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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节

寻凶策-第4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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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舍不得,又放不下。

此时,郁澜江入海口正因台风压境,浪涛翻涌。

而从入海口上溯的近十个码头,都进入了戒备状态。

少意盟的码头上一片喧闹。工人们正在卸货,船工们在船上生火做饭,青年们则纷纷下船,到十方城去玩儿了。

少意盟内,盟主林少意正站在树梢上,一晃一晃的,双目死死盯着远处。

“看不到的。”树下有人懒洋洋地说,“天都黑了。”

“这场风很大,说不定真的会影响到我们这里。明天还是传令下去,船都回来吧。”

“我们这里是刮不到的。”

“可是风真的太大了。”

“那是台风,从海上生成,到了陆上就会立刻减弱。少意盟距离海边远得很,不用你瞎操心。”

林少意满腔不快,蹲在枝上冲树下说道:“你说句‘盟主讲得对’,有那么难么?”

树下静了片刻,懒洋洋道:“盟主讲得对。”

“啧!”林少意从树梢一跃而下,身法漂亮地落地。

他的两个小厮正在树下的石桌上摆四色小碟和酒壶酒杯,见盟主落地落得清爽利落,连忙鼓掌:“盟主厉害!盟主高明!”

草草鼓完,继续摆盘。

林少意臊得脸红:“阿甲阿乙!不要说了!”

“盟主说得对!”阿甲说。

“都听盟主的!”阿乙说。

两人是同胞双生,长得一模一样,连带说话的声音也没有丝毫不同,现在一唱一和,十分默契。

坐在石桌边看信的一个人懒懒开口:“阿甲阿乙,不要说了。你们盟主若是不高兴了,又得罚你俩去守码头。”

林少意又觉生气,又觉好笑,几步走上前坐下,拿起酒杯就喝。

少意盟最近收服了几个江湖帮派,帮派里多是年轻人,个个都仰慕林少意风采,这些什么“盟主高明”“盟主说得对”之类毫无水准的马屁,便是他们喊出来的。

阿甲阿乙于是便改了口头禅,日夜冲林少意拍着没有诚意的马屁。

林少意喝了两杯,给那专注看信的青年倒满了一杯。

青年长相俊秀,挺鼻深眉,一头墨黑长发束在脑后,神情平静冷淡。林少意给他倒完酒,他伸出手指在桌面轻轻一磕,当做道谢。

这青年正是林少意的得力助手李亦瑾。

李亦瑾早年间被林少意父亲林剑收留,又被林剑插到少林寺当暗针,一年之前才归俗回了少意盟。他还是和尚的时候,与林少意你来我往地打过几场架,后来林少意知道了他的身份,反而心存许多愧疚,再也不好下狠手了。

当年辛家堡堡主为报复江湖同道,一把大火烧了半个少意盟,连带着把林少意的妹妹也杀了。李亦瑾当年虽然还是少林和尚,但也为少意盟出了不少力气,因而回到少意盟的时候很快与帮众熟悉起来。他性情稳重,奖惩有度,在少意盟的声望越来越高。

夜间微风习习,树上偶有树叶被吹落。阿甲和阿乙分踞一根树枝,看到有落叶便窜出去抓在手里,再落回枝上。李亦瑾一封封地看信,林少意一杯杯地喝酒,没人说话,倒也十分平静祥好。

“没有大事。”李亦瑾看完了信,扔回给林少意,“你既然有空爬树看天,不如就自己把信拆了看了吧。我刚从外面回来,这种事情原本不必我来做。”

“我眼睛疼。”林少意说。

“真疼假疼?”李亦瑾问。

“自然是假疼。”林少意干脆地回答。

李亦瑾把他手里的酒壶夺过来,一口气喝尽了壶中的半壶桂花酿。

林少意恨恨盯着他,舔干净自己杯里的几滴酒浆。

“今晚不可多喝。我没力气和你打架。”李亦瑾说。

“我觉得我这个盟主,当得憋屈。”林少意说,“酒都不得喝了!”

李亦瑾正想说什么,忽听不远处有渐渐接近的脚步声,是身着少意盟帮众服饰的弟子跑了过来。

“秉盟主,卓永又不见了。。”

他话音刚落,阿甲和阿乙同时从树上跳了下来。

李亦瑾放下手中酒壶,看着那弟子。

“这回不见了多久?”林少意问。

“五天了。”弟子回答。

第52章 蛇人(3)

卓永是负责码头巡视的人,不久之前才调回少意盟内部。林少意对他有印象,因这位青年的长相是少意盟中少见的风流俊美。

“去春烟楼看过没有?他在那里似乎有个相好的女子。”李亦瑾说。

“好,我们这就去问问。”

那弟子走了之后,阿甲在一旁开口。

“卓永不是去春烟楼的。”

林少意扭头看着少年,神情玩味:“阿甲,你也知道春烟楼?”

