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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节

剑桥中国秦汉史-第3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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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原来的侯没有废除。 
       侯为20等爵位中的最高一级,这些爵位原来用来奖励为国效劳的人。这 

① 关于这些墓的最详细的描述,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北省文物管理局:《满城汉墓发掘报告》 

 (北京,1980)。 
② 《汉书》卷六,第170 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2 卷,第51 页);卷十五上,第427 页;卷六 

四上,第2802 页。又见本章《地方组织》。 
③ 关于封侯的详细情况和每个侯的继承世系情况,见《汉书》卷十五上、卷十五下(王子)、卷十六、十 

七 (功臣)和卷十八(外戚)。 
① 《汉书》卷六,第187 页 (德效骞:《〈汉书〉译注》第2 卷,第80 页以下);《〈汉书〉译注》第2 

卷,第80 页以下;《〈汉书〉译注》第2 卷,第126 页以下。 

… Page 111…

  项政策可以追溯到商鞅和韩非的理论;在武帝及以前的时期,它们都被授给 
  文职或武职人员。此外,为了表示皇恩浩荡,偶尔也对全民授予不同等级的 
  爵;但是这种情况与后来的做法相比是很不寻常的,从公元前205至前78 
  年期间,只有23次。爵位带来的好处是吸引人的(可免服国家的某些劳役和 
  减轻惩罚),人们殷切期望在为汉朝政府作出特定的贡献时能得到爵位的报 
  偿。例如,晁错曾成功地建议,提供粮食的人应报之以爵位;其目的是要鼓 
  励农业和向边远地区提供粮食。他也同样主张对那些志愿到帝国北部领土定 
  居的人赠以爵号。 
       在武帝时期,有过对特定的人授予屡次普遍封赏所不能取得的高级爵位 
  的事例;这些人包括象曾就经济问题向政府提出建议的政治家卜式(公元前 
  120年)和桑弘羊 (公元前110年),以及象卫青 (公元前129年)和徐自 
  为 (公元前119年)等军人。最公开地把制度用作鼓励为国效劳的手段的情 
  况,也许可以从公元前123年另设一系列军爵的措施中看到。在急需经费支 
  付巨额的军费时,这些军爵显然可以用现钱买得。捐买这些军爵还有可能为 
  担官提供条件。① 

                                           经济 

       正史的一段著名文字带着自豪的口气叙述了武帝登基前夕帝国富强的情 
       ② 
  景。 除了象旱涝等自然灾害外,帝国约在70年中竟不寻常地没有遭受重大 
  的动乱。人民有充足的粮食供应,城乡的仓廪充实。国库中钱币和粮食多得 
  无法知道数量;串钱的缗断散,粮仓的粮食溢出,在风雨中任其霉烂。从全 
  国的大批马匹中又一次看到了繁荣富强的迹象;农村享用优质的粮食和肉 
  类。在这种丰饶稳定的总形势下,促使犯罪的因素很少。 
       历史学家可能有意地夸大了景帝末年国家的形势,以之作为批判其继承 
  者奢侈浪费的一种手段;因为武帝的政治家们的扩张主义政策和征战造成了 
  巨大的开销和前几十年积累的物资的消耗。为了支付这些扩张主义的费用, 
  武帝的大臣实行了一系列又以时新派思想为基础的积极的措施,这些措施旨 
  在加强国家对经济的控制。 
       从公元前119年起,对市场的交易、车辆和财产开征新税,以补充从产 
  品征收的实物税和人口税(征收货币)的不足。同时,对未成年者(13岁至 
  14岁)的人口税税率从20钱提高至23钱,而成年人120钱的标准税率保持 
          ③ 
  不变。经过王朝初期一系列的试验后,一种重五铢(3。2克)的新铜钱被定 
  为法定货币。六年后私铸被禁止,也许禁令很有效;国家完全控制了铸造新 
                                                                       ① 
  铜钱的资源,这种铜钱在唐朝以前一直是中国的正式货币。 约从120年起, 

