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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

武林帝国-第1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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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整用了两天时间,元封才找到其他人,将当日的事情诉说了一遍,几个当地向导立刻惊呼起来:“那是冰川天女,神的使者啊。”

当地一直流传着这样的传说,天山上有一位仙女,冬天蛰伏在地下,是虫的形态,夏天才以美女的形态出现在人间,据说她已经在雪山之巅生活了千年之久,这位仙女有个浪漫的名字叫做虫不老,但是大家只敢称之为冰川天女。

听了山民的话,大家都唏嘘不已,只有叶开不为所动,等众人散开之后才对元封说:“你看见的那个人,中原武林称之为白魔女,据说是蓝莲花的守护者,长久以来一直在天山之巅守护着这朵奇葩,这也是为什么蓝莲花一直没有人采摘成功的原因,你能通过她的考验得到仙水,看来也是天意。”

“怎么不早说。”元封抱怨道,按一按怀里已经被重新装好的金匣子,心里踏实多了。

一行人寻找着下山的道路,可是由于山体滑坡,道路已经消失,那些留在半山腰的人也联络不上了,十几个人只好摸索着前行,随着海拔的降低,气温也慢慢回升了,天山越来显得越优美,沿着白皑皑群峰的雪线以下,是蜿蜒无尽的翠绿的原始森林,密密的塔松像撑天的巨伞,重重叠叠的枝桠,只漏下斑斑点点细碎的日影,穿行林中,只听见溅起漫流在岩石上的水声,增添了密林的幽静。在这林海深处,连鸟雀也少飞来,只偶然能听到远处的几声鸟鸣。

再往下走,就能看见融化的雪水,从高悬的山涧、从峭壁断崖上飞泻下来,像千百条闪耀的银链,,在山脚汇成冲激的溪流,浪花往上抛,形成千万朵盛开的白莲。可是每到水势缓慢的洄水涡,却有鱼儿在跳跃。当这个时候,饮马溪边,俯视那阳光透射到的清澈的水底,在五彩斑斓的水石间,鱼群闪闪的鳞光映着雪水清流,给寂静的天山添上了无限生机。

忽然有人停下脚步,伸手指着远方,“看!天池!”

一个清澈幽深的高山湖泊出现在眼前,那些雪水河流源源不断的汇集于此,湖岸周围的山坡上生长着挺拔的云杉、白桦、杨柳,平静的湖水倒映着青山雪峰,风光旖旎,宛若仙境。这就是传说中西王母举行蟠桃盛会的地方,西天瑶池。

看到了天池就找到了下山的路,往西南方向就是轮台,蒙语乌鲁木齐,意为优美的牧场。

穿过茂密的原始森林,终于来到了天山北麓,遍地紫色的薰衣草,如梦似幻,一阵风吹过,如同波浪起伏,碧绿的草场,清清的溪水,草原广阔,牛羊成群,牧人的毡房星星点点,蓝天、雪山、绿草、洁白如云的羊群,都让人心旷神怡,忽然一阵雷声响过,乌云低低的掠过大地,牧群就在云中穿梭,阵雨过后,被雨水冲刷过的草原变得更加清新碧绿,草尖上缀满了晶莹的水珠,从雪山之巅上艰难跋涉下来的人们静静地凝望着这美丽的景色,心境似乎都变得纯净了。

是夜,众人在牧人的蒙古包外歇息,好客的主人根本不问客人从何处来,向何处去,就给他们准备了丰盛的晚餐,一整头牛架在火上烤,鲜嫩的牛肉用柴火随便炙几下,还带着血丝就擦着大盐粒子吃下去,鲜美异常,奶茶飘香,青稞饼子管够,众人大快朵颐。

元封却现一个奇怪的事情,牧民中只有老人孩子和妇女,见不到一个青壮年男子,他便让人询问,年老的牧民叹口气说:“孩子们全都被帖木儿拉去打仗了,至今杳无音信。”

不用问,那些年轻的牧民一定是死在遥远的凉州城下了,众人默默无语,心中都不是滋味。

“向他们买些马匹,咱们得尽快赶回敦煌。”元封道。

沙哈鲁点点头,刚要去和牧民交涉,忽然他好像觉察到什么,趴在地上倾听了一会,抬头道:“有人来了!”

