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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

笑忘书(穿越时空)上-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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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会有谁。 



不知道,我的身边会有谁。 



也许,会孤身一个死在这种不知名的小地方。 

也许,会在荒野空山倒下去。 

谁知道呢。 



木桶里的水已经快凉了,我擦擦身上,换一件衣服。店伙来倒水,很殷勤地说,外面有说书的来,去听听解闷也好。 

是么?我给他点赏钱,叫他给留个座位。 

等我出去时,小小的龙门客栈里已经挤满了人。我在角落里坐下,说书的人眉飞色舞,唾沫星子象下雨似的四处溅开。我倒庆幸我的位子偏,要不然他恐怕要用口水再为我洗一次澡了。多谢,我可刚洗过,不想再洗一回。 



“话说三年前,江湖上正道各大门派围攻魔教老巢周山口,那一场硬仗打得真是天昏地暗血流成河,两边子弟都死伤无数……”那人说完了上一段才子佳人,看店里有些沉闷,竟然拾起这话题来说了。我愣了愣,闪一下神,然后支起耳朵听他说。 

“魔教的那些大小魔头都厉害之极,正派人士从日落时进攻,光是在山下就打了整整一夜,待到天明时分,竟然只前进了不到一箭之地,所过之处全是血肉残躯,都分不清到底脚底下踩的是敌人还是自己人的肉泥骨渣……” 

这个说书人其实满会说的,这一段刚开了头,店里的人马上都精神起来了,好象这些血腥杀戮听来真是很刺激很过瘾。 

毕竟,小地方的生活如古井无波,能听听一些刀光剑影血肉横飞,已经算是莫大娱乐。 



“当年魔教教主任啸武刚刚死掉不久,换了他儿子任随风继任,这小魔头接任教主时年方十八,可不要小瞧了他,手段至为狠厉,第二天打到正午时分,正派人士得当地官府支援,声势大振,一展眼已经攻到了山腰。那小魔头在山头白旗一挥,魔教众人纷纷后退,推出水龙长枪,扳动机括喷射毒水,那毒水叫一个厉害,喷到地上烧起白烟,草木沾上立萎,人畜溅到即死……” 



座上听书的人都有些惶恐的样子,象是怕那毒水沾到自己身上似的。 



我有些恍惚。 

不错,强腐蚀性的剧毒…… 

是我给随风的药方…… 



虽然我当时身不在周山口,但是……当时死掉的那些人,那些因此而残,因此而伤的人们……我不能说,那些人那些事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虽然我是不得已。但是,我害了人,终究是事实。 



说书人一讲起来就欲罢不能,下头的话却荒诞夸大了不知多少倍,与事实相去甚远。 

我不想再听,起身离开想回房间去。 

已经离开店堂,黑暗的走廊中却仍然听得清清楚楚,那说书人道: 

“一场武林浩劫就在眼前,双方死伤无数,眼看是两败俱伤之局,却多亏了玉面毒医卫风,当年才一十五岁的少年,殒身在周山口上,力阻了那一场灾劫……可惜了翩翩少年,实是天妒英才,风摧秀木……” 

我急急的进了门,反手将那声音关了门外。 



不,那不是我。 

那些事,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我只是一个不会武功,没有任何出奇之处的流浪的人。 



夜风轻轻吹进屋里来,我明明已经很累,却迟迟的睡不着。 

龙门客栈……金镶玉最后终于亲手放火烧了她恋栈不去的巢。火的红光里,那爱恨分明的女子说,走,离开这无情无义的地方。 



她做得真是干脆潇洒。 

我却不是……我也真真是想,象她那样在火中盛放光彩,寻找新生。 

可是,我找不到。 

我也不知道去何处找。 



在道上断断续续有中原的消息,朝廷的消息,武林的消息。 

我知道任随风这些年都在韬光养晦,魔教行事很低调收敛。正道因为大伤了原气,在新一任武林盟主傅远臣的整肃下,也不轻易启衅。 

朝堂里也无甚可述,政事清明,算得国泰民安。 



各人司各职。 

好象这世上少了谁,地球还不是一样的转么? 

