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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节

武林帝国-第8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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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沉稳的语调说道:“免礼!”

大帅领着一帮将弁前来视察了,陪在大帅左右的正是壮丁营总教头王金标,看着这帮农家子弟被自己训练成精兵,老王头还是很得意的,目光紧随着大帅的眼神,察言观色,元封用马鞭随手一指,老王头便喝道:“你,吴冬青,过来!”

叫做吴冬青的小兵听到招呼,立刻跳了起来,三步并作两步跑到跟前,用尽全身力气大喊道:“义勇军左营练兵吴冬青到!”

年轻的练兵挺直了腰杆,年轻的面庞被硝烟熏黑,但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元封问道:“哪里人,以前是做什么的?”

“回大帅,俺是肃州人,猎户,以前跟俺爹打狼的。”

“这一仗打的如何?杀了几个敌兵?”

吴冬青脸有点红,答道:“回大帅,俺是装填手,专门帮正兵装火药子弹的,这一仗俺一共装了一百二十三次子弹,自己没打死一个敌兵。”

装弹一百二十三次,实属罕见,要知道一般的火枪也就是能连续射击十来次,再打枪管就受不住要炸膛了,王金标在一旁介绍道:“这小伙子是个好兵,忠于职守业务熟练,整个左营里就属他装弹度最快。”

元封拍拍吴冬青的肩膀道:“不错,当装填手可惜了,给提个正兵干干,下次打仗你就有自己的火枪了。”

吴冬青喜上眉梢,一时间手足无措不知道说啥好了,王金标喝道:“没规矩,还不谢过大帅。”

吴冬青正要拜谢,元封已经带着众将先前去了,走了几步忽然回头问道:“你多大了?”

吴冬青挺起胸膛道:“回大帅!俺今年十八!”

“嗯,好好干!”元封转身去了,心中却是百感交集,十八岁啊十八岁,自己也不过是十九岁而已,不过整个凉州都没人知道元封的实际年龄,他留了一副络腮胡子,加上眼神坚定执着,看起来倒像是三十多岁的成熟男子,这样也好,至少凉州军民心里踏实些,毕竟谁也不敢把身家性命托付给一个二十岁不到的小青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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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察完了防线,元封又来到城东的军器作坊,凉州军打仗器械为先,箭矢炮弹火药的消耗是很厉害的,围城两个多月,库存的兵器已经用的差不多了,不得不日以继夜的加班生产,才能赶上消耗的度。

十八般兵器弓弩为第一,箭矢的消耗是最大的组成部分,但是箭矢的生产比较麻烦,粗细均匀的桦木杆子,钢铁箭镞,羽毛,胶漆,丝线,工艺十几道,少了一道都不行,其他的原材料都好说,羽毛这种纯自然的东西可就难弄了,上好的箭是雕翎箭,一般的也得用雀鹰,鹅毛箭射出去就打飘,根本不能用,可是寒冬腊月的上哪里去找那么多的雕翎。

正是由于雕翎的缺乏,再加上优秀弓箭手的培训时间问题,凉州军已经放弃了弓弩这一块,用火枪作为补充,仓库里本来就有大批库存枪械,火药的储存也算充裕,子弹就更好说了,随便找些锡、铅、铜、铁溶了倒进模子就能造出子弹来,生产度比箭矢快多了,工艺要求也不复杂,只要是质地柔软的球状金属就可以了。

军器作坊的冶炼炉旁边,十几个赤膊大汉正在拿钢条捅着炉子,外面寒风刺骨,这里却热火朝天,坩埚里是暗红色的金属溶液,待会这一锅烧化的合金倒进模具里,就能变成杀伤敌人的子弹。

冶炼场的另一端是精加工作坊,十几位能工巧匠正在制作远威炮的炮弹,这种炮弹工艺要求非常高,整枚炮弹呈圆柱形,前头稍尖,风阻系数优良,弹体上带着两条凸槽,正好能卡在膛线上,炮弹的口径比炮膛略微宽了一些,这也是为了照顾射程的需要,软铜嵌在坚硬的钢质炮膛里,气密性自然会很好。

远威炮的射程极远,大炮架在高处,配上流线型的炮弹和特制的药包,能打到二十里外的突厥大营,虽然威力很小,但至少能给突厥人提个醒,别管你躲得再远,一样在我射程之内。

冶炼场外面,是堆积如山的破铜烂铁,有突厥人的头盔、锁子甲、盾牌、兵器,有些盔甲上还带着血迹,这些破烂都是等待回炉的,另外还有大批城里百姓捐献的铁锅菜刀啥的,原料是充足的,但是另一侧堆放的焦炭却是越来越少了。

