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历史 电子书 > 混在东汉末 >

第211节

混在东汉末-第211节

小说: 混在东汉末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直赚到和阿黛拉体重一样的金子为止。一想到那可怕的局面。风雪禁不住打了个寒颤。

阿黛拉突然注意到了风雪身上整齐的衣服和脸上一丝不苟的清淡妆容。“你……你……”

风雪明白了她的意思,脸一红:“我和他们的刘大人是朋友。”

阿黛拉禁不住倒吸一口冷气。眼皮一跳,随即又掩饰的低下了头。风雪自已也觉得有些说不清,转过头,不敢直视阿黛拉的眼睛。

“如果他们会赎你,你看派谁去比较好?”

阿黛拉思索了片刻。说了一个人名。风雪应了,匆匆的走出了营帐,旁边来买欢的士卒一看到她,一个个的眼睛都急了。曹洪抬手给了正在交钱的那个士卒一耳光,骂道:“看什么看,那是大人的女人。再看抠了你的眼珠子喂狗。”

那士卒一听是刘修的女人,不敢吱声了,后面有人窃窃私语道:“刘大人真是好口味啊,居然喜欢这样的蛮女。”

“那是。刘大人是来者不拒,尊贵的有公主,卑贱的有蛮胡。”

“哈哈哈……”

风雪胀红了脸,只好装没听到,匆匆的离开了辎重营,把情况向刘修汇报了一下。刘修很爽快的答应了,把阿黛拉指定的那个人安排去见阿黛拉。两人嘀嘀咕咕了一阵,那人带着刘修提出的要求匆匆的离开了高阙塞。

看着那人消失在山谷中。风雪松了一口气。

“你父亲还好吗?”刘修走到她的背后,轻声问道。

风雪低下了头。过了好一会才说:“不好,他去了丁零。”

“丁零。那牛头部落现在由谁带着?”

“我阿哥。”风雪眼圈红了:“阿爸做了你们的俘虏,威名丧尽,没有脸面再率领牛头部落。虽然大王挽留他,他还是走了。”

刘修摸着下巴的几根短须,沉默了好一会。风裂不在弹汗山,对他来说是个好消息,对风雪来说却不是,丁零还在鲜卑以北,说不定都靠近北极圈了,据说一年倒有大半年时间是下雪的,风裂到了那里等于是放逐。

刘修换了一个话题:“你这次到红日部落来干什么?”

“大王……大王要我到红日部落做巫师。”风雪低下了头,带着浓重的鼻音:“你们杀了槐纵,他们都说我是个灾星,没有人敢再娶我。”

刘修忍不住笑出声来。巫师是不能结婚的,要将处子之身一辈子奉献给神灵,这对于风雪这样的妙龄女子来说太残酷了,火狐不就是因为控制不住本能而和塌顿厮混在一起的吗,然而像她那样有胆量的毕竟不多,绝大多数巫师是不敢犯下这样的大罪的。

风雪怒目而视,刘修就是害得她要去做巫师的罪魁祸首,这个时候他居然还笑得出来。

“好啦好啦,跟我说说,你都会哪些巫术啊?”刘修强忍着笑,调侃道:“我也会呢,咱俩比一比?”

“你会巫术?”风雪睁大了眼睛。

“当然,你看。”刘修收起了笑容,盘腿而坐,捏了个手印,摆出一副道貌岸然的神棍表情,装模作样的念了几句连自己都不知道的咒语,手指一捻,一团明亮的火苗突然出现在指端。

风雪目瞪口呆,看了刘修半晌,忽然向后退了几步,拜倒在地,颤粟不已,口中连声喊着:“阿胡拉,马兹达,阿胡拉,马兹达……”

刘修莫名其妙,左手拇指松开了无名指上的指环,把风雪拉了起来:“你说什么哪?什么拉什么马?”

“阿胡拉,马兹达。阿胡拉,马兹达。”风雪面色苍白,神经质的念叨着。刘修吓了一跳,心道自己跟她开个玩笑,逗她开开心,吓成傻子可不好玩了。他拍拍她的脸:“别傻了,我跟你闹得玩呢,这是幻术,不是巫术。”

“不。阿胡拉,马兹达,你是光明之神的使者。”

“我……”刘修哭笑不得,指着自己的鼻子说:“我怎么又成了光明之神的使者?”

当初张鸣在沮阳请神,说那老头是什么黄神使者,后来唐英子带着指环到了他身边,又把指环交给了他。张角说他是太平道的圣使,卢夫人说他是天意的代表。现在和风雪开了个玩笑,风雪居然说他是什么光明之神的使者。

不就是一个有全息投影功能的指环嘛,充其量算是一个比较拉风的电脑而已,哪有这么神奇啊。再说了,哥这也算身兼数职。是不是太忙了?

