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不咳嗽-第4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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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船上喝酒的时候,我是不是教过你们一个酒令儿?还记得吗?”洪涛明白了,斯万的价值观、人生观有点乱,不知道活着该干嘛。
“记得,老虎棒子鸡虫嘛……当初我老输,嘿嘿嘿。”斯万最快乐的时期就是刚上船跟着慈悲他们学当水手的时候,那段日子啥都不用想,整天累得贼死,休息的时候还得被洪涛这个无德大叔调戏,没工夫想问题。
“为什么你老输呢?因为你老想当老虎,结果老被棒子打。这个世界上啊,就没有最厉害的人,每个人都有弱点,只不过有的人弱点多,全身都是,就比如这些印第安人吧,咱们来了,随便就可以摆布他们。还有的人弱点少,或者掩饰的很巧妙,一般人找不到,就不容易对付,比如说我,一般人对付不了我吧?但不管是印第安人还是我,都有弱点,都会被棒子打、被虫子咬、被鸡啄、被老虎吃。”
“这就是一个圈儿,我们每个人都是这个圈里的一员。谁厉害、谁弱小,都是相对的。老虎相对强大,除了棒子之外,鸡和虫都奈何不了它。但不意味着它就能无敌了,棒子能打老虎,可是它会被一条小虫子啃成碎片。”
“我们是要成为老虎,还是成为棒子或者鸡和虫,完全取决于你想怎么活着。老虎有老虎的领地,在里面它就是第一厉害,可是到了大海上,它就会成为鱼饵,被无数小鱼吃掉。我们人也一样,皇帝有皇帝的乐趣,平民百姓有平民百姓的乐趣,最好谁也不要过多的剥夺谁的,那样就等于出了自己的领地,会很危险的。”
“我退位是自愿的,这么说可能很多人包括你罗叔都不太相信。其实相信不相信对我来说无所谓,我只要自己知道我在干什么就够了。同时我也希望你们都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然后问自己一声,值不值,高兴不高兴,最终再决定这件事儿该不该去做。”
“现在你高兴吗?还有没有更想干的事情?”洪涛想给斯万讲清楚人生的意义,可是又不知道从哪儿说起,而且也不知道自己理解得对不对,只能是想到哪儿说到哪儿了。
“我觉得挺高兴的,就是不知道最终会是什么样子,难道再建立一个金河国?”斯万听没听懂不清楚,但是他的想法洪涛明白了,他是怕自己再搞出一个金河帝国来,然后又失败了。从某种意义上讲,自己的失败就等同于他们这些人的失败。自己可以坦然面对失败,因为自己压根就没把这个世界当成自己的。他们却无法这样一次一次试下去,自己玩,人家是真的生活。
“我不是说了嘛,这次不搞什么大帝国了。等咱们把这片土地上的人都征服之后,就一人找一片土地自己当国王去,想怎么治理自己的国家就怎么治理。不过我要约法三章,不许互相打仗,有矛盾了用另外一种方式解决。如果有人来这里抢咱们的地盘,那大家必须有人出人、有粮出粮、一致对外,等打跑了真正的敌人,大家再关上门解决自己人之间的问题。”斯万的这个忧虑洪涛现在就能给他解除,当初自己是这么承诺的,现在还一样,永远不会变。
这个想法好几年之前就有了,金河帝国,包括大宋在内,都是自己的游戏沙盘,或者叫试验室。自己一个人在上面算计来算计去,想得出一个最终答案,很吃力。自打发现美洲之后,突然有一个新想法从脑海里蹦了出来,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啊!既然想找出答案,干嘛不多找点人帮着自己一起试呢?
