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乱青春伤不起-第4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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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涂醇D掣鲂》沟晖饷婢奂艘欢讶耍缓缶投执蛄似鹄础2还夤馐谴蚣茉龆嗔耍滴颐茄区还来一个精神病。这精神病现在成了我们c区的活宝,因为他天天手里拿着一把砍刀在我们c区操场上玩。
女生们见到这个精神病都怕的躲老远,但是我们学校男生不怕,还带着他踢球。所以经常就看见这个精神病拿着砍刀和我们一起踢足球。这消息传到了信息系那,信息系就讽刺我们c区找了个精神病当老大。前两天,兵马俑他们教唆精神病去B区门口堵门。于是就出现了经典一幕,精神病拿着砍刀站在B区正门,吓得不少B区学生都不敢走正门,全走后门。最后陈浩南得到消息,带着人出来,把这精神病打了。
听兵马俑讲完精神病的故事,我还对这个精神病挺感兴趣的。于是第二天下午,我刻意跑到c区操场和他们凑热闹踢足球。我也算是见到了这个火遍整个学校的精神病,只见他头上还包着纱布,然后跟我们风风火火的踢足球。只要是球被踢远了,都是精神病跑去捡球。说实话,好听的说他是活宝,说难听的,大家都在耍他,就是当彪子耍。
不知道是不是在医院给我整个人带的善良了,还是怎么回事,我突然替这个精神病感到不值和心疼。我有点瞧不起兵马俑和查萧了,我们这一届真是走向了落寞。从酒鬼的退学,到白胖子杨嵩,老虎,四眼逐个离开学校,还有野猪和我的退隐,我们系03届终究还是逃不开随波逐流的命运。兵马俑和查萧这俩人主持大局,不用很久,下学期肯定就会被下一届的火机给拿下。
六百一十六章小太妹大驾光临
在c区操场踢了一下午的球,我后来连跑的力气都没有了,发现自己的体力太差劲了。再看那个精神病,那真是活力无限,各种飞奔,抽射。每次抽射后,大家都一起骂他,因为谁踢小场还抽射啊,都是各种推射。那精神病虽然被我们各种骂,但是跟我们不会翻脸,我越来越觉得他有点意思。踢完球,我走到他身边,喊了他一句:哥们,请你喝瓶水?那精神病问我是谁?果然是脑子有病,一起踢了这么久的球,就好像不认识我一样。
倒是兵马俑走到那精神病身后,超级使劲的一脚蹬在了那精神病的屁股上,给那精神病差点踹倒,幸好体格壮,要不腰也得闪到。兵马俑朝我坏笑,等精神病转头的时候,兵马俑收起笑脸,对精神病说:叫你去喝水,就一起喝水去,赶紧拿上你的彪刀,一起去。那精神病还真听话,没有发火,乖乖的跟着我们一起去外面的小卖铺买水喝。
看看兵马俑,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善良。喝完水,兵马俑又再逗精神病玩,我有点看不下去了,就找个借口离开了。晚上快10点,野猪才回到寝室。问他去干嘛了,他说他和孙雪在自习室待到8点半,然后又跑到c区操场坐着乘凉。野猪现在是彻底的不陪我玩了,天天和孙雪腻在一起,从早上起床到半夜睡觉,无时无刻啊。我发现自己在寝室找不到节奏了,大家都有事在忙,我却自己闷的很。甚至跟着胖哥大喇叭他们去海边玩,人家都嫌弃我多余。
回到学校也有几天了,给小太妹打了个电话,问问晨晨父亲怎么样了?小太妹说晨晨父亲状况还好,马上要出院了,回家静养吃药就行了,没什么大事以后就不用回医院了。我和小太妹聊了两句后,就找小太妹来我们学校玩。小太妹说没意思,我说可以来游泳,我们学校的海是淹不死人的。小太妹在我的墨迹下,还是答应了。当天下午,我就去车站接了小太妹。
见到小太妹后,发现小太妹换了新衣服,一套崭新的运动服。而且妆也变得非常淡,头发还扎了起来。突然间形象一下子变了很多,由于小太妹经常唱酒吧,所以平时打扮都很成熟。今天真是入乡随俗啊,变成了一个大学生。我笑小太妹变样了,小太妹得意的说:那必须的,衣服怎么样?我来的时候刚刚买的。我说:好看。这时只见小太妹拿出一副墨镜戴在了脸上。
