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不咳嗽-第33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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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见多识广,洪涛可咋统治他们啊!连编个瞎话蒙蒙人都被他们质疑。更别说利用他们的热血、愚昧糊弄人了。
“那些书都是百年前的先人留下的,澳洲人只喜欢四处游历却不愿意做生意,所以日子越过越穷,最后连大海船都造不起了。所以说啊,不能小视贸易。它可以为做学问带来帮助,贸易越繁荣,交流就越密切。如果各国的学者都能坐在一起,很多问题就容易解决了。这次回去,我打算在卡兰巴港建立一座皇家大学,专门邀请各国像您这样的学者来讲学。不光讲学,还得在一起互通有无,所有的经费都由皇家担负,大学不收学费,但研究出来的结果要先给皇家。这样公平不?如果您愿意的话,我想请您来当这个大学的筹委会带头人之一。用您的声望和学识,多请一些和您一样有真才实学的人来皇家大学。”为了圆自己的谎,洪涛也算是拼了,不光破财,还封官。
“……可是我答应威廉陛下,要回那不勒斯的……”赛义德立马就让洪涛扔过来的这个大馅饼给砸晕了,什么澳洲的事儿全忘了,眼睛里全是小星星。
“我去和威廉说,他是个穷鬼皇帝。拿不出太多钱来做研究经费,干脆让那不勒斯大学和皇家大学合成一个,每隔二三年,双方就派学者互访。这不就全解决了嘛。老赛啊,像你这样专门研究各国政体、社会模式的学者,必须要多走多看。我给皇家大学配两艘大海船,大学里的学者都可以跟着海商的船去各国转,一路上吃喝无忧,这样才能尽快出成果嘛。人的一生时间是有限的。要是全浪费在旅途和筹备旅费上,这不是舍本逐末了嘛。”
“就这么定了啊,你去弄个人名单,把你想邀请的人写下来,然后挨个给他们去信,让他们就近到亚丁、吉达、马斯卡、霍尔木兹、巴士拉去。商船要在这里待很久才会返航,他们可以跟着商船一起回卡兰巴港。”洪涛还越说越来劲儿了,其实他早就想建立一座更像后世的综合大学,教学为辅,研究为主。但是手边没啥合适的人选,这件事儿也就放下来了。这次和赛义德接触了几个月,发现这个老头是个比较纯粹的学者,没有太多杂念,那就是他吧。
赛义德满脸通红的走了,一路小跑回到他的舱室里去草拟名单。钱对他来说没有太大诱惑力、当官也不是他追求的,但是这个皇家大学对他就太有诱惑力了。再加上有洪涛这么一个同样有学问、懂学问、支持学问的皇帝支持,这尼玛肯定是真主的旨意啊,赶紧干吧。至于说洪涛有什么其他目的没有,他都没工夫去想。
“陛下,卡兰巴港没有地方盖大学了,那些该死的商人把商铺都盖到了皇宫围墙边上,城里都挤满了……”阿尔因出于善意,提醒了洪涛一句。
“没地方了?盖个大学都挤不出来?”洪涛还真没注意到这个问题,这些年卡兰巴港发展很快是真的,但他没想到会这么快。
“除非把城里的居民往城外迁……但是泊总督不让,连塔巴国王都说服不了他。”
“哦,也对,卡兰巴港好不容繁华了,这里也有当地居民的功劳,把人家轰到城外去确实不合适。不过居民不能迁,不见得别的人就不能迁。你回去和泊蛟说,就说是我的建议,让塔巴国王把王宫让出来给我当大学,我出钱给他在别的地方再盖一座更大、更好的宫殿。其实他的王宫不适合在卡兰巴港,一国之王怎么能待在一个港口呢?这样不安全,让他迁到内陆去。”得,洪涛小眼珠一转,塔巴国王的王宫就没了。
当天晚上,洪涛的船队就被迫离开了吉达港,继续北上。有他这一大堆巨舰在吉达港外停着,很多从北非来的小船都不敢停靠了,严重干扰了去圣城朝觐的秩序。这里的埃米尔还挺客气,专门派了一个儿子来找赛义德,请求能不能把船队稍微挪挪地方。人家这么客气,洪涛也是讲理的人,干脆就直接走吧。
船队并没有沿着红海继续向北,而是留下两艘战舰和两艘商船,掉头返航了。通过在亚丁港和吉达港的询问,洪涛在吉达港以北的海岸线上,没有找到任何一个可以供自己船队停靠的港口。而且他还问清楚了一件事儿,当年袭击卡兰巴港的优素福部族就在红海的尽头。苏伊士湾西岸都是他们的领地,要想把货物从红海方向运往开罗和亚历山大,必须要穿过优素福部族统治的地方。
相对于亚丁港和吉达港的友好接待,洪涛不太相信优素福的部族也会乐意看到自己的船队。洪涛不惧怕任何阿拉伯部族、国家,但是打败他们屁用没有,想在四周都是敌人的环境里占领一座伊斯兰城市并且维持下去,不是目前金河国国力能达到的。所以洪涛选择了躲避,既然过去也没啥便宜占,那还是去更容易占便宜的地方吧,生意人嘛,和气生财!