美洲不同于南宋,前者是和自己屁点关系都没有的新大陆,后者是自己祖先生活的地方。自己不忍心去祸害南宋,但不代表别的地方也不乐意祸害。欧洲已经定型了,文化和宗教传承固定,很难推倒重新来。非洲哪个地方气候不太好,北面已经有了很多国家,离金河帝国也有点近,也不是个很好的试验场。
美洲,不管是北美还是南美,都是一片未开发的土地,上面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国家,顶多是算作某种人类文明。简单点说吧,这时候的美洲就是一张白纸,想怎么画就怎么画。对于洪涛的这个设想来说,这里再合适不过了。
地方够大,可以分成几十个小国,自己这些主要追随者们一人一个都没问题。受外界影响还小,至少这些年不会有欧洲人过来捣乱,亚洲那边更不用担心。金河国的主要精力都在亚洲一带,短时间内也不会向东横跨太平洋探索。
洪涛想在这里设立无数个小国家,然后形成一个松散的联盟,大家各过各的,政体自己选,愿意退回到奴隶社会当奴隶主都成。这样一来,自己就有几十个样板可以参考,旁观者清嘛,肯定要比守着金河帝国这么一个定了型的样板收获要大。
当然了,这种想法不能和别人说,而且要把这种想法当做一个非常诱人的饵料抛给自己选中的人,很少有人能抵御这个诱惑,谁不想去当国王啊。想当就好办,那就得给自己玩命干活儿。自己的目标就是全体追随者的目标,一个团体如果目标一致了,再有足够的能力,那成功的希望还是很大的。
唯一可惜的就是这些印第安人了,他们好不容易躲过了欧洲人的侵略屠杀,现在又变成了自己来这里霸占他们地盘。按照目前双方力量的对比,他们恐怕比当年对付欧洲人的时候还得惨,不过死的人恐怕会少很多,但受到的侵略却比白人彻底。自己不光是要他们的土地,还打算要他们的人和文化。美洲这么大,自己从没地方找这么多移民来建设,必须对当地人进行彻底的同化。
“啊!这是真的啊?您真的打算给我一个国家,让我当国王?”斯万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对于这个问题,他和罗有德以及慈善、慈祥、布什他们在洪涛不在的时候私下讨论过无数次了,最终的结论是不可能。
谁听说过把自己辛辛苦苦打下来的土地白白分给别人的?就算洪皇帝心地好、很照顾和他一起创业的追随者们,顶多也就是让大家当个大地主啥的。用罗有德的话讲,洪皇帝不会杀功臣,但也不会让任何人权利过大。这是他从大宋、金河帝国里总结出来的历史经验,没有例外。
可现在洪涛真的要把土地分给大家,还不是当地主,直接就当国王,听意思还是和他平起平坐的国王,这个信息量有点大,斯万一时半会儿还想不通。
“不光是你,大家都有。如果人多,每个人就少分一点。先来的先挑好地方,后来的就在山区窝着吧,这很合理是不是?买菜还得有个先来后到呢。不过提前说好啊,倒时候我得第一个挑,这里是我发现的,我排第一个!”洪涛说得眉飞色舞,就好像美洲已经全被他拿下了似的。
“……您借我打火机用用,我得想一想,脑子有点乱。”这回斯万是真傻眼了,脑子里和浆糊一样,啥问题也想不明白了。本来不怎么抽烟的他都拿出一根雪茄叼上,可是摸遍了全身也没找到火儿。
看到斯万这个失魂落魄的样子,洪涛很得意,他觉得自己解决了一个大问题,就是这些追随者目标和希望的问题。只要这两个问题解决了,他就不担心有人会在背后打自己的黑枪,至少现阶段不会,以后有没有,到时候再说,谁能想那么远啊。
085章一边倒的战争
“先别抽了,侦查的人回来了吧,出去看看。”心情高兴了,也就不在意去给斯万点烟,刚掏出打火机,还没走到斯万身边,外面就传来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神使大人,将军,西边的山口后面有一个几百人的村子,离这里不到五公里。他们地势高,应该已经发现了咱们的营地,我们看到有人正在往更高的地方跑,怕是去报信的。”骑马跑来的果然是扎营前派出去的侦察兵,他跑回来是报告一个重要发现,剩余的几个人还在前面继续观察。
“不管他们,爱发现不发现,如果他们来进攻我们就太好了,这里没遮没挡的,一枪能打死好几个。让士兵们把警戒线拉到五百米以外,晚上睡觉的时候荷枪实弹。事先规划好战位,把汽灯准备好,其余的你就看着安排吧。”洪涛经过马斯卡沙漠里的一场遭遇战,对这个时代的战争模式也有了部分了解。阿拉伯人的骆驼骑兵都冲不破火枪组成的防线,那时候用的还是燧发枪,现在都有双管猎枪和左轮手枪了,还怕个毛。别说对方是还处于石器时代的印第安人,就算是蒙古骑兵来了,照样也是白搭。
