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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4节

一世之尊-第3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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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合一圆满已能周身毛孔吞吐天地元气,少许调用天地之力。

彩虹横跨,白虹贯日,若有似无,直奔孟奇。

剑皇主动变招,创造出了瞬息而逝的机会,使出了这当日击败活佛的杀招!

它便如剑皇给人的感觉,似在此处,如在远方,难以测度,唯有剑光明亮,昭示锋锐。

远远看到这一剑,看到横跨的彩虹,长孙景等人忍不住揪起了心。

孟奇失了半招,但面对剑皇随之而来的打击时,内心却升起一丝喟叹,若是王思远等人在此,这一剑绝不会如此衔接。

于这方世界而言,自己已落到了下风,无论速度,还是反应,都没多大可能硬抗这一剑。一步错,步步错,最终将走向失败。

但天地之间尚有外景招式这种东西,王思远等人不如此衔接,就是因为这纯粹是给自己反击的机会!

不过自己也只能如此应对,若落到真正下风,那未必找得到机会了!

“这……”魔后观战以来第一次失声。

国师和右相更是忍不住踏前一步。

长孙景等人目瞪口呆,看见幽暗迷雾里,一颗颗璀璨的星辰串连了起来,化作美不胜收的流光。没有变化而胜过变化!

九星连珠,天外飞仙!

它纯以意与速胜,后发先至,光芒灿烂,以攻对攻!

它与天地间的那种奇妙关系,它震慑元神的剑意,都让魔后等人隐隐窥到了另外的天地,浩瀚博大的天地!

“竟能有如斯美妙的剑法!”

“竟能有这样的剑法!”

看到这美妙的剑光,剑皇目光之中略有震惊。接着全是无法克制的喜悦,能于肉身衰败前看到这样的一剑,死便死矣,有何惧之?

他的眼睛微微闭上。仿佛在感应着这一剑的美妙,全凭气机牵动,手中之剑出现了变化。

贯日的白虹忽然打旋,气流湍急。制造出了一个恐怖的漩涡,天地之力都仿佛加持其中,幽暗迷雾里。彩虹团成了圆状。

当!

天外飞仙被漩涡引开少许,只刺中了剑脊!

这一刻,凭借着气机与法理的牵引,剑皇竟然于战斗中施展出了一招全新的剑法,隐有几分外景招式感觉的剑法!

深厚的积累,强横的心灵境界,让剑皇创造了一个奇迹!

看到这虽然略显生疏,但感觉已超过了自己等人当前层次的一剑,魔后目眩异彩,神情复杂。

发现剑皇能做到这种程度,孟奇不惊反喜,长剑弹起,猛地下劈。

这一劈如真龙探爪,带着无法言喻的恐怖力量,正是孟奇自创的“八部天龙剑”里的外景招式“九龙探首”!

它将孟奇肉身之力尽数调动,宛若龙象加身,带着可怕巨力斩向剑皇。

剑皇双眼依然半开半阖,长剑随机而变,幽暗迷雾里的彩虹完整呈现,分跨峰顶两侧,连接大地。

当!

剑皇守得巍然不动!

棋逢对手,将遇良才,孟奇再次展开外景招式,而剑皇亦是随之而变,双手气势攀升至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幽暗迷雾里的大日星辰混洞和彩虹变化愈发激烈,看得长孙景等人惊心动魄,忍不住停顿呼吸。

快接近消耗完精神之际,孟奇还未念头转动,已是一剑刺出,是最熟练也是最合适的一剑。

剑未出,意先行,剑光美妙,乍如惊鸿,充塞满了长孙景等人视界。

剑皇突然出剑了,没再选择防御!

这一剑如朝天膜拜,朝闻道,夕死可矣!

当!两道剑光相撞,竟然是剑尖相对,不差分毫!

双方没有留力,剑气勃发,剑尖相接之处兹兹之声浮现,一个幽暗深邃的黑点凭空凸显,快速扩大。

无穷无尽的光芒从裂缝里放出,将两人笼罩,宛若闪电从地面劈向高空。

孟奇看到了剑皇的眼睛,它们充满了欣喜,而里面也倒映着自己的双眸,同样如此。

魔后和长孙景等人只看到白色光芒从幽暗迷雾深处喷发,将峰顶衬托得如魔似幻。

光芒流转之间,他们看到了“惊神剑”小孟和剑皇。

这也是他们最后一次看到两人。

剑皇肉身崩散,灵魂宛如实质,手中捏碎了一个奇怪的黑皮怪物。

“惊神剑”长剑斜指,头发披散,随风而舞,透出几分欣喜,也透出了几分过去的冷峻。

剑入京师,天外飞仙!

