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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邪神旌旗-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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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半分钟之后,原本奄奄一息的灰马发出了一声欢快的长嘶,重新站了起来。

“天哪!我看到了什么?!”有人在惊呼。

“这大块头是个牧师吗?巨人族里面还有牧师?”一个资深冒险者忍不住怀疑自己的眼睛。

“而且……牧师的治疗法术来自于神祇,哪位大神这么博爱,把神力花在给一匹马治伤上啊?难道是半人马之神吗?”

“呸!半人马之神是个恶魔好不好!祂只会要求信徒抓人去血祭……”

“难道是德鲁伊?”

“没听说过巨人族还有德鲁伊的……”

“可我也没听说过巨人族有牧师啊。”

“德鲁伊根本不会施法救一匹老马,他们只会帮这老马解脱而已。你们究竟有没有接触过德鲁伊啊!”

人群中,灰眼睛的眼睛瞪得像鸽蛋一样,死死盯着杰拉德手腕上的骨镯。

刚才因为要辅助杰拉德施展法术的缘故,隋雄的力量从骨镯上透了出来,被他看出了几分端倪。

“那镯子上寄宿着一个极为强大的意念,强大到甚至可以施展治疗法术!不,那不是普通的治疗法术,那是复原术,是能够治疗骨骼折断肌肉撕裂,甚至于能够把断下的手脚接上的神术!那匹马的脊骨之前肯定是断了,居然这么快就治好……这巨人不是什么见鬼的牧师,他是个神眷者!刚才是他所信仰的神祇亲自出手了!那骨镯是他们这个教派的圣物!天啊,我居然想要偷窃一个有真神意念寄宿的圣物!幸亏我还没下手……一定是黄金手指(盗贼之神)在庇佑我,才让我没有犯下致命的错误……”

他猛然醒悟,急忙闭上眼睛,不敢再看那寄宿着神祇意志的骨镯,直接转身离开。离开之前,还不忘给手下们发消息,让他们也一起撤退。

过了一会儿,他回到了辉石镇的盗贼公会,脸色煞白地向会长报告了这件事。

“什么?!一件寄宿真神意念的圣物?!”一向镇定的老人也吓得连心跳都停了半拍,“你确定没看错?”

“绝对不会错!”副会长斩钉截铁地保证,“会长你想啊,能够在说几句话的时间里面就治好断裂脊骨,这是什么法术?”

不等会长开口,他就继续说道:“复原术!那是比治疗术、痊愈术都更加高级的神术,一般的牧师根本无法施展,就算是厉害的牧师,也必须手持圣徽,祈祷一段时间才能将它施展出来。而德鲁伊呢?他们施展这个法术的时间只会更长——可那巨人直接就省略了这个过程……这完全不合理,唯一的解释就是,施法的根本不是他,而是那骨镯里面的意念。”

“或许……那骨镯是一件强大的魔法物品,能够产生相当于复原术的治疗效果……”会长沉吟着说,“虽然没听说过这样的神术物品,但或许德鲁伊们能做出这样的东西来吧……”

灰眼睛连连摇头,问:“会长,再怎么厉害的魔法物品,每天可以施法的次数都是有限的。复原术的话,一天估计也就一到两次。如果你有这样一件宝物,你会浪费它每天仅有的一两次机会,来治疗一匹马吗?”

“当然不会!”

“是啊,谁都不会。就算是最博爱的人,在他们即将离开城镇踏入荒野的时候,也绝对不敢这样浪费。”副会长叹着气说,“能够这么毫不在乎浪费的,只有那些神术无穷无尽的伟大存在。”

一时间,小屋里面寂静无声,辉石镇盗贼公会的一二把手你看着我,我看着你,面面相觑。

过了一会儿,会长干笑两声,说:“还好……我们还没来得及下手。”

“是啊!还好我们没来得及出手。”副会长一脸庆幸,“谢天谢地!”

“等等……我又有个想法了。”老奸巨猾的会长眼珠子一转,却又有了坏主意,“你说……我们把一部分消息透露出去,透露给咱们那些老对手,结果会怎么样?”

灰眼睛的眼睛渐渐亮了起来,嘴角微微翘起,笑了。

“会长,这个主意真是太高明了!以那些家伙的贪婪和狠毒,绝对会向这个独行的巨人下手的……”

“要不怎么我才是会长,你只是副会长呢!”会长也笑了,“我迫不及待想要看到那些混账一头撞在石头上,撞个头破血流的样子了!”

