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定三国-第28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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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吕布某些时候比那些伪君子更可爱些。事实上真实的刘备的确是个草莽英雄,讲义气,有豪气,看上什么人就要和人家拜把子,虽然爱哭,也只是真性情的表现,而且也是真心真意为治下的百姓做了很多实事。史上曾经有两次有刺客要暗杀他,结果偷听他在给下属布置政事,安排农事时,的确是一心为之,于是这两个刺客全都选择自杀而不愿动他一根汗毛。
就是这么个直爽而豪情万丈的真英雄,也有让人看不起的一面,也许,黄逍是站在一个男人的角度,而不是一个英雄或者成大事者的角度去说这些话吧。刘备在逃跑的时候,跟他老祖宗刘邦一样,把妻儿都赶下车,不顾他们的死活,真正的向世人诠释了什么叫“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之说。
而吕布这个为众多三国迷不齿的“卑鄙”小人呢?董胖子玷污了貂婵,这在当时那些卫道士看来“女子失节便当如何如何”,就连升斗小民也不愿把一个失过节的妇人娶作正室。可吕布此毫不以为然,依然坚定不移的娶了貂婵,而且对她极好,后来又纳了曹豹之女为妾(估计不怎么样的姿色,连个名都没提过),还是对她百般怜爱。黄逍估计吕布也不是对王允的连环计完全没觉察到,但是他只是把貂婵当作一个女人,一个普通女人,给了她想要的温暖怀抱,给了她安全感。甚至在下邳士气低迷,军心涣散,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没有想着投降,或是宁愿在家陪着妻儿。
这么个对自己女人体贴的卑鄙小人?天下有多少人敢在这个问题上笑他?有多少人敢拍着胸脯说自己没干过窃玉偷香的事?吕布的确不是一个好上司,称不上是英雄,好汉,没有杀伐决断,不会玩弄权术,但黄逍承认他绝对是一个敢爱敢恨的真男人。
或许,站在女人的角度来想的话,吕布、刘备二人中,多数会选择吕布做一生的伴侣吧
由于戏志才以张绣结仇坚决反对,黄逍一行人决定东行过柴桑,然后北上寿春,再过汝南,最后再到长社。
江南偏安一隅,人口稀少,除了偶尔会遇到一两个有几十户人口的小村子,其他时候基本上就只能看着江里的游鱼,长长的芦苇。自柴桑出来后,就几乎没见过活人。
经过一个多月的长途跋涉,终于见到了长社。相比于长沙的矮小,长社就显得巨人一般。高达七八丈的城墙让黄逍明白了为什么曹操打吕布时为什么一连几次都正面攻不下,灰色的城墙在阳光的肆虐下更显得死气沉沉,却不如长沙一般让人觉得亲切。
门口一队士兵无精打采的,正如烈日下同样打蔫的树木花草。大部分甚至连皮甲都没穿,只穿着一件汗湿得变了色的布衣。有的甚至抱着长枪靠在城门拱墙上打瞌睡。U!~!
正文第371章黄逍的仁百姓的心
第371章黄逍的仁百姓的心
那个唯一穿了皮甲的小校,见黄逍一行人来,忙上前拦住了车驾,伸手要税金每人五金,那硕大的狮子鼻里伸出几根黑黑长长的鼻毛来,让人甚是怀疑是不是还有鼻孔臭。
除非不得己,黄逍并不习惯拿出自己的身份来压人,见了此情景,也只是厌恶的挥了挥手,让人如数捧上税金。那小校眉开眼笑的接过沉甸甸的一把铜钱,在手上踮了踮,身上那如同大号的女子肚兜一般的皮甲也跳了一下。
正当黄逍准备进城时,那小校看着这车队人数不少,那车上又沉重的把地上轧出一道深深的辙痕,以为是哪个商队,打起了坏主意。
“慢着,太守有令,为严防宵小混入城内,须得将每辆车仔细搜查一遍。”那小校一边拉大喉咙,一边回头跟那群有气没力的痞子兵说道:“还不与我搜查”
究竟是什么样的蠢货,才能养出这样的兵。黄逍一眼就看出这小校无非是想多捞点油水罢了,相比之下那张机治理下的长沙,不知要清廉到了哪里去。
那群只会欺压良幼的大爷兵,见有肥羊上门,顿时跟吸了粉似的精神大振,一个个叫嚣着叫车上人全部下车,举着枪慢悠悠走过来。
黄忠在马上把大刀一举,厉声喝道:“尔等不知死活之人,胆敢冒犯当朝天王亲眷车驾,有哪个再上前一步的,献上人头来”
至于典韦、许楮,根本就对这些人提不起来兴趣,冷眼扫了两扫,兵器也不拿,只是将满身的杀气释放出来,冰冷的杀气,顿时令这些不知死活的大头兵收住了脚步。
那小校听到“天王”两个字就蔫了,大鼻子里出的气更粗了,人顿时矮了三寸,更慑于典韦等人的杀气,哆哆嗦嗦的说道:“你……你胡说,天下谁……谁不知……知道天王是骑……骑虎的?你……你们可……可有凭证?”
