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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

南朝凶猛-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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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裕愣住了,他没想到自己提拔个平民刘穆之这么顺利,提拔个高干反而这么费劲。

不过英雄的心智就好像宁静的大海,不管底下如何澎湃汹涌,表面上一定是神清气爽的。

他冷冷地问了下此时的二把手——刘毅,因为起义成功,他理所应当地成为了二把手。

“你怎么看?”

我说过,刘毅是刘裕赌钱时的朋友,赌友的友谊只体现在要账的时候,况且他本就不服刘裕,这么个让刘裕威信扫地的时候,他怎能放过。

于是做出了个坚决要杀的动作,那份气势,仿佛杀的不是王谧,而是刘裕。

刘裕记住了这个动作,狠狠地记住了。

一个晚上,漫长的一个晚上。

无风,无雨,无情。

第二天,上朝。

刘裕又问了下刘毅,王谧的事怎么看。

刘毅十分嚣张地做了个杀的手势。

他有嚣张的本钱,刘毅是军中的二把手,再加上满朝大臣的一致反对,刘裕没有胜算的,如果运作得好,把刘裕架空也不是不可能的。

可他错了,满朝文武做惯了墙头草,现在全部一边倒地支持王谧了,什么忍辱负重、劳苦功高、瑕不掩瑜,甚至昨天闹得最欢的几个骨干分子纷纷指天发誓,王谧同志是刘裕老板潜伏在桓玄身边的一颗棋子……

刘毅蒙了,但他很快冷静地想,肯定是哪里出错了,这帮孙子明明前两天是和自己发誓要斗倒刘寄奴,迎接新世界的呀。

那个时候难道不是真情流露吗?

世界不应该是这个样子。但他很快就否定了自己:世界本就如此,一切都是交易,女人看男人是提款机,男人看女人是绞肉机,而真情不过是一粒无用的眼屎,弹去后依旧明眸善睐,盈盈如水。

刘毅能这么快觉悟是因为他看见了刘穆之。

没错,就是这个刘胖子,昨天半夜把所有人叫到了他的府上。声色犬马之后开始露出峥嵘,他帮大家仔细地分析了形势,让大家清醒地意识到谁才是真正的老大,老大就是那个刀最快的人,那个曾经一个人追斩过上千人的钢铁战士。

然后再祭出凶光,说王谧给反动政权效过力,都是水何必装醇,都是狼又何必装羊!在坐的哪个没给桓玄磕过头,叫过万岁,哪个不是恨不得把自己的老婆送给桓玄当小老婆。老吾老以及桓玄之老,妻吾妻以及桓玄之妻。

最后再打出感情牌,刘老板为什么要提拔王谧,正是为大家着想,让你们知道,只要对刘裕有过好处的人,他是不会忘记的,王谧的今天就是大家的明天。好好给新老板干吧。

一席话立刻把大家灌肠,大音希声,豁然开朗。

只有个别脑子锈的还在嘀咕,刘毅那儿怎么办。

刘穆之拖着一肚子脂肪,终于吐了句箴言:

你不能让所有人满意,因为不是所有的人都是人!

就这样,一个晚上,刘裕主宰了一切。

东晋政府的总理和副总理都变成刘裕自己最忠诚的小弟。

处理完人民内部矛盾,该解决敌我矛盾了。

刘裕的方法简单有效——杀!

首先被杀的叫刁逵。就是当年把刘裕绑起来一顿暴揍的地主。

这家伙在桓玄集团是三把手,当时刘裕起义准备四路谋反就有诸葛长民专门负责搞他。

结果诸葛长民是个废物,反而被他给绑起来送京城法办了。护卫诸葛长民的士兵一临近京城,结果发现国家换老板了。

士兵们超级识相,立刻把诸葛长民放了,并拜他为大哥,回身就杀回历阳,把刁逵给绑到京城了。

刘裕看了看颓废的刁逵,只对刘穆之说了一句话,他早该报废。

于是刁氏一门全部灭族,家产全部分给老百姓。这个刁逵素有“京口之蠹”的“美誉”,有良田万顷,奴婢数千人,刘裕这次财富分配方案得到了全体百姓的称赞,威望如日中天。

接下来被杀的就是没有跑掉的桓楚宗室,本着除恶务尽的游戏规则,全部诛杀!

