搭手帮了不少忙,然后又瞪着眼珠看着大仙神奇的变出一张床来,看这些东西的造型模样,分明就是如今流行的款式,这么说来,这大仙也经常在俗世中行走了?

李念青吩咐林晓月上床休息,一回头吼了一声:“钢牙!”头狼刷一声出现在了帐篷门口。

“去!”李念青两眼微眯:“叫你那帮小子,拣些干柴,找点吃的回来!”

呜~!头狼钢牙转头就仰天狂吼,开始传达命令。

林晓月这时已经恢复了许多精神,虽然与父亲一样对大仙充满了憧憬,可她毕竟少年心性,看到这一幕再也忍不住问道:“狼也懂得用语言沟通吗?”

林国栋连忙劝阻:“晓月!不要多嘴!”不过眼里的神情却透出浓浓的好奇,很明显也对这个问题有些迷惑,只是碍于自己的年纪,不便出口罢了。

李念青笑了笑:“世间万物皆有灵性,沟通的方法数不胜数。但是声音很明显是最容易交流的一种,能发声的生灵,应该都有自己的语言吧。人总是以为自己才是万物之长,其实那不过是因为人占据了天时地利,早一步抢占了地球的主宰地位而已。如果放在白垩纪恐龙时代,估计那些大块头也在怀疑,人这样的小东西,也会说话吗?”

一句玩笑,一下就让林国栋父女同时笑出了声,与此同时,也让他们感觉到了一种亲切,再也不像早前那样敬畏多过亲近。

帐篷顶上挂起了一盏照明灯,这东西父女两都很面熟,骆驼牌野营照明灯,美国货,蓄电池能源,高亮低耗,携带方便,使用简单,是旅行露营的必备神器。之所以这么熟,是因为他们家就有好几个。同时他们也很清楚,像这种泊来品中的高档货,在国内市场上还不太常见,并不是随处可见的大路货。这么看来,这大仙还是个潮流少年。

就着灯光,林晓月这时才第一次近距离仔细的打量眼前的大仙,分明就是个稚气未脱的小孩子嘛!再看他身上的衣着,也是很普通的坊间货色,这样的人要是扔到人堆里,打个转身,保管再也找不出来。可怎么就那么大本事呢?还有,他在山里做什么?难道真像爹哋说的那样,山里有仙府,他就住在仙府里?

李念青钻出帐篷,几分钟后拎着一只碧绿的小葫芦递给林晓月:“趁热喝几口!”

林晓月也不明究里,但大仙的话,这时候她还是不敢置疑的,接过那葫芦,小心的凑到嘴边,一口热乎乎的腥味直冲鼻腔,正想放下,又见父亲一脸关切,强忍着许多不爽硬灌了几口。那股热流一路流进肠胃,顿时就让她觉得浑身一阵暖洋洋的舒服,不由的诧异了。

李念青笑了笑:“这是新鲜鹿血,最能祛寒。”

林晓月两眼圆瞪,顿时觉得胃里一阵闹腾,天呐,我刚喝了鲜血!右手捂着小嘴,一副浑身不对劲的乱抖,左手里那只小葫芦上下挥舞。林国栋连忙轻轻抚着她的后背,沉声劝道:“大仙是为你好!”

李念青微微一笑,上前接过葫芦道:“你被魇魂咒困了大半年,魂魄已经受损,体内更聚集了许多阴寒之气。这新鲜鹿血正是最好的补品,不但能驱除你体内的寒气,更能温养魂魄。以后,要习惯喝它才行。”

林晓月小脸更苦了:“?大仙,能不能不喝呀?我是礼佛吃长斋的!”

林国栋大窘,连忙劝解:“晓月!不要胡说!”你吃长斋没什么,可你在大仙面前说什么礼佛?你不知道佛道之争由来已久,那是同行相仇的冤家!要为这个恶了大仙,咱爷俩可就要倒霉了!