话音刚落,老牧民便跑过来急促的说了几句话,翻译过来是:马黑麻的军队打过来了,你们快走,要不然肯定都被拉去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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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

众人都看元封,是留下来帮牧民打仗,还是尽快赶回去救治赫敏,全在元封一念之间。

马黑麻的败兵如同草原上的蝗虫,所到之处一扫而空,吃的用的,女人、马匹、粮食,全部裹挟进军队,连不及车辕高的孩子都不放过,补充了物资人员便回过头同三王子的军队再打过,草原之上一片血腥。

淳朴的牧民催促他们离开,甚至愿意无偿提供马匹,因为等马黑麻的军队过来之后,所有的一切都不会剩下,看着老人眼中深深地绝望,元封的心紧缩了一下。

远处的毡房已经腾起了火光,女人们的尖叫声,孩童的哭泣和乱兵们粗野的狂笑声随风传来,众人都忍不住捏紧了拳头,面对此情此景,元封暂时忘却这次天山之行的目的,此时他不是一个为了拯救爱人生命跋涉万里的男人,而是一个战士,一个维护正义惩罚邪恶的真正的战士。

“上马迎敌!”元封一声大喝,部下们眼中都是一亮,各自寻了马匹跨上,牧区有的是好马,但是鞍具就没那么多了,好在列位都是娴熟的驭手,不用鞍具也能熟练地掌控马匹,马匹是未经过训练的普通马,被陌生人骑上去之后刨着蹄子嘶鸣不已,但很快就被驯服了,十三个人,十三把雪亮的长刀在篝火掩映下闪闪光,善良的牧民老人惊呆了,这群天山上的来客竟然是深藏不露的刀客。

洗劫了了附近牧民的突厥兵朝着这边的毡房狂奔而来,这些人都是来自河外的突厥人,高鼻凹目,和轮台附近的蒙古人本来就不是一个民族,再加上新近兵败,帖木儿帝国已经四分五裂了,为了保持士气,只能任由士兵劫掠杀戮,这一股乱兵足有百十人,一路烧杀而来,正在兴头上,岂料迎面有十余个骑士拦住去路,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帮破衣烂衫连马鞍子都没有的流浪汉,但是不知何故,这些人身上散出的威压让人喘不过气来。

低等的突厥小兵哪里知道,他们面对的是多么强大的对手,凉州的捍卫者、帖木儿的四王子、羌藏联军中最精锐的战士,哪个不是身经百战的战士,突厥兵们楞了一下,依然仗着人多扑了上来,对方也催动战马迎了上来,十三个人冲入乱军之中如入无人之境,长刀落处血光涌现。

敌人越来越多,骑士们为了保护牧民,边打边退,向着西边冲过去,元封抢了一张弓一壶箭,亲自殿后,敌人紧追不舍,一直打到天亮,终于将这群人包围在一个小山坡上。

马黑麻的骑兵如同狼群一般阴狠执着,面对强大的如同一群猛虎般的敌人,他们没有丝毫的畏惧,反而如附骨之蛆一般紧紧贴着这股敌人,不靠近也不离远,就这样紧追不舍,一直把敌人拖垮,拖散,然后再一拥而上。

这种典型的战术沙哈鲁再清楚不过了,作为堂兄弟,他很熟悉马黑麻,那是一个阴险狡诈的突厥汉子,为了达到目的无所不用其极,这回马黑麻居然能被自己那个有勇无谋的三哥打败,确实令人大跌眼镜。

十三个人坐在小山坡上吃着牛肉喝着马奶酒,视远处那些跃跃欲试的突厥兵为无物,天已经亮了,草地上结满露珠,野花烂漫。美丽至极,想必那些牧民已经远遁了吧。

大家都是一脸不在乎的表情,虽然敌众我寡,但没有人害怕,比这困难百倍的事情都经历过,这几百个突厥兵哪还放在眼里。

只有元封和沙哈鲁眼中有一丝愁绪,元封担心的是越走越远,难以赶回去救治赫敏,沙哈鲁难过的则是他不得不面对自己的同胞。

“你们吃,我去拿点东西来。”沙哈鲁说着,只拿了一张弓便走下小山坡,远处躺着几具敌兵的尸体,其中有一匹被射中头部而死的战马,沙哈鲁过去解开肚带,辔头,把鞍具卸了下来,整个过程就在突厥兵的眼皮底下进行,忽然有人射了一支箭过来,雕翎箭呼啸而至,马黑麻头也不抬,伸手接住羽箭,迅搭在弓上回射过去,射箭之人应声落马。

突厥兵噤若寒蝉,眼睁睁的看着马黑麻提着那副鞍具背对着他们向山坡走去,仿佛他背后也生着眼睛一般,竟无一人敢再射,惶恐间有人低语道:“那个人好像是四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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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厥兵们更加恐惧了,齐齐向后退了几步,有人策马飞奔而去,向马黑麻殿下报信去了。