拍死了苍蝇,该打老虎了。

刘裕迟迟没有追击桓玄,不是不想追,而是追不上。他手里面没有战船。船都被桓玄走时一把火烧掉了。

附近的渔民倒是有船,虽然刘裕的成绩不好,但他也知道拿渔船去和战船决战于水上,无异于自杀。

每次当他到玄武湖看到那些破烂的渔船时,总有想一把火把这些垃圾烧掉的冲动。

经过一个月,终于船造齐了,但他还要等,等一个人。这个人直接决定成败。

刘裕现在是政府首脑,大老板了,不能再像以前一样说走就走,说打就打。

得有一个人替他,替他冲锋陷阵,这个人得有足够的威望,能镇住刚刚投降的北府军和政府军,还得能充分信任,不能像刘毅那样心存二心。

刘敬宣就这样很合时宜地回国了。

当然,和众多海归归国的理由一样,不是多爱国,而是在国外混不下去了。

刘敬宣是跑到南燕去了,自从老爸刘牢之被桓玄逼死,报仇便成了他活着的唯一欲望。

只要是人都有欲望,讨生活的人压制欲望,他们也想拥有多一些东西,但一做事就总是顾忌重重,患得患失,一辈子在犹犹豫豫中就过了,除了不断的自我安慰什么都没有。

但报仇的人不同,他们给欲望打鸡血,为了报仇什么也不顾。

刘敬宣就是这样的人。南燕的老皇帝对他这个来避难的外国人士是很不错的,给吃给喝给女人,但刘敬宣并不领他的情。

曾经有个女人教会了我什么才是对人好,她想要房子,你只能给她被子,不是对她好;她想要票子,你只能给她日子,不是对她好;她想要面子,你只能给她乐子,不是对她好。既然你的所有都不是她想要的,那就,去他的!

当刘敬宣听到桓玄自立为楚帝的时候,他再也坐不住了,父亲的仇还没报,敌人的日子却越过越滋润,于是他找到南燕的老皇帝,声泪俱下,请求发兵报仇。

但老皇帝已经老了,老了的人只想枕在记忆的功劳簿上忆往昔峥嵘岁月稠了,打打杀杀的快感还是留给年轻人吧,老皇帝没有理刘敬宣。

于是疯狂的刘敬宣干出了一件比刘裕造反还胆大的事情,他联系了南燕朝廷中的不安分分子,准备搞一场宫廷政变,在没兵、没钱、没关系的情况下敢这么干,真的是想报仇想得抓狂了。

最后的结果自然是被举报,然后逃亡。

等刘裕成事,便来投奔。

刘裕终于等到一个分量足够的老友回归,他是刘牢之的儿子,是北府军中除了刘裕外的另一面旗帜。资历深,威望高,重要的是他和刘裕关系好,也是刘裕的铁杆粉丝。

人和了,但是刘裕还是没有动。

他还在等,船有了,桨有了,他还在等什么?

在答案揭晓之前有必要介绍下桓玄和刘裕的地理位置,桓玄在湖北,刘裕在江苏,一个在长江头,一个在长江尾。也就是说桓玄在上游,刘裕在下游。

桓玄如果在江里洗脸,刘裕就会喝到他的洗脸水。

桓玄如果在江里洗脚,刘裕就会喝到他的洗脚水。

桓玄如果在江里撒尿,刘裕……

所以刘裕这回在等风,风来了,桓玄就该被吹走了。

每个月总会有那么几天,风来了。

刘裕望着出征的大军,自信满满,天时,地利,人和,一切我都算过了。桓玄,我走我的阳光道,你过你的奈何桥。

桓玄绝望了,但绝望到了顶点,人反而没有了畏惧。

畏惧本身不可怕,等待畏惧的那个过程才是人性的黑洞。

桓玄是个很聪明的人,但并不智慧。

聪明的意思就是他可以正确地评估对手,而智慧的人能够正确地洞察自己。

他知道这段时间的宁静,不是刘裕忘了自己,事实上,这暗黑的寂静正是刘裕磨刀的前夜,自己就是那砧板上的羔羊。

羔羊的悲哀不是被宰,而是明知被宰却无能为力。

就一个月,生活的宠儿变成了生活的弃儿。

生活是否原本就是这样,一点点微小的变化都让人凌乱风中。

小时候经常听说有人因为生活压力大而自杀,那时我懂得死亡,却不明白压力是什么。现在长大了,我懂得了什么是压力,开始不明白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活着。

