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踏天下-第43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边的尚海波冷笑道:“什么罪名?什么罪名能让他们死,你就用什么罪名,难道这是请客吃饭,还要讲个理由先么?”
李清点头道:“这些恶霸劣绅,侵占土地,居然还大模大样地让县衙为他们补办地契,当真是可忍孰不可忍,这些土地,是我为了前线浴血奋战的将士们准备的,是为了那些没有土地,在生死线上挣扎的人准备的,这些人已经够富了,我不去找他们勒索已经是宽宏大量,居然还不知足,给我杀一批,拉一批,这些小手段,路先生不用我教你吧?”
路一鸣从李清的话语中听出了浓浓的不满,当即表态,“将军放心,三天之内,我将这事办好。”
李清淡淡地道:“好,我让清风将行动署给你,不是为了让他们去休息看风景的。该让他们动一动了。迅速办好此事,行动署的人我马上另有他用。”
看着两人离去,李清摇摇头,路一鸣终究不如尚海波远甚,如是尚海波,这些事早已快刀乱麻处理好了,但路一鸣也有他的长处,凡事不自作主张,总是想来找自己,这是缺点,也是优点,在这一点上,他和尚海波倒是走了两个极端。
注:新鲜血液中没有抗生素,杀菌的原理是血中的白细胞。感谢书友“将相宁有种”指出的谬误,在这里枪手致以谢意。并更正。
第七十章:最笨的便是最有效的
清晨第一缕晨光从地平线上扫射而出,便照亮了抚远要塞高高的城楼,红色的彩瓦被阳光一照,红彤彤的宛如鲜血在流动。在要塞与对面的联军营地之间,原本绿色的浅草如今已被踩得支离破碎,只有那些特别幸运的仍还摇曳着弱柔向身躯随晨风舞动。
盘旋的秃鹫欣喜地发现了这片食场,欢天喜地的扑将下来,更有一些在空中发出令人发疹的叫声,似在呼朋唤友,一齐来享受这美食。
早早便爬起来的李清看到这一幕,不由有些反胃,这让他回忆起草旬,他便在在那个时刻,来到这个世界,睁开眼看到的第一件活物是一条正在撕咬他大腿的野狗,第二个活物便是无数盘旋在空中的秃鹫。
“弓”,他伸过手,一直紧随在他身边的杨一刀立马递给他一张十石强弓和一支羽箭,弯弓搭箭,瞄准天上越聚越多的秃鹫,崩的一声松开弓弦,一只秃鹫应声落下,城上顿时一片叫好声,但空中的秃鹫似乎对这个同伴的死亡毫不在意,依旧俯冲而下,贪婪地撕扯着地上的尸体。
虽然那是敌人的尸体,但李清仍然感到不舒服,扔下弓,他喃喃地道:“总有一天,我要让你们全部饿死。”
许是利箭破空的声音刺激了对面的大营,一阵轰隆隆的鼓声后,对面的营塞大门洞开,无数的人马蜂涌而出。
“又是一天开始了!”李清笑顾左右,“来吧,兄弟们,又要战斗了。”
常胜营士兵一列列地站上城墙,而更多的士兵涌出城门,抢到城下的阵地中,一辆辆的战车,蝎子炮推出,城上的八牛弩吱吱呀呀的张开弓弦,搭上弩箭,卫堡里,守堡的战士向主城打着旗语,而主城上,胸墙边,也都举起令旗,大家的旗语只有一句简单的话,“常胜营,万胜!”
王启年扔了他那把砍成了金蛇剑的大刀,从军械库里找了一把重达几十斤的陌刀(陌刀,唐时著名兵器,其实就是我们常说的三尖两刃刀,二郎神用的那种,唐代陌刀阵曾横扫西域,不过其对使用者的要求甚高,身高力壮是必须的)扛在肩上,配上他一米八几的身高,倒也甚是威武,此时的他正站在最前沿的阵地上,很是不雅地对着对面竖直了中指。
“这个大胡子!”李清不由笑了起来,不过他很是欣赏王启年的这份轻松,这对于士兵来说,是一种无形的鼓励。
“胡子怎么找了这么一把武器?”李清好奇地问身边的冯国,冯国笑道:“胡子说这刀好,一边砍卷了,转个身再砍,省了换兵器的时间,还说这刀长,重,很是配他!”冯国说这话时有些委屈,因为他个子矮,站在王启年身边,只及王启年的下巴。
李清大笑,他能想象到王启年说这话的时候一定一边挥舞着刀,一边斜着眼睛上下打量冯国,难怪冯国的话酸酸的。
“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各有所长,胡子喜欢这种武器倒也不奇怪。”不着痕迹地安尉了冯国几句,让他的心里好受一些。身高嘛,爹妈给的,没办法。
“今天过后,你要准备替下王启年了。”李清接着对冯国道。
“太好了!”冯国兴高采烈,看到王启年昨天大杀四方,把在城上看戏得他紧得乱跳。
“但是我估计你所受到的压力要比王启年大得多,因为今天过后,两座卫堡我估计保不住了。”李清话说得很轻松,但冯国却吃了一惊,“卫堡保不住?”
