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生指南-第1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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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纲策马狂奔,迎面扑来的狂风,打在脸上,他不由得激动起来。速度和杀戮从来都是令人兴奋的,严纲忍不住舔了舔干涩的嘴唇。
距离还有一百五十步,严纲决定等等。
坦率的说,严纲不怎么喜欢与青州兵作战。青州军都是缩头乌龟,每人一件坚实的乌龟壳是在令人头痛。原本在百步即可射箭,如今面对乌龟壳,也只能改成八十步,甚至八十步的杀伤也是有限的,等于平白少射了几轮箭。如此优良的防御能力,也使得许多人喜欢青州军的乌龟壳,但严纲把分得的几件铠甲,都给了部下,自己还是穿着那身鱼鳞铠。当然,为将官精心打造的鱼鳞铠,防御能力并不亚于普通的青州铠。
在一百三十步的时候,严纲才吹响了号角。
“上箭!”
雷鸣般的马蹄声里,只有大声呐喊,才能听见,但什伍长们整齐的喊声,还是清晰入耳。
严纲眯着眼睛,没有准备弓箭的打算。青州军的兜鍪和胸部的铠甲都有一分余厚,面上还带有铁面罩。只露出寸许宽的眼睛,弓箭的威力都被大大削弱了。
一百步了,严纲没有动;
八十步了,严纲决定再等等;
“呜~~”
直到七十几步远,严纲才吹响了号角。
“放~~”
在一片呐喊声中,天空“咻”一下,一层阴云掠过了上空。密密麻麻的长箭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圆弧,带着凛冽的杀机,越过大盾,直扑青州军中后部……
突然,严纲看见大盾间闪烁出点点寒光,他猛地一惊,弩,是强弩!
但是,在这个时候,距离太近了,骑兵已经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来不及转向了。严纲握紧了长戟,再次压低了身体,双腿用力猛夹住马腹,骏马吃痛,奋起余力又提高了速度,人死鸟朝上……
“低头!”
李明伟顺从的服从了命令,俯首45度,把脸部藏在了头盔里。阴云笼罩住天空,转眼箭雨便落了下来,打在众人的头盔上,铠甲上,发出清脆的“当当”声,随后便弹开了。只有少数倒霉蛋,被箭簇击破了铠甲的薄弱部位,或没有铠甲防护的部位,鲜血从撕裂的伤口涌出,渗湿了附近的衣物。不过,这些地方都不是要害,并不会影响战斗,没有人退出战斗,只有稀疏的闷哼声。
“预备!”
李明伟抬起了头,将蹶张弩平平举起,通过望山,来瞄准扑来的骑兵。老实说,在五十几步的距离,骑兵连人带马这么大的目标,李明伟实在用不上瞄准,不说百发百中,十发九中也是没跑的。但是,长期养成的习惯成为了本能,他还是眯着眼睛,瞄了一下——马也有要害的。
“呜~~”
“放箭!”
听到命令,李明伟轻轻扣动了悬刀(扳机),没有观察结果,他便向左一步,给身后的唐国强闪开了位置,随即一转身,向后疾驰两步,从最前排来到了第三排,又一个转身,跨步战好,一弯腰,脚钩踏在了踏环里,拉开拉杆……待他直起腰来,弩箭便已就位。此时唐国强射箭完毕,正好闪开了位置,孙东平向前一步,李明伟紧随着他,也向前走了一步……
李明伟的一个瞬间,在严纲看来却很漫长,寒光一闪,严纲就见爱马的头颅高高扬起,一直雪亮的方头四棱箭镞便从马耳后面透出来,慢慢刺在他的身上。鱼鳞铠的质量很好,又穿透了马首,弩箭并没有伤害到严纲。但胯下骏马的骤然减速,严纲没有丝毫反应便飞了出去……