黄逍自怀中掏出一张烫金的名刺,冷漠的丢了过去,配合这天王的名头,倒是象极了达官显贵的派头。
小校手忙脚乱的接住,只看那金灿灿的封皮,就信了十成十,那时候除了高官,谁还敢用烫金的名刺?商人地位低,更是不行。
他装模作样的看了一下,其实根本就不认字,双手恭恭敬敬的把名刺高举过头,满脸赔笑,说道:“不知是天王家眷,多有冒犯,还望多多恕罪。”
黄逍看都不看他一眼,哼了一声说道:“不要也罢,经尔之手已污矣。可容得吾等入城?”
小校忙不叠的点头道:“当然当然。”转过身对着他的手下时已经由小鸡变成老虎,大吼一声道:“还不让开路来都与我作死么?”
兵痞们来得慢,退得倒是很快。哗啦一下站到吊桥两边,站得直直的,任那汗水从身沿上流淌尚不自觉。
等黄逍一行进了城,那大鼻子小校这才胡乱在脑上抹了几把冷汗,又大叫道:“精神点,眼神都给老子利索点,别又跟老子惹麻烦,小心揭了你们的皮”
长社为一时的名城,商业,人口都是位居当代前列。但是黄逍一行进得南门后,却发现这本该是远比长沙富庶的城市,居然路两边全是一排排头上插着标的流民,面前放着几只缺了一大半的破碗,其景甚是让黄逍和张机两人觉得嘘唏不已。
“如此大城,倒不如我长沙小郡也”张机摇着头,抚着颔下长髯,长声叹道。
“此必为此地父母官无能,不能为民谋生计也。这样的父母官,不要也罢,待回了天都,直接请陛下降旨,免了这长社的太守之职”黄逍点点头,看着满街的流民,神情一片默然,说道。
见到一只庞大的车队经过,那些流民正如当初在南阳那一幕异地重现一般,疯了一般纷纷往他们的车队里挤过去,抱着自己或几月之幼婴,或七八岁之小童,眼里本已灰色的双眸又重新闪烁着希望的光芒。他们只想眼前这些骑着高头大马的贵人,可以用低贱的几个铜板买下自己唯一可以出让的骨肉,来换取一些少得仅可以食得数日的米粟。
甚至有人被挤到人群后面,急得居然蹦着叫道:“卖自己”一时间数个插着草标的脑袋在人浪里此起彼伏,像是水中按下的葫芦。
“诸位,诸位,本王刚至此,尚无落脚之所,不若等明日可好?今日诸位想是难过之极,本王即遣人买得些稀粥分之以食可好?”黄逍中气十足,说话如雷响在耳边一般,顿时让喧闹的场面一下安静下来。
人群中一阵短暂的沉默,旋即又大声称好。众人以为黄逍前面的话只是推托之辞,又听他说要开粥放粮,才又高兴起来。至于黄逍说的什么“本王”,早被人群自动的忽略了。这时候,管你什么王,都没有一口吃的重要
黄逍叫过“虎神卫”的一名班长,吩咐其带部下去买一些粮食和粥来,就在这里摆开一条粥场,千叮万嘱粥定要不稀不干,太稀则不足以充饥,太干又怕这些流民久未进食会噎住。
张机连连赞叹,称黄逍想得周道,颇合医理。
人群听着这一番话,这才齐齐让开一条路,眼看着那名“虎神卫”的班长接过黄逍给的钱远走,有人高声问道:“敢问恩公尊姓大名?活命之恩不敢忘,当结草衔环相报也。”
“此许小事,聊表寸心尔某家天都黄逍也”到了此处,黄逍也不怕泄露身份,毕竟,长社离司州太近了,过了长社就是黄逍的领地——司州荥阳郡那里,可是有着徐晃、张辽率领大军驻扎在那里,即便有人敢起歪心思,不考虑黄逍单戟匹虎闯酒泉的事迹,也要考虑下荥阳黄逍大军的实力
“黄天王是黄天王……”知道这口饭有着落了,这些流民心思也活跃了起来,黄逍这一声,黄似在人群中扔进了一颗炸弹一般,顿时,整个人群沸腾起来。怪不得,怪不得这人会给他们饭吃,原来,他就是大汉的天王黄逍所有人都兴奋了,嘴中连连呼喊着,随着第一个人的跪下,转瞬间,所有能看到的流民,全部跪在了黄逍的四周。
一口饭,赢取了无数人的心