小屋里面,两只狡猾的狐狸一起哈哈大笑。

镇外的道路上,隋雄正在告诫杰拉德:“小心些,刚才有人在窥探你,恐怕想要暗算你。只是后来大概看出你实力非凡,才知难而退。”

他的感知能力比杰拉德强得多,盗贼公会众人的敌意,几乎一开始就被他发觉了。只是既然对方并没有将敌意化为杀意,也没有实际行动,他就懒得出手罢了。

可不出手归不出手,必要的提醒还是不能少的。

他看杰拉德这个光头佬(不,其实已经不是光头了)越来越顺眼,当然不希望这个得力手下遭遇意外。

事实上他已经发现,似乎、好像、也许……杰拉德其实还是很厉害的呢!

第十九章

从辉石镇到龙吼镇,平民步行需要大约十天的路程。冒险者骑马的话,也需要差不多这个时间。因为每个可供投宿的村落之间距离差不多就是步行一天的路。除非不怕死在这危险的荒芜山脉附近露宿,又或者是不惜马力一天赶两天的路,否则谁也别想快到哪里去。

隋雄和杰拉德并不着急,跟随着行商们组成的团体一起,犹如散步一般朝着龙吼镇走去。

那条被称作“极寒暴君”的恶龙已经在龙吼镇附近的深山里面肆虐了超过五十年,它不会这么着急搬家的。

况且他们也急不来,对抗恶龙的关键是隋雄的本体,“虚空假面”奥斯卡陛下。而现在,隋雄正在辉石镇附近的地下洞穴里面闭关,调整自己的身体结构,以便更加适应陆地行动。要把那么庞大的身躯整个修改变形,是一份浩大的工作,没那么快完成。所以即便他们早早赶到龙吼镇,也只能暂时住在镇上,收集一些情报,不可能光凭杰拉德一个人就进山去挑战恶龙。

“怀特大哥,你以前是住在山上的吗?山上的生活是不是很艰苦啊?”和他们同行的一个商队里面,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好奇地缠着化名怀特的杰拉德问这问那,让他不胜其烦。

“……山里的生活大致上就是这样,很简单也很乏味,没什么好说的。”

“但是……”

为了方便行动,杰拉德选择和商团同行,商团是由一个个商队组成的,在危险来临的时候可以守望相助——危险太大的时候,也容易找到垫背的。

商团的规模很大,由七八支商队组成,而他们选择同行的,是这些商队里面实力最强的一个。

这个商队名叫“幸运金币”,商会的会长是个叫索斯的半侏儒,作为侏儒和人类的混血儿,他的身高比一般人稍稍矮一些,微红色的而且颇为坚韧的皮肤、大大的能够夜视的眼睛、纤细而敏捷的身体以及一两个天赋的法术,让他在身为冒险者的闯荡生涯中如鱼得水,攒下了一笔不错的财富。后来年纪大了,他就不再当冒险者,而是组建了一个商队,转职做了行商。

索斯大叔的商队成员都是他的老熟人,说来也有趣,这个商队虽然主要跟人类做生意,但商队成员却没有哪怕一个是纯粹的人类。老板是半侏儒,保镖们是半兽人,两个一起合作做生意的同伴,一个是半精灵,一个是矮人,就连雇员们也都是一些异族或者混血儿。比方说喜欢和杰拉德聊天的,就是担任会计的年轻法师帕林,一个侏儒,纯种的侏儒。

在这个世界,智慧生命有很多种族。其中体型类似于人类的也有不少。侏儒、矮人、精灵、兽人,都是比较常见的类型。

侏儒和矮人的个头都不高,大约比人类要矮上三分之一。然而绝不会有人把两者弄混淆,因为侏儒是敏捷和智力型的种族,而矮人是力量和体质型的种族,前者瘦瘦的很灵活,红皮肤、大眼睛、手长脚长,后者粗粗壮壮,小眼睛大胡子,说话的声音跟普通人喊叫一样响亮。

一般来说,侏儒和混血侏儒们往往会选择当法师,又或者依靠先天的血脉来当个江湖艺人,或者吟游诗人,再或者商人什么的——当然也常常兼职扒手。而矮人呢?除了战士之外,他们很少从事别的职业。或许也有一些矮人当矿工、铁匠、酿酒师或者厨师,但他们必然首先是个不错的战士,几乎没有例外。

精灵则是一种身高和人类差不多,但比人类纤细一些的种族。他们的特点是拥有很高的法术和自然亲和度,几乎天生就能够施法。然而他们很不适应在非自然的环境里面生活,如果不能住在自然环境下,他们就会慢慢变得虚弱、生病,最后死去。

