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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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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气,招呼便利。
  地方行政如此,中央六部也不例外。当时各部办事的程序是“每办一案,堂官委之司官,司官委之书吏,书吏检阅成案比照律例,呈之司官,司官略加润色,呈之堂官,堂官若不驳斥,则此案定矣”〔2〕。中央政府的六部、地方政府的六房,就是清政府实际办事的六根支柱,这样看在这些部门工作的胥吏、幕宾,虽然不是国家正式官员,但他们是真正在办事的人,而且很多时候是在指挥着官办事。例如嘉庆九年就曾经有上谕说:“诸臣全身保位者多,为国除弊者少,苟且塞责者多,直言陈事者少;甚至问一事,惟推诿于属员,自言堂官不如司官,司官不如书吏,实不能除弊去害。且大学士、尚书、侍郎以及百司等,唯诺成风,皆听命于书吏,举一例牢不可破,出一言唯令是从。”〔3〕这种“依例办事”的作风与清朝相始终,并一直延续到国民党时期,形成所谓的“书办政治”。
  高级幕宾,特别是地方行政高级长官的幕友,有时对当时的政治走向都会起到某些作用。他们中间也不乏名人,如赵翼、包世臣、李善兰、汪世铎、华衡芳等人都曾做过幕宾,林则徐在未科考中的之前,也曾经做过西江都督百龄的幕宾。而在太平天国战争中后,幕宾的地位更是直线上升,如曾国藩当时的幕府人员多达八九十人,李鸿章就曾经是其中的一员。幕宾工作的地方一般叫“馆”,主人对他的礼数是很隆厚的,当时各省官员见面,下级要向上级行跪拜礼或请安,但宾主相见,一揖可矣。而最富传奇色彩的幕宾当属雍正朝河南巡抚田文镜幕下邬先生的事迹。
  据说邬先生是绍兴人。一天他向田文镜说:“公想不想做天下的名督抚?”田文镜说:“必为名督抚。”邬先生说:“那么这几天就任我为之,不要管我。”田文镜答应了他。几天后,邬先生上了一道奏折,田文镜连看都没捞着看。田问邬先生奏折内容,邬答:“弹劾隆科多,奏折一上,您的大名就成了。”田文镜大惊失色,后悔莫及,但也无可奈何,只好在惴惴不安中等待着。但不久就传来隆科多获罪下狱的消息。原来隆科多是雍正的舅舅,在雍正登基中立有汗马功劳,也因此骄恣不法,雍正早就想除掉他,但没有人弹劾,邬先生的奏折正好是一个审查隆科多的借口。田文镜以后在雍正朝宠遇日隆,邬先生功不可没。后来邬先生与田文镜发生了矛盾,邬大愤辞去。田文镜开始也不以为意,但从此写上去的奏折屡不合上意,数被斥责,才意识到自己真的离不开邬先生,只好卑辞厚礼请他回来。雍正也知道田文镜的奏折是邬写的,所以很多次批阅田文镜的请安奏折时,就写“朕安,邬先生安否?”〔4〕电视连续剧《雍正王朝》里面那位屡屡帮四太子出谋划策而腿有残疾的邬先生,历史上是实有其人的,只不过他始终是田文镜的幕宾,而非雍亲王的高参而已。
  “千里求官只为财”,做胥吏也罢,当幕宾也好,都是为了解决自己的生计问题。他们都不在国家的编制,没有薪俸,也没有办公费用,主官用他们当差,是要给他们发薪水的。幕宾的“脩金”还算可以。汪辉祖在《病榻梦痕录》里说,他初做幕宾(乾隆十七年)时,办理刑名的幕宾,“岁脩”为二百六十两白银,办理钱谷的为二百二十白银;而十年之后,渐次增加,到了乾隆五十年,就达到年薪八百两白银了。当然白银的购买力也下降得很厉害,但怎么说待遇也算优厚。这些钱都由主官在自己的薪俸和养廉银子里面支出,有时候会弄得主官入不敷出,只好去贪污受贿,盘剥百姓。
