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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节

理想年代-第216节

小说: 理想年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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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需,还可用公债抵押以治产。如此辗转,可以以一现钱而同时为百数十人所利用,于国于民,都有裨益。当然,发行公债须遵守原则,公债可发,但决不可“不择时不择事而举债”。公债发行的原则:一是一国的“恒费”(经常费用)决不能以举债来弥补。因恒费的性质不能有所增殖。二是利用举债以应付能殖利于将来的特费(今岁或今后数岁特用之,过此以往,则当停废的费用),还要作具体分析,即必须以将来所收效果确有把握为标准。因为支应国费,要以“生计主义”为准则。所谓生计主义,就是“以最小之劳费,得最大之效果”;违反它,就是浪费,决不可以举债。此外,公债应募的对象主要是资本家,公债的应募力,产生于资本的一部分。非在民间、社会广开公债利用之途,则公债不能发生等…………”

身为上海商务总会总董的李平书不断点头,李大帅这些观点还是颇有见地的。

“至于外债,”李大帅组织一下语言,“举借外债不如举借内债。但我对外债并不采取排斥态度,我认为关键是能否利用得好。根据西方国家的经验教训,结合当今中国的实际情况,对利用外债的利弊,宜借不宜借,何者宜借何者不宜借等问题,具体的每个问题都要全面的分析,具体对待。我的意见,其实就是一个举借外债的原则问题。必须要考虑用之于生产,对外资引入后要妥善管理,对分期偿作好周密计划等…………另外,举借外债,有一最根本的前提,就是进行彻底的革命,建立一个主权完整独立的政权!不是我说句狂话,如今中国拥有完整主权的政权只有汉口!也就是说,只有汉口举借外债,才不用害怕外人像控制上海一样控制汉口的经济命脉!”

李平书点头点得脖子酸痛,不得不承认这一点也是有李大帅独到之处的。他真不知这位年轻的李大帅怎么就这么大的能耐,哪里学来这么庞大复杂系统的专业知识,把方方面面的利弊解析的这么清清楚楚,就是洋鬼子地界大学府的经济博学士也未必这样的广博精湛的学问。

虽然状元公张謇在振兴实业,推行棉铁政策过程中,提出了利用外资的问题。他认为外资可以利用,如何利用,他有自己的较为系统的思想观点。他提出在我国资金不足时,只要“契约正当,权限分明”,可考虑利用外资来开发中国资源,这样,可以增加就业机会,又可减少到国外购买物资,还能为国人学习技术提供场所。利用外资的方式,可分“合资”、“代办”、“借债”等。

状元公还要求外商在中国承办企业,应“遵守中国法律”,并建议政府要对外商进行监督、管理。状元公这样的要求,在李大帅的理论面前立刻表现的非常不切实际。如果中国彻底的革命,建立一个主权分明,独立自强的国家,洋鬼子凭什么“遵守中国法律”,洋鬼子凭什么服从政府的“监督、管理”?

由此可见,张骞等人并不反对举借外债,利用外资,关键在于要具备相应的条件和使用要得当,这有其合理性,但是洋人对虚弱的中国从来都不讲理!

洋人也只有凶名传世的李大帅才会讲理。想通了这一节,李平书揉着酸痛的脖子说道:“我一定会说服各位议董和议员、会员,促成两湖财团和江浙财团的合并!”

李大帅看到旁边黄金荣欲言又止的样子,他又笑了笑,道:“黄老板,“三件套”已经过时,你要信得过我指点的明路,咱们就好好的合作。”

李大帅不忘对其黄金荣循循善诱道,至于上海滩地下皇帝肯不肯,那是另外一件事了,勾搭上李平书之后,李大帅对黄金荣一点都不介意了。

这些天上砸馅饼得好事,显然让黄金荣到现在还有点晕,坐下来抽了半天烟还是有点精神恍惚。

“为什么联合江浙财团?”水仙有点奇怪地问李大帅。“我相信即使没有江浙财团的参与,两湖财团同样会成为中国第一财团,甚至亚洲第一财团!”