李清点点头,“今天完颜不鲁肯定要主攻卫堡,到一定时候,我们便放弃它,尽量保存战士的性命,后天你出城替换王启年,便只能倚托主城作战,我要你抵挡一天,能做到吗?”
“放心吧将军,王启年抵抗了两天,我如果连一天也扛不住,那还不如一头撞死算了。”冯国大声道。
“我要得是你坚持一天,你和王启年较个什么劲?”李清不满意地道,将领之间有竞争是好的,但千万不能因此斗气,你行,我要比你更行,那是会坏事的,凡事都要根据不同的形式做出不同的判断,不能一概而论。像冯国明天出战,他受到的压力将会是王启年的数倍。
就在李清吩咐冯国的当口,完颜不鲁果然对卫堡展开了攻击,与临天同时进攻两个卫堡不同,他今天全力进攻的是左边的卫堡。
看着雨点般落下的投石和身背麻袋狂奔的步卒,李清已明白了对方想干什么?完颜不鲁果然经验丰富,只是凭昨天牛头部与飞羽部的进攻失败,便得出了对付这种棱堡最有效的法子。
最有效但也是最笨的法子,便是一寸寸,一尺尺的填平棱堡,否则,只能进行添油战术对付棱堡的话,只有三百守军的棱堡来他三千守军也不是没有可能。
看到左侧卫堡前很快便垒起了一层厚厚的麻袋,冯国不由骇然道:“完颜不鲁脑袋被驴踢了,用这么笨的法子?”
李清冷笑了一声:“冯国,他的脑袋没有被驴踢,这法子是笨,但是最有效。命令城中投石车,八牛弩,全力支援左侧卫堡,尽可能地杀伤对方步卒。等卫堡的第一道防线被填平后,就命令我们的士兵撤出来。”
“是,将军!”杨一刀飞快地转身去传达命令。
看着卫堡前被一层层地垒起一道斜坡,完颜不鲁满意地笑了,虽然抚远要塞的远程打击给士失们造成了一定的伤害,但这种程度的损失他完全能够接受,以这个速度,今天拿下两个卫堡,完全不成问题。
城下的王启年也发现了这个问题,咬牙想了片刻,他决定作一次反冲击,常胜营是要拖住完颜不鲁,并有效地对他的部众进行杀伤,那这时自己作一次反击,效果应当不错。
猛地转身,对着部下道:“我需要一支敢死队,和我一起去冲锋,谁敢去?”
“我!”
“我”
一连站起了几个果长,王启年扫了一眼,在其中发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姜黑牛,你率你的一个果和我去冲锋!”
姜黑牛估计是常胜营左翼升官最快的一名果长了,昨天他还不是果长,连哨长都不是,但一波攻击后,他的哨长死了,他活了下来,于是重新整编后,他便成了哨长,到了下千,他所在的这个果被打残了,又撤下来整编,于是他便又成了果长。
果长已可晋级云麾校尉了,只是现在尚在战时,顾不上这些,只是临时任命,正式的任命要等到战后,当然,前提是他必须活下来。常胜营现在的编制与定州军其它营不太一样,一个果有三百人,而一个翼有五个果。
“是。”姜黑牛兴奋地答道,紧紧地握着手里的长矛,再将腰里的刀鞘仍掉,将刀斜斜地插到了后背上。
王启年点点头,看来战争还真是磨练人,这个姜黑牛只不过经历了短短的两次战争,就已经学会了抛弃掉不必要的东西,让自己能更节省时间。
“弟兄们,看到了吗,我们左侧的卫堡形式很危急,我们必须去救援他们,从我们到那里,有五百米,但我们上步卒,我们冲锋的时候,对方必然会出动骑兵,所以我们千万不要冲得太深,冲上去,干一票便跑,往回跑,不要被对方的骑兵缠住。记住了没有?”