就算当年卫风不在周山口犯傻自尽,又有什么不同呢。 

我轻轻笑起来。 

我原也不是为了什么太平,什么武林,什么侠情豪义那些理由。 



真的理由…… 

是我不想再留在那情仇交缠的,迷局里。 

我所爱的人,爱我的人,欺骗,伤害,背叛,绝望……当时我,真的绝望。 44 相见不相识 

其实心理状况常常被身体状况所影响。昨天晚上的自怜和哀怨,多半是因为昨天太疲倦的关系。一早起来,我又精神百倍,跑到厨下去指点伙夫怎么把粥烧得更好喝。 

其实从古以今,有件事总是没有变过。一个人无论怎么落魄,其他东西都没有了,只要还有钱,就算不得最凄惨。 

我现在就不算太凄惨。 

看那个胖子接了我的钱,眼都笑没了,这会儿别说我让他往粥里放点葱白,就是让他放把砒霜,他恐怕也是照放不误。 

看着旁边的锅里还有点隔宿的剩饭,我指指点点让他做粢饭。北地人对吃面讲究,花样也多,不过南方的东西就不太知道了。 

热粥腾起香气,闻得人肚子咕咕直叫。我先盛了一碗,忍着烫自己喝了一小口,嗯,果然粥这个东西就要趁热吃。 

我正伸着被烫到的舌头吸凉气,忽然身后有人非常饥渴的声音说:“喂,这粥给我盛一碗,不,盛一盆。” 



我听见这人说的话,第一反应:猪! 

别的东西吃多些就罢了,吃个粥居然要一盆,不禁让人联想起猪槽前的食盆,里面装满了糟糠豆料之类煮成的……猪食。然后,一只肥头大耳方肩圆臀的粉红色家畜,哼哼叭叭的开始埋头拱食…… 

我想着,嘴角勾起个笑容。 



我身后那个人已经等不了厨子给他换大海碗盛粥,自己竟然一把扯过汤勺,舀了一勺粥就往嘴边凑。 

我的笑意真的忍不住了,因为…… 

“啊——”叫得象杀猪一样,那人丢了勺子,捧着嘴跳脚。 

笨蛋,我要不是因为天天吃药触觉都不太敏感,早就跳起来了。看我喝你也跟着喝,还不烫掉你的舌头! 



“饿晕头了你!”门口有人不掩饰厌恶的声音:“怎么没把你的舌头烫掉!” 

那声音很年轻,很好听,带着张扬和肆无忌惮,却不令人听着觉得讨厌。 

我僵了一下子。 



门口那个人走了进来,这会厨子已经另盛了几碗粥放进托盘里,店伙来端了出去。我站在一边,捧着只小碗,一句话也不说。 

“嗯,这胖子煮粥倒是不错。”那人拍拍厨子的肩膀,他长得非常俊秀好看,穿的衣饰也极整洁,那厨子到底也有眼色,知道这个人是他不能得罪,点头哈腰,居然指了指我:“是这位客倌指点小人煮的粥。” 

切! 

死胖子,不说话谁还把你当哑巴卖了不成! 

我有点发狠,但是绝不敢咬牙切齿。 

那人的目光转了过来,在我身上停止。 

顿了一下子,又转了过去。刚才进来抢粥喝而被烫的某人,显然比他身份低多了。被挪揄了也不敢回嘴发作,低着头象是作错事的样子。 



我喝完了碗里的粥,把碗放一边,转身要出去。刚刚走到门口,忽然那人一只手搭了上来:“且慢。” 

他一出手就是妙着,掌心蕴力手法精妙,只是轻轻一搭,我半边身子就动弹不得。 

没办法,我回过头来:“这位公子有事?” 



他嘴角含着一个从容不迫的笑容,手也极稳,可是眼里一闪而过的是不确定的光。 

我在心底叹口气。 

怎么还会被人看出来么? 

“先生一表人材,何必遮遮掩掩的不以真面目示人?”他口气仍是淡淡的调侃,可是尾音却已经不稳,伸手便掠过我的腮边,将我早上对着镜子贴了十分钟的面具一把揭了下来。 



脸上一凉,我不由得闭上了眼,然后再睁开。 

对方一手箝着我的肩,一手里攥着我可怜的薄皮面具。 

他脸上的神色有些惊异,有些释然,更多的是失落。 

我咳了一声,缓缓说:“在下天生恶相,不得已要易容上路。” 

他口气软了些,说道:“得罪了。” 

他态度前倨后恭,道完了歉,把面具又递还给我。 

我接过来,仔细掸掸平整,又罩在脸上。 



然后,转身走出了厨房。 

我若无其事地在店堂里坐下,过了会儿,店伙把厨子给我单备的早点端了来。粢饭里填了些碾碎的五香花生米,还有些肉末,吃来口感还不错。 

不过,我的味觉不太灵,所以觉得盐放少了。 

回头得跟那胖子说,给我中午的饭菜里多洒点盐。 



不过吃着饭喝着粥,我还是觉得有些奇怪。 

他到这里来做什么呢? 