林晓月还没意识到这个问题,她一时半会哪里能想到这么复杂的东西,只是本来吃素已经习惯了,今天猛的来这么一剂重药,一时从生理到心理都有点无法适应,下意识的就把自己的情况说了出来。

李念青呵呵一笑:“那有什么关系?礼佛贵在心意,吃斋也只不过是个形式。总不能为了礼佛,连命也不要了吧?如果连自己的命都重视,那可就违背了佛祖的本意了!”

林晓月一想,咦?倒也挺在理的,转眼一想,又不对劲了:“那也不能杀生!”

李念青又笑:“谁说你杀生了?”

“那这鹿?嗯,就算是放血也不应该,太残忍了!”林秋月果然很虔诚。

李念青道:“你既是佛教徒,总知道舍身饲鹰的故事吧?”

林晓月点头:“我当然知道啦,这个故事是说尸毗王修身时,路遇饿鹰逐鸽,为救鸽子性命,就割自己的肉喂饿鹰,一身全两命,遂成正果。”别说佛教徒了,就是稍上过几年学,看过几部电视剧的人,都会知道这个老掉牙的佛教经典故事。

李念青点头道:“那你说,如果当天那只鹰不吃他的肉,他还会不会成佛?”

林晓月一愣,这个问题还真没想过,不过一眨眼她就想到了大仙话里可能的陷阱,俏脸一扬道:“尸毗王心有慈悲,他成佛乃是修持所得,就算没有这件事,迟早也还是会成正果的!”

李念青一副了然的样子:“那你说,那只鹰那天吃了他的肉,事后会不会被那些佛门弟子报复?”

“怎么会?”这回连想都不用想,林晓月一下就急了:“佛家眼里,众生平等。割肉喂鹰一是为救鸽子性命,二也是为全上天好生之德,以免鹰被饿死。如果为这了这事回头报复,又哪里还配成佛成祖?”

哦,这样子。李念青又追问道:“那你说,那只鹰后来怎么样了?如果他日后皈依,能不能成正果?”

林晓月有点晕了,人家这个故事是讲佛家舍已为人的,谁像你似的,将问那些配角的下落?可大仙问话呢,不答好像又不太好,想了想才道:“它能怎么样?应该以前什么样,以后还什么样吧!如果它有心向善,以后也会成正果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嘛!”

李念青点头笑道:“这不就对了嘛!这才是众生平等的本来意义!你既然明白这个道理,那干嘛还要拘泥那头鹿?又何必执着什么长斋?”

林晓月一愣:“这能一样吗?”

李念青大笑:“怎么就不一样?你现在就把那头鹿当成尸毗王菩萨,人家在舍身搭救你这个快要病死的佛门弟子呢。如果你拒绝了人家的好意,岂不是要坏了人家的正果之路?还是说在你眼里,觉得一头鹿不配做佛门弟子?或者说,觉得不应该把自己和鹰相比较?那可就有违众生平等之意了!佛说慈悲,那是对众生皆慈悲,佛家弟子可也是众生之一,对别人讲慈悲,对自己,也要慈悲,那才是真慈悲!”

林晓月哑然,一双美目中全是迷茫之色,总觉得他说的好像有点不对,可仔细一想,又句句切合佛家经义,似乎天地之道,果然如此一般。沉吟了老半天,她有点糊涂的同时又觉得有点开窍,喃喃自语:“这么说,我要喝了鹿血,不再持斋,才是正理?”

第一卷仙府第五十一章父母在,不远游

帐篷里,林晓月很自然的拿着一块烤鹿肉,啃的津津有味,没有半点为难的迹象。林国栋见她并没什么不妥,心里总算落下一块大石。孩子受了九个月的罪,好不容易好转了,再守着那莫名其妙的长斋,得到什么时候才能康复,现在肯吃肉,自然会容易的多了。

坚持长斋近十年的女儿居然就这么被说服了,林国栋也觉得很是不可思议。走出帐篷,却见少年大仙正在篝火前慢条斯理的烤着那头舍身救人的慈悲鹿,不由的苦笑着摇摇头,大仙就是大仙,行事果然不拘一格,不可以常理度之。自己苦口婆心劝了不知多少回,女儿那里半点不动摇,甚至还有掉过头来劝自己吃素的迹象。结果到了大仙这儿,几句话过去就恢复了昔日那个无肉不欢的本来面目,这就是差距!

