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私家侦探-第226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个当初像大哥哥一样的人却要杀了自己。
白兰的脸颊有些惨白,可能是昨天晚上被刺失血过多的原因,她看起来很虚弱,可她越是如此,越让人觉得美,让人觉得怜爱,让人觉得想要拥她入怀。
许久的许久,林南叹息了一声,道:“当时我林家在端州城的生意很红火,一直压着董成,那董成对此嫉妒,就与一些商家暗中勾结,利用商场上的一些手段挤兑我们林家,我林家生意虽大,可哪里抵得过那么多人的围攻,后来我们林家的商铺没有了供应商,价钱又被其余的商家给架了起来,最后我父亲气的病倒了,当时我才七八岁,那么一个家业如何承担,母亲无奈,就变卖了家产带着我离开了家,可是母亲当时的身体就很差,没多久也就病死了,我就一个人流lang,不过对董成的仇恨我却是从来没有望过的。”
“这几年我一直随着杂耍班到处流lang,那天突然来到了这里,我本是不想来这里的,因为我知道,来了这里我就会控制不住自己杀人的**,可吴骨非得来,抛铜钱我又输了,就只有跟着他们来了,我们先在清丽院演出了一场,本来我们已经准备走了的,可是万万没想到,那个董成竟然出高价请我们去演出,吴骨为了那些钱同意了下来,我当时什么都没有说,因为当时的我是兴奋的,我终于可以为我父母报仇了。”
“本来,我觉得只杀了董成一人就行了,可是杀了董成之后我该怎么逃呢,难不成带着吴骨他们一起逃吗?这显然是不行的,所以我必须除去身边的障碍,然后带着从董成那里夺回的钱财离开,就你们所知,我先骗吴骨说我有一笔财产,想跟他平分,但是其他人若是分了,他就分得少了,吴骨自幼受苦,对钱财看的很重,所以就同意了我的建议,杀了我们的同伴,然后我们两人平分,我是端州人这点他知道,所以我说我们林家老宅藏着钱的事情他信了,哼,真是个笨蛋。”
大家听着林南说这话,都想笑,因为虽然他杀人的手法很高明,可如今他还是败了,对大家来说,他也是个笨蛋。
“杀吴骨的确如花郎说的那样,我的确骗吴骨说晚上会去找他商议一些事情,要他给我留门,可是我偏偏去的晚了点,让他等不及先睡,然后我就把他闷死在箱子里,在我们的同伴接连被杀的时候,他们原先的钱财被我们给分了,这点想必包大人和花公子已经知道了,这也是我早设计好的,梁斗梁天两兄弟贪财,可跟我的关系不错,我的表演大部分功劳都靠他们,所以我不想杀他们,不过为了我能够快速逃跑,却必须嫁祸给他们,让他们在大牢里待上一段时间,等我安全了,我相信包大人身为青天,是不会要无辜之人顶罪的。”
这林南的设计的确精妙,几乎把每个人都算计到了,只是他千算万算,却没有算到花郎会比他聪明,会看透他的计谋,然后又设陷阱引诱他来这里,并且将他一举拿下。
林南说他做的一切他都无悔,可这有什么用呢,他杀了人,其中包括跟了自己许多年的同伴。
第494章二月初
第494章二月初。
董成被杀案过去好几天之后,已经是二月初了。
端州的二月已经很温暖了,春风拂来轻柔的紧,让人不想待在屋里,而郊外则依然绿油油的一片了,让人觉得这些小草什么的,是一夜间长出来的。
不管怎么说,春天来了,万物都欣欣向荣起来,而端州城的人也开始了一年的忙碌。
花郎也是忙碌的,因为他要当新郎官了,这是包拯说的,他说案子破了,端州生平,若再有喜事来冲一冲,就更好了。
对于这点,花郎可是求之不得的,所以他连忙应了下来,温梦虽然羞涩,可在包拯这个义兄面前,还是说了句一切听义兄的。
端州离天长实在太远,所以天长的朋友无法来,不过这是包拯义妹的婚事,他是绝对不容马虎的,从董成案破了之后,他就让王朝马汉张龙赵虎等人去购买所需的一应事物,而花郎在端州的朋友如柳毅游丹等人,更是不遗余力的帮忙,几天时间,就把花郎的住宅翻新了一遍,把需要东西全部给办齐了,而剩下要做的事情,就是成亲,喝喜酒了。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了,春风更暖,阳光也柔媚起来。
这天包拯来到侦探社,一脸愁容,花郎初见时以为出了什么事情,于是连忙上前问道:“包兄,何事如此面容?”