四百二十六章劳伦斯
第三站有点远,当整支船队钻出红海之后,就开始沿着阿拉伯半岛的海岸线向东北方驶去,一边走一边探,花了十五天时间才走完了二千多公里路程,跑到了阿拉半岛的北侧。这里是麦提尼和阿尔因的故乡,大概位置就是后世阿曼苏丹国的马斯喀特港,此时这里叫马斯卡。
和进入亚丁湾相比,船队进入阿曼湾就轻松多了,这里的阿拉伯海商们经常出现在卡巴兰港,很熟悉金河国的船只和旗帜。虽然他们不一定希望这些大海船来自己的地盘上抢生意,但双方实力对比实在相差太多,也就不会生出什么非分之想。
这就是互相了解的好处,很多麻烦都是因为双方不清楚、不明白造成的,一旦大家有了交流,看清了对方到底是谁、是干嘛的、是什么性格,有些麻烦也就随之而去了。
到了阿尔因的家,洪涛胆子就稍微大了一点儿,于是他又带着陆战队登陆了,去阿尔因家里拜访了一下。这次洪涛送上了重礼,整整三箱平板玻璃,不看僧面看佛面,麦提尼也算是帝国里贡献很大的总督,他短时间内还回不来,自己帮他孝敬孝敬他的父母也是应该的。
麦提尼的老爹很虔诚,有了好东西头一个想到的就是他的神,他认为把这么好的东西装在自己家里是对真主的不敬,把三箱玻璃全都捐给了城里最大的清真寺,还是以洪涛的名义。结果洪涛不得不和当地的苏丹国王再来一次热情洋溢、充满了废话的见面,然后又送出去一箱玻璃,给这位大胡子苏丹回家去装饰装饰他的宫殿,得到的回礼则是十头骆驼和一把精美的匕首。
“老赛啊,苏丹和埃米尔有啥不同?”离开了王宫,洪涛又开始问问题了。阿拉伯世界对他来讲也是神奇而陌生的,很多东西还需要补一补。
“权利上没有什么不同,埃米尔是哈里发任命的,名义上是哈里发的下属。苏丹不需要哈里发任命。也不属于任何国家,是独立的。”赛义德回答得言简意赅,一句话就把两者之间的区别说清楚了。
到现在为止,洪涛才大概搞明白了整个伊斯兰世界的政体。他们的哈里发和伊玛目就相当于宋朝的皇帝。只不过多了一个宗教方面的责任。再往下就是埃米尔了,这个称呼和我们的节度使有点像,辖区之内军事、民政、官员任免一手抓,叫他们地方军阀更形象。一个埃米尔管辖着很多部落,这些部落的首领叫做谢赫。但是当这个部落太大。并且独立于王朝之外时,谢赫就变成苏丹了,大概意思就是国王吧。苏丹有大有小,大的像阿尤布王朝、奥斯曼帝国的统治者也叫苏丹,小的像阿曼这种弹丸小国,也叫苏丹。
但这些称呼仅限于阿拉伯人之间,而且还是逊尼派,要是到了什叶派、突厥人、波斯人、塞尔主人建立的伊斯兰国家里,还有一些变化,不过大概意思也都差不多。
现在洪涛也是拥有十头骆驼的人了。还是最好的骆驼,所以他那颗好奇心又开始悸动。干嘛去呢?他想去贝都因人部落里去看看,正好阿尔因家族的人有贝都因朋友,当初卖给洪涛阿拉伯马的部落就正合适。而且他们离马斯卡港不远,只有五天路程,骑着骆驼走五天。
为了这五天的行程,整个马斯卡港都忙活起来了,阿尔因家是商人,家里没有那么多骆驼,洪涛要带着三百陆战队一起走。光驮运食物和淡水就需要五十多头骆驼。这位皇帝还爱民如子,他的兵一个都不能走着,一人一头骆驼。整个马斯卡港里也找不出这么多空闲的骆驼,只能是到处出高价去雇。
光雇来骆驼还不成。洪涛还得要求骆驼干净、身上不能有寄生虫。于是在马斯卡港城外就出现了一大片帐篷和一大片骆驼,这是专门雇来洗刷骆驼的人。骆驼太多一天两天洗刷不完,要住在这里连着刷好几天。
有了骆驼还不算完,既然是在沙漠里旅行,那就得有个旅行的样子,穿着海军制服肯定不合适。入乡随俗嘛,还得一人置办一身阿拉伯大袍,再戴上头巾,这才完美。
