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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

大宋的智慧-第5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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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八被那些吐蕃妇人无情的抛弃了。那些妇人已经在准备迎接得胜的父兄们归来。无暇理睬赖八的心情好坏。

让赖八更加郁闷的是云峥要求驮队需要立刻启程,不能有片刻的迁延,只要雄鹰部开始和元山的盗贼激战的时候。莫达的骑兵群就会立刻过来抢劫天湖,云峥不想商队也成为莫达的目标,莫达走的时候能通知一声,已经是看在赖八救了自己性命的份上了。

昨夜的癫狂让赖八和他的族兄们精疲力竭,不过他们在云峥严厉的催促声中还是做好了出发的准备,回程的时候要轻松的多,至少每人都能有一匹马。

云峥的马鞍子上拴着一条缰绳,那匹一岁口的小马就紧紧地跟在后面,同样幼小的马还有三匹,这是最精贵的东西,受到了赖八的精心照顾。

云峥胯下的这匹大青马已经和他非常的熟悉了,虽然在赶夜路,云峥依然稳稳的坐在马背上,向主人告辞的时候,找不到雄鹰王,黄又廷神色不定的出现在驮队的边上,拉着云峥的马笼头欲言又止。

“老黄啊,我们要快点去元山,那里一定有大笔的生意可以做,雄鹰王不可能拿走元山的所有东西,这时候去,正好赶上帮着大王打扫战场,一些大王不要的东西,对我们来说简直就是价值连城,比如说盗匪头目的脑袋就是其中的一项货物。”

云峥说的兴高采烈,黄又廷却神色不定,心不在焉,犹豫半晌之后才对云峥说:“世兄,不如我也去元山,有我在,你和雄鹰大王说话也好说一些。”

“您就是不说我也会邀请黄兄一同前往,做大买卖怎么能少了黄兄您呢。”

云峥的话好歹让黄又廷的心安了下来,从帐篷后面牵出三匹马出来,估计这就是他在这里的所有财产,他已经感到危险了,现在只想逃之夭夭。

对于一个将豆沙县的情形出卖的干干净净的家伙,云峥从来都没想过要放过他,只要在元山利用完他最后的价值之后,也就到了该抛弃他的时候了。

匆匆的赶路,自然不会有那些吐蕃武士一人双骑快,天亮的时候将将走了一半的路,不需要用脑子判断吐蕃人的行踪,马蹄践踏过的草原和马粪,就已经充分的指明了他们的去向。

走了半夜,此时正是人困马乏的时候,云峥吩咐大家下马歇息一下,烧火做点饭吃,按照自己的速度,三天后才能赶到元山,而这个时候,吐蕃人已经和元山的强盗激战了两天,胜负也早就该分出来了。

现在只祈祷莫达的进攻不要开始的太早。

从萧主簿家里得到的那把短剑云烨一直戴在身上,虽然自己不太会使,有了它的存在总能安心一些。

吃过饭,赖八他们就迅速的铺好毯子开始睡觉养精蓄锐,黄又廷却急躁的不停地打转,想要催促云峥快点走,又不敢说出来,因为他发现这时候的云峥威风十足。

休整了一个时辰,才继续上路,小马调皮的在大青马的周围不断地蹦跶,一会跑到前面,一会跑到后面,片刻都不停止。

初秋的草原是最美的时候,黄绿相间美的让人心醉,如果说春日的草原还只是一个羞涩的少女,那么秋天的草原就是一个丰硕的妇人,在这里总能找到可以吃的果实,山丁子,沙棘,遍地都是,如果运气好还能找见几颗蓝莓果,这东西吃起来最是可口。

云峥现在并不急,他不急着看元山的战况,慢慢的走就是想看看天湖那边求援的人什么时候过来,如果时间太早的话,他不介意杀掉那个前去报信的人。

沙棘吃起来酸甜可口,就是没什么果肉,捋一大把塞进嘴里榨干汁液之后,嘟着嘴果核就像机关枪的子弹一般从嘴里喷了出去。猴子举着好大的一枝子在后面为云峥供应弹药。

走到山口的时候就看到草原上有两个骑兵亡命的从远处跑了过来,云峥就让驮队等候在山口,准备听听消息,此时他已经能看到元山上冒起的黑烟了。

等哪俩骑跑近了,才发现这两个家伙骑的马上连马鞍子都没有,脸上全是黑乎乎的血迹,见到云峥和赖八就急促的说了好大一串话。

黄又廷本来就蜡黄的脸上顿时一点血色都不见了,整个人就像丢了魂一般,赖八和他的族兄弟们连忙把骑士扶下马,灌水的灌水,一边把吃的东西往他们的手里塞。

“莫达洗劫了天湖!”黄又廷终于惨叫了一声,懊悔的拍着自己的大腿,看云峥的目光也充满了恨意。

驮队的人对他的恨意视而不见,匆匆的给那两个吐蕃人换上了自己的马,他们骑的战马已经快要口吐白沫了,要是再这么骑下去这两匹马就废了,都是最好的战马要是废了就太可惜了。