“中国要振兴实业,内而建立独立的民族工业体系,外而抵制帝国主义经济侵略,达到国富民强的目标。两湖财团毕竟局限于两湖之地,而举募公债不能超过两湖民众应募力之上,否则将引起两湖经济的疲弊。在我看来国民每年所得的资本,首先必须保证生产的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需要,只有暂时不投入再生产过程的闲置资金即所谓游资,国家才能利用公债来加以吸收,不然的话,就将妨碍国民经济的发展。其实江浙财团有大量的闲置资金,东南财富几乎全在他们掌握,江浙财团手里那么多的闲置资源,既然是资源,为什么不利用起来,让汉口成为中国内陆最耀眼的明珠呢?将来汉口的发展必须考虑的问题太多,首先,粮棉是人民的生计之根本,且棉花又是工业之重要原料。因而,大力发展粮棉、蚕桑、茶林业是关系到实业发展之根本。在发展农业的同时,亦要发展资本主义的大农业生产,改革那种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鼓励垦荒拓荒,兴办资本主义大农场,采用先进的生产种植技术,运用机械化耕作,引进科学的管理办法等等…………目前国计民生最急需的轻工加工业,如纺织、缫丝、制糖、卷烟、面粉加工、榨油、造纸、印刷、制陶业等都应大力发展,充分利用我国物产丰富、市场广大等有利条件,把西方列强输入的日用品和轻工产品赶出市场…………这些投资全由两湖财团负责,可能吗?”。李大帅哈哈大笑。

“大帅高见!”好多马屁犹如黄河水泛滥,一发不可收拾了。

我也就是剽窃一下先贤们的想法罢了,李大帅一阵奸笑。

“上海商务总会还没有正式同意,你不怕得意太早了?”水仙越是看不惯李大帅得意忘形的样子。

“同意!”李平书赶紧接口,“我一定会让他们同意的!”

水仙眨着一双妙目,气得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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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魔鬼的诱惑(上)

281魔鬼的诱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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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魔鬼的诱惑(下)

更新时间:2012…12…1116:11:37本章字数:4546

休息室外面响起一阵凌乱轻盈的脚步,接着休息室的门再次打开,一个穿着偏襟小棉袄的娇俏小姑娘像春风一样轻盈地闯了进来。

“徽音,慢点儿!别磕着碰着儿!”

几个一个清柔的小女声在后面追着她喊,随着后就见三个年龄稍长的小女孩带着个四、五岁大小的女孩叽叽喳喳的走进来,瞧见那个偏襟小棉袄的女孩,她们不禁喜出望外地迎上前来。刚刚走出几步,年龄稍长的女孩们顾盼之间立刻发现休息室怪异的氛围,省起自己身份,出于矜持,只好又停了下来不停的回顾身后,应该是在等她们后面的来人。

叫徽音的小女孩朦胧的眼光左顾右盼,好像认出李平书,走过来礼貌的说道:“李叔叔好。”

李想一瞧这冒冒失失闯进来的小女孩儿一阵风似的跑步小脸通红的,漂亮瓷娃娃似的。她的名字叫徽音?这个名字实在是耳熟的很。

李平书对这个调皮活泼的小女孩倒很喜欢,见她气得呼呼直喘,忙站起来呵呵笑道:“原来是林家的大小姐。来来,坐下喘口气,瞧你累的。你父亲呢?”

“还在后面哩,”她嘟着小嘴儿,气喘嘘嘘地走过去一屁股坐在李大帅对面的位子上,又朝门口的姐姐妹妹们招呼道:“你们都过来嘛。”

水仙似乎也非常喜欢这个漂亮的小女孩,喜悦地吟哦着《诗经·大雅》中的诗句:“思齐大任,文王之母。思媚周姜,京室之妇。大姒嗣徽音,则百斯男。”

“这是我祖父给我取的名字。”徽音小妹妹笑起来颊上有两个深深的酒窝。“姐姐,你真漂亮,就像是画里面的人儿。”

水仙笑的更迷人了。

林徽音这个名字就像附着魔鬼的诱惑,李大帅忍不住恶狠狠的盯着她看来好一会,几乎让别人以为他有某些邪恶嗜好。就是眼前这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长成民国第一美女,多少民国传奇人物拜倒她石榴裙下,有人为她终身不娶,有人为她妻离子散,有人恨她入骨,也有人为她坠机身亡…………

这时候休息室门口等待的女孩们终于等来她们要等的人,一个躯干短小,而英发之慨呈于眉宇。貌癯而气腴,美髯飘动,益形其精神之健旺,倜傥之中年男人走进来。

“宗孟,快过来。”李平书起身立刻给李大帅介绍,“这位是闻名天下的鄂军大元帅李想。”