人这种动物,有的时候,就是贱大富大贵的时候,你给他金,给他银,他根本就不会感激你,甚至,会以为你是在巴结他而当一个人落魄之时,甚至,要饿死之时,你给了他一口稀粥,或许,是他以前根本不屑一看的东西,但是,他却会感激你一辈子连皇帝都是如此相传: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在打天下的时候;一次打了败仗;连夜逃跑。当时正值冬季;下大雪;朱元璋逃到一个农户家里;又饥又饿;几天没吃东西了。农妇见状;把自己家仅有的冻白菜梆子和一点冻豆腐;还有捡来的土豆;一起放到锅里炖了。朱元璋饥饿之极;狼吞虎咽;把一锅热乎乎的乱炖都吃了。顿时浑身暖和过来;恢复了精神;觉得吃得从来没这么香过。就问:‘吃的是什么;这么好吃?‘农妇不好直接说;就说:‘珍珠翡翠白玉汤‘。就这一锅大杂烩,竟然会使后来做了皇帝的朱元璋还对这农妇念念不忘(没别的意思哦,朱元璋的老婆马大脚家教很严的)。
锦上添花,永远不及雪中送炭会令人感恩。
“百姓者,不易尔”黄逍叹了一口气,高声说道:“诸位乡亲,不必如此,此乃本王当做之事只是,这次本王外出归来,所携有限,却是不能连续帮助各位若是诸位有心,待吃过饭食后,可出长社,前往司州荥阳或是其他州郡,其他本王不敢保证,但是,只要能付出辛苦,吃一口饱饭,却是没问题当然,游手好闲者,就不要去了,这样的人,到哪里,都是不好过活当然,本王相信,本王眼前的你们,都是勤劳之人,那,还怕什么?”
“全听天王之意我们今夜就赶奔荥阳……”流民大喜,连连叩头,这,让置身绝地的他们,又生出一丝希望。
望着那连连呼喊着“去荥阳喽……”的流民群,张机点点头;也是感慨颇深。或许,这天下;也只有黄逍这样的仁主,才会如此大包大揽的将流民囊括入自己的治下吧也只有黄逍这样的大作为,才能更好的造福四方百姓!如此看来,自己跟随他,医治的人群将更为广阔;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难怪;华佗;会在天都一住就是十年之久!
这一行人里有了张机的家眷和药徒数人,黄逍却是连租了两个靠在一起的别院才勉强将众人全数安置下。却又吩咐下去,药材和书简一律不下车,他想着明天就找张机的老师,戏志才的病,一天不好,就如同扎在他心头的一根刺一般M!~!
正文第372章长社太守小人办事
待一切都安顿下来之后,黄逍再命苟三拿了自己名刺,跑去太守府里投上,想那太守本事一般,脑子又笨,也似一个趋炎附势之人,再加上自己的身份,估计会屁颠颠主动来见自己。苟三虽然年幼,出身不好,但一张嘴却是能说会道,这种事交给他比给大大咧咧的典韦、许楮和黄忠却是要放心多了。谁知道这三个家伙,会不会看太守不顺眼,顺手给喀嚓了
虽然已经过了大食之时,应该是晚上六、七点钟的模样吧,但是那太守听说大汉天王已至,居然真的跑来,那个时候,呃,好象从古至今,都是看重对方身后的背景吧?这太守不顾自己年纪一大把,且是朝庭正式任命的太守,颠颠的跑来见黄逍。一见面,话还不曾说一句,“扑通”一声就给黄逍跪了下来。
“见过太守大人”虽然看不起眼前这人,但是表面功夫还是要做做的。黄逍见这长社太守挺着仿佛六月怀胎的大肚子,时已秋季,却穿着正正经经的红色夏季朝服跑来,一张肥脸上一脑门的油,颤巍巍的挂着不掉下来,这么热的天倒是累了他。
“不敢当不敢当,天王大人一向可好,不知怎么到了小人的地方,也不使人通知一声,小的也还带人迎接一番”长社太守点头哈腰,一脸的奴才像,只差向黄逍叫声爹了估计,黄逍同意的话,这大胖子还真能做的出来
曹操用人不当啊治下一方太守,竟然是如此人物,实在不配他历史上的名声或许,落魄的曹操人手颇显不足吧黄逍心内鄙夷,面上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