风雪却没有刘修这么无所谓,她好半天才缓过神来,可是眉眼之间的那丝敬畏却再也抹不掉。她战战兢兢的对刘修说,“阿胡拉?马兹达是唯一的造物主,是光明之神。”

刘修还是不明白,听起来好象又是一个什么宗教啊。从这名字来看,应该不是中原的。其实汉人的宗教也是非常复杂,在道教出现之前,中国人和罗马人一样信奉多个神明。罗马的神明多少还有个体系。中国神明的来源则纷杂难辨,不同地方的人信奉不同的神。刘邦建立汉朝的时候,大部分骨干都是楚人,楚人重巫,什么东皇太一,云中君,大部分都被带入了帝国的神明系统,西王母。东王公,老子。黄帝,兵主有蚩尤。造字之神有仓颉,多得让人晕头转向,一头雾水,别说是刘修这种不信神的,就连专业的道士都不能尽数。

风雪简略的给刘修解释了一下,原来她说的这个光明之神不仅不是中原的神,而且也不是鲜卑人的神,他是帕提亚帝国的神。所谓帕提亚帝国,就是汉人口中的安息。

说到安息,刘修有些明白了,洛阳论道的时候,安世高曾经上台讲述佛法,他就是安息人。

“你怎么知道帕提亚的神?”

风雪犹豫了片刻:“我不是鲜卑人,我来自帕提亚,我原本是信奉光明之神的。”

“可你和安息人长得也不像。”刘修见过安世高,他可不是黄头发,蓝眼睛。

“信奉光明之神的,未必就是安息人。”风雪说道,“光明之神化身千万,鲜卑人信奉的火神,就是光明之神的一个化身。”

“屁话!”刘修不屑一顾,老马和老恩都说了,火的使用是人类从蒙昧进入文明的标志,是人都会用火,所以各民族都有火神的传说。汉人的火神是祝融,照你这么说,祝融也是那什么拉的化身之一?他摆摆手:“行啦,我就是光明之神的使者,以后你要听我的话,好好的侍候我,不要有什么坏心眼。”

“我愿意侍奉光明之神,唯一的真主所派遣的使者。”风雪却一点玩笑的心思也没有,恭恭敬敬的伏在地上,虔诚的说道。

刘修眼珠一转:“那你先跳个舞给真主看看。”

风雪又红了脸,结结巴巴的说道:“你……你不能亵渎真主,你也不是真主,你只是……真主的使者。”

“唉呀,管他是真主还是真主的使者呢,先跳个舞看看。”刘修急不可耐的说道:“要奔放一点的,哈哈哈……”

风雪无奈的看着他,双手揪着衣摆,不知道是该跳还是不该跳,从刚才刘修指端的火苗来看,他的确像传说中的光明之神的使者,可是他一点也没有神使应有的庄重,怎么看怎么像个无赖。还奔放一点?是放荡一点吧。

真主啊,难道这是你对我的考验吗?风雪双手合什,默默的祷告了一会,羞答答的脱掉了外面的狐裘,提着裙摆开始曼舞,樱唇微张,轻声吟唱起神秘的歌谣:

“在遥远的从前,天地一片黑暗,光明之神带着圣洁的火种来到人间……”





第246章将计就计

赵云没有说错,高顺的确是高阙塞中最能打的一个……什长,手下虽然连他本人只有十个兵,可是一丝不苟的结阵而斗,配合默契,如臂使指,硬是挡住了三十人的围攻,最后刘修让许禇派了十个虎士出战,高顺居然还支持了盏茶的功夫,让许禇觉得很没面子。

刘修把那个一脸油光的塞长和高顺一起叫到面前,宣布高顺从今天起就是假塞长了,问高顺有没有什么要求,高顺也没有露出什么激动的表情,淡淡的躬身施礼,然后退了出去。

塞长留下了,对刘修提拔高顺,他很不满,但是又不敢说,低着头站在刘修面前。

“我知道,你能在高阙塞呆这么多年,一定也是个勇士。”刘修不紧不慢的说道:“不过我想你也清楚自己犯了多少错,如果较起真来,你的脑袋够砍几次的。”

塞长额头上冒出了油汗,不敢吱声。

“你过去的事情,我且不与你计较,打好这一仗,我把你调到刺史府做官。”刘修顿了顿,声音变得非常阴森:“要是打输了,你还有你那两个胡女老婆,三个儿子,两个丫头的命,就没了。”他一字一句的说道:“包括刚断奶的那个。”