好吧本来一副女大学生的模样,又变的有点痞。谁在学校带墨镜啊,顶多就是打打伞而已。我问小太妹带伞了吗?小太妹不削的说:没带,这不是带墨镜了吗?我说:多彪啊,谁还在学校里带墨镜。小太妹哼了哼,根本不搭理我。继续带着墨镜,走在我身边。我准备先带小太妹在学校里转转,毕竟小太妹来一次不容易。
这一路上,是个人都会往我们这里看两眼,因为小太妹的墨镜太拉风了。说实话,我倒觉得有点丢人,怕遇到嘴贱的人背后说我坏话。来到c区操场,全是人,我又对小太妹说了一句:墨镜摘了吧。小太妹问我:怎么了?我说:人太多了。小太妹骂了我一句:滚,完蛋玩意。也许出了学校,戴墨镜就是时尚,但是当时在我们学校,带着墨镜走,不是明星,就是傻B。
刚刚在c区操场边上坐下来,就有熟人朝我喊:黄忠,你对象打扮挺潮啊!其实只是一个墨镜而已,但是大家似乎都感觉到很另类。我笑了笑回应:不是我对象,是我老大。小太妹还是不在乎的带着墨镜观察我们学校c区,小太妹对我说:你们学校这适合办个小型演唱会之类的。我说:是啊,你要开吗?到时我组织,观众没问题,不过音响乐器你自备。
别看小太妹年纪不大,但是当时听她说,她在沈阳的不少酒吧都已经小有名气了。说到唱歌,这次回来小太妹还没开嗓呢。我就提议唱两句,结果小太妹一点面子不给我,说不想唱。我俩在c区操场坐了半个多小时,小太妹从台阶山站了起来,对我说:你们学校真破。我哈哈一笑的说:就是个普通大专而已,你当是重点大学啊。
小太妹对我说:真没意思,看来我以前不来是对的,太破了。我带过很多女生来我们学校,只有小太妹是最特殊的一个,觉得我们学校没意思,甚至对踢球和打球的帅哥都没兴趣。既然没意思,我就带着小太妹去海边玩,小太妹突然冒出一句:你不是想听歌吗?去借把吉他,我上海边给你弹唱。我就跑回了寝室楼,问旁边寝室借了把吉他出来。
带着小太妹,我俩到了海边,海边全是我们学校的学生。小太妹看到大海后,站在岸边发呆了好久。然后我俩才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小太妹试谈了两下吉他,埋怨说:音都不准,凑副弹吧。小太妹就很轻松的弹起了吉他,一下子气氛终于变得有点我喜欢的氛围了。说实话,原本是找小太妹来我们学校,陪我解解闷,一起聊会天开开心。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俩总是互相找不到状态。此时我又想起了那首张信哲的回来,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用物是人非有点过分了,但是彼此之间的的确已经有了隔阂。就从刚刚戴墨镜的事件,就能看出来,我俩的想法已经不在一个频道上了。小太妹先弹唱了一首对面的女孩看过来,而且她不唱,让我唱。海边这么多人,我哪好意思大声唱,就小声的跟着节奏悄悄的唱。小太妹突然发飙的踹了我一脚,骂我:废物,你没吃饭啊,大声唱。我说小太妹:你今天吃错药了啊,怎么总骂我。
小太妹叹口气,对我说:你唱大声点,我就告诉你,我怎么了!本来我就有点郁闷,借着机会正好发泄一下,我让小太妹弹首爱的初体验。等伴奏一响,我就大声的开唱,小太妹终于今天第一次露出了发自内心的笑容出来。不少人都从远处看了过来,以为我在耍彪呢。其实这首歌我唱的还不错,只是比原唱差那么一点点,一点点而已。
尤其是唱到**那句:你认识了帅哥,就把我丢一旁,天气热的夏天,心像寒冷冬夜。从头到尾,我都是指着小太妹唱,还真像那么回事。小太妹还朝我吐舌头,我都好久没见到小太妹还有这么可爱的表情了。等我唱完以后,小太妹把吉他放在一边,对我说:晨晨要卖店。我啊的一声,吓了一跳,问小太妹怎么回事?小太妹告诉我:这次动手术,其实花了很多钱,还有这么久的治疗费,不是一个小数目。而且晨晨现在没什么心思继续干下去了,她准备过些日子,就带着她父亲离开大连,出去转转。
晨晨说她父亲,一辈子都没出去旅过游,想在她父亲最后的时光,能带着他看看外面的世界。我还是缓不过来的说:那也不至于卖店啊。小太妹说:晨晨就怕你们都劝她,所以她才没跟你们说。我一下子就彻底郁闷了,晨晨又要离开了。我问小太妹:她说没说,什么时候走?小太妹说:没有,差不多,等店卖出去的吧,就会走。对了,店就卖给你的500斤。
