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主法兰西-第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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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炮的威力确实令人胆寒,可是它的缺点也太明显了,那就是射速太慢。射出一发炮弹后,至少需要一分钟的时间来填装下一发。而且,因为目标现在是在水稻田中行军的原因,故而泥泞的土地也十分容易卸去炮弹的反弹力,令炮弹无法形成二次杀伤。
数次射击,虽然对方的受伤人数有限,但是他们的行军速度却也因此下降了。十分钟的时间,他们只走了三四百米。甚至用望远镜望去时,能够明显地看到最前方遭受过火炮打击走的很慢的那几队人,脸上已经出现了犹豫惶恐之色。若非是他们的指挥官拿着战刀催促,只怕他们根本不会再往前了。
虽然炮击已经初见成效,但这并不是我要的。现在之所以一齐攻击正前方的科西嘉人,那是因为左边的意大利雇佣军还未进入射程,若不能尽可能造成人员杀伤,那到最后一切都没有用。
又一次炮击后,我干脆跑到了炮击阵地旁。
“维姆,全部使用霰弹。”
“可是还不到射程。”
“那么射程是多少?”我急不可待地问道。
“轻霰弹四百米,重霰弹六百米以内。”
“这样的话……”现在就算没有小亨利的提醒,我也能够看出正面的敌人只在一千米的距离上。而且这还只限于前边一列,后边一列至少再加三四十米。
不过,我的注意力在注意正前方之后,也朝着左侧望去,这个时候,若是斜线发生的话,也已经可以打击到意大利雇佣军了。
我当即伸手斜指,说道:“维姆,攻击左边的意大利人。打上一发后,再用霰弹打正面的科西嘉人。”
我的目的很简单,用火炮尽可能杀伤或降低正前方的科西嘉人,他们才是这场战争的主要敌人。相反,作为雇佣军来到的意大利人,我根本不认为他们会在科西嘉人被击败的情况下继续抵抗。他们可是意大利人,而不是瑞士人。后世两次世界大战中的拙劣表现,令我根本无法相信这帮“天生就不会打仗之人”的祖先能够有多少斤两,他们恐怕也就在“跑”上面有点心得。
自然,心中虽然贬低着对手,可我实际上并不敢小视这帮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雇佣军。因此,虽然炮火轰击会很少,但却因为我方的步兵主力和骑兵队都在那一边,故而我才十分安心。
第一卷少年王子第九十九章擅自出击
更新时间:2011…12…2319:59:55本章字数:3509
攻击目标虽然改变,现在的目标意大利雇佣军距离之前的目标科西嘉人,至少要远上数十米,但对于火炮来说,只需要稍稍修正一下炮口角度,也就可以对准目标了。
我还是对这个时代的火炮没有详细地了解,原以为向二十一世纪那样,只需要转动轮盘便可以完成角度修正,然而却没有想到,修正完全依靠人力。士兵们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用上一分钟的时间将炮口角度对准了目标意大利雇佣军。
装填手虽然装填手法熟练,可是仍然浪费了一分钟的时间,不过这一分钟时间却也是在我的计算之内。此时此刻,我无心注意远处的意大利雇佣军,反而是对正面的科西嘉人比较上心。他们的步伐并没有加快,还没有到达重霰弹的有效射程之内。不过,虽然小亨利说的重霰弹的有效射程是六百米,但从霰弹的远离推测,想来射程应该还可以再增加一些,至于六百米,或许只是一个可控范围。
“发射!”
