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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

乱世逢君殇流年+番外 作者:玖珘(晋江2012-10-04完结)-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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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打了个激灵道:“那你此番去劳军,是去了周公瑾处?如果他说不想让绍儿回府,那一定是假话,毕竟他是先主公的生死之交,是绍儿的姨夫。关键是一切尘埃落定之后,周公瑾对你的忠心可会转移?而结果是,他绝对效忠江东,绝对效忠你,只有你才是江东的希望,一个小孩的回来并不会改变江东的局势。所以,你心满意足的回来,马不停蹄找了爷爷。”
  孙权笑意渐浓,终是放声大笑起来,“若水,你也没有我想的那么笨嘛。”继而笑意一收,将我拢入怀中,“我倒宁可你笨些,少些思虑,身子也不至于如此单薄。若水,答应我,别再背着我思虑筹谋,有话向我直说,我总会为你办妥,有气向我撒,我总扛得住。莫要再伤身了。快回到我
  身边,我们再不要分离了。”
  我心暖暖的,胀满了喜悦,踮起脚尖,蜻蜓点水般亲吻了他的唇,手依旧圈着他的脖子,浅笑又慎重道:“你真好,我爱你。”
  他眼里如同盛满了星子,粲然光辉。
  “你真的很特别。”他低喃着,嘴已含住我的耳垂,身体像被电流击过,酥麻麻的。
  “你怎么一点便宜也不让人家占?”我戏谑着,已是面红耳赤,气喘微微。若不是在厅堂,只怕早已失控。
  “我真想快些把你娶过门,像现在这样垂涎三尺,真怕自己会忍不住。”
  我莞尔一笑道:“我等着你的花轿。”
  