不光是焦炭稀缺,火油、煤炭、木炭、木柴都严重短缺,一个冬天下来,光是取暖用的燃料就不知道烧掉多少,再加上炼铁的、烧锅的,真是不可计数,城里不少房子都被拆了,大梁和门板拆吧拆吧烧锅用了,路旁的老树也被砍伐一空,总之为了这场战争,凉州人已经付出了包括生命在内的很多很多……

最紧迫的粮食问题虽然解决,其他问题接踵而来,燃料、弹药,医疗用品,什么都缺,派去兰州的使者应该到了,两个多月的时间援军也应该出了,可是每天站在东城墙上的瞭望哨望穿秋水,也没看见从东方过来一人一马。

元封冒雪视察的时候,叶天行正陪着曹延惠在温暖的房间内唠嗑,桌上摆了两壶青稞酒,叶天行边喝酒边讲元封的事迹,从他杀死独一刀开始讲起,一直讲到十八里堡被官兵剿灭,曹秀坐在一旁听得聚精会神,心驰神往,当讲到孟小冬血溅进士府,元封怒杀四公子的时候,曹秀忍不住泪流满面,恨恨地一挥拳头:“杀得好!”

故事讲完了,曹延惠长叹一声:“原来此子还有如此经历,怪不得小小年纪就如此沉稳干练。”

曹秀眨眨眼睛:“爹,为啥说他小小年纪,我看他一脸胡子,起码有四十岁呢。”

叶天行哈哈大笑,替曹延惠答道:“人家只不过胡子长点罢了,论年纪还不到二十岁,比你大不了几岁。”

曹秀吃惊的张大了嘴,原来那个凶恶的怪叔叔如此年轻,他不再插嘴,躲到曹延惠身边掰起手指来,也不知道在算什么。

“老曹,怎么样,你有什么打算么?”叶天行闷了一口青稞酒道。

曹延惠抚摸着曹秀的小脑袋,神情淡漠地说:“倘若凉州幸免于难,此子居功至伟,老夫自然会重用于他,只是……”

“只是什么?”叶天行问。

“金…鳞…岂是池中物,只是怕小小的凉州盛不下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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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 似是故人来

一连数日,突厥人都没有动静,这反倒让凉州军民心神不宁,总是想到暴风雨前那片刻的平静,军民加紧修补城墙,将豁口堵上,火枪火炮严阵以待。

果不其然,三日后,一彪人马出现在视线之内,城头立刻响起警号,士兵们各就各位,缓缓推动大炮瞄准来敌,可是那队人马却没有攻城的意思,远远的停在三里之外,只派了两个骑兵过来。

“这是干什么?”一名凉州军士兵咕哝道。

“别管干啥的,先撂倒再说。”另一名士兵举起了火枪。

“且慢!”士兵正要开枪,被刚从敌楼里走出的元封制止住,他望着由远及近的那两名骑士,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油然而生,看他们的**战马,腰间直刃长刀,还有光闪闪的鱼鳞甲,绝非突厥骑兵的打扮。

对!是羌人,这些人是羌人骑兵!

此时两匹快马已经到了城下,两名骑士勒马停住,其中一名骑士朗声道:“我们是西宁州的羌军,奉我王军令前来增援凉州,大军已到三里之外,还不开门。”

一时间城墙上鸦雀无声,片刻之后才爆出一阵欢呼,援军终于来了,自打三个月前和突厥人开兵见仗,凉州被围也有两个月了,其间见不到一兵一卒来援,如今援兵终于到了,这怎能不让人兴奋。

但元封却异常冷静,挥手制止了部下们的喧嚣,道:“问问他们,有什么能证明自己不是突厥兵假扮的。”

城墙上一下子便又静了下来,突厥人狡诈万分,化装成羌人来诈城也不是没可能,当即便有人高声喝道:“那汉子,空口无凭,你如何让我们相信你们是真的羌军?”

羌人骑士一指远处:“大军都到了,你们难道看不见么?”

城上人道:“距离那么远,看不出真假来,还请你们统兵大将过来说话。”

羌军骑士冷哼一声拨马去了,回到本阵,在大纛旗下对领军大将说了些什么,片刻之后,那员大将亲自领着十余名侍卫奔来过来,城上人定睛一看,莫不目瞪口呆。

羌军大将竟然是一位巾帼英雄,只见她,**胭脂马,掌中鸳鸯绣绒刀,身披金甲,金盔之上两支雉鸡翎子高耸着,一张粉脸艳若桃花,却又冷若冰霜,女将纵马狂奔至城下,忽然勒马停下,战马跑出了性子,前蹄腾空嘶鸣不止,好一派大将军立马横刀的飒爽英姿,城头上的凉州男儿都忍不住齐齐叫了一声好!