“盟主不是带我们去过么,怎会不知道?”阿甲面不改色,“我去那边办事的时候见过卓永一两次。他看似是去春烟楼,但都是绕过春烟楼边上的小巷子,直接往深处走了。”

“春烟楼后面是什么地方?”李亦瑾问。他虽已回到少意盟,但对十方城的某些地方还不熟悉。

“可能是十方城里最穷的一处地方。”阿甲说,“那地方叫东菜市,可早就没有什么菜市了,住在那里的都是十方城里做最苦最累活计的人。”

“卓永有家人么?”李亦瑾问林少意。

林少意摇摇头:“没有,他原本在郁澜江上的一条船队上干活,后来随着船队一起加入了少意盟,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光棍。”

阿乙也凑了上来,伸手去拿桌上四色小碟里的糕点。

“说不定卓永是被花精迷了。”他说。

最近半年里,十方城里死了三个富贵人家的公子。这三位公子都是一表人才、倜傥风流的人物,但死状无一不落魄凄惨。“之前谢老爷的儿子不是在城西水沟里被发现了么?光着身子,手脚上都是被绑的痕迹呢。”

“花精又是什么东西?”林少意好奇道。

阿甲见阿乙吃了,自己也连忙走过去,十分自然地拈起糕点往嘴巴里塞。

“花精就是一个漂亮的妖精呀。传说她最喜欢长得好看的公子哥,专门在路上勾引这样的人。谢公子,还有之前的陈公子、刘公子,似乎都是……”阿甲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精尽人亡而死的。”

林少意:“……你们少听些不着调的故事行不行?”

李亦瑾:“不能说不着调。有时候这些传言里头指不定就包含着真相。”

林少意嗤之以鼻:“我不觉得。”

李亦瑾闻言笑笑:“他俩也是好心,这是在提醒盟主夜间出门的时候,不要被路旁的妖艳女子勾走了。”

林少意扭头上下打量他一番:“我么?我怎么觉得是你更需要警惕?”

阿甲阿乙:“盟主说得对!盟主真厉害!”

说罢,在林少意恼羞成怒的低叱里啪啪啪地胡乱鼓掌。

卓永这次不见,却和他之前夜不归盟、流连烟花巷陌的时候大不一样。

已经过去了十几日,他竟如同人间蒸发一般,全无踪迹。

林少意知道不好,立刻让李亦瑾安排人手去找。但此时已经过了太久,有用的消息寥寥无几。

只是确实有人看到卓永在失去踪迹之前走向了春烟楼。

春烟楼是十方城最大的妓院。十方城经历大火重创之后,最先恢复元气的竟是春烟楼一带的生意,令人不得不叹服红袖软香的惊人吸引力。李亦瑾亲自带人到春烟楼去查探询问,但没有问到有用的事情。

春烟楼的晴云与卓永有过一段露水情缘,但卓永出手大方阔绰,行止彬彬有礼,并未在春烟楼里招惹过什么麻烦。而卓永失踪之前,晴云也有数月没见过他了。

卓永的衣物、存下的钱银、少意盟腰牌和出远门必备的文牒都放在少意盟中,没有带走,因而也不似逃离或私奔。

春烟楼后面是环城的内河,过了内河就是东菜市。东菜市品流复杂,李亦瑾只能止步于此。

这桩奇特的失踪案只在少意盟帮众心里留下了许多困惑。卓永武功平平,不接触机密,更不是大富大贵之人。他的消失无关轻重,只是林少意会在心底常常想起,成了困扰他的一个心结。

李亦瑾向他提议:“我们找不到的话,不如报官吧。”

“我们都找不到,报官就更找不到了。”林少意不同意,“和尚,我去找我爹谈谈,你抽一些人回来。找是要继续找的,但不必要花这么多人手了。”

台风已经过去了,蓬阳正面遭受强风打击,损失惨重。

阿四和司马凤在沁霜院里吃着霜华做的雪梨羹。

“太甜了。”司马凤吃了一口,皱起眉头。

“不甜不甜。”阿四脱口而出,很快又立刻改口,“适中、适中。”

霜华在一旁擦拭她的琴,闻言忍不住笑道:“阿四总是最给我面子的人。”