包拯叹息一声,道:“唉,花兄弟啊,你包大哥我对你不起啊!”
众人听得这话,顿时一惊,莫非真出了什么事情,亦或者是花郎的婚事?可想想也不对啊,就算包拯不同意花郎成亲,他也管不了啊!
这个时候,温梦有些等不急,问道:“义兄,有什么事情你就直说好了,怎么这番吞吐。”
包拯见温梦都有些着急,这才开口说道:“是你跟花兄弟成亲的事情,这房子也装修好了,一应东西我也让王朝马汉他们给买齐了,可是我少算了一件事情啊!”
大家一听只是少算了一件事情,也就没怎么放在心上,花婉儿更是很平淡的问道:“少算了什么事情?”
包拯叹息一声,好像觉得这事有些难办,道:“我没想到花兄弟在端州城的朋友那么多啊,他们都要来贺喜,又要送礼又要喝喜酒的,我是觉得这么小的侦探社恐怕连一半的客人都坐不下啊,这可如何是好。”
包拯说到这里的时候,突然笑了起来,而众人这才知道刚才包拯一脸的忧伤不过是跟花郎他们开个玩笑罢了。
而大家听了包拯的话之后,不仅没有感觉到为难,而且还有一种自豪,因为花郎走到哪里都有很多朋友,能跟这样的人做兄弟,的确是应该自豪的。
不过大家这样一番嬉笑之后,却也必须考虑一下,若成亲那天真的来了很多人,他们该怎么办,总不能让客人一批一批的进来喝喜酒吃饭吧,这显得就太寒酸了也太刻薄了,可若搬家,现在的花郎又拿不出那么多钱买一个更大的宅院,这可真有点发愁。
众人眉头紧皱,觉得这事实在难办,因为就算把客人都挪到州衙也是不行的,更没有成亲把客人分两个地方坐下吃饭的。
花郎见众人这么为难,心里有些不是滋味,于是安慰道:“大家放心,我有个办法,不过需要先跟我们的温大小姐商量一下,她若同意,我就告知大家。”
温梦有些惊讶,连忙问道:“你有什么办法?”
花郎将温梦拉到一处僻静地方,小声说道:“这个方法可以人很多朋友都来,不过对你来说就显得有些委屈。”
听了花郎这话,温梦笑了笑,而且笑的让人的心都化了。
“傻瓜,只要能够嫁给你,让你的朋友不至于太寒酸,我委屈一点怕什么,你说吧,到底是什么办法?”
花郎觉得温梦真是明事理,娶到她是自己这一辈子最幸福最自豪的事情,于是,他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温梦,其实这个想法并不是花郎首创,只是在宋朝没有先例罢了,这个方法就是把婚礼移到室外,移到郊外的草地上,选一个阳光明媚,风比较柔的一天,大家都去郊外草地上,把桌椅摆放好,在万千花草之中成亲。
这是花郎梦想中的场景,他觉得自己成亲的时候,就应该有鲜花为伴,有亲朋好友为之喝彩。
只是他知道宋朝对于一些事情还是比较保守的,他不知道温梦是否能够接受他的这个提议。
当花郎说完,正在担心的时候,温梦突然有些兴奋,而且兴奋的捂住了嘴,待她稍微平静之后,高兴的笑道:“这样举办婚礼真是太lang漫了,我们就这样做。”
大家在远处看花郎和温梦两人交谈,虽然听不出他们说什么,可动作却是看的一清二楚的,所以他们很好奇花郎到底说了什么办法,以至于让温梦兴奋成这个样子。
而就在花郎和温梦两人向大家走来的时候,阴无错和花婉儿他们突然冲了上去,有些急切的问道:“什么方法,到底是什么方法?”