① 关于爵位的等级,见鲁惟一:《汉代贵族爵位的等级》。关于晁错的建议,见《汉书》卷二四上,第1130 

页以下 (斯旺:《古代中国的粮食和货币》,第158 页以下); 《汉书》卷四九,第2286 页。捐军爵的费 
用似乎不低,可能很高,但是文献材料众说不一,还可能不完全,因此不能肯定。 
② 《汉书》卷二四上,第1135 页 (斯旺:《古代中国的粮食和货币》,第173 页以下)。 
③ 见斯旺:《古代中国的粮食和货币》,第278 页以下、第366 页以下;加藤繁:《中国经济史考证》(东 

京,1952—1953)第1 卷,第60 页以下。 
① 见斯旺:《古代中国的粮食和货币》,第377 页以下;杨联陞:《中国的货币和信用简史》(坎布里奇, 

1952),第21 页以下。 

… Page 112…

  政府采取措施,把当时仍由私人经营的采矿收归国家直接单独控制。结果, 
  在产区设48名专使,以监督铁制品的制造和分配;另外34名专使管理盐的 
  生产和销售,而不管是海盐还是内地的深井盐。② 
       这些专使向大农令 (后称大司农)负责;他们还奉命对制成品征税,以 
  增加岁入。稍后(公元前98年),政府实施国家专卖以控制酒类生产;为了 
  缓和局部的或暂时的短缺和防止投机倒把,它还设置官署来稳定物价 (公元 
  前115年)和协调运输 (公元前110年)。经常使用工匠和征募的劳工,用 
  水坝截水和疏浚的办法控制河道。自公元前132年以来,黄河堤岸经常是引 
  起惊慌的原因,主要的大决口最后到公元前109年才合龙,当时武帝亲自监 
                                                     ③ 
  督工程的最后几个阶段,加盖御玺予以批准。任命了专使去监管遥远的中亚 
                            ④ 
  新发展的农业定居地。在政府的命令下,多达10个大商队 (有时商队人数 
  多达数百人),每年从长安出发,与西域诸国进行贸易。⑤ 
        自王朝伊始,主要的财政责任由中央政府的两个机构——大司农和少府 
  ——承担。可以预料,新的经济控制需要一套更为复杂的行政;公元前 115 
  年,第三个主要官署——水衡都尉——为此目的而设立。新机构与其他两个 
  机构共同负责征收和分配岁入;从公元前113年起,它还负责在新建的国家 
  铸币厂铸币。① 
       这些政策是时新派政治家倡议的,但受到他们的改造派政敌一定程度的 
  批评。双方在一个原则上是一致的,即必须把重点首先放在鼓励农业这一本 
  业上,而商和工则是末业。但双方对实现这些目的的方式有分歧。 
       时新派政治家们主张通过自由经营去鼓励农业;他们同意大庄园的发展 
  是一种必然的结果;由于地产愈大,向国家缴纳的税愈多,所以他们准备利 
  用发展庄园的结果来改善国家的财政。但是,他们主张对其他类型的生产— 
  —如矿业——实行国家控制制度,准备直接使用征募的劳工从事这类劳动并 
  从产品中获取利润;此外,他们不希望让私人工商业巨头分润这类财源。他 
  们认为,应把贸易作为分配中国产品的辅助手段来加以控制;因此他们准备 
  设置官员以监督国内市场的交易,同时建立国营商队携带丝织品前往国外。 
        由于大地产会引起贫富悬殊,改造派反对它的发展;最后,他们决心采 
  用控制占地规模的措施。他们主张矿业最好由私营的矿主经营而不受国家的 
  干涉。他们认为,以本国出产的丝绸换取象玉器和其他小摆设那样的外国奢 
  侈品,对中国人民没有什么好处,因为这些东西只适用于装饰帝王的宫殿。 
  改造派也设法阻止商人积累巨额财产,但其理由与时新派提出的不同;他们 
  希望阻止富商对农民的经济压迫。 
       这些差别可以通过考察那些主张、执行或反对这些措施的中心人物或政 

② 见地图7;斯旺:《古代中国的粮食和货币》,第62 页以下;加藤繁:《中国经济史考证》第1 卷,第 

41 页以下;李剑农:《先秦两汉经济史稿》(北京,1957),第249 页以下。 
③ 《汉书》卷六,第163 页 (德效骞:《〈汉书〉译注》第2 卷,第40、90 页);卷二九,第1679 页以 

