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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3节

大唐盗帅-第2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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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见面的,我先走了!”

他笑着,将两本书贴身放好,转身离开,出村的时候回望了一眼,心道:“小家伙,可别让我失望啊!”

这一直以来。他都有一个想法!

如今他的目标是以自己的能力让大唐名垂千古,让中华四方来贺,百夷来朝,成为远胜蒙古帝国、亚历山大帝国的强大国度。盗帅的身份,只能在适当的时候使用,不能如后世一样,四处奔波。

如此一来,他的身份很容易的会让有心人察觉。因为不可能有那么多的巧合,凡是他在的地方就会出现盗帅的踪迹。

他需要一个替身,一个部下,一面提他掩饰身份,另一面能够为他干一些常人无法做到的事情。

他几个心腹都是能人,但没有一个有练习轻功的天赋,至今也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

秦煜的出现,让他眼睛一亮:那小子不但耐力惊人,下盘功夫极其稳健,有着练轻功的好功底,正是他找了许久的人物。

此子若能够通过考验,将会成为他得利的助臂!

第十三章 解药终成

当天夜里,杜荷的千里马一恢复状态,他就迫不及待的上马往苏州赶去,手中的手扎关系到十五万人的命运,一秒钟也不愿耽搁。

仅用了一天半的时间,他就赶到了苏州。在他离开的这三天里,伤亡人数已经高达三百八十六人,与上次的六十几人,多了整整三百二十多人,可见情况已经越来越难以控制。

孙思邈一干大夫急的如热锅上的蚂蚁,见死亡人数成直线般的持续上升,皆有些心力憔悴,彻夜难眠。

城中那些未染病的百姓也人心惶惶。

见杜荷风尘仆仆闯进大门,孙思邈满怀希望的劈面问道:“大人,怎么样,可找到手扎了?”

杜荷激动的点着头,从怀里拿出了那本没有封页的书道:“就是这个了,我看过,里面将所有研制疫毒的过程、配方,一字一句记载的清清楚楚。”

见杜荷不负使命,真的带来了冯东羽的手扎,孙思邈欣喜若狂,一把抢过,翻至最后几页,正是冯东羽研究疫毒的过程心得,详细的记载了炼制疫毒时遇到的困难,克服的关键,以及疫毒最后形成的过程。

里面的一些内容让孙思邈大开眼界之余,也恍然大悟,低呼道:“原来是这样,我明白了……可惜啊,这姓冯的青年还真是一个怪才,若他能够将这份天赋用于医道,以他精通中原、苗疆医毒所长,定能造福天下。”

杜荷见孙思邈喋喋不休,忙道:“孙大夫,现在可不是发表感慨的时候,究竟能不能研制出解药,就看你一句话了。”

孙思邈一抖手上的手扎,笑道:“这解毒如治病,只需对症下药,便可获全功,药到毒除。如今毒药成份已摆在面前,若还不能研制出这解毒之物,孙某哪里还有颜面呆在这里?”

他泰然自若,自信满满的神色中已是胜券在握。

杜荷也是幸喜,急切道:“那大夫还不尽快动手!”

孙思邈心底焦急并不亚于杜荷,颔首之余,立刻召集所有大夫,分批抓药,轮流熬制。

杜荷不晓医理,还以为只要有毒药配方就能找出解药。

其实不然,这医学之道亦如武学兵法一般,博大精深,天下万物相生相克,十余种毒药混合炼制成的全新毒药,未必就能够用十余种对应的解药混合炼制就能够化解的。

因为毒药在融合的过程中会根据药性的强烈从而吞噬彼此,从而产生全新的效果,解药也是一般,各种解毒的药汇聚在一起,药效可能相互抵消,也可能促使药性变异,无法起到药到毒除的效果。

所以即便知道毒药的成份,即便是孙思邈医术惊人,也是需要经过严密的研究的。

好在孙思邈是药王,固然医术是他所长,但对于草药的认识理解才是他真正最拿手的强项。

根据毒药融合的药性,他不断的凭借想象以各种,草药的搭配,利用草药之间融合的药性来解毒。虽不能说是一击即中,但总能挨着边触着脚,能够压制疫毒,不过离完全根治还有一段距离。

孙思邈不眠不休连续研究了两天两夜,始终没能研制出解毒的配方,但也不算全无效果。这两天仅有六名重患者病故,比起前些时候,城中病患的情况已经暂时稳定住了。

杜荷对于解药的进程很是关心,但见孙思邈眼中满是血丝,神色疲惫不堪,劝说道:“孙大夫,脑力活比体力活更加伤身,你已经两天两夜没有好好休息了。在这样下去,身体会垮的。还是先休息一下吧,解药一事,不急在一时,你的安危才是最重要的。你要是垮了,可真没希望了。”

孙思邈不住摇头:“不急不急,就差一点点!我已经知道问题出现在哪儿了,只是没有想到合适的办法。对于疫毒里的成份我了然于胸,大部分的毒也已让我破解。唯独其中的五种毒虫,一时间没了注意。”

杜荷好奇询问,“哪五毒?可是蛇、蝎子、蟾蜍、蜈蚣、壁虎……那些玩意?”