见大家如此,花郎就将自己的想法说了一遍,众人听完之后,虽然觉得于礼有些不合,可他们也并非呆板之人,而且很快他们就联想到了当时画面,想到那些画面,他们的脸上不由得露出笑容来,就好像他们已经闻到了春天的气息,和那淡淡的花香。
包拯经过一番考虑之后,觉得只有如此了,于是说道:“好,就按照花兄弟说的办,我回去之后就找公孙先生商量,并且让公孙先生选一个好天气的日子,让你跟我义妹成亲,选好日子之后,我立刻让人去办此事。”
对于包拯这样的包容,花郎很感激,因为如果没有包拯,他不可能像现在这样,一切等到成亲那天就行了。
包拯急匆匆的离开了侦探社,阴无错温梦和花婉儿他们则议论那天穿什么,戴些什么,去郊外要不要打几只野兔吃烧烤,他们这样一番议论,花郎在一旁听着都几乎要流口水了。
第495章一日踏尽长安花
第495章一日踏尽长安花。
那天傍晚时分,公孙策来到了侦探社。
公孙策来的时候满脸笑容,让他的气质更显华贵。
花郎迎公孙策坐下,道:“公孙先生满脸笑容,是不是有什么喜事?”
公孙策连连点头,道:“包大人让我给你们两人算一成亲时日,我已经算过,后天宜婚嫁,而且那天无风,天气晴朗。”
听到后天就能成亲,花郎心中喜不自胜,连连说道:“那就有劳公孙先生了,多谢多谢!”
公孙策起身拱手,道:“花兄弟客气,我回去整理一番,一切不需花兄弟操劳。”
黄昏的夕阳暖暖的,风吹来是轻柔的,人的心是喜的,一切的一切都让人莫名的喜欢。
如此一夜无话,第二天众人起床之后,便想去州衙看看,看看包拯和公孙策把花郎的婚礼准备的怎么样。
州衙比以往忙碌了不少,他们走进州衙的时候,并未见张龙赵虎,而据王朝说,他们两人到郊外选地方,以便明天所用。
花郎点点头,然后去见包拯,包拯在书房,不过却是在看一封信,他见花郎来了,于是笑道:“花兄弟来的正好,待会陪我去接一人。”
对于接人这种事情,花郎可是有些不屑的,因为他无心谄媚,之所以说是无心谄媚,因为他很清楚,需要包拯去接的人,必然身份不一般了。
花郎虽是不屑,可觉得包拯帮了自己这么大的忙,若是不去,就显得有些薄情,于是他试探着问道:“不知是何人,竟然劳烦包大人亲自迎接?”
听到花郎这样问,包拯笑了笑,道:“我包拯的朋友,文彦博。”
包拯说着,将手中的信递给了花郎,不过在花郎接的时候,手却是有些颤抖的,当然,这并不是他太过紧张了,而是太过惊讶了,他早听说包拯有个知己好友,不过他却没想到是文彦博。
文彦博历任北宋四朝宰相,被人称为大宋第一名相,能有此殊荣的,北宋仅此一人而已,有关他的事情太多,可在花郎听得这个名字的时候,脑子突然有些混乱起来,以至于都想不起来了,只记得上学时读过一篇有关文彦博小时候的故事。
记得好像是灌水浮球的故事,球掉进了洞里,于是文彦博将水灌入洞中,球浮出来,也就拿到了秋,当时文彦博好像年纪很小,被人听说这件事情之后,都说他聪明。
当然,有一点花郎也是知道的,文彦博与包拯是同年进士及第,只是包拯因为家中老母而闲赋了几年,以至于包拯为天长县县令的时候,文彦博已经在朝廷举足轻重了。
花郎接过信仔细的看了一遍,上面写的内容极具平常,就像是两个老朋友之间的交谈,无关身份尊卑,没有居高临下。
这样的人,花郎觉得亲自迎接是必须的。
花郎笑了笑:“原来是包兄的好朋友,只是这位文大人怎么突然想起来端州这么个地方呢,我听说他现在可是任着监察御史的官职吧?”
包拯点点头:“没错,不过信上他也没说,想来是途径端州,特来看我的吧,不管了,我们先去接他,我曾经对他提起过你,他老早就想见你了。”
被文彦博这样的人想念,不知是怎样的滋味,花郎淡淡笑了笑。
准备停当之后,包拯和花郎他们一行人便去了端州城门处迎接,大概过了一个时辰,远方突然传来阵阵轰隆声,就好像有大队人马赶来似的,很快,端州城的大道上出现了仪仗、马车,以及随行的士兵,看到这种情况之后,花郎和包拯他们都有些震惊,若文彦博只是来看一看老友,何须如此大张旗鼓,想来并非看一看老友这么简单了。
人马到前,包拯和花郎等人连忙上前迎接,这个时候,一三十岁左右的男子从马车上走了下来,他身后跟着一二十来岁的少年,三十岁左右的男子极具风度,而且给人一种稳重睿智的感觉,想来他便是文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