  胥吏没有幕宾这样多的“年脩”,从主官那里所得是很少的。但他们都是做实际工作的,钱谷、刑名都要经过他们办理,其中大有油水可捞。例如钱谷,就有平余、折耗(鼠耗、雀耗)、火耗等名目,盘剥下来的,给上司一部分,剩余的就是自己的了;对于送上门来的官司,更是可以大肆敲诈,发一笔财。章学诚在《与执政论时务书》中说:“州县有千金之通融,则胥吏得乘而牟万金之利;督抚有万金之通融,州县得乘而牟十万之利。”“官取其十,吏取其百”,最低也是“官取其一,民出其三”。所以有清一代,官场的贪污腐败超过以往任何朝代,就是这套制度造成的。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地方上的胥吏吃老百姓的,中央六部各衙门的胥吏则吃下面大小官员的。地方官员的“炭敬”、“冰敬”之类的贿赂是砸不到他们头上的,他们就向各地方官员索贿。六部书吏各有各的道儿。《清稗类钞》记载,户部索贿最容易,其次是吏部、兵部。户部因为是管报销的,地方的各项开支要报销,必须到户部核准,如果不给当事的书办打点厚礼,有时候跑两三年也报销不了,比如你要报销一百万,起码也要拿出五万到十万来打点、疏通各级胥吏。另外还有发饷、拨款等,都需要打点。即便是像福康安、左宗棠这样的封疆大吏,也都吃过户部书吏的亏,你礼不到,他拖着不给办,看是你急还是他急,反正他们有的是律例方面的借口。当然这笔钱胥吏也不可能独吞,司官、堂官也要分一块去,但捞到大油水的还是胥吏们。所以清代户部的大小官员、胥吏是六部中最肥的,甚至有人称,户部书吏之富,不让王侯。《清稗类钞》中有“东富西贵”之谚,因为户部的胥吏大多居住在正阳门东和崇文门外,是当时京城的高档住宅区,而司官则大多居住在宣武门之外,比自己的下级差了好几个档次呢。
  吏部、兵部就吃那些官吏升迁、补缺的,比如外省有一个位置空缺了,在京候补的人知道信息后,必须马上到吏部或兵部打点行贿,书吏看这个空缺位置油水的大小来索贿,真正按照年资来得官的百不及一。工部、礼部、刑部相比就是清水衙门了,他们只好等待像国家有大工程、皇族有大婚、大丧、重大礼仪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时再狠捞一把了。这些都是沿袭已久、积弊难返的事情。传说当年阎敬铭掌管户部时,就想清除这种弊端,但最后被书吏们联手整得很惨,最后灰溜溜地离开了户部。
  最后说一下“绍兴师爷”的事情。一般认为师爷大多出自绍兴,这种说法有夸张之处。嘉庆朝的绍兴人梁章钜在《浪迹续谈》中说:“绍兴三流行,皆名过其实。”“绍兴三流行”指的是绍兴师爷、绍兴话、绍兴酒。实际上绍兴之外的各省都有不少学幕的,绍兴的师爷相比较而言多一些倒是真的,于是人们就把师爷概称为“绍兴师爷”了。
  胥吏与大清相始终,更与大清共天下,此言不虚。
  注释:
  〔1〕《清稗类钞·胥役类》。
  〔2〕《清稗类钞·各部书吏主案》条。
  〔3〕《仁宗睿宗皇帝实录》。
  〔4〕《清稗类钞·幕僚类》。

  身体写作与比基尼

  
  ? 卫 泽
  在身体观念与性观念方面堪称全人类永远的楷模是古希腊人,而据我看来,其核心就是顺其自然。古希腊人所表现出的对生命及生殖力的崇拜,是他们对与性这个命题相关的一切都持一种理所当然地承认和接受态度的结果;他们所表现的对自然力和本能的敬畏,无疑是对自然的人的深刻认识。正是这种对古希腊人不假修饰的人性的重新认识,吹响了欧洲文艺复兴运动的号角。
  哪怕是在以“性禁锢”为特征的中世纪欧洲,其禁欲主义也有一个与后世纪不同的特征,它禁止做,但不禁止说,不忌讳更不禁止对性器官和性行为的描写或表述。教会奉行“上帝不羞于创造的,我们也不羞于宣讲”的信条,诸如对“男上位”的宣导。《圣经》,一个无与伦比的神圣文本,里面也是性不绝书:波提乏的妻子对约瑟的勾引,罗得与女儿的乱伦,长老们偷看苏珊娜洗澡,他玛装扮成妓女去抓公公犹大的把柄等。甚至还有不加遮掩的性事极端书写:欧南与嫂嫂同房时采取体外排精的避孕法抗拒为长兄留后的父命。这些章节,如果拿来与今天为人们所不齿的不少色情作品相比,也毫不逊色。这些性事,《圣经》也并非全部持否定态度,然而这都无损于《圣经》文本的无与伦比的神圣光环。