☆、出征

  我整日寻思着如何培养绍儿与孙权的叔侄情,却没想到岁末孙权将集结大军讨伐黄祖。此仗算是他统领的第一仗,打胜了父仇得雪,军队臣服,主位稳固,但若败……罢了,以我对孙权的信心,他绝不打无把握之仗,他是那么骄傲自信,是一轮冉冉升起的旭日。
  不知是何种情形,待绍儿接至吴郡,已是一月之后,这大大超过了所有人的预期。
  我于次日进将军府。清冽的梅花香中,建安八年来了。
  打听下才知道,孙权将自己的鹤鸣轩重新布置,供孙绍起居。我一路折了几株红梅,笑盈盈地走着。
  铜镜前,立着一抹颀长的男子身影,他能文能武的双手,正在为一名稚童束发。华丽的紫色缎带嵌着一枚翡翠,束出的是贵族孩童的高髻。
  “叔父梳头可真舒服,这个发髻也很是好看,母亲都未给我梳过。”绍儿倚过头,温驯而自然地腻到孙权怀中。
  我看不清他的表情,只闻他冷若冰霜地说:“喜欢便好,从今后日日都这么束。”
  “诺。”随身的侍女应声恭敬道,“奴婢一定好好照顾绍公子。”
  那人居然是弦月,弦月也从甘露寺回来了,那定是大乔的意思。我这才看透这一层,从前大乔只想让儿子回孙家,心心念念着儿子的一生,真到了分离的那一刻,两个血脉相连的人,硬生生此生不复相见,哪个母亲能舍得,毕竟是爱了三年,疼了三年的儿子,是茫茫红尘中,他与丈夫唯一的牵念。一个月的时间,她用尽了一生的爱来留恋红尘中唯一的牵念,只怕送走绍儿后,大乔便是真正的青灯古佛,了此残生了。
  孙权扶起绍儿,剑眉凌冽,“叔父念书、习武都是在这鹤鸣轩中,我为你请了最好的师傅,这紫檀架上的藏书,也都是你的了。从今日起,你便是江东的绍公子,叔父只愿你成就自己,莫辜负了你身上流淌的王者血液。”
  “呵戚”,花瓣凑着鼻端,痒痒地我打了个喷嚏。我笑捧着红梅,随手插入了一个白釉瓷瓶中,“梅花开得正好,和那年我找你要字帖时一样。”
  孙权眉眼柔和了许多,笑语道:“鹤鸣轩如今是绍儿的居所了,你再另许我一束红梅,送到我的太初殿去,如何?”
  “如今我写字已有你几分韵味,我的红梅待价而沽,不似两年前,一帖字就能换来。不过,看在你把鹤鸣轩给绍儿住的份上,我便许你一束。亏得你舍得,我可惦记着你的满窖佳酿,满室书香。”
  孙权把绍儿抱至窗前,又示意我也去,道:“鹤鸣轩的佳酿书香都是可舍的身外物,倒是有一样,我顶顶的舍不得,如今被雪覆压着看不出,待雪化了,可以看到满院的花篱上缠绕着藤蔓,春来齐发,蔷薇花开遍
  ,那两株老槐树夏来可供纳凉,赏花品茗,真是惬意地只让人只想避世。”
  我微笑着凝望孙权道:“在甘露寺的向阳地,我也种了满架蔷薇。赏花、喝茶、煮粥,我们说好的。你的满院的蔷薇移不走,我的满架蔷薇也移不走,不过没关系,她们见证了我们对彼此的思念,昨日之花譬如我们走过的曲折的路,来日我们一起亲手种永远留在我们身边的蔷薇。”
  我道出了我对未来生活的向往,那份浓情蜜意的生活里,有他。孙权动□吻我,他眼里那两个小小的我正在徐徐放大,绍儿的小脑袋忽的夹在我们中间,原本暧昧的气氛,顿显得尴尬好笑,我和孙权一人一半,一同亲在绍儿的小脸颊上。
  “是不是都觉得我的新发髻,比从前漂亮呢?大家都喜欢绍儿,绍儿也喜欢大家”绍儿吱吱笑着,全然不顾旁边两人脸色的尴尬。
  已是许久未见绍儿,瞧他已长高许多,眉宇间也是阳光快乐。我欣喜地抱着他,“绍儿,你说叔父待你可好?你若说不好,我便不许他插花一事。”
  我笑嗔地看着孙权,孙权也是挑着眉暗示绍儿,瞬间的沉默,却笑意无穷。
  绍儿磨磨蹭蹭地开口道:“自然是……极好的,叔父待绍儿好……可是……不及母亲哩。”
  我顿时笑意全收,目视着绍儿蹒跚前行,取来一个硕大的包裹。他一边打开包裹,一边细细道:“娘对绍儿可好了,日日熬红了眼赶制出了这几件衣服,说许久后才能再见,不做多些怕我没娘亲的衣裳穿,会不暖和。还有这身,是弱冠礼时的礼服,我瞧着也太大了,姨母,你说绍儿什么时候才能长这么大呀?”
  我半是心疼,半是心酸,情不自已道:“山中岁月容易过,世间繁华几千年。绍儿参透这句话的时候,就长大了。”
  绍儿嘟囔了会儿,默默地收拾了包裹,拿起书桌上的《左传》念了起来,字正腔圆,举止极似我初识孙权时的故作老成,不愧是孙家的男子。
  孙权公务繁忙,我难得入府一趟,自然要去见见尚香,她看似复杂,武艺精练,是个难以接近的小姐,实则简单,是个爱恨随心的小女孩儿罢了。 
  御河边的亭子中,尚香与一女子正观鱼作乐。那女子布衣铜钗,发挽的乃是妇人之髻。一直以来的刻意忽略的人,终于还是当头棒喝般的出现在我面前,那应该是孙权的夫人谢惜柔了。虽说是太夫人一手安排,孙权方面并不热衷,但毕竟存了名分,我如鲠在喉。
  正欲转身,尚香发现了我,甜甜地笑着朝我招手。似乎在古人看来,女人之间因为爱的是同一个男人,就能同心同德,姐妹相称。我心里一酸,仿佛喉口汪了一颗极青极青的梅子,酸意直蔓到脚底。
  在现代,我算小三吗?不对,我认识孙权在先,估摸着初恋大战现妻的戏码即将上演。都怪老天爷,把我丢到古代,在现代我怎会遇上这事?不管等会儿我有多强的爆发力,一定要余些去教训孙权,叫他把谢惜柔给解决了。不就是几步之间,我心里翻涌着各式各样的想法,当真乱的一锅粥。
  “若水姐姐,这个是……哥哥的……她人很好的,夫人在世的时候,夸她是少有的勤俭温柔,瞧瞧这领口上的刺绣,活生生的就是蝴蝶嘛,都是惜柔姐姐一针一线绣的。夫人去世时,也是她,日夜守着,还腾出身照顾感染了时疫的我,当真是难得一遇的好人。”
  尚香眼角的泪痣忽闪忽烁,滔滔不绝地夸赞着,这是在帮谢惜柔向我示好?、
  我本能地排斥见她,神色冷淡,毫不领情道:“辛苦谢姑娘了。”我并不承认她是孙权的夫人,无论我心里有多嫉妒这个女人坐拥的身份。
  听了姑娘二字,尚香顿时一脸的严肃,谢氏也是一脸的尴尬。但尚香神色一转,朝着我使了个鬼脸,似是懂了我的心思。我也不好再发难,怅怅然道:“先告辞了。”
  本想看望尚香,枉担了她称我一声“若水阶级”,她大病初愈,我还不曾看望过她。可我不愿意看到那个人,她是个极美的女子,尤其那温婉的笑意,俨然是古代淑女,她一出现,我总觉得自己光明正大拥有的爱情,变成了偷窃而来的,我的自尊心容不下。
  