“记住了!”姜黑牛等人大声应道。
王启年邪邪地一笑,对方的骑兵还在阵中,距这里大约有二千米,自己跑上去,将麻袋兵做一批,便往回跑,估摸着对方的骑兵冲上来时,只能摸着自己的尾巴。
“给主城打旗语,让他们的投石机和八牛弩到时掩护我们往回跑。”王启年低声对身边的传令兵道。
第七十一章:人形凶兽
看到王启年部打来的旗语,李清心中一凛,这样的反冲击是要冒很大风险的,出击人数不能太多,因为还要保持阵地上有充足的人手,不能让敌有可趁之机,如果出击的人一旦被敌人缠住,那能回来的机率是很低的。特别是王启年部全部是步卒,虽然交战的地点距双方较远,但草原铁骑的短途突击能力是非常突出的,这两百米的距离,其实双方机率对等。
“将军,反冲一下也好,可以有效地缓解卫保的压力,是不是让姜奎部作好准备,以便接应王启年部。”冯国低声道。
李清思忖片刻,摇摇头,“真正的恶战还没有开始,姜奎的骑卒还没有到出场的时候,王启年只能靠自己。告诉他,千万不要贪功,出击要迅速,返回要果断。我在这里看着他。”
看到主城的旗语,王启年兴奋地舔舔嘴唇,抹抹自己的大胡子,道:“弟兄们,仔细了,我们出击要快,准,猛,干一票后马上往回跑,千万不要冲杀得太凶,太深,那样你就回来来了。”
姜黑牛脸色潮红,“将军放心,命都是自己个的,大家不会不当回事。”
“出发!”
一行三百人压低身子,沿着胸墙摸到第一天被摧毁的防线之后,藏身于那些尚未被击垮掉的墙后,王启年抬起头,二百米外,蚂蚁般的蛮族步卒正身扛麻袋,喘着粗气奔向卫堡前已被高高垒起的斜坡,将身上麻袋一扔,转身便跑。也有一些很不走运的,刚刚跑上坡顶,便被弓箭命中,骨碌碌地滚下来,有的当场毙命,有的却未命中要害,能爬起来的一个翻身便跳起来向回奔,爬不起来的就只能躺在地上哀号求救,但这个时候没有人去顾及他们,因为在这个距离上,自己也随时可能毙命。
“冲!”王启年一声断喝,像一头豹子般一跃而起,迈开大步,埋头疾冲,他的身后,三百敢死队齐声呐喊,紧随着王启年冲了出来,如同一道狂风席卷向左侧卫堡。
王启年的反击出乎了完颜不鲁的意料,他实在想不出在自己兵力占有如此优势,且在形式也占优的情况下,对方居然会放弃坚固的阵地而实施反冲击,这在他看来,完全是自杀性质。
但作为一名久经沙场的老将,他只在短短的一个楞神之后,便立即发出命令,一队骑卒风驰电挚般地奔向战场。
王启年和他的三百敢死队速度极快,因为他们明白,留给他们的时间是有限的,给对方造成有效的杀伤,然后安全的退回来,是他们的终极目标。
看到对方骑兵出击,主塞之上的投石机和八牛弩立即开始加大攻击,将打击范围从卫堡转到封闭对方的进攻路线,只不过对方骑兵速度极快,而且阵形分散,想要给对方造成很大的打击是不可能的,只能尽量地延迟对方赶到战场的时间。
扛着麻袋的蛮族士卒看到凶神恶煞般出现在常胜营士兵,脑袋先是一蒙,然后丢下麻袋,转身便跑,不要开玩笑了,扛着几十斤重的麻袋狂奔了近两千米,哪里还有力气厮杀。
王启年的目标也不是他们,而是那些刚刚丢下麻袋从斜面上狂奔下来的蛮兵,三百人从右侧斜插进战场,挡住了这几百兵的退路,一声呐喊,便挺起手中的长矛,齐齐向对手扎去。即便是在短途冲刺之后,这些士失仍在眨眼之间的功夫便排成了两列整齐的队伍,按照平时的操练,一丝不苟地冲杀起来,只不过将平时的走改成了跑,没办法,赶时间啊!虽然这样会让队伍显得不是那么整齐,但又有什么关系呢?对手也不是养精蓄锐的虎狼之师,而是累得吐着舌头的野狗一般,即便难伍此时弯曲得像一条长蛇,但仍然有着巨大的杀伤力。
刚刚抛下麻袋的士兵迎头碰上这些凶神,有些转身便又向回跑,但更多的是下意识地拔出腰上的弯刀,呐喊着冲上来,但此时他们又还有什么战力呢?
王启年不用管什么阵形,舞着他的陌刀,一头便撞进对方人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