  在对中国当代女性身体写作的种种诘难与疑虑中,“出卖隐私”是最常见的一种。如有的批评家因为一些女性小说有意无意地暴露了女作者自己的隐私与性生活,以进行“一种可以理解的自我包装、自我推销”,就认为“这种商业行为的得和失完全是一种不等值的交换,因为她所付出的是无价的保护个人隐私的权利和人格的尊严”,感到“女读者无论年龄大小均感到心情沉重而不愿意言说”。这样一种无限的上纲上线,是没有必要的,因为无论在东方还是在西方,作为社会生活的产物,文学中对性的描写都是极其自然的,不可回避的。有的女人想少穿一点衣服,多露一点,甚至脱到“一部半自传体小说”,以便自我欣赏,或者让别人欣赏,甚至主要是给男人看,这都是可以理解,也无可非议的。如果没有人愿意当裸体模特,一部西方艺术史可能会黯然无光,因为那些光耀万世的裸体油画、裸体雕塑会无从诞生。连《圣经》这样的神圣文本都不怕被民族秘史的惊人披露与性事的极端书写所亵渎,其他的文本又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就像陈思和所说的,“在一些世界级的作家笔下有时也难以避免猥亵暧昧的趣味”,文学写人有时也难免写到人的性事和隐私,读者有时也难免会窥淫与窥私,有时还难免会将作品中人物的性事和隐私与作者对号入座。事实上,作品中的主人公也常常就是作家的化身、代言人、灵魂或影子。当然,一般而言,二者也不能完全划等号,二者之间是一种若即若离、似是而非、虚实相间、变动不居的模糊关系。这不管你标明是虚构,还是半自传、自传体小说。作家如果害怕自我暴露、被人附会的话,最后会发现敢动笔写的东西实在是不多了。写自己的隐私,怕“付出无价的保护个人隐私的权利和人格的尊严”,写别人的隐私,又怕为别人背黑锅,这样就只能拿着笔不停地哆嗦吧。我们应该明确的是,科学总是以精确为武器,而文艺却常常以模糊为武器。文艺中音乐太抽象,绘画太具体,只有作为语言艺术的文学能够最充分最有效地利用模糊武器,如利用作者与作品人物之间的模糊关系,让作品人物去说作者在现实生活中不敢、不愿或不便说的话,去做作者在现实生活中不敢、不愿或不便做的事,去袒露作者在现实生活中不敢、不愿或不便袒露的真实。这就是文学的天赋特权,是它存在的理由。谁充分地利用它,在广阔的模糊地带上下求索,纵横捭阖,左右逢源,游刃有余,谁就是聪明人。人性总是充满矛盾的,如神性和魔性就总是兼而有之,而文学创作这种建立在生活基础上的虚构活动既能满足人性中的裸露欲,又能满足人性中的隐蔽欲,实在是身为创作者独享的权柄和福祉。
  文学是人学,不是神学,对有时难以避免的猥亵和暧昧、性事和隐私、窥淫和窥私、索隐和附会,批评家与读者所持立场应何如?张宏图是这样“窥视隐私文学”的:“存在的就是合理的,让隐私文学存在下去吧,人们读得多了,自然生厌,因为生活不仅仅是隐私,生活中有更重要的东西,人们无法终日关心他人的隐私,窥视欲在多次阅读中会得到满足,仅此而已。既无需为其喝彩,也无需对其声讨,平平静静才是真。”当然女性主义文学绝不等于隐私文学。
  有人想表演比基尼,甚至只是“突围表演”,是自然的;有人想窥视这种表演,甚至看得津津有味,也是自然的;“制造这个时代的意淫景观”,也是自然的。中世纪欧洲的禁欲主义尚且只禁止做,不禁止说,我们现在怎么连在文艺中意淫都不允许呢?有些书商和男读者企图将中国女性身体写作当作色情文学或春宫画,那也是我们的文化心理的错,不是女作家的错。我们为什么不能培养那一种类似古希腊人的健康自然的性文化心理,将性活动当成做游戏或运动那样的平常,向人类原本共通的审美经验回归呢?
  女人有些自我欣赏是自然而然的事,但过分自恋是危险的游戏。在与性有关的一切上面无论做什么文章,正面的也好,反面的也好,容易有效,但意义终究都有限,因为性就是天性,也只是天性罢了。这正如陈晓明所言:“女性主义在中国就如同时装表演中的女性身上比基尼,但我们不能把比基尼夸大为旗帜。”确实,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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