阿四连连点头,笑得极傻。

司马凤干脆把自己面前那碗推到阿四面前,开始跟霜华谈起正事。

距离司马良人跟他俩说出神鹰策之事已经过去了半个月。那日霜华从沁霜院过来后,司马凤和阿四才知道霜华作为司马良人的一个线人,她最重要的任务就是盯着鲁王。

现在的鲁王是老鲁王的儿子,一个真正的闲散王爷。没权但有钱,活得十分悠然自在。

鲁王十分中意霜华,很喜欢听她弹琴,听琴的时间久了,也会跟霜华说说别的话。霜华虽然一直盯着他,但没有找到什么值得注意的地方。

司马良人让司马凤注意鹰贝舍的动作,迟夜白一旦从岛上回来,他就立刻去找他。司马凤担心傅孤晴,但司马良人说他只需关注鹰贝舍即可,其余问题都由司马良人去斡旋解决。迟夜白始终没有回来,于是他便常带着阿四来找霜华,想再细细问问鲁王府的事情。

霜华虽然常去鲁王府,但进出都有府上仆从带领,她是绝不能胡乱走动的。鲁王虽然喜欢她,举止行为却十分君子,言谈也从不牵涉朝堂。因文玄舟偶尔会回鲁王府和鲁王喝喝酒说说往事,霜华也见过他一两次。她记得那是个话不太多的人,风度翩翩,得体有礼,即便对着她这样的烟花女子,也始终以礼相待。

套不出更多的信息,司马凤和阿四成了专门来沁霜院吃糖水的无趣客人。

“今夜是十五,鲁王会请你过去吧?”

“嗯,帖子昨日已经送到了,曲儿也点好了。”霜华笑道,“鲁王的要求越来越高,我若是不好好练琴,可就没机会再到他府上去了。”

“你不要轻举妄动。”司马凤叮嘱道,“一切如常就好。”

霜华并不知道司马凤父子要自己盯紧鲁王是因为什么事,她点头应承下来,只说了自己会多加小心,若再见到文玄舟,一定会仔细留意。

等阿四吃完司马凤那份雪梨羹,两人抹抹嘴巴告辞了。回去的路上司马凤问他是不是很中意霜华。

阿四顿时脸红:“这可不能乱说!”

司马凤:“那是不喜欢?”

阿四:“没有不喜欢……”

司马凤:“那就是喜欢啊。”

阿四扭捏不已:“我比他小半岁哩。她会不会喜欢比自己小的男人?”

司马凤:“……你连这都打听出来了!”

他走了几步,回头凶道:“在我和小白的事情没解决之前,你不能跟霜华亲近。”

阿四:“……也、也谈不上亲近。霜华姑娘现在只把我当作你的小跟班,没什么别的意思。可是你和迟少爷解不解决事情,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呀?”

“不能就是不能,免得我瞧着心烦。”司马凤果断道,“我是你少爷,你就要听我的。”

阿四:“少爷你这样,迟当家不会喜欢你的。”

说罢立刻跳上房顶,一溜烟地跑了。

司马凤倒也没怎么生气。他知道迟夜白心里有他,这个事实远胜一切言语。只是迟夜白的态度,总是令他琢磨不透。

信步踱回家,经过甘乐意的院子时,听见里头很是吵闹。

“没烤够半个时辰不能放进去!”

“够啦。”

“骨头要泛出三份春霞之色才是对的!”

“泛啦。”

司马凤走进院子,正巧看到宋悲言用长筷子从一锅绿水里捞出根臂骨:“甘大哥,三分春霞色是什么?”

那骨头汁水淋漓,骨身呈绯红之色,上头还黏连着半截惨白的筋。

司马凤很惊奇地看到边疆坐在锅子旁边,认认真真地搅动里头的液体。

“边捕快,你在这里做什么?”

边疆十分快活地回答:“我跟甘令史学手艺。”

司马凤:“……学煮骨头啊?这汤不能喝,你千万别被他骗了。”

边疆:“你喝过?”

司马凤咽了口口水,幼时的恐怖记忆引起一阵反胃:“不说了。”

甘乐意拿着那根骨头胡乱挥舞:“三分!三分!多一点儿都不行。趁着还没冷却,立刻放入以九种药草熬成的水中,如果骨头变成蓝色,那就说明这人所中之慢毒,至少有一年之久……”

边疆点点头,从宋悲言手里拿过骨头,放进一旁的水中。

骨头上果真立刻浮现淡淡蓝色。

甘乐意:“……”

边疆始终很快活:“甘令史,我对了。”

甘乐意揉揉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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