小亨利的一声命令后,随即传来的是“轰、轰”的六声连响。
我的注意力因为这六声炮响而转向了意大利雇佣军。在习惯性地拿起望远镜望向远方后,只见到那黑色的铁球仍然如同保龄球一般,以几乎平直的轨迹,只不过是从斜角度投入了密集的队列之中。
或许是距离比之前近些,又或许是意大利雇佣军所在的位置是硬地,故而这一次的景象比之前更为“壮观”。一枚炮弹一下子摧毁了数十个在斜线上的士兵,而在最为密集之处,估计有二十至三十个,几乎都是从头一个队列的斜角进入,然后一直滚到斜后方的另一个队列之中。而且,在炮弹落地之后,因为硬地的原因,或是产生一股反弹力,将附近的一两个倒霉士兵干掉,或是直接将硬地面炸出一个坑来,只是因为是草地的关系,所以仅仅是翻了一堆泥土出来。
虽然只有六发炮弹,但即使是这六发,也已经制造出“尸横遍野”、“血肉模糊”的景象了。这六发炮弹,少说已经令意大利雇佣军伤亡了百人,而且至少有十个受到炮弹打击的线列队已经处于阵型混乱的情况。
这是一次意外的得利。在火炮攻击之前,意大利雇佣军似乎正在向内收缩兵力,可能是因为他们前进的方向被湖水挡住了,所以才会向内靠拢。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线列队之间的间距比平时要小许多,故而仅仅六发炮弹,便造成了如此大的伤亡。
不过,对我而言,这六发炮弹最大的功绩,并非是躺在地上的一百多具意大利人的尸体,而是令意大利雇佣军的调动停滞了下来。他们之前便是处在一个变阵的状态,士兵们不是直线前进,而是斜线往内侧移动。想来只可能是因为有几队的指挥官很不幸地阵亡了,有几队的士兵被打散了,有几队的士兵被打蒙了,故而一下子意大利雇佣军便失去了调度,俨然变成了后世那道路拥堵的百万人口的大都市。
然后,有一点还是值得佩服的。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也没有转身逃走。只不过,原地不动比逃走更糟糕。但他们可以感谢上帝,因为不会有第七发炮弹落在他们头上了。在发射完那六发炮弹后,所有的火炮便再次移动起来,转向了正面的科西嘉人。此时此刻,袭击人已经进入了八百米内。
移动加填装弹药,又是两分钟的时间,这两分钟内,科西嘉人的后队也已经进入了八百米内。
“校准目标!”小亨利挥舞着指挥刀,高声喊道,“发射!”
一如既往,先是声音响起,而后从炮孔中飞出了炮弹,只是,这一次的炮弹与之前不同,它是霰弹。霰弹的外形与普通的实心弹一样,都是圆形,可是内部构造却完全不同。霰弹的外壳是一层薄铁皮,内部装着铁质的小弹丸。它在射出之后,因为巨大的压力,故而会发生破裂,而小铁球便会破壳而出,以更强的速度造成伤害。
如理论一般,在炮弹飞出数百米后,到了科西嘉人的面前,它忽然破裂。我的肉眼根本看不见理论上会飞出的铁球,太远了,又太小了。然而,可以看见的是,数秒钟后,最前排的科西嘉人,便有许多倒下了。
“漂亮!”我感慨了一声。
我不知道是兴奋还是在忧伤,只是能够感受到,在看到敌人成片倒下的时候,内心竟然也出现了些许的不忍。
一分钟后,又是第二次炮击。几乎是和刚才一样的程序,飞出炮孔、直线飞行、空中爆裂。
这一次,我及时拿起了望远镜,可是却依然没有看清碎裂出来的小铁球,因为它们太快了。不过,这一次倒是看见了科西嘉人倒下时候的惨状。我开始厌恶起自己的好奇心了,若非是好奇心的驱动,也不会下意识地举起望远镜;若非举起了望远镜,也不可能看到成片死人的情景。
难怪这个时代的贵族将领们,总是把战争和艺术挂钩,总是在战场上寻求完美的指挥艺术。他们可能是以这种借口,来回避战场上的血腥。恐怕他们不应该去研究艺术,而是应该去和心理医生打交道。他们可能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患上了一种心理疾病。
我放下了望远镜,黯然地看着前方。只不过七百米左右的距离,但是七百米的对面,却是死亡的禁区。
霰弹再一次射出了,而就在这个时候,左侧突然响起了一阵鼓乐。
“怎么回事?”我惊讶地循声望去,只见那三十多队线列步兵正齐步前进了。
现在战场上的情况是科西嘉人被炮火轰击地根本无法前进,意大利雇佣军还在因为刚才的变阵失败而踌躇不前。