两个吐蕃人瞅了一眼黄又廷不约而同的就抓着他的胳膊将他架到马上,冲着云峥说了一句感谢的话,就在黄又廷的惨叫声里快速的向元山驰去,不知道黄又廷能不能活到元山,毕竟把一个人的肚子顶在战马的铁过梁上快速的奔驰,五脏六肺都会移位的。

目送他们离开,云峥笑着对赖八说:“你不是说还有一条道路吗?我们走那一条就是了,这时候只要是雄鹰王看到的宋人,恐怕都会难逃一死。”

赖八终于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上下牙齿扣得咔咔直响,好半天才对云峥说:“我们以后再也不能去草原了?”

“也不是,也就是停一段时间,如果黑水部和花嘛部不算太笨的话就不会放过这样的一个好机会,一个只有一千武士的部族,实在是算不上大,他们还接连不断地作战,几百里地疲于奔命,整个部族被吞并也不算什么大事,毕竟草原上就没有长盛不衰的部族。

你只需要等草原上的战事平息了,就能继续做生意了,而这一次,这里的生意全是你的,我一个铜子都不会要你的,你将直接和梁家做生意,只要把牛肉干的生意给豆沙寨就成。”

“我们现在做什么?走另外一条路迟早还是要经过元山的,那里绕不开啊。”

云峥一面跟着赖八走路,一边对他说:“谁要绕开元山了,我们等雄鹰部的人走了之后就去元山放一把火,把那里的房子和建筑彻底的烧掉。还元山本来的面目。这样美的一座山,有了那些东西变得丑恶不堪。”

猴子和憨牛跟着云峥的笑声也大笑起来,烧掉元山的土匪窝这一宏伟的构想也曾经出现在兄弟俩的梦想里,没想到如今还能有机会实现,真是大快人心,只要烧掉元山,兄弟两屈辱的往事也就会彻底的化为飞灰。

第四十一章烈女

战争来到的太突然,华马蜂站在高墙上往外看清楚来犯之敌的时候才知道事情麻烦了,地势稍低一些的老爷岭已经厮杀的难解难分,箭矢,刀枪齐出,看到不断地有灰瓶抛了出来,华马蜂就知道彭六子已经用尽了全力。

元山上到处都是惨呼之声透过浓雾钻进华马蜂的耳朵。

“出战吧,如果再不出战,元山就完了。”花娘俏生生的出现在华马蜂的身边,小声的对他说。

“狗头山有我在,我帮你守着。”

这时候不是说废话的时候,对手是吐蕃人,如果不当机立断谁都活不下来。

“打开大门,推出石车砸死这些吐蕃狗!”

眼看着一队吐蕃人沿着大门前的坡道就要冲上来,华马蜂下达了自己的命令,大门开了,吐蕃人刚刚举起了皮盾,没想到落下来的却是一辆辆装满了石头的木车,这些东西原本就是为彭六子准备的,现在全部落在了吐蕃人的头上。

青冈木制造的车子坚固无比,从陡坡上挟雷霆之势当头压了下来,为首的吐蕃人连惨呼的机会都没有,就被石车撞得骨断筋折,冲进人群的石车暴烈的在人群里开出一条血路,窄窄的山道上能站立的吐蕃人已经所剩无几。

华马蜂怒吼一声就带着手下冲杀了下来,手里的一杆银枪被他舞的如同风车一般,一人独战两个吐蕃勇士居然不落下风。

眼见头领勇不可当,其余的盗匪呐喊一声就将剩下的七八个吐蕃人围在中间。刀子铁叉齐出,仗着人多势众,七八个吐蕃人左突右砍了一番,最终因为势单力薄被强盗,们捅翻在地,华马蜂大喜,找了一个空子,袖子里的突地飞出来一支袖箭,毫无征兆的钻进了正面的那个吐蕃人的眼眶,趁着最后那个吐蕃人愣神的机会。一枪刺进了他的咽喉。