☆、苜蓿

  孙权整日在军营中备战,我虽胸中憋着一团怒火,却也找不到机会朝他发泄,毕竟女子不得入军营是古代的死法。
  好不容易逮到子敬,我扮作小卒,愣是非要他带我去见孙权。
  入了营地,我如鱼得水地打听到了孙权正在后山。古装剧里女扮男装通常不被识破,不是古人粗枝大叶,而是那时的女子诚然没有我的胆子。
  营地远离吴郡,难得的鸟语花香。好不容易登顶,发绳居然被树梢刮了去,长发散肩,我频频踮足欲取,却求而不得。
  突然间,腰被人圈住。我瞧见腰间惊现的一双手,一心只觉得自己女子的模样身处军营实有不妥,我说不清也打不过,发生了什么都是我吃亏。
  我急急挣扎,一脚踩向来人的脚背,一拳挥到半空中,却被人用掌包住。人被压得死死后退,背直抵着树干。
  “你怎么下手这么狠?”
  “怎么是你?”眼见着孙权的呼吸侵袭到我的脸上,疼的直呲牙。
  我边推开他,边低头看他的脚,“真有那么疼?”
  他任是不依不饶地把我抵在树上,贫道:“我瞧着你的背影便认出是你,你瞧我的双手,怎生认不出我呢?”
  我半是气恼半是无奈道:“情急之下,谁还能看清你的手?再说,我若是被人莫名其妙抱了,这亏可比你抱错人大多了。”
  孙权也嗔道:“我若是抱错了人,那才吃大亏了呢。那姑娘若是缠上了我非礼她,非要我娶了,那该如何是好?”
  我拿起他的手,作势看了又看,嗔道:“这下瞧仔细了,再也不会认错了。”
  他坏坏地朝我笑着,圈的我愈发紧了。唇啄了我的眉睫一下,“现在认错没用,得接受惩罚。”
  手已被他反绑,我急急道:“四下有人的。”
  他笑得愈发邪魅,“我早知你入了军营,上了山,早就支开了旁人。”
  我心跳的急促不安,气道:“你胜在不武,净知道骗我欺我。”
  借着近身的距离,我踮起脚尖,狠狠地咬了他的唇,却又不敢咬破它。又辗转在的下颚,种下了一个吻痕。
  他显然是不肯居于下风的性格,往我腰处一揉,便反被动为主动,把我牢牢地吻住,吸得我呼气困难,只得软软勾住他的肩,脚尖已轻轻踮起。扬手处,轻易就取下了树梢上的发绳。
  孙权的接吻技巧真的很搞好,一段亲昵暧昧的呢喃后,我才想起了原本的意图,娇嗔道:“这些天你是有多忙,我要找你发脾气,愣是寻你不着。”
  “那你就干巴巴地寻到了军营当真比孟姜女还痴情。”说着,孙权手持发绳,把我的乌发一层层绾在指尖,清朗的语调只有彼此可以听见,“你的长发早已将我的心牢牢绾住,谁也夺不走。”
  柔情缱绻,既然
  情爱是两个人的事,我又何必介意。旁人在与不在,与我何干。
  “山上风大,你身子未见大好,披上吧。”孙权取来狐裘,仔仔细细地为我穿戴好。脸上满是自责怜爱,“谢氏入府是母亲的意思,如今母亲刚去,我若即刻把她驱逐出府,不免遭人非议,统帅下属的主上,孝义的名声实为重要。再者,谢煚治家严谨,女儿若被休回家,自是终身难再嫁。我眼瞧着她是贞烈之人,在哪里不是一样呢,不如就存了这个名分,大家都好。”
  我听着歉疚自责,谢氏实属不易,我却还厉语相加。我为了成全自己的爱情,竟赔上了一个女子一生的幸福,该死的封建社会。
  我无力地挽着孙权的肩膀,低吟了一句“仲谋”,眼角已微微湿润。
  “都怪我,是我不好。”
  “是我的错。”
  在彼此的自责纠结中,两个人紧紧地相拥,一个缠绵到地老天荒的吻,在星空下徐徐绽开。
  相偕走在山间的小径,忽见一处地界丛生着陌生而熟悉的植物。那不是三叶草嘛,哦不,在这会儿子,它叫做苜蓿。
  我轻笑着采了一株,递给了孙权,莞尔一笑道:“苜蓿草通常是三片叶子,极难得才会有一株四叶苜蓿草。第一片叶子象征真爱,第二片叶子象征健康,第三片叶子象征名誉,第四片叶子象征财富。倘若有人得到了四叶苜蓿草,便能得到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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