白光乍亮,迅速消失,峰顶已是空无一人。

…………

缝隙之中,剑皇的透明身影渐渐变化,由老转少,黑发披散。

他模模糊糊感觉自己到了一间石室,对面盘腿坐着一名青衫男子,他长剑横于膝上,整个人空空荡荡,无物无我,看似在这里,又仿佛在无尽的远处。

“他的容貌好像年轻时的自己……”剑皇霍然一惊,脑海内忽地涌起诸多奇怪之事,双眼渐渐变得透彻。

青衫男子睁开了双眼,那是一双能斩灭万物的眼睛,淡淡道:

“明白了吗?”

“明白了。”剑皇哈哈一笑,化作一道剑气,飞入了青衫男子眉心。

青衫男子重新闭上了眼睛,空空荡荡,如在远方。(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三百一十三章 老乌恩'

天外飞仙与朝天一剑对碰之时,孟奇与剑皇精神气机纠缠,互相激发,攀升至了一个他从未抵达过的境界。

这一刻,他感觉自身与天地再无内外之别,精神与自然交融,似乎成为了它的一个部分,于是,天地所感便是自身所感,峰顶附近之人每根毛发的动静都似乎在内心清晰浮现。

四周是澎湃而无形的元气大海,身体浸润其中,全部毛孔张开,饥渴又顺畅地吐纳着它们,仿佛回到了母亲的怀抱!

这是前所未有的舒畅,这是天人合一。

借助剑皇的气机牵引,借助这双方无力再改变的一剑,孟奇短暂地踏入了这个境界!

过去经历的种种事情,当前的细微状态,未来的恢弘道路,一一在孟奇心里流过,他与剑皇对视,既欣喜,又怅然。

双方的精气神意以最巅峰的姿态凝聚于一点,产生了奇妙变化,坍缩成了幽暗深邃的黑点。

黑点拉伸,出现裂缝,白光迸发,淹没视界。

在被白芒吞没之前,孟奇看到剑皇肉身崩散,看到他捏死了自己的外魔,看到他元神透明,返老还童,隐约有点面熟。

灿烂的白色消退,昏暗亦然,孟奇耳中听到了悦耳的鸟鸣,即使初冬,亦有不畏严寒的飞禽。

薄雪掩盖下的草根,蛰伏的生机,杂乱的石块,远处的行人,全都在孟奇心中清晰浮现。

但这种与天地没有你我之别的奇异感觉缓缓褪去,孟奇又恢复了先前的状态,隐约能感应到天地之力,把握到自然循环的规律,但朦朦胧胧,有着暂时没法逾越的隔膜。

不过孟奇却露出了由衷的笑容,有了这短暂的踏入体验。在初步构建出自己道路的情况下,下次任务前,自己必然能够天人合一,如今需要的是借助猎杀狼王锤炼武道意志,打磨心灵,看本身是否与初步构建的道路锲和,若不然,还得重新再来,玄关无悔,急切不得。

到时候。如果锲和,又踏入了天人合一境界,自己将比何九、王思远等人少两三年的思考时间,只需要巩固调整。

拍了拍青衫,孟奇缓缓起身,打量四周,由于当时过得浑浑噩噩,全身心都在感悟和思考之中,他不知道被外魔拉入轮回的具体时日。自然也就没办法判断两边的时光流速对比。

“这外魔到底怎么回事,莫名其妙将我拉入,又莫名其妙被杀……”孟奇相信自己绝对是渡过外魔反噬之人中最稀里糊涂的一个,只能用莫名其妙来形容。“剑皇年轻时有点眼熟啊,不过容貌有两三分相似的比比皆是……”

孟奇回想了一阵,毫无收获,辨别了位置。没往草原,反向而行。

…………

十一月初,白色压满了草原。百年难遇的大雪

这是牧民们最痛恨的事物之一,白灾!

积雪很厚,有的地方不深但结出了冰层,牛羊牲畜无法扒开表层,吃到下方的牧草,成批成批地冻死饿死,于是一个个部落赶着自家的牲畜往大的部落汇聚,哪怕交出一半以上的财物也心甘情愿,因为在那里有长生教的萨满,有强大的草原武者,他们能融化积雪,消解白灾。

诸多部落之人经过迁徙,抵达了葛根高乐,一条清澈的河水绕着诸多的帐篷蜿蜒远去,神迹般的没有冰冻。

此地靠近边境,是来往商贸汇聚之所,里面充斥着各种口音之人,来自南方的货物总是让人眼馋,但能够买得起的只有部族内的贵族头领。

听着牛羊嘶叫的喧闹,闻着各种奇怪味道的混杂,老乌恩紧了紧陈旧的皮裘,看向帐篷内喝得醉生醉死的武者和牧民,心满意足地数着银子、铜币和牛羊之皮,今天又是丰收的一日。

自白灾来临,葛根高乐来了一个又一个的部族,超越了过往任何时候,而草原之民聚在一起,最爱的便是赛马、摔角、射箭、比武,以及喝酒!

