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在东汉末-第24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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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他们利用水面来回袭击敌人,让和连等人空有优势兵力,却无法集中兵力作战。可是现在不同了,北海结起了厚厚的冰,北海变成了陆地,牛头部落失去了腾挪的空间,他们的处境非常困难。”
贾诩冷静的目光在众将的脸上一一扫过,掷地有声的说道:“我们如果还想在明年继续有时间攒聚力量,就不能坐视牛头部落被和连打残。大人有令,我们要趁着西部鲜卑主力在北疆的时候袭击他们,减轻牛头部落的压力,给他们喘息的机会……”
“太好了。”没等贾诩说完,吕布就跳了起来,用力的一拍大腿,眉飞色舞的说道:“就应该这么干,这时候去扫荡一番,今年又能过个肥年。”
众人忍俊不禁,贾诩说的是战略安排,为了给牛头部落生存的机会而袭击西部鲜卑,吕布想的却是抢鲜卑人一把,过个好年。这看似异曲同工,可是境界却差得太多了。
吕布见其他人的表情不对,也觉得有些尴尬,讪讪的笑着坐了下来。
贾诩摆摆手,示意大家安静:“吕长史的目的虽然不纯,可是做法却正是我们想要的。”他微微一笑:“请大家记住,我们不是去打仗,不需要在乎杀敌多少,我们要的就是迅速出击,看到人就杀,看到帐篷就烧,让鲜卑人没吃的,没住的,饿死,冻死。不要被一点牛羊、人口拖住脚步,延缓战机,更不要与鲜卑人硬碰硬,正面决战,如果遇到鲜卑人的主力,那就把他们引到边塞来,以优势兵力歼灭之。”
“这种事,还是吕奉先最擅长啊。”韩遂一本正经的说道。
众人大笑。
“你们不懂,这就是大人所说的游击战术。”吕布一挥手,很坦然的说道:“保存自己,才能杀伤敌人……”
“奉先,你闭嘴。”刘修站了起来,指着吕布,示意他坐下。“我最担心的就是你,上次在沙陵,你一人独挑鲜卑人的百人队,我知道你很勇猛,可是这样的事情只有在万不得已的时候才能做,千万不能当成惯例。常言道,勇者惧,能知道恐惧的人,才是真正的勇者。你现在不是一个人,也不是几十个马贼的首领,你手下带着两千将士,你要为他们的安全负责。”
“喏。”吕布躬身应喏。
“为将者,智在其首,勇在其四,遇敌之要,审敌为先,能战则战,不能战则走。请诸位切记。”刘修的话音虽不响亮,语气却非常严肃:“打仗不可能不死人,但是请你们珍惜将士们的性命,让他们每一个人都死得有价值,而不是因为你们的愚蠢。”
“喏。”众将起身,轰然应喏。
第274章反客为主
第274章反客为主
浚稽山南坡,阳光明媚,十几个帐篷错落的分布在山谷之间,妇女们在帐篷忙碌着,将切碎的草饲料喂给围在栏中的牲畜,冬天到了,草地都已经枯黄,无法放牧,只能靠积余的草料维持,妇女们的工作量大大增加,从睁眼到闭眼,几乎不得空闲。
稍大一点的孩子也在帮忙,更小一点的孩子则在自由的玩耍,今天难得有一个没有风的好天气,在帐篷里闷坏的小娃儿迫不及待的带着他们的小狗出来疯跑。
老人们蜷缩在厚厚的沾满油渍的皮袄里,眯着已经有些昏花的眼睛,拉着手里的木琴,哼唱着古老的歌谣。
几个瘦骨嶙峋的汉奴穿着破旧的衣裳,被冻得红肿的手拿着毛刷,正给一匹匹骏马刷毛,他们脸色发青,长长的鼻涕不时的从鼻子里滑出来,拖出老长,直到被肮脏的袖子抹去,但用不了多久,又会有新的鼻涕拖出来。
“总有一天,我会杀了那个婆娘!”其中一个嘀咕道:“还有她的小崽子。”
同样看了他一眼,小心的看了看四周,一边干着活,一边凑了过来:“昨天又被打了?”