那女将却指着城头上骂道:“我们千里遥远来援凉州,被拒之门外也就罢了,居然还怀疑我们是突厥人假扮的,真是欺人太甚,这凉州不救也罢,我们走!”说罢拨马就走。

城头上的人全呆了,这位女将的脾气太暴躁了吧,怎么说走就走,正在紧要关头,忽听一声大喊:“赫敏殿下!”

那女将猛回头,一双好看的丹凤眼扫视着城墙的人,最终定格在元封身上,此时的元封已经不是三年前的那个少年郎了,而是满脸胡须的成熟男子模样,赫敏看了半天也不敢认,迟疑道:“你是……元封?”

“对,是我!”元封答道,忽地转身对左右道:“还愣着干什么,快开门!”

哪还有什么城门啊,除了西北便门留着一条通道之外,所有的城门都被砖石封死了,士兵们手忙脚乱一窝蜂的下去搬石头,元封甩下一跟绳索,径直从城墙上滑下,落到赫敏的马前。

赫敏翻身下马,仔细打量着元封,终于认出这就是曾经救过自己性命的那个马贩子,她兴奋地一拳打在元封肩上:“原来你没死啊。”

“是啊,我还活着。”元封讪讪地笑着,想表示一下亲热却不知道干啥啊,毕竟两人都不是小孩子了,又当着那么多兵将的面,怎么好意思呢。

赫敏却不在乎,依旧满脸老友重逢的喜悦,说道:“得知你们堡子的事情之后,我哭了好几天呢,还闹着让父王兵去帮你报仇,可是父王他却……唉,不说那些了,你现在做什么,是曹延惠手下的兵么?”

元封道:“算是吧,我现在也算是半个凉州人了。”

赫敏上下打量着元封的衣甲,不过是一件平常的红色战袍外罩锁子甲而已,和普通军校差距不大,“曹延惠给你什么官职?凭你的武功起码千总以上,不过看你这身打扮可不像,不过没关系,回头我找他,让他给你升官!”

赫敏大大咧咧的一番话让元封哭笑不得,没等他答话呢,赫敏又说了:“刚才是谁不让我们进城的,让他下来,本宫要问问他什么意思,我们大老远跑来可不是看人脸色的,昨天还和突厥人打了一仗死了不少将士呢,好不容易到了城下又要受这份气,哼!”

元封只好说:“是我下令的,要怪就怪我好了。”

赫敏却噗嗤一下笑了:“好了,逗你的,看你这副傻样,和以前一模一样,这胡子真难看,赶紧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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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住城门的石头被迅从里面扒开,露出一条通道来,羌军先遣队这才开进城来,这是一支轻骑兵部队,人数只有三千人,但全是和突厥人打过仗的精锐骑兵,每人都带一长一短两张弓,六十支雕翎箭,圆盾、腰刀和长矛,军官穿鱼鳞甲,士兵穿七札的皮甲,羌人并不富裕,能武装出这样一支部队来,可算是下了大本钱了。

元封让手下给羌军安排宿营地,自己带着赫敏去觐见曹延惠,一进府衙大门,赫敏就呆住了,这哪是传说中富丽堂皇的凉州曹氏宫殿啊,分明是个破败不堪的难民营,呆了半晌赫敏才道:“曹大人真是爱民如子啊……”元封只是笑笑并没有说什么。

继续往里走,赫敏才现自己错了,不管是正在洗衣服做饭的妇人,还是锯木头打铁的男人,或者是满地乱跑的小孩,见到元封都是一脸的亲切,恭敬又亲热的喊一声张大帅,元封也毫无架子,就如同走在同乡父老之间一般。沿途所有守卫、巡逻的士兵,见到元封也是立刻站直行礼,毕恭毕敬。

所有人的目光,都会不约而同的在赫敏身上停留,如此飒爽英姿的女将军肯定不是凉州本地人,有那脑筋转得快的人立刻就想到是援兵到了,但更多的人想的则是:这女将和咱们张大帅真是配啊!

元封已经不是当初那个矮小瘦弱的孤儿了,现在长身玉立,肩膀宽阔,瘦削的脸上一部英武的大胡子,双眼深邃而有神,再加上沾满硝烟的战袍和甲胄,真是太有男人味了,而赫敏更是英姿勃,苗条欣长,充满阳刚之气的铠甲配上艳若桃花的粉面,别有一番风情,两人品貌相当,个头也搭配,就连走路的步调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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