这让老乌恩的“酒馆”生意愈发兴隆。

“老家伙,听说你以前是能深入草原,捕杀狼怪的好猎人?”有醉汉半裸着胸,高声问道。

乌恩陪着笑,脸上的皱纹仿佛绽开的花朵:“哪里,哪里,我自己都不知道有这回事。”

“我就说你这幅干瘪瘦弱的样子哪里像好猎人?”那醉汉心满意足坐下,“长生天在上,我从不会看错人!”

乌恩没有说话,望着手中的牛羊之皮,目光略显深邃,仿佛在回忆什么。

这帮蛮货,大汗都颁布命令要推广新铸的铜币和银饼了,还是拿着牛羊皮就来了……乌恩叹了口气,骂起这群小部落之人,草原广袤,部落分散,要聚齐起来抢劫南边容易,要普及某些事情是非常之难。

忽然,帐篷的毡幕被掀开,一股寒风吹入,让人不由自主打了个冷颤。

外面进来了一个身着草原冬日服饰的男子,披发左衽,留着两撇漂亮的小胡子,眼睛宛若黑色宝石。

他年纪不大,腰间挎着长刀,与流浪的刀客似乎没有区别,径直走到了老乌恩面前。

“先交钱后拿酒。”老乌恩眼也没抬,交代着规矩。

“一两黄金一两酒。”这名男子用比较古怪的口音道,似乎不太习惯草原语。

老乌恩数着牛羊皮的动作一下凝固,缓缓抬起头道:“这酒只借不卖。”

他说的很慢,仿佛怕对方听不懂草原语。

“借我九坛。”来客毫不犹豫。

乌恩唤过跟着自己的哑巴小子,让他看着帐篷,转过身,领着来人走向后方的小帐篷。

“印呢?”入了帐篷,乌恩忽然说起一口流利的中原话,也就是大晋和北周的官话。

来客掌中多了一枚青色官印,绽放出濛濛光辉,现出两字:“捕风”。

“青绶捕头。年纪轻轻就是青绶捕头,老头子辛苦半辈子也才青绶……”乌恩打量着对方,明白他的实力绝对非比寻常,否则不会这么年轻便是青绶捕头。

来人正是孟奇,他从草原边境离开后,根据之前的准备,与大晋六扇门在北周的某个密探联络上,试图通过帮助自己寻找狼王。

得到介绍后,他启程前来了葛根高勒。

老乌恩年轻时乃草原有名的武者,可得罪了某位部落贵族。差点就自身被杀,妻女为奴,幸好六扇门看中了他,动用了某位密探,让这名贵族突然暴毙,而他的儿女为了争夺财产,打得不可开交,这才让乌恩带着家人南下葛根高勒。

从此,他痛恨不受约束的贵族。死心塌地为大晋效劳。

孟奇摸了摸刻意蓄起来的两撇胡子,笑道:“总算能说大晋话了,这段时日都只能装冷漠扮冷酷,免得说话过多暴露。”

一个月的恶补培训只能让他勉强听懂少部分草原话。会说的就更加有限了。

“草原话一点都不难學,倒是官话,嘿,老头子學了足足十年才流畅。”乌恩一副往事不堪回事的样子。接着脸色一肃,“这位同袍,你找老头子想知道什么?”

他没有问捕风密探的目的。

“我来杀狼王。”孟奇平平淡淡说道。仿佛在讲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杀狼王?”可乌恩不这么想!

他的眼睛瞪大,看面前有两撇小胡子的男子就像看一头怪物。

狼王是什么人?当今人榜第一!

他在草原上猎杀过诸多好手,引起了公愤,但时至今日,依然没人能奈何他,要知道曾经有部族的外景出动寻他!

不提本身的实力,光是一击不中,立刻远遁的风格,都让人头痛无比。

狼王是那么好杀的吗?

孟奇露出灿烂笑容:“是的,还请青绶帮忙寻人,六扇门的海捕文书上,狼王可是赫然在列的。”

狼王曾经猎杀过大晋好手,自然在海捕文书上。

“要是狼王那么容易被寻到,早死一百回了。”乌恩皱眉摇头。

孟奇轻轻点头,完全赞同他的说法,在之前密探处,他拿到了一份比较详细的狼王资料,里面有他猎杀过的绝大部分人员名单,包含了被杀时日,当时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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