沙哈鲁提着鞍具走上山头,从十几匹马中挑了一匹最为健硕的,把辔头和鞍子马镫装上,肚带刹紧,又将自己身上一壶箭放在马鞍子旁,这才对元封道:“你先走,我们掩护下。”

元封无语,此时他真的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在这个男权社会里,远涉千里攀登雪山历经千辛万苦,折损无数兵马,只为一个女子,这种事情令很多人无法接受,在场的乌斯藏人、突厥人、蒙古人、甚至是羌人,其实都对这件事不以为然,都觉得大丈夫何患无妻,一个女人哪怕再金枝玉叶,再漂亮贤惠,也不过是一个女人,男人的附庸品而已,没想到此时此刻,最支持自己的竟然是沙哈鲁。

“他们都说我在四个儿子之中最像父汗,其实不然,帖木儿是无法复制的,或许大家以为我够狠够辣,但谁又能想到,是父汗逼我成为这样的人,我和你一样大的时候,曾经为一个女子着谜,沉醉其中不可自拔,父汗为了“挽救”我,当着我的面杀了这个女子,从此我便心硬如铁,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残酷到极点,多年后,人们都知道帖木儿的四王子最厉害,最像他的父亲,其实谁又能知道,如果可以重新选择,我……”

到这里,沙哈鲁自嘲的笑了笑,换了话题:“为了心爱的女人,做任何事情都是应该的,你去吧,开疆拓土不在于一时,人不是为了征服而活着,拥有数不尽的牧场和牛羊,却没有女主人来照料,那也是一种失败。”

没想到沙哈鲁竟然说出这样一番有哲理的话,真让元封对他刮目相看,此时也不用多说什么了,他翻身跳上装上鞍具的马,看了看太阳,确定了方向:“你们保重!”说罢纵马向着太阳升起的地方狂奔而去。

元封一动,周围的突厥兵也跟着动了,沙哈鲁等人也上马冲过去,挡住追兵掩护元封离开。

元封纵马狂奔,杀声渐渐远去,碧绿的草原上空荡荡的,没有牧民,没有羊群,没有毡房,显得那么的寂寥空旷,空旷的让人心里虚。

翻过一道弯,元封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草原上罗列着十几个方阵,数万军队肃然挺立,黑旗招展,刀枪耀眼,这么多的军队摆在广阔的草原上竟然显得如此渺小,在黑色旗帜军队的对面,是同样数量的黄旗军队,螺号吹响,战鼓齐鸣,双方几乎同时派出了骑兵,铁流一般的骑士们对撞到了一起,美丽的大草原顿时成了人间地狱。

元封默默地看着这一幕,这是他第一次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观战,战争的惨烈,生命的渺小,元封知道对阵的是马黑麻的突厥军队和楚键的东察合台蒙古军,事实上三王子此时已经被楚键架空,继续保留着此人只是为了保证正统性而已,察合台人被帖木儿吞并不久,人民并未真心归顺,帖木儿一死,整个帝国就分崩离析了,天山南北本来就是察合台的疆域,在家园打仗,自然占了地利人和,马黑麻不败才怪。

随着蒙古军大炮的鸣响,突厥人终于崩溃,兵败如山倒,元封默默看了看尸横遍野的草原,一夹马腹正欲离开,忽然一股骑兵出现在眼前,扁平的脸庞,丝绸战袍和蒙古刀都显示出他们的身份。

“我是黑的儿火者的安达。”元封赶紧说。

……

兄弟再度重逢,都是感慨不已,短短几个月而已,天下已经不是原来那个天下了,昔日十八里堡的穷小子,都成了称霸一方的雄主。

“帖木儿的领土,我要全部接收。”楚键自信满满地说。

元封不动声色,他似乎看到了一个年轻的帖木儿,正对着地图踌躇满志。

“但是我需要你的支持,只要西凉继续提供军火给我,我愿意将天山南北的土地都给你……”

但元封现在没心情听这些,四十九天的期限早就过去了一大半,现在赶回敦煌都不知道是否来得及。

“楚键,给我三匹好马,我要立刻赶回敦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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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

一个人赶路的度很快,元封星马不停蹄的从吐鲁番赶往敦煌,他把自己绑在马背上,带着另外两匹健马星夜兼程,战马都是可以挑选的上等蒙古马,耐力极佳,可以进行不间断的长途行军。

元封每走一段距离就换一匹马,带着空马继续前行,可是战马的耐力再强也经不住他这样毫不节制的摧残,终于,一匹马累垮了,口吐白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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