下。 
④ 见鲁惟一:《汉代的行政记录》第1 卷,第56、61 页,及第144 页注26。 
⑤ 《汉书》卷六一,第2694 页 (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220 页;何四维:《汉代丝绸贸易考》, 

载 《戴密微纪念文集》(巴黎,1974),第2 卷,第117—136 页。 
① 《汉书》卷六,第735 页;卷二四下,第1170 页(斯旺:《古代中国的粮食和货币》,第297 页);加 

藤繁:《中国经济史考证》第1 卷,第36 页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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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家的个人的言论看出。时新派政策的采纳主要是由于桑弘羊(约公元前141 
  —前80年)的影响。在当时所有的人中,他也许最能看出中国整个经济的问 
  题和潜力。他出身于洛阳一个商人的帐房,在儿童时代,他已因善于心算而 
  享有盛名。我们还听说在建立盐铁专卖制时两名大司农的助手脱颖而出。这 
  两人在盐铁业放开自由经营时发了财:东郭咸阳为大盐商,孔仅则为大铁矿 
  主。政府把新的国家专卖事业委托给这些具有第一手经营经验的人,实属精 
  明之举。两人都往返于全帝国,组织新的专营机构。孔仅于公元前115至前 
  113年被任命为大司农。① 
       还有其他的人不相信新方法的优点。没有人会怀疑卜式的爱国心,他几 
  次捐款资助皇帝进行战争。他因这些捐赠而曾被封爵 (公元前120年),他 
  曾是中央政府提名为齐国丞相的几个候选人之一。公元前111年,卜式被任 
  命担任帝国的第二个要职——御史大夫;但不到一年,他便被贬谪。他曾经 
                                                                               ② 
  举出理由批评国家控制的矿业生产,并为他表示的疑虑付出了代价。董仲舒 
   (约公元前179—约前104年)是因对汉代哲学作出贡献而更为有名的另一 
  个批评时政的人。他反对时新派政治家的经济政策是基于道德方面的理由; 
  他认为这些政策会使贫富更为悬殊,使农民的命运恶化。③ 

                                外交事务和殖民扩张 

       武帝朝制订中国政策的政治家们象注意组织经济那样注意外交事务;在 
                                                                ① 
  这方面也出现了从消极态度转为积极主动的明显变化。这时,帝国已强大得 
  完全能够发动深入亚洲的远征;并能重新建立、重新装备和延长北方的防线; 
  在新进入的领土设郡;向海外派远征军;以及在以后称之为丝绸之路的路线 
  上促进贸易的发展 (见地图16)。 
       汉朝能在这个时期采取主动行动的原因是不难找到的。为文帝和景帝效 
  劳的时新派政治家们不管多么希望做到这点,他们不能号召强大的武装力 
  量,也没有掌握足以长期支持扩张主义活动的物质资源。但这时帝国已被更 
  有效地组织起来。在朝廷中,愿意采取新的冒险行动和为汉帝的冒险下大赌 
  注的先驱者有了地位。外戚自己也参加远征,他们决心凭借战争中的勇敢和 
  胜利来保证其家族的有利地位。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整个扩张和殖民政策与 
  这几十年为了使中国更加繁荣富强而采取的措施是相辅相成的。 
       武帝的顾问们不大可能根据长远的计划制订政策;但仍能看得出在 30 
  年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种鲜明和大规模的战略。从公元前135至前119年,主 
  要的精力用在对付匈奴的威胁方面。然后是七年重新补充和组织帝国力量的 
  时期;从公元前112年起中国军队又主动行动,向南方和西南方,向朝鲜或 
  沿通往中亚的路线进军。 
       从公元前133年起,中国军队在李广、卫青、霍去病和程不识等著名将 

① 《史记》卷三十,第1431 页 (沙畹:《〈史记〉译注》第3 卷,第575 页以下);《汉书》卷十九下, 

第780 页;卷二四下,第1173 页(斯旺:《古代中国的粮食和货币》,第309 页以下);卷五八,第2624 
页以下。 
② 《汉书》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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