严纲飞出去足足有七八步远,重重地摔在地上,差一点儿没背过气去。恍惚中,似乎有人在大声叫他,但严纲的脑海里轰轰作响,浑身上下像散了架似的,竟分毫动弹不得……
大汉国的军法森严,主将若是死亡,亲兵将尽数处死,其余大小军官也多如此。严纲说是冲在前面,却也不是最前面,再前还有亲兵——这时候都已死了。此时此刻,一见严纲落马,生死不知,所有人都急了,这是要掉脑袋的……
骑兵们也顾不得许多,拼命向前冲。亲兵冲上前去,是抱有万一的希望,想将严纲抢回去。而骑兵们冲上前,则是为了立功赎罪——若是将这股青州先登灭了,斩杀其指挥的军官,也可以抵消罪行,这几乎是唯一的出路了……
于是,骑兵舍生忘死,如潮水般奔腾而至。青州军的蹶张弩是经过改进的,发射速度极快,又采取了三段轮流射击的方式,使发射速度达到了一个新高,顷刻之间,便射出了数千箭,也不能完全阻止骑兵的突击。毕竟,骑兵如奔流般一起向前冲锋,前面的骑兵自然而然便为后面的骑兵提供了掩护……
严颂是严纲的侄子,又是他手下得力的军官,见严纲落马,他眼睛都红了,严颂恨不能把这些人都吃了。也是他运气好,穿着一身青州的骑兵铠,竟没有大碍,眼看着离青州军越来越近,严颂咬紧了牙关,端平了长戟,正要破开大盾,好杀个痛快,就在这个时候……
“唏呖呖~~”
胯下的骏马一声长嘶,忽然马失前蹄,严颂整个人飞出去好远,大头朝下摔在地上,当时便没有了动静。突破到近处,三五十步的骑兵很多,但他们无一例外,不是倒在了强弩劲射下,便是马失前蹄,整个人都成了骑兵炮弹——飞了出去……
一个是偶然,二个是意外,但一批批都如此,连接近都不能,便平白的死在半途中,这沉重打击了骑兵的士气。勇气来得快去得也快,加之,前面的骑兵连人带马堆成了一片尸山血海,骑兵也冲不上去,后面的骑兵不由自主都降低了速度……
幽州兵失去了前进的勇气,赵文华却还不肯放过他们,令旗一指,随着鼓声的响起,青州军开始了突击……
严纲伏在地上,不知过了多久,才稍微清醒一点儿,手中的长戟早已不知去向,却看到一口黑乎乎的长刀直劈过来,黑暗吞没了他……
是日,赵文华斩首两千有余,公孙瓒军左翼骑兵溃不成军。而右翼骑兵出动之时,又遭到了骑军的阻截。当赵文华指挥先登,奋力向前的时候,张奂也把握住机会,立刻挥军猛攻。右翼骑兵也崩溃了,带来的连锁反应是,公孙瓒全军皆溃,大败而归。
宜将剩勇追穷寇,张奂指挥着青州军紧追不舍。公孙瓒逃到大营附近,收拾残兵准备再战,却被随之而来的赵文华指挥先登猛烈攻击。公孙瓒军又败,连牙门旗竿都被夺取了——牙门旗竿就是旌旗,也就是全军的军旗,连牙门旗杆都被夺去了,公孙瓒的狼狈不堪可见一斑。公孙瓒军遂溃不能止。其时,张奂指挥青州军赶到,趁势拔其大营。随后,骑都尉孙齐云指挥着骑军一路追杀,直追杀出上百里之遥。
是日,青州军共斩首五千余级,俘虏八千有余,斩公孙范、严纲以下将校一百一十七人。
公孙瓒仅率白马义从等五百多骑度过了漳水,逃脱了性命。
至此,张涵控制了冀州全境。
第二十四章 战定
这是一张美丽的强弩,湛蓝色的弩带着钢铁独特的魅力。弓身长四尺余,浑然优美,弓弦长三尺多,比一般的弓弦稍粗。弩臂和弩机也都是由精钢制造,精巧而坚实,弩弓横装于弩臂前端,弩机安装于弩臂后部。在弩臂前端还装有一枚形如马镫的踏环,显而易见,这是一张蹶张弩。在弩弓、弩臂和弩机等零件上,都可以看见一排数字,标明了生产的日期和批次——据此,便可以查出是哪位工匠,在哪天制造的。
张奂细细的把玩了一会儿,试着拉拉弓弦,又用拉杆拉了下望山:“不错!六石的?”