塞长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连连叩头。

“我相信你是个聪明人,会做出正确的选择。我也相信你能打赢这一仗,所以你的老婆孩子我先送到晋阳去,等你一打完仗,就可以夫妻团聚了。”刘修摆摆手,示意塞长出去。塞长又惊又喜,感激涕零的磕了头,跌跌爬爬的出去了。

赵云笑道:“大人,你可吓着他了。”

“对付这种老兵油子,讲道理没用的。只有两个手段,一个是威逼,一个是利诱。”刘修捻着手指。冷笑一声:“如果不是大战之前不能自乱阵脚,我直接一刀砍了他。”

赵云苦笑一声,无奈的摇摇头:“那大人岂不是要将边关诸塞的将士斩杀大半?如今肯到边疆戍边的,有几个是道德君子。”

刘修长叹一声。汉武帝刘秀取消了郡兵的都试,把全民兵役制改成了募兵制,到边疆戍边的人除了驰刑徒之外,就是以招募来的人为主。募兵制也有其好处。那就是应募来的多少有些武艺,少些牵挂。战斗力要强一些。但他们既然是为钱而来,在捞钱上当然不择手段,贪墨军饷这类的事情简直是不值一提,杀良为盗也是情理之中,当军饷不能正常发放。杀敌的赏赐不能及时到位的时候,他们变兵为贼的可能性也就大得离谱。

更重要的是,当危险超过了他们能承受的范围,或者敌人出更高的价时,他们就会成为敌人的帮凶,监守自盗、通敌这样的事情在边关屡见不鲜。为国牺牲是非常可笑的事。

“武士也是士,是保家卫国的士,不能成为土匪强盗的代名词。”刘修轻轻的拍着膝盖:“子龙,要改变这个印象。我们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

赵云欠身施礼:“愿追随大人。”

“好了,高阙有了高顺,我想应该没什么问题了,鸡鹿塞那边解决之后,我们就要离开这里,鲜卑人应该很快就要来了。”

赵云微笑不语,但发亮的眼神却表明了他的兴奋。

“大人……”于扶罗气喘吁吁的闯了进来,惶急不安的看看赵云。又看看刘修。刘修心中一紧,顿时觉得有些心跳加速。他身子一紧,随即又放松了下来。若无其事的问道:“什么事?”

“鲜卑人从杨树湖杀过来了。”于扶罗话还没说完,泪水就下来了:“我父亲半路遭到鲜卑人的袭击,损失惨重。”

和连身材瘦高,和槐纵的健壮英武正相反,他显得比较文弱,即使是穿上了战甲,还是掩盖不住身体的单薄。他的相貌很平庸,唯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他的眼睛,他的眼睛细长,眼珠藏在细缝中,让人猜不透他在想什么。

他赶到光禄城的时候,没有看到夫人阿黛拉的车队,却看到了四具斥候的尸体,他当时就觉得不对,半天之后,他发现了阿黛拉被劫的现场。

现场没有活口,连战马都没有活的,能被带走的细软都带走了,剩下的都烧了,那辆花费了和连二十金的大车烧成了一堆焦木,三百精锐基本都在只是成了死人,身上的精甲和战袍都被剥掉了,的尸体横七竖八的躺在雪地中。

和连立即赶回红日部落,他没有对落置犍落罗说,而是先对落置犍谛敖最疼阿黛拉的长兄说,你妹妹是在你们部落的领地出事的,看来这里并不没你们说的那么安全。

落置犍谛敖没有他父亲那么多的心思,小妹的被劫已经让他乱了心神,他们深知女人特别是妹妹那样的女人落到敌人的手里会是什么下场,再被和连一激,他立刻暴跳如雷,二话不说,带着本部的一万多骑就冲向了杨树湖,他得到消息,不管是匈奴的右贤王羌渠还是汉人的大官刘修,这些天都在杨树湖。

他们来迟了一步,等他们到达杨树湖的时候,他们只看到了扎营留下的坑洞和灰烬。和连一面派出斥候四处打探刘修的去向,一面向沿河向南进军,准备掳掠附近的百姓,先祭祭刀,用鲜血刺激一下将士们的杀气。

结果大出意外,城外一个汉人也没看到,斥候来报,所有的汉人全部在朔方城里,朔方城城门紧闭,城墙上戒备森严,看起来人不少。

落置犍谛敖大感惊讶,朔方城荒废已久了,什么时候又有了那么多人,那些百姓全跑到城里干什么,他们不打鱼,不打猎,吃什么?

和连最关心的不是这个,他关心的是刘修的去向,在得知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