那人卷起袖子,露出伤痕累累的手臂,上面有两道鲜红的血印。“她说我偷吃了一块饼,我说没偷,她就打我。”
“你真的没偷?”同伴怀疑的看着他,“冬天难熬,如果不控制一点,会饿死人的。”
“那为什么不把那些老东西给杀了吃?”他愤愤不平的说道:“留着一点用也没有,天天唱那破曲子,不如杀了还能吃点肉。”
“吃人?”同伴吓了一跳,“你疯了?人又不是羊。”
“疯了?你以为他们把我们当人?在他们的眼里我们就是两脚羊,这是我亲口听他们说的。他们以为我不懂鲜卑语,哼哼,我告诉你吧,如果真的断粮了,他们会先杀掉我们,再杀羊。”
同伴吓了一跳,手里的毛刷掉在水桶里,发出的声音惊动了正在忙活的女人。她抬起头看了一眼,见两个汉奴聚在一起,顿时大怒,提着铡草的青铜刀就奔了过来,一边跑一边大骂道:“该死的汉奴,不好好干活,今天没饭吃……”
两个汉奴大吃一惊,一个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连连叩头,抱怨的那个却怒气勃发,红了眼睛,四处一看,举起装着脏水的桶就向那女人砸了过去,那女人措手不及,被淋了一头一脸,她抹着脸上的水,惊愕的看着那个狗胆包天的汉奴,募地的发出一声尖叫。
“呼突,快去叫你爹,汉奴造反了……”
“唉。”一个小些的鲜卑孩子跳上光背马,向远处奔去,另一个大些的则怒气冲冲的提着马鞭奔了过来,劈头盖脸的就抽。那汉奴抬起手臂遮挡,但单薄破掉的衣服根本挡不住什么,他被打得连声惨叫,劈手夺过马鞭,狠狠的还了一马鞭,把那鲜卑孩子打得一愣。接着他又扑上去,抢过那女人落在地上的青铜刀,抡圆了双臂,狂吼着一刀劈下。
青铜刀嵌在那孩子的肩膀上,孩子发出凄厉的惨叫声。女人大吼着扑了过来,从背后抱住那个汉奴,用力将他摔倒在地,伸手就去夺刀。汉奴死死的抱着刀不放,和那女人滚在一起。
同伴惊恐的看着这一幕,再看看那些纷纷赶过来的老人、女人和孩子,又把目光投向远处,他知道,最可怕的不是这些老人、女人和孩子,而是在附近巡逻的鲜卑男人。虽然大部分男人都随着大帅远征了,可是留下的这些人都是杀人不眨眼的壮汉子,只要来一两个,他们这些人就死定了。
他看到一个骑士出现在远处的山坡上,心沉到了谷底。
可是,他随即又惊呆了,他看到一杆火红的战旗出现在那个骑士身后,这不是狂沙部落的金色战旗,而是……而是汉人的战旗。紧接着,他发现马背上的骑士身上一闪一闪的发着亮光,他蓦的反应过来,这是身上的战甲在反光,他穿的不是狂沙部落战士所穿的皮甲,而是汉人才有的铁甲,何况这个时候狂沙部落的战士身上连皮甲都不穿的。
因为这里不可能有战事,这里离汉境有六七百里,离北边的牛头部落近两千里,根本不会有敌人到来。
汉军?汉奴一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站了起来,指着正沿着山坡向下奔驰的骑士,张大了嘴巴,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鲜卑人扑了上来,将他打倒在地,不管是老人还是孩子,抑或是女人,都凶猛异常。对敢于造反的汉奴,除了打死之外,没有第二种处理办法,如果不给他们最严厉的教训,就会有更多的人生事。
而鲜卑人已经习惯了不把这些汉奴当人,充其量把他们当牲畜,打死一两个敢于造反的,虽然也是一笔损失,可是总比酿成大祸要好。
更何况,他们还要训练孩子敢于面对鲜血的胆量。
越来越近的马蹄声终于引起了几个鲜卑人的注意,他们抬起头,在短暂的诧异之后,落入了无边的惊恐之中,一个女人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尖叫:
“汉人”
匍匐在地的汉奴们惊讶的抬起头来,那个被打得头破血流还是没有放开手中青铜刀的汉奴喘着粗气,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看着越来越近的汉骑,兴奋莫名,举起双臂,握紧双拳,厉声长啸:“大汉威武”
疾冲而至的汉军骑士诧异的看了他一眼,手中长戟一抖,避开了他,顺手将他身后的一个鲜卑老人刺杀。
“大汉威武”汉奴声嘶力竭的吼叫着,用手中的青铜刀将身边的鲜卑人一一砍倒。
汉军骑士们听到了他到了他乱舞的长发,不约而同的避开了他,将手中的武器无情的挥向了髡头的鲜卑人。
几十个鲜卑人眨眼间就被放倒。
吕布骑在马背上,好奇的打量着这个虽然瘦,却很疯的汉人。“哪里人?”
“五原的。”汉奴看了吕布一眼:“你是吕布吕奉先?”
吕布很诧异,“你认识我?”