林长民立刻整理一下衣冠,想不到抽空陪女儿和外甥女来礼查饭店看个电影,却碰上最近风头最劲的李疯子。无论是在这场辛亥风雨中闯出的盖世功勋,还是和他老友汤化龙女儿的八卦,都成为街头巷尾争相传诵的传奇。

林长民仔细打量这为年轻的过分的李大帅,他相貌清秀如烟柳,只有那眼神偶而露出一丝如神威的凶光,张扬他传世的凶名。

李想特谦逊的笑笑道:“虚名对我来说都是浮云。”

李想这话假的连小孩子都听出来了,林徽音小鼻子可爱的皱起来,对着他直哼哼。水仙简直爱死她了,搂着她狠狠的亲上一口。

李平书又说道:“林长民兄乃光绪廿三年的秀才。后两度赴东洋留学,最终毕业于早稻田大学。林长民得中外文化涵养,且广结政界名流,所交如日本的犬养毅、尾崎行雄,中国的张謇、岑春煊、汤化龙、宋教仁等,均政坛显要。去年他与同学刘崇佑在家乡福建创办了福州私立法政学堂,担任校长。”

如今介绍林长民,往往说成“林徽因的父亲”,而当年提到林徽因,则要说成“林长民女儿”。在清末民初,林长民委实是叱咤风云的倜傥之士。

“林长民?”李想发散联想,好奇的问道,“以《与妻书》凛然殉道的林觉民,与林觉民一起为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的林尹民,与你什么关系?”

“是堂兄弟,”林长民骄傲的说道,他虽然他和汤化龙一样是个立宪会的名人,但是现在革命了,他恨不得所有人都知道他有两个革命名人做兄弟。

李平书笑着说道:“武昌起义爆发。林长民把法政学堂交给别人管理,他奔走于上海、南京、北京等地,到处宣传革命。”

李大帅萧然起敬,敬的就是他两个殉道的兄弟,说道:“为了牺牲的革命同志,我们也要把革命进行到底!”

面对如此激进的李大帅,立宪派的林长民无言以对。

“一家人都搬到上海了?”李平书随意的问道,岔开话题。

“父亲客居上海,投股商务印书馆以助现代出版事业。”林长民点点头,“母亲已经去世,徽徽也到了上学的年级,所以干脆把家从杭州搬到上海,即可以和父亲住在一起,也可以给徽徽一个好的受教育的环境。”

李想颔首点头,原来有个非同俗流的父亲,这样开明的家庭出来的后代,追求时代潮流当在意料之中了。他说道:“让孩子接受现代教育,是适应当代潮流的必须。女孩子更加需要知识,来摆脱几千年封建枷锁的束缚。上海的学校确实比起其他地方都要好,你准备挑选哪所学校啊?”

林长民微笑着看了看女儿林徽音,说道:“我们家住虹口区金益里,徽徽与她的表姐妹们就入附近爱国小学,读二年级,并侍奉祖父。”

林徽音水灵灵的大眼睛忽闪忽闪地瞧了李想半天,忽地叫道:“一楼大厅革命军战士在唱的《七律·革命军占领南京》真是你写的?”

她小小的脑子里面,既装了无数的诗歌辞赋、历史典故,也装了无限动人的情感和点子。眼前的李大帅并不是坊间传说的凶神恶煞,而且他的诗歌辞赋很吸引她的注意。

林徽音的个头儿刚到李大帅的肚肌眼,也不知是年纪小还不懂男女之别,还是被她风气开放的家里人给宠坏了,她竟然湊到李大帅跟前儿抚摸了他腰间挂着的博朗宁左轮手枪一下,小人儿老气横秋的赞道:“看不出,你还允文允武。”

小姑娘一湊近了,一股香风扑来,李大帅竟然不禁尴尬地退了一步。虽然只是个小屁孩,但是林徽音这个名字,给了他很大压力。

他父亲林长民跟个没事人儿似的杵在那儿不以为然。

林徽音小妹妹伸指在李大帅肚皮上一点,垫起脚尖悄悄说道:“我几个表姐可喜欢你了,成天在报纸上寻找关于你的故事…………”

李大帅干咳两声,轻柔地摸摸林徽音的小脑袋,向水仙、吕中秋和宋缺三人连使眼色,嘴角里却又含含糊糊地道:“一路舟车劳顿,我去客房休息了——失陪,失陪。”

林徽音古灵精怪的,如何听不出李大帅话中躲避的意思,她皱了皱鼻子,一脸的鄙视,摇晃着脑袋甩开他的臭手,冷哼一声道:“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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