孙思邈道:“蛇、蝎子、蟾蜍、蜈蚣对,但实际上壁虎是无毒的,至于什么民间流传的壁虎之尿甚毒,入眼则瞎,入耳则聋,滴到人身上就会引起溃烂,吃了壁虎爬过的东西便会中毒死亡等等都是不实之事。壁虎有小毒,对人体没有很大的危害。另外一种是蜘蛛,冯东羽在疫毒中加了这五毒的毒液,这种毒液与其他的毒草混合,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毒素,一时之间,我难以找到应对之策。”他的长处在于治病救人,对于毒物的了解不是很深,而且苗疆因为地域偏差,那里的毒蛇、毒蝎子、毒蟾蜍、毒蜈蚣、毒蜘蛛等比及中原的五毒更要厉害,毒性也有所不同,这也让他难以做出正确的判断。

杜荷顿了顿道:“那不知可不可以用梦果、百毒藤、毒水澡、麻根、胡蜂尾来解除这些毒。”

孙思邈莫名其妙道:“这一些都是毒物,人吃了对身体有莫大的危害,大人是从哪里听来的?”

“这本书啊!”杜荷从怀中拿出了《苗疆万毒篇》,道:“这也是冯东羽留下的东西,他的手扎你拿去了,这书还在我手中。这些日子等的无聊,就在一旁随手看着玩。就当看故事……”他翻开了《苗疆万毒篇》在前几页,指着书中的内容道:“这时这里,上面上梦果是毒蛇爱吃的一种毒果子,只要被毒蛇咬了,可将梦果碾碎,涂抹患处,可解蛇毒。百毒藤藤汁有毒,但只要将其汁液涂抹在患处,可解毒蝎子的毒。还有毒蟾蜍、毒蜈蚣、毒蜘蛛也是同样的道理。毒蟾蜍喜欢栖息在毒水澡中,它分泌出的白色毒液可以毒水澡解之,毒蜈蚣喜欢聚集在麻根上吸食汁液,胡峰是毒蜘蛛的天敌,书上说他们身上的毒都可以用来医治对应的毒。”

孙思邈心中一动,他从未接触过类似的知识,这一看立刻如当年的冯东羽一样,沉迷其中了。

这倒不是苗疆的毒术、医术如何如何的厉害,高明,只是因为对于孙思邈来说苗疆的毒术、医术是一个全新的理念,全新的知识、人对于新的知识都会有着莫大的兴趣。

孙思邈就是如此。

这独特的解毒方式让孙思邈大开眼界之余,也给了他全新的思路,惊喜道:“我有了全新的想法,想到了对付五毒的方法了,这一次真的可以成功。”

受到《苗疆万毒篇》以毒攻毒的提示,孙思邈根据自己全新的想法,终于找到了解毒之谜,首次发明了融合了毒药与中药的解药,经过初步的在动物身上测试,已经成功。

是以这一天,孙思邈决定正式在人身上试用。最先试药的是十名重病患者,他们已经病入膏肓,呈现病死状态。

但他们自从喝下了全新的解毒药后,经过一夜的药效发挥,神情已然大好。

孙思邈正在给服了药的患者把脉,是否奏效,只看这一检测了。在众目期盼下,他将患者的手深入被褥中去,起身笑道:“毒已消去大半,只消再服药两日,余毒可清。”

“太好了!”所有听到这个消息的人都忍不住的欢呼雀跃。

杜荷心底的大石落地道:“恭喜你,孙大夫,你成功了!”