被射中眼睛的吐蕃人疼的在地上打滚。华马蜂狞笑着捡起一把刀子重重的砍在吐蕃人的脖子上,被砍掉的头颅咕噜噜的沿着山坡滚了下去。

抹一把脸上的血渍,华马蜂拿手一招,继续向山下杀了过去。彭六子那里已经能看到吐蕃人正在往墙上爬。

只是短短的时间。华马蜂就损失了至少六名悍匪。这让他心疼的直抽抽,可是今天没法子了,和吐蕃野人没办法讲道理。那些人只要杀上来,所有人就逃不掉被分尸的命运。

来不及去想历来相安无事的吐蕃人为何要攻打自己,现在先把彭六子救下来才是正经,否则就有被各个击破的危险。

强盗们的箭术很差,密集的箭雨过去,也杀不了一两个吐蕃人,那些对箭矢极为敏感的吐蕃人,只需要举着皮盾就能轻易的格飞那些绵软无力的箭矢,一手持盾,一手持刀,只需要简单地格挡然后挥刀就能将面前的强盗轻易地砍死。

彭六子怪叫连连,浑身浴血,斩马刀奋力一劈,锋利的刀锋斩开了皮盾,刀沉力大,顺势斩掉了吐蕃人的半个脑袋,红的白的掉了一地,一脚踹开挡在面前的尸体,继续向前门杀了过去。

雄鹰王此时已经非常的后悔了,原以为能够轻易拿下的元山,从早晨激战到现在,虽然已经将外围清理了出来,但是还有两处堡垒的厮杀到现在还没有进展,而自己的吐蕃武士已经伤亡了不下百人。

虽然强盗死掉的人更多,但是在雄鹰王的眼里,这依然是一桩亏本的买卖,就算是拿下元山,也不足以补偿自己蒙受的损失。

那个汉家子该死!黄又廷该死!

已经被部下的伤亡刺激的快要发疯的雄鹰王赤红着眼睛,四处巡梭,一个跪在地上的投降的强盗立刻就成了他泄愤的目标,弯刀从腰畔灵巧的跳了出来,寒光一闪,强盗的头颅就飞上了半空,如果云峥和黄又廷在这里,他不介意用更加酷烈的手段去对付这两个人。

元山的实力被这两个人轻易地就弱化了,否则,雄鹰王绝对不会有攻打元山的想法,没有战马的草原勇士,就像折翼的苍鹰,只有一半的战力。

战事对华马蜂和彭六子非常的不利,不知不觉的,两个人已经被吐蕃人逼的背靠背作战了,剩余的强盗也被吐蕃人分割成几块,覆灭就在眼前。

“六子,你力气大在前面开路,哥哥我在后面断后,再不闯出去咱们兄弟就要死在这里了。”华马蜂气喘吁吁地对身后的彭六子说。

“好!咱们上狗头山!”

彭六子说完,就把斩马刀的刀柄的尾钩挂在腰间的一个铁环上,双手握刀,断喝一声,斩马刀猛地轮了出去,再也不做任何防守。

斩马刀原本就脱胎于盛唐的陌刀,只是宋人身矮体弱,使不出那股子挡者糜烂的气势,但是在此刻,彭六子为了活命终于激发出全部的潜力。

五尺长的斩马刀如同一道铁墙,挡者披靡,无论是吐蕃人弯刀还是他们手里的长枪皮盾都不能阻挡斩马刀的去路,两个吐蕃人竟然被沉重的斩马刀拦腰斩为两截,趁着彭六子打开的空挡,华马蜂也跟着刺出手里的银枪,将拦路的吐蕃人刺死,一低头背上装好的背弩也诡异的钻了出来钉进最后一个拦路的吐蕃人胸口,趁势跃出包围圈,拔腿就往自己的堡垒奔跑。

可怜的彭六子在旧力已尽,新力未生之时被一拥而上的吐蕃人斩为肉泥。陌刀本就该是一队人马施展才对,独自施展,如果没有人帮助防御,根本就是在找死。

头领跑了早就被吐蕃人杀的胆战心惊的强盗发一声喊,四处奔逃。可惜无论往哪里跑,还是跪地投降,都避免不了被人家一一砍死。

华马蜂连滚带爬的窜回狗头山,当他看到大门紧闭的时候,心中就隐隐的觉得不好,用力的拿拳头砸着厚重的大门却无人给他开门。

“花娘,花娘,花娘开门啊,快啊,吐蕃人追上来了!”华马蜂一边看着紧追不舍的吐蕃人,一面哀求花娘开门。

高墙上探出来一颗美丽的脑袋,瞅着大门前发急的华马蜂说:“您的武艺盖世无双,区区几个吐蕃人算得了什么,妾身就站在高墙上为郎君击鼓助威。愿我郎君得胜归来,妾身扫榻以待,呀,吐蕃人上来了,妾身给您一把刀。”

说完话,一把明晃晃的钢刀就被花娘从高墙上扔了下来,同时被扔下来的还有一副袖箭,这是华马蜂的备用袖箭,他的威名有一半就是靠袖箭和花背弩赚来的。

“花娘,我对你一片痴心,你怎能如此对我?”华马蜂沉痛的看着高墙上的花娘,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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