“嗯,”赵文华爱惜地看着蹶张弩——这可是他的心肝宝贝,“弓身长四尺二寸,弓弦长三尺三寸,弩箭方头铁羽长八寸,两百步外可入榆木四寸,一百步内可贯重甲。六石蹶张弩,使用拉杆后,利用杠杆作用,使拉力下降到原来的四分之一,即便不用脚,光凭着双手也可以使用。因为通体都是精钢制造,可以承受更强的力量,所以在精心设计后,整体重量不升反降,仅三十三斤。射击速度极快,在不瞄准的情况下,每分钟最快可以射出三十箭,一般说来,每分钟能射击速度为十二箭左右……”
说起这蹶张弩,赵文华立刻就滔滔不绝,直说了好长时间。
值得一提的是,赵文华所说的分,与后世的并不一样,而是张涵为了计算方便自行规定的。大汉国将每天划分为十二个时辰,又将每个时辰分为八刻,考虑到以后制作钟表,张涵将一刻钟分成十分钟。一分钟顺理成章也就分为八十秒,即一个时辰为八十分,六千四百秒。这样一来,一分等同于后世的一分半,而一秒则要比后世的秒长八分之一。
换言之,在后世的一分钟里,可以射八次箭。
“哦,那不是与弓箭差不多了?”张奂笑着问道。
“不行,比弓箭还是要慢一点儿的……”
赵文华这话与其说是谦虚,还不如说是在炫耀。
伸手要过弩来,赵文华一弯腰,左手自然的从腰间掠过,取了一支弩箭在手。扶住了弩臂,脚伸进踏环,踏个结实,右手探到拉杆的把手处,也不见他用力,“喀哒”,轻轻地一声响,望山被拉向后面,牙上升,钩心被带起。扣住弓弦,将其一起拉开,直起腰来,将蹶张弩端起来,左手顺势将弩箭放置在失道里……
这话说来罗嗦,张奂在一旁看来,赵文华也就是弯下腰来,再直腰这么短的功夫,蹶张弩便已准备就绪。张奂不由得兴致大起,这么快,比弓箭也慢不了多少。
“蹶张的射速,怎么也不能与弓箭相媲美,但是,射箭使用的是手指的力量,射不了几箭便乏了,能射上三五十箭,还依然保持稳定的,屈指可数,寥寥无几。而这蹶张便大不相同了……”
赵文华把弩箭取下,将拉杆展示给张奂,拉杆前面呈一圆柱状,平时置于一个凹槽中,恰好可以容纳人手。
“这手的握力,可比手指的拉力强多了。我这营中,又都是六石弩,即使射上百十箭,也完全可以保持稳定……”
“不错!不错!看来,我也要抓紧了……”
这批蹶张是小作坊的最新产品,试制了两千,先拿来军中试用一下,看看实际使用情况。张奂分得了一千。如今既然好用,张奂自然要争取先为自己的部下换装,总不能平白做了贡献。
张奂心里盘算着回去怎么说,嘴里则在夸奖着赵文华,脚下不免没有留神。“叭叽”一声,险些滑倒,好在赵文华手脚麻利,扶了他一把。张奂这才注意到,原来踩在一滩凝固的血泊里。
“将军,小心些儿!等把战场打扫完,您再来看也是不迟……”
“没事!你这一仗打得不容易,我不上来看看,怎么能够安心?”
说话间,两人已经来到了赵文华昨天坚守的土丘上。张奂低下头来,许多士卒正在打扫战场,远处是一群俘虏正在监视下挖着坑,所有死去的人都将得到掩埋。不过,一切才刚刚开始,密密麻麻的尸体依然散落在战场上,淡淡的腥臭味弥漫在这片土地上。张奂丝毫不以为意,都是厮杀汉,哪里有那么些好讲究的。昨天把死马运回了大营,给士卒们改善伙食,也没看谁吃不下去。
在尸山血海中,张奂注意到零乱松散的新土,从土丘中部开始,一直密布到近前。
“公孙瓒还真是倒霉呀……”
“是啊,我也没有想到,公孙瓒会给了这许多时间……”
赵文华心中很是得意。
若是昨日他们一立阵,公孙瓒就指挥着大军冲上来,昨天的伤亡可就大了。没有坚固的营垒,或密集阵形的长矛兵,在近战中,步兵绝对不是骑兵的对手。不过,战场之上,没有假设,公孙瓒选择错误,只能怪他倒霉了。
生命不息,挖坑不止。挖坑是伟大的事业,是步兵对付骑兵的最好选择。半圆形特制的军用铁锹,功能类似于洛阳铲,一锹下去,再提起来,一个尺许深的小坑洞便完成了。提土上来以后,轻轻顿一下,土层便会覆盖在坑洞上。先登这一营人,是张奂从鲁国一手带出来的,至少经过三年的训练,又充斥了相当数量的族学毕业生。有片刻时间,赵文华便能将五十步内布满坑洞。何况,公孙瓒还给了他们充分的准备时间。在这种土地上,马跑的越快,死的便越快,绝无例外。
朝阳照耀在身上,暖洋洋的,张奂忍不住流露出一丝微笑,不知道主公接到战报会是什么表情。张奂遐想了片刻:“走,陪我去看看受伤的士卒……”
俘虏的处置,缴获的物资,骑军追击到幽州去了,随后还要派出支援部队,还有组织后勤补给……今天的事情还有很多,张奂可不能把时间都花费在这里。
“啪!”张涵猛然一拍桌子,大声赞叹道:“子美干的漂亮!”
九月金风送爽,在这即将过去的一年里,胜利的消息一个接着一个,张涵的统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