孙思邈脸上也洋溢着欢快的笑容道:“若无杜大人的支持,只凭我一人如何取得如此成效!这毒一除,去疫也就容易多了。”

在未来的五天里,城中所有患者都服用了孙思邈全新研制的解毒药,人人都解除了体内的余毒。

在这的五天里,没有再出现一例伤亡。

正如孙思邈说的一般,疫毒的关键在于毒而不是疫,毒已清,最后的疫,自然也不在话下了。

孙思邈有处理过疫病的经验,此次的疫病也不是天花、鼠疫等难缠的种类,还是有法医治,可以医治的。

只是疫病麻烦,需要耗费一些时间而已。

关于疫病,杜荷这里就帮不上忙了,只是继续的坐镇苏州,充当后援,在这病情稳定下来以后,也开始处理自己的事情。首先便是让皇甫皓华去测试一下秦煜的本性,看他是否真的能够不为外力所动,是不是一个真正的可造之材。

不过杜荷对于秦煜可担大任的信心还是相当足的,尤其是亲眼瞧见他住的地方后,更是如此。

以他的脚步和偷窃手法,固然比不上自己这般高深莫测,但也算的上是登堂入室,想要改变自己的生活,让自己的生活过的好一些并不困难,但他却过着自得清贫的生活,可见是一个自制力很强的人物。

自制力强,也就意味着能够坦然的面对各种诱惑。

所以杜荷很看好那个叫秦煜的少年,也许这也跟他急需这类人才有关系吧!

接着他又写了三封报平安的信,在信中将苏州的事情详细的说明,一封落款是长乐、李雪雁、一封是杜如晦与章氏,最后一封,自然就是李世民的了。

第十四章 这小子,真有本事

扬州城!

秦煜在大街上闲逛,眼中东瞄西看,找着肥羊来宰。

这几乎已经是他的惯例了,表面上看去是不学无术,游手好闲,其实他也有些为难没有什么办法。

他不是没有想过找一份工,踏踏实实的生活,照顾周大娘。事实上在月前他就是这么做的,他大字不识得三个,但胜在机灵,手脚勤快,工作并不难找,只是所得银钱实在有限,勉强能够维持他与周大娘的生活,想要接济他人便无能为力了。

大唐富足,但江南远离长安属于偏远地,唐朝不重视此地的发展,经济自然比较落后。贫穷百姓还是挺多的,虽不至于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还是有一小部分百姓却只能维持基本生活,一但出了意外,或者生了病,生活就开始拮据了,日子有些难过。

秦煜自由孤苦,可他天生乐观,并没有养成那种愤世嫉俗的性格,只是看不得别人受苦,尤其是与他一般的贫苦人,于是,也不在打零工了,重操旧业。他速度快,手脚也快,很少让人察觉,即便是让人发现,别人也只能瞧见他的背影。

这不是一般人,还真追不上他。

此时他走出大街,来到市集上,挤在过往购物的人流里,找着下手的目标。

他下手的对象自有一些规定,最好是胖子,胖子行动慢,为人也愚钝,即便被发现了,也追不着他,其次是衣服华丽,单身一人,且又满怀心事,掉了钱袋也不知的那种糊涂虫。

在栖灵寺,冯东羽就是后者,他的心思都在报仇之上,满怀心事,也是最好的下手对象之一。

突然他瞧见了一个合适的人选,在他左前方二十米外,是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他衣着光鲜无比,手中甩着一个玉佩,典型的二世祖打扮,脸上也有着一股我是有钱人,我很了不起的模样。

此君大摇大摆的迈着八字步,完全符合了秦煜出手的所有条件。观察了一阵,发现青年的左腰间鼓鼓的,微隆起,当然他是把钱袋藏在腰间了。

秦煜喜出望外,漫不经心的逼近了青年。

行动的时刻来了。

青年高傲的犹如一只天鹅,左摇右摆,茫然不知身侧衣服割开了一道裂缝。

秦煜来到巷角无人处,拿出沉甸甸的钱袋,咧嘴一笑,心道:“差不多有两斤重,估计有百来个大钱了。西街的老王生病,东街的赵哥四十岁了,还没娶个媳妇,还有村里的二娃子,从出生到现在都没有穿过一件新衣裳,这回一下搞定!”他拉开袋囊,登时呆住了。

里面装的哪里是意料中的开元通宝,一块块的竟然是银饼。

在唐朝一锭银饼通常为一两,而两斤等于二十两,一两银饼等于后世的四千一百左右的人民币,二十两银饼也就等于八万两千多人民币。

这在后世都是一笔巨款,更何况是古代!

秦煜傻眼了,这才意识到自己这回真的宰了一头肥羊,不,不应该是肥羊,应该叫肥牛。

这么多银钱,应该干什么呢?

老王的病钱,赵哥娶媳妇的钱,二娃子的衣服钱,随便捎带一串糖葫芦,还有赵大爷的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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