联想战场的情况,再看了看左翼步兵主力的行动,我已经嗅出了其中的原因,想来只可能有两个原因。可能是贝克里伯爵误以为时机成熟了,故而展开了总共,也可能是因为贝克里伯爵突然得了“唐吉歌德综合症”,想表现一次骑士风度,堂堂正正地和敌人来一场。
这个年代的步枪射程很短,更为致命的却是命中率很低。虽然理论射程有两百余米,可即使是在一百米左右的距离齐射,最后能够命中的也不过是十有二三。
当两军相距不到一百米的时候,火炮是肯定无法再射击了,贝克里伯爵如果真的犯了“唐吉歌德综合症”的话,那么这就是理由了。
现在出动步兵真的不是最佳时机,敌军虽然处于炮火压制之下,可毕竟没有出现溃败之势,至少再过个十分钟,火炮再射出五六发炮弹,那个时候出击才能够起到一击即中的效果。
然而,既然步兵已经出击了,我也没有想要令其停止的意思。一来我已经将步兵的使用权委任给了贝克里伯爵,下令停止进军的话,必然会令贝克里伯爵难堪。二来是因为还有一些时间,两军的距离毕竟相差七八百米,慢慢走过去的话,也需要走上个几分钟。趁着这几分钟,再攻击两次,还是多少能够起到一些帮助。现在,我作为担心的不是步兵,而是骑兵。也不知道米歇尔会不会沉不住气,也出击了。
骑兵和步兵不同。这些步兵事实上随时可以补充,他们实际上就是弹灰,在战场上除了人数外,并没有其他什么重要之处。相反,骑兵却是金钱在战场上的其中一个体现。再差的骑兵,也是花了重金培养的,其单人成本要比普通的步兵高几倍。当然,他们两者间最大的不同是,步兵出身于市井,而骑兵却出身于正规军校。一个大字不识一个的文盲无赖,怎么可能和能够成为将军的军校生相比。
我当即命令和我一同跑到炮兵阵地前的博伊斯:“派遣传令兵通知米歇尔,就说‘没有我的命令,不得擅自出击’。”
“是。”博伊斯应了一声,手按着帽子跑回了后方,向着一个骑着马的士兵说了几句,随即那个士兵就骑马向骑兵队的方向奔去。
战争的情况还是有些出乎我的意料。科西嘉人和意大利雇佣军比想象得更为脆弱。
又一次炮击之后,已经有些科西嘉人逃走了。
首先是他们并没有受到什么创伤的后列。似乎后边的几个连队,因为看到前方同伴的惨状,而产生了恐惧。恰好这一次的攻击落在了前列偏靠后的位置,他们中的一些胆小鬼便选择了临阵脱逃。接着便是饱受炮火蹂躏、摧残的前列。他们是在直接受到炮火打击后,才退却的。
不过,前后两列相比,即使前列已经损失了许多人,但前列的逃走人数还是比后列的多上许多。
这个时候,我突然观察到,在科西嘉人队列的最左边,有一支全部站立在水稻田旁的土路上的线列队,仍然保持着完整的编制。当我拿起望远镜望去时,只见到这支线列队的旁边,骑马立着一个穿着比一般指挥官更为华丽之人。
难道他就是指挥官?虽然不清楚那人的来头,但本着擒贼先擒王的想法,我突然想到了米歇尔的那支骑兵队。
于是,在前一道“按兵不动”的命令刚刚发出后不久,我便再度向博伊斯命令道:“通知米歇尔,率领他的骑兵队,以斜线插入,突击科西嘉人左边的那支一直不动的线列队。”
第一卷少年王子第一百章敌军溃败
更新时间:2011…12…2319:59:55本章字数:3455
米歇尔的骑兵队如今还有两百五十余骑人马,但其中除了他最初的那二十名拥有完整装备的胸甲骑兵外,其余的两百余名骑手都可说是装备简陋的轻骑兵,甚至因为他们中有许多人来自于步兵科系,故而大多都可以说是骑着马的步兵。
自火枪被大规模装备以来,骑兵对战局的影响便日益下降,但是,骑兵对于现在的步兵的优势,却依然存在。现在的火枪,毕竟准星差、射速慢,只要骑兵避免从准备好射击步兵线列队形的正面发起冲锋,那么步兵拿骑兵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
我一直不太明白在火器作为战场主要武器的现在,厚重的胸甲还有什么用。胸甲骑兵是一种重骑兵,装备极有中世纪骑士的风格——全身披着金属盔甲,只是因为冶铁工业的进步,才没有中世纪时候的那般厚重,但是,相对于普通的轻骑兵,他们的盔甲还是有些碍事。
自然,这主要还有成本上的问题。如果说养活一名轻骑兵的花费是养活一名普通步兵的两倍至五倍的话,那么养活一名重骑兵的花费便需要平方一下。马匹、盔甲还有训练,样样都要花钱。据我所知,全法兰西也就只有凡尔赛附近驻扎着两支胸甲骑兵团,陆军之中的骑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