李念青递过一块烤肉:“听你口音,应该是南方人,怎么会跑到这里来呢?”

林国栋连忙双手恭敬接过,不敢下嘴,先回答问题:“小子是g省人,从小就在xg长大,这些年也一直在xg打混。这次北上,实在是小女的病,差点跑遍了全世界也找不到解救的法子,只好依着内子临终前留下的消息,来这里碰一碰运气。想不到,老天真的开了眼!”

李念青对这个说话极显文气的中年大叔很有好感,不只是因为他在生死关头对女儿的维护,还有那视死如归的勇气,听到他提到自己过世妻子时的落寞,更觉此人重情重义,值得一交,又听他说起妻子临终时留下消息,不由的有些古怪:“不知尊夫人所留,是什么消息?”

林国栋苦笑一声:“其实内子本就是这终南山里人。当年身为红小兵,响应号召去xg宣传革|命,在港英时期那是犯了大忌讳的,一来二去吃了许多苦。也是在那时候与我相识,后来下嫁与我。只是内子一直觉得有愧祖宗,加上两地关系紧张,一直也没能回来探亲。十年前,又因小子在生意场上得罪了人,害的她被人暗算,出了车祸……”

李念青心头一紧,就是山里人?这个林国栋也真是个奇葩,做生意做的十年前被人暗算害死了妻子,十年后又被人暗算,差点没了女儿。整天听人吹xg如何开明,风气怎么好,搞半天居然这么黑!

林国栋接着道:谧恿僦涨埃倒蘸笕粲形D眩苫厣嚼锴蟾盖自郑M先思夷苣钤诠侨馇浊榈姆萆希锷弦话选R恢币岳矗∽佣济荒艽蛱侥谧蛹蚁绲娜非械刂罚猿俪俨荒艹尚小V钡秸獯涡∨∥#抑杏嗖苹趼粢豢眨蛩愕涞彼舾南盍词保盼抟饧浞⑾郑窍盍粗芯褂欣霞业刂泛徒降赝肌P∽诱獠派型佳罢遥窖扒桌吹摹K嚼床胖聪任桃压蓝嗄炅耍土蠼阋灿诎肽昵巴龉剩ㄒ坏耐馍膊恢佟?

李念青越听越古怪,怎么听这意思,他嘴里说的亲戚那么像自己家呢?不由的出声问道:“敢问一声,令先翁如何称呼?”

林国栋摇头惋惜不已,并未察觉到李念青的异常,依旧低着头回道:“先翁王济生,一身医术出神入化,曾在民间闯下过‘一指定生死,七针败阎罗’的神医名头。只可惜,小子无缘拜会……”

李念青心中震惊的难以形容,强自镇定道:“那敢问一声,尊夫人名讳如何称呼?”

林国栋沉浸在悲痛之中,也没意识到有什么不对劲,顺着话头答道:“内子闺名王月英,后入港籍,改名王淑芬。”

李念青心道,果然如此!难怪我一看见那个林晓月就觉得面熟呢,应该是见过那位素未谋面的阿姨少年时的照片,而她的样子又与母亲相似,这才让自己感到面熟。老天,想不到妈妈居然还有个妹妹在xg!难怪爷爷临终前一直絮絮叨叨说什么可怜丫头,辛苦你了,难为你了之类的昏粀T锤釉谡舛?

李念青回忆起曾无意间在妈妈书里见过的那张照片,三个身穿当年流行的统一式军装的青春少女,并排站在海边沙滩上摆着个忠字舞造型,其中一个他记得是妈妈,另外两个印象就比较模糊,只记得当时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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