因为这个缘故,精灵们以森林和原野为自己的国度,他们算是这个世界的最强势的种族之一,在几次人类的大开拓时期,两个同样拥有灿烂历史和强大武力的种族狠狠地干了几架。曾经征服了包括矮人侏儒在内多个种族的精灵和驱逐了兽人鱼人等多个种族的人类犹如火星撞地球一般打得头破血流,却谁也奈何不得谁,最后大家只好彼此妥协,谋求平等共存,共同发展。

当然,距离最近的一次大开拓,也已经过去了快五百年。除去那些长寿的传奇强者们,参加过战争的双方早已老死,仇恨也早已慢慢淡了。现在算是精灵和人类关系比较好的时期,精灵们羡慕人类多才多艺的潜力和充沛的活力,人类则羡慕精灵恬静的心灵和天赋的才华。一来二去,就出现了很多混血儿,俗称半精灵。

至于兽人,那是一群有些倒霉甚至于可怜的种族。他们来历有多种,但因为在战争中输给人类的缘故,被不断驱逐,最终混居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有些杂乱的种族。兽人的祖先也有不错的文明史,但和人类的战争打断了他们的文明进程,将他们从祖辈居住的土地上赶走,也让他们的文明传承断代,渐渐地成为了野蛮和落后的象征。

可悲的是,大多数兽人都已经忘记了自身文明的荣誉,选择接受了人类或者精灵的文明。如今的世界上,兽人传统的“蛮荒武士”、“狂暴战士”、“浴血剑客”、“灵魂萨满”之类职业已经越来越少,大多数有资质的兽人不是当了战士或者游侠,就是当了术士或者牧师。

或许,这也是因为这些人类和精灵总结发展出来的职业,的确比兽人们传承的那些古老职业更强大的缘故。

商队里面的半兽人们来自于一个叫“蛮石”的部落,首领阿汉是个圣武士,就是那种在神殿得到洗礼和传承,倾向于武力而非法术方向的圣职者。他信仰的神祇有些特别,是被尊为“钢铁狮子”的蛮荒之神,一个出身于倾向邪恶的兽人神系,却带着几个部下从中半独立出来,转为善良阵营的神祇。

阿汉和他的部下们都是蛮荒之神的信徒,他们的铠甲和盾牌上都有蛮荒之神的圣徽——盾形框架里面的金色狮爪。尤其是阿汉的盾牌,更有神力的光芒闪烁,是在神殿里面得到祝福的魔法物品。

隋雄注意过那个盾牌,盾牌上时不时闪动的金色光芒让他感觉有些熟悉。仔细回忆了好一会儿,他才确定这光芒似乎很像当初他跟无眠神硬磕的时候,出手帮忙的那位神祇。

为了确定是否如此,他特地让杰拉德去向阿汉请教了一些关于蛮荒之神的知识。

蛮荒之神是一位喜欢到处游历,打抱不平的神祇。祂常常变化成一个狮人(兽人中的一种),背着盾牌和战斧,腰间还挂着锤子。当祂遇到恶神肆虐的时候,会化作金色的闪电撕裂长空,和邪恶战斗。虽然就神祇的位阶而言祂只能算中等水平,然而战斗力却极为强大,不止一次把众所周知的强力恶神打得落荒而逃,称得上是诸神之中一等一的强者。

至于这位神祇的教义和详细教派结构什么的,隋雄就懒得记了。总之他大致上能够肯定,这位蛮荒之神就是当初帮了自己一把的那位,而且还是位善良神祇。

很好,这就足够了。

这是个技术好、意识强、会带队而且不黑装备的好团长,有机会跟着祂一起下副本的话,一定会很不错。

当然,人家在PK的时候帮了他一把,这也是一定要报答的。

“杰拉德,如果发生战斗的话,注意保护阿汉他们。”他说。

杰拉德有些纳闷,他不明白为什么需要保护的不是老索斯之类退出江湖多年,战斗力已经显著下降的非战斗人员,反而是一看就知道很能打的阿汉。但神祇的命令是绝对的,他表示完全服从。

但杰拉德可以肯定,阿汉根本用不着保护。这强壮的狮人就算不用武器也能跟野熊硬刚正面,全副武装的情况下,就算来个双足飞龙,也奈何他不得。

喏,今天傍晚想要袭击他们的那条双足飞龙,现在就变成了营地上的烤肉,老索斯的合作伙伴兼厨师锻铁正在往肉上涂抹他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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