“您都说完了,我还说什么啊……还说不干涉我指挥呢,说话不算数!吹哨,让队长到我这里集合!”斯万意见很大,指挥打仗是他最大的乐趣,现在乐趣都被洪涛抢走了,他能高兴才怪。
又一次夜袭、又一次屠杀。印第安人虽然把太阳当做他们共同的神灵,但是好像更喜欢黑夜。和上次偷袭太阳城一样,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当第一声猎枪鸣响之后,大批手持弓箭、战斧、标枪,戴着羽毛和各种动物面具的托族武士就从三个方向围了过来。他们很像黑夜里的幽灵,很多人走路都不发出声音,而且仅仅凭借月光,就能用弓箭和标枪准确的击中几十米外的人和动物。
可惜他们面对的不是奇奇梅卡人,也不是阿兹特克人,更不是玛雅人,而是装备了双管猎枪和转轮手枪的现代化军队。更主要是的,这支军队还有强大的精神凝聚力。同样是印第安人,太阳军团里的印第安人丝毫不认为杀死自己的同类需要有内疚感,他们觉得这是在为自己赎罪,净化自己的灵魂。同时也是在帮助这些被自己打死的同类们,帮他们的灵魂进入神国,免得被神火烧死下辈子没地方去。
其实洪涛想多了,这个时代的印第安人不光没有国家观念,也没有大种族观念。他们世世代代都是以氏族和家族为基本社会结构生活的,并不认为其它印第安族群是他们的兄弟姐妹。印第安人这个概念只是后世欧洲人强加在这些美洲原住民身上的名称,他们自己并不这么认为,至少在十三世纪还不这么认为。
托族武士来得快,去的也快,他们连太阳军团的外围警戒哨都没突破,就扔下一地尸体和伤员,借着夜色向山上撤去。不是托族武士不够勇敢,而是藏在散兵坑、大石头后面的猎枪威力太大了。在各种交叉射击下,不管你跑得多快、跳得多高、站着还是趴着,总会有几颗致命的铅弹击中身体。再加上猎枪发射时的火光和响动,太阳军团是受太阳神庇护的说法连托族武士们都相信了,否则他们怎会在在黑夜中发出太阳般强烈的亮光,每闪动一次,武士们就会倒下几个。
“陛下,我先带五十人进行追击,这些家伙打仗不成,但跑得飞快,不能给他们时间钻到大山里去。”此时天色已经蒙蒙亮了,斯万和印第安人交战过很多次,非常了解他们的战术,建议洪涛进行追击。
“你去吧,我带着剩下的人把营地收拾好,然后再上去。对了,你带着传教士一起走,把他们的首领、祭祀、长老处死就够了,剩下的事情由传教士来做,他们的嘴有时候比子弹好用。”在作战的具体细节上,洪涛不会去干涉斯万,自己有几把刷子自己心里很清楚。但是在战后占领问题上,还是得提醒这个孩子一句,免得他又搞马穆鲁克人那一套,只留青壮,剩下的全杀死。
太阳升起的时候,洪涛也带着后续部队登上了前面的山梁。这里的地形就像个破盘子,南、西、北、东四面环山,只有东南和正西有两个山脊间的小缺口,中间是一片比较平整的台地,萨巴城就坐落在这片山间平地上。
印第安人虽然在很多方面都很落后,但是他们的农业技术并不弱,梯田、灌溉系统非常完备。更让洪涛吃惊的是,他们在街道两边、房前屋后种了很多低矮植物,此时鲜花盛开,就像是处于花的海洋。
“这里的景色还真不错,居然还有梯田。斯万,你知道他们在路边种的都是什么东西吗?”这些花在别人眼里,都是美,但到了洪涛眼里,就有点可怕了。罂粟这个东西,洪涛没见过实物,不过据说它们的花朵就很鲜艳,难道托族人现在已经开始玩人工种植这么高级的玩意了?
“神使大人,这些花没有什么实际用处。托族人喜欢花,不管是祭祀还是日常生活,都永远用鲜花点缀。”斯万对洪涛的这个问题答不上来,他从来也不关心别人的村寨有什么生活习惯,对花也没有什么特殊感觉,只好看向了身边的传教士。
“只是观赏之用?”洪涛还不太相信,亲自下马到路边的一个小花园里摘了两朵,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
“好像是吧……神使大人觉得不该留它们?”传教士也让洪涛弄糊涂了,神庙前面聚集着上千俘虏,还有上百名当地贵族准备用神火烧死,洪涛不着急去看看,为啥对这些花那么上心呢。
“哦,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