这是我在心路成长中经常经常思索的一个终极问题,也是我写作本文的直接动因。

虽然人生的结局都一样,色身化尘,尽归虚空。但正因为渺小虚无,人生才更需要绽放,更需要在短暂的时空轮转中留下刹那的痕迹,让心的感动盛满人生风雨的无限荣光与劫难。

活着,有意义地活着,让生活变得更有意义,然后生而不忧,逝而不怖,六界轮转,坦然就死。

这是我三十岁生日时明白的东西。

这也是桓玄三十五岁生日时明白的东西。

不同的是我的生活还有希望,他的人生仅存绝望。

为了让自己的刹那残留得更久一点,为了让千载之后还有人记得这个世界他桓玄来这里晃悠过,从人奋斗成神,再从神被打回了人,时间开始倒数,是时候为自己做点什么了。

于是他放下了刀,拿起了笔。

写下了全世界帝王仅有的一篇《起居注》,也就是日记。

就这样,桓玄在为数不多的日子里拼命地写着,他要把自己的一生记录其中,饮食起居、时局观点、施政方针、人生感悟、情感经历、花边新闻……

有个人不高兴了,因为他失业了,他的名字不重要,只要记住他的身份——史官。

他和皇帝桓玄说,日记这种事,还是我起草,你署名吧。

桓玄头也不抬地道:这个世界上我只相信两个人,一个是我,另一个不是你。

于是桓玄同志用他自己的勤劳和汗水,真正弥补了国内外学术空白,并为中国史学实现重大突破。他天马行空地创造历史,情节曲折地改编历史,严密周详地美化历史,一丝不苟地遮掩历史,无可争议地说明了一个真理:历史是人写的。

看到这段往事,我总能想起戈尔丁的《蝇王》。韦鼎问大盗:卿本佳人,奈何从贼?其实佳人本就是贼,人欲即贼性,只是在文明和律法的约束下才勉强变成佳人。

当身处绝望,魔欲陡升,这心中之贼就会变回本来面目。所以王阳明才会感慨:除山中贼易,除心中贼难。欲望何时都不会变弱,哪怕生命之火将熄。

终于写完了,战场也如他所料,在刘毅、何无忌、刘道规等骄兵悍将的四面围攻下,桑落洲大败,峥嵘洲大败,荆州兵将伤亡殆尽。

桓玄也开始逃亡了,身后一片丘墟,眼前满目疮痍,他来不及哭,他还没有彻底绝望,因为一个人带着希望来了。

好了,本套书中,甚至整个南北朝历史上,最牛气的人物登场了。

铁饭碗的真正含义不是在一个地方有饭吃,而是一辈子到哪儿都有饭吃。

按照这个定义,刘裕和他比简直偏食得要死,刘裕混过很多地方,很多行业,都弄了个资不抵债,濒临破产,最后一咬牙,一跺脚,在奔四的年龄报名参军,几次命悬一线,才混出点模样。

这位牛人就不一样了,他是那个时代的打工皇帝,一辈子没吃过苦,换了无数老板,不管是神仙也罢,恶鬼也罢,都把他当大爷供着,刘裕、赫连勃勃、拓跋焘这三个当世猛男他都伺候过。当然,作为等价交换,他也都领了工资,而且此人不管干哪行哪业,都是立刻上手,迅速成长为行业领军人物。

更牛的是,他因为生活的玩笑,离开一个老板给另一个老板打工的时候,原老板不但不嫉恨,还经常派人问他在另外一个老板那里生活得如何,有什么困难,闷了就常回家看看,委屈了就立刻辞职回来再干,收入待遇全部上调三级。《晋书》《宋书》《魏书》《南史》《北史》,都给他立传,而且评价超高,混到这个份上,基本已经成精了,但还没到顶。

我始终认为,英雄如果只有血泪,没有风月的话,是残缺的,不完整的,让人佩服却绝不羡慕的。

所以真正让这位混世魔王封神的是他那些风花雪月的故事,不论是江南的小家碧玉,还是塞北的异族风情,大江南北,处处留情,最牛的是,他的情种不但四面开花,还个个结果。

子孙后代作诗的、画画的、当官的、从军的,各行各业,八面威风,百家争鸣。

另外这位大爷还是个百科全书的全能选手,不但能混社会,还喜好舞文弄墨,研究史料。

这么个爷叫大神已经是屈才了,所以我给他取了个名字——混世如来,当然,他不是本书的重点,但他确实是历史的亮点。

有个朋友曾经在结婚前问过他的表哥:结婚好还是单身好?

他的表哥回答说:无所谓。

朋友愕然:无所谓是什么意思?

表哥不耐烦道:无所谓就是无所谓,不管你结婚也好,单身也好,反正都会后悔。

朋友反问:那你为什么结婚?

因为我无所谓。

毛修之便是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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