“哎呀……很威武嘛,有点劳伦斯的意思了,出发!”洪涛本人也换上了阿拉伯大袍,戴上了头巾,坐在骆驼上看看自己的队伍,再看看阿尔因家族给提供的几十名向导、仆人、保镖队伍,感觉很满意。陆战队员的长袍外面还系着腰带,上面挂着子弹匣和******匣,腰带上别着两把短枪,长枪绑到了骆驼身上。这么一打扮,比挎着腰刀就好看多了。
洪涛不会指挥陆军,更没学过什么兵法,他的安排很简单。朗崖的副官带着五十名陆战队员呈双路纵队走在前面一百米处,就算是前锋了。朗崖和自己跟着大部队在后面就算主力,再分出五十人看护后面运送补给品的驼队和炮车。
为了增加自己的安全感,这次出行洪涛特意带了三门甲板炮。骆驼不会拉车,就由六匹马拉着。这玩意不仅可以在野战中用霰弹对付骑兵,还能在攻城战里换上实心弹射击城墙和城门。不过洪涛在看完马斯卡港之后,已经打消了这个念头。阿拉伯人的城市好像都不太重视城墙的建设,马斯卡港比亚丁稍好一点,好歹有一圈土墙,但也用不上炮,那个土墙只有不到一人高。
“陛下,干嘛非穿这种大袍子?这么热的天,穿着夏季制服都出汗,我能不能脱了?”朗崖很不习惯宽宽大大的阿拉伯大袍,在他看来,短袖上衣和短裤才是对付热天的正确选择,外面再罩一层,不是更热嘛。
“可以啊,我不强求,但是先别让士兵们脱,等中午吃饭的时候,如果你觉得不穿舒服,那咱就都不穿。如果你觉得还是穿上舒服,也就别折腾了。”洪涛自己也不知道穿上这个大袍子到底是什么滋味,据说它能让人在沙漠这种干热的气候里避免晒伤和保持身体水份,但没亲自试过的东西他从来不急着下结论。
这次又是洪涛对了,还没到中午,朗崖就重新把大袍和头巾戴上了。这里的热和海南岛、吕宋岛、爪洼岛、卡兰巴都不同,根本就看不到汗,不是不出,而是刚出来就被毒辣的阳光和干热的风蒸发了。
如果没有这层丝质大袍挡着,不光要经常喝水,皮肤也受不了,两个小时就把朗崖晒成了大龙虾,浑身通红。估计晚上他就该后悔了,被轻度灼伤的皮肤会发痒,这个滋味儿洪涛尝试过。经常钓鱼,尤其是去海钓的人,都逃不过这一劫,就算抹上防晒霜有时候照样不管用。
从马斯卡到贝都因人部落的路说沙漠不是沙漠,说戈壁又不是戈壁,有的地方居然还有小绿洲,具体是什么地形洪涛也说不清,反正是不太舒服。即便穿着大袍,也只能略微好受点,实际上还是难受。只要太阳一出来,所有的东西就都是热的,摸一摸腰带上挂着的短枪,能把手上的皮肤烫红。迎面吹来的风会让人觉得鼻孔里都是火,嗓子眼总是干的,说话声音都沙哑的。
怪不得这里的阿拉伯人一个个干什么事儿都是慢悠悠的,在这种自然条件下,如果再是个急脾气,那就没法活了。不光人是慢性子,骆驼也一样,它们走起路来就和有心事一样,走一步想一步,平均时速不到五公里,和人自己走差不多。
洪涛头一次管住了自己的嘴,不再瞎白话了,坐在骆驼背上他都快睡着了,只有在这种朦朦胧胧的状态下才感觉不那么难受。这时候如果没有别人跟着,他都想直接打道回府,还得往前走五天,要人命了!
光这么走着就如此难受,要是在这片地区和阿拉伯人作战,难度可想而知,占领城市没问题,清理城市周边也没问题,但是想深入大漠去打败这些游牧部落,恐怕得有了飞机之后才能办到。当然了,如果要是有了阿奸就另说了,带路党对于任何殖民者来说都是必须的。
可是最要命的不是白天,而是晚上。沙漠里的晚上气温不超过十度,体感温度更低,凌晨的时候居然还有雾气和露水,外面站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