“赫赫有名的大马贼,我当然认识你。”汉奴用袖子擦了擦鼻血:“你怎么成了官兵了?”
吕布和魏越互相看了一眼,忍不住哈哈大笑。魏越用马鞭轻轻敲了一下他的肩膀:“如今我们都是官兵了,这次是来打猎的,没想到碰到你这么一个乡党。够胆气,是个汉子,别在鲜卑人这里呆着了,回家吧。”
“回家?”那汉奴用力的点了点头:“我早就等着这一天了,不过我从来没想过,我们汉人的马蹄真有一天能踏上这片土地。大人,我能跟着你吗?”
吕布打量了他一眼,摇了摇头:“我们还要继续扫荡,不可能带着你。你可以招集一些伙伴,一直向南走,只要走到汉境,就会能人接待你们。”
“我要从军!”
“想从军可以,但现在不行,等你养好了身体,通过测试才行。”吕布很傲气的挥了挥手,让他看身后的汉军士卒:“我这儿哪个不是精锐,要不然怎么可能千里奔袭,所向披靡?”
汉奴们看了一眼身强力壮、士气高昂的汉军士卒,不吭声了。
吕布看了一眼四周,手一挥:“在这里休息半日,宰了那些牛羊,补充一下给养,吃一顿热食,然后继续出发。你……”他指了指那个有些沮丧的汉奴:“负责看守这些鲜卑女人,先给我们弄吃的,然后带着她们向汉境走。”
“那老人和孩子呢?”同伴问道。
“这还用问?”汉奴瞪了他一眼,走到那个女人面前,踢了她一脚,用鲜卑话说了几句,那女人惊恐的看着他们,却不敢反抗,战战兢兢的跟着汉卒走了。
鲜卑人开始忙碌起来,将他们视若生命的牲畜全部宰杀,一大半补充吕布的给养,剩下的汉人们赶到边境的口粮。吕布吃完之后,带着大军飘然远去,留下一地的骨头和污血。
“现在,该轮到我们算帐了。”汉奴看着那个红肿着双眼的鲜卑女人,一声狞笑。
半个时辰后,集结起来的十几个汉人押着十多个身体强壮的鲜卑女人踏上了回家的路。在他们的身后倒着几十个老人和孩子的尸体,那个曾经凶悍的鲜卑女人全身赤裸,倒在血泊之中。
光和元年冬十二月,吕布、韩遂、赵云、田晏和刘修分头杀入西部鲜卑境内,西部鲜卑的主力全在北境与牛头部落作战,留下的大部分是妇女、老人和孩子,为了安全起见,他们已经向北撤了三四百里,但是谁也没有想到一向满足于守住边塞的汉人居然深入草原,大肆屠杀。草原上一时腥风血雨,恐惧像长了翅膀的鹰一样飞向四面八方。
幸存的人火速将消息传到弹汗山王庭和北征的各部落大人手中,不过,这已经是汉军出塞半个月以外的事情了。
……
北海,和连用力的搓着手,跺着脚,在帐篷里来回走动着。虽然火塘里堆满了非常珍贵的干燥木柴,可是火并不旺,似乎被刺骨的寒冷冻住了一样,透不出一点热气。
和连非常后悔,他不明白自己是怎么接受了这次任务,带着西部鲜卑的大军来攻击牛头部落,是父亲檀石槐期盼的目光,还是慕容风不屑的眼神?
和连不喜欢打仗,他喜欢喝着热乎乎的美酒,缩在柔软暖和的被子里看书,同时由漂亮的女奴们捶着肩膀,捏着腿,他讨厌这种行军的日子,特别不喜欢被风裂牵着鼻子,疲于奔命的日子。
他不是槐纵,他不喜欢这样的生活。可是,为了能讨好父亲,为了能让慕容风那样的大帅信服,他必须忍受这样的日子。鲜卑人不崇尚学问,读的书再多,学问再好也没用,他们信奉的战功,是实力。
能打败风裂,就是证明他用兵才能的最佳办法,正是出于这个想法,他才主动请缨来攻击牛头部落,但是他现在发现,这是一个绝对错误的决定。
风裂不是那么好对付的,而且现在还是在他的领地上,即使他拥有三倍于风裂的兵力,他还是无法捕捉到风裂的影子。狭长的北海对他来说不可逾越,对风裂来说却是通途,他无数的看到牛头部落的士卒乘着包裹了马皮的木船消失在北海深处。
可是他的人却做不到,他们会做马皮船,却不会做那种一下子能装几十个人的大木船,马皮船到了水中,根本不是那种大木船的对手,牛头部落的战士架着这种大木船,二三十只桨一齐划动,行走如飞,像战马撞飞步卒一样将马皮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