看着窗户外面歪脖子槐树正在落叶,瘦伶伶的枝条干削嶙峋。 

真难看。 



他……长大了不少。 

个子已经比我高多了。 

我低头喝了一大口粥。 

真不甘心,我已经不可能再长个头儿了。 



老实说,能把断成那样的骨头接起来,已经是竹远先生的无双神技了。 

还指望这些碎过的骨头能让我象一般的十几岁的人一样长个儿发育,那是痴人说梦。 

唉,这辈子就只能当个二等残废了……不过往好处想,买布作裤子的时候,还能省点钱,也不算太坏。 

我把粥喝光,粢饭却只吃了掉了一半,另一半吃不下去了。 



叫厨子给我准备十来个馒头,切点熟肉,再叫店伙去问问镇上有没有人卖马车骡车哪怕驴车也行。我现在骑不了马,前些天那些下山路一二一靠两条残腿慢慢磨,磨得我都要死掉了。这会怎么着也得找个代步工具。 



店伙去问了,说有一家卖篷车的。我看了看成色,讲好价付了钱,又从客栈里买了床被褥薄毯,准备了水囊,包好了干粮,趁着天色不错,赶路吧。 

虽然没有认出来,但是,和以前认识过的人这样近的狭路相逢,也够让我心里不舒服的。 



早走早好。 

太阳光照在客栈已经破落的招牌上。 

龙门客栈。 

我斜身坐在车辕上。还行,垫了褥子不算太硌着难受。 

轻轻扬着鞭子,我嘴里唿哨一声,那老马就迈步前走,车轮咕辘辘的响着,碾在坎坷不平的路面上。 



回一下头,又看一眼那个招牌。 

突然想起金镶玉与丘莫言斗了一场,落败下场,身上裹着那张写着龙门客栈的幌子旗,风骚的招徕周淮安。 



真是爱恨分明,快意恩仇。 

可惜我虽然也混过武林,也身在荒野,甚至也住了龙门客栈。 

可是我却学不会快意恩仇四个字。 



于同当年在我被锁的时候,特地跑来侮辱了我一场。 

“你觉得你是个什么东西?你以为你长着漂亮脸盘,就人人都要喜欢上你了?”他揪着我的头发把我掼在地上,我已经说不了话,伏在那里有一口没一口的喘气。 

“我倒忘了……你会下蛊,你是不是给随风下了蛊?要不然他能对你死心塌地?”他恶狠狠的碾踏我的头,我的脸在冰冷粗糙的石地上厮磨,血肉模糊。 



嗯,不想了。 

我向后靠了靠。 

这车不太舒服。而且,我不能坐到篷车里去,这可不是公车,不会有司机来驾驶,我得坐这儿看着,以防这马把我带沟里去。 

要不到下个地头儿,雇个车夫。 

反正我不缺钱。 45 相看白刃血纷纷 

当天晚上没找到投宿的地方,好在我准备了铺盖。 

以前在武侠片儿里,小说里,看到主角总能找一间两间的破庙废屋过夜,当下就有个错误印象,好象古代随处都是废屋似的。 

实际上这是个错觉啊。 

我就没遇到过几次,就算遇到了,也是脏破到实在是不能住,还不如在树上草里面窝一宿呢。不过现在没了功夫,上树是不可能了。 

睡车里吧。 

找了一片儿草把马喂了,然后我在一边吃干粮。要我说这古代的交通工具虽然一不方便二不快捷三不舒适,但有一样儿就是好。 

不怕半道儿没油。你要是荒山野岭没油了抛锚,能随处随地找个加油站不?可是这个马吃的草却是随处都有啊。 

不方便中的一大方便。 



我看马吃饱了,把他拴树上,然后我把被褥铺一铺,倒头在车里窝着睡。 

于同跑这荒山野岭来做什么呢?我迷迷糊糊地想。正常一点的理由,无非是:一,来公干。二,来旅游。三,来私奔…… 

以上三点都有可能。 



我在不算宽的车厢里翻身,努力想找一个舒服的姿势。唉,人真是老了,想当年和随风……啊,不,现在他叫任越,当年和任越去追一个采花贼,依任越说一刀宰了得了,我非想看看他是怎么采花的……于是跟着那采花贼四处乱转,每天紧要关头我们都想法子给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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