我大骂一句:我靠,这你妈500斤,畜生。小太妹瞅了我一眼说:别瞎说,卖自己人总比卖给外人好。其实回想一下,500斤一直就想开个类似分店之类的,但是2年过去了,最终还是没有开成。现在总算是有了机会,500斤哪能错过这么好的机会。我说小太妹今天怎么一直情绪不高,原来是为了晨晨的事,这下子我也跟着郁闷了。如果站在晨晨的角度来看,其实晨晨离开这里也不错,因为再也不用看到那天杀的蹴手男了。
大家都不是傻子,晨晨既然做了卖店的准备,就说明她以后有可能就不会回来了。这要是晨晨从此以后不回来,我感觉我的人生又要陷入黑暗了。我和小太妹俩人坐在海边,互相无语,默默的想着心事。可能是安静太久了,小太妹拍了我一下,问我:你说,我和晨晨的离开,你更舍不得谁?我想都没想的说:都舍不得。小太妹逗我:那再加上韩晓雪呢?我斩钉截铁的说:你俩,韩晓雪算个粑粑。
小太妹还问上瘾了,继续追问:那加上莎莎呢?一说到莎莎,我那心就颤抖了一下。不过我嘴上却说:莎莎是谁,我忘了。小太妹打了我一拳,说我:假惺惺的,一看就知道,你最舍不得莎莎。我没搭话,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想去想莎莎,有的东西不到时机,就不适合去回忆。
大二最后的这几天里,除了小太妹的大驾光临外,剩下的日子都在平淡无奇中度过。有惊无险的考完了所有科目,我们也结束了这学期的生活。再开学回来,我就是大三了,大学的最后一年,也是最忙碌的一年。
六百一十七章魔兽比赛
放暑假后,身边有不少同学都去兼职打工。说实话,我心里也有这种打算,毕竟自己马上也要毕业了。终究是要结束学业,到社会上去工作。老妈曾经问我升本不,我告诉老妈,我现在虽然是大学生,但是文化水准还没初中生厉害。我初中会背写的英文单词,都比大学多。虽然我喜欢学校的生活,懒得工作,但是继续学习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了。况且在当年,我学的专业还是非常冷门的,我这个专业很多公司都需要。
其实大学三年,我只要把毕业证拿到手,再考一个XX证,那找个工作超级稳,而且月薪也不会低。我家亲戚经常问我XX证考到了没,只要有了XX证,工作他们就帮我找了。可是他们却不知道,我们这个专业4个班,100多号人,第一次考XX证,只有一个人考到了手。比升本都有难度,外面不少人都去办假证,或者是花高价作弊。至于我,我已经放弃了考XX证了,天生不是学习的命。
刚刚放假没两天,野猪和孙雪就拉着我和苏婉容一起出去外面打工做兼职。我和苏婉容都不怎么想干,因为大热天的,不想太累。当时什么工作最火?无疑是卖手机!一个小小的一圈柜台,里面站了10多个促销员,外面围着全是顾客。那种场面如今已经见不到了,但是在当时,各个大商场的手机柜台全是这样。当时手机已经有什么百万像素,音乐手机之类的。当然那个时代是属于诺基亚的,有钱人,有品味的,都会去买诺基亚。
所以我们去面试的地方就是诺基亚,结果很意外的4个人全部入取了,虽然不是什么正式工作,只是兼职而已,但是大家都感到很兴奋。连我这个不喜欢忙乎的懒人,心里也稍微有了期盼。等第二天去工作的时候,才知道,我们根本不是去卖手机,而是干体力活。我和野猪负责运输手机,其实就是跑腿的,专门干临时调货之类的。跑腿不要紧,连个车和司机都不配,得自己坐公交,要是离的近,那就步行。
孙雪和苏婉容去被安排发传单,看着挺轻松的,但是不是在室内,而是在室外,就算带着帽子,也够她们受的了。苏婉容干了一天,就不干了,不是苏婉容不想干,而是她家里不让她干,说太遭罪了,不适合苏婉容。苏婉容不干了,我当然也不干了,我俩都是一天就跑路回家了,留下孙雪和野猪俩人继续奋斗。真是爱到深处,一起吃苦都是甜的。我感觉野猪和孙雪都已经丧心病狂了,没事找事去遭那种罪。
这事也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