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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性爱之旅-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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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出,她有点儿失望,她原本希望我能更加积极一些。
“莫娜,”当我们快步走到街上时,我说,“说得好听!可一口不能吃个大胖子呀。是的,我的确想写作,而且对此深信不疑。可是我得把情绪稳定下来再说。我倒不要求安逸舒适地写作,可我需求的是一片宁静。我哪能很容易地就改弦更张呢?同你一样,我也讨厌自己的工作,可却不想干别的。我真想好好地休息一下,独处一隅,感受一下写作的滋味。这样生活下去,真的不认识自己了。我被吞没了,别人的事情我知道得一清二楚,惟独不知道自己。我只知道自己的感觉,我的感觉太多太多,我才思枯竭。真希望能一天天、一周周、一月月地就这么思考下去,我现在就在不停地思考。思考,可是莫大的享受呀。”
她紧握着我的手,好像告诉我她听懂了。
“我一回到家里,就要坐下来好好地思考问题。说不定我会睡着。好像只是为了装装样子才这么干的。我成了机器。”
“你知道我有时想什么?”我继续说着,“我觉得要是自己能静下心来,纯粹地思考那么两三天,我会把一切都搅个天翻地覆。主要的是世上的一切都荒诞不经。之所以这样,是我们不敢放任自流地去思考。总有一天,我该去办公室让斯皮瓦克的脑袋开花。这是第一步……”
我们来到高架铁路车站。
“别老想这些。”她说,“静下心来做个梦吧。给我想些美妙绝伦的事来。不要老想那些丑陋可怜的人,想想我们自己!”
她轻盈地跃上台阶,挥手向我告别。
我慢悠悠地往回走,梦想着另一种豪华奢侈的生活,蓦地,我想起她把那两张五十元的票子压在壁炉台上那个插满人工花儿的瓶子下面。她放的时候,我看到票子露出多半截。我快马加鞭地往回赶。要是克伦斯基瞅到钱,肯定会窃为己有。这倒不是说他这人不老实,而是想折磨我。
快到家门口时,我想起了愤怒的谢尔登。尽管我气喘吁吁,可我还是能模仿他说话的样子。当我打开房门,我还是笑个不停。
屋里空无一人。果然不出我所料,钞票不翼而飞了。我坐下来,哈哈大笑。我咋没跟莫娜说莫纳汉的事呢?我咋没向她提及剧院的事呢?在往常,我会马上把事情道个一清二白,可这次却不知怎么搞的,是出于本能而不相信莫娜的意图吧?
我想给舞厅挂个电话,想看看是不是莫娜趁我不注意,顺手牵羊拿走了钱。我准备去打,可到中途却变卦了,我非常想去屋子里搜寻一番。我来到房子的后面,下了楼梯。走了几步,便来到一间灯火耀眼的大房子里。这家里有很多洗好了的衣服。跟教室一样,墙边摆着一张凳子,上边坐着一个长着花白胡子、戴一顶天鹅绒便帽的老头儿。他佝偻着腰,头枕着手臂,撑着一根手杖,似乎在茫然若失地盯着这空间。
他瞥了我一眼,身子一动不动。我见过这个家里的很多成员,惟独没见过他。我用德语打着招呼,想着他更愿意用英语搭腔,在这糟糕的家里,似乎还没人说英语呢。“你说英语也行。”他口音很重。仍直勾勾地看着这四面八方。
“给你添麻烦了吧?”
“没关系。”
我觉得应该自报家门。“我叫……”
“我,”他没等听我的名字,“是奥尼里菲克大夫的父亲。我猜想,他根本没跟你提起过我吧?”
“是的,”我说,“他可从来没说过,不过我几乎见不到他。”
“他可是个大忙人。也许太忙了……”
“不过,他总有一天要受到惩罚的,”他继续说,“一个人不该犯杀人罪,更不该对未出世的孩子下毒手。这地方就不错,安安静静的。”
“你不愿意让我熄灭几盏灯吗?”我希望岔开话题。
“这儿就该亮堂,”他答道,“越亮堂越好。他干着不可告人的工作,他太狂妄,他为魔鬼卖力。这里有湿衣服还蛮不错的。”他沉默片刻,屋里传来湿衣服的滴水声。想到奥尼里菲克大夫手下滴流而下的血液,我不寒而栗。“是的,几滴血,”这个老家伙似乎摸透了我的心思,“他这个屠夫,脑子里想的就是死亡。灭杀未出世的生灵,这可是人类思想中最不可告人的事情。即使动物,除了献祭,人类也不该屠杀。我儿子什么都清楚,可就是不知道荼毒生灵是天大的罪恶。这儿有亮光,让人眩目,可他坐在那儿的黑暗中。他父亲坐在地下室里为他祷告,而他却在那里屠杀宰割,破肚挖肠。血流满地,一屋子血污。好在这里有洗衣店。我还可以在这里把钱冲洗干净。这套房子只有一间干净,而且灯光也不错。灯光,灯光,我们必须打开灯,让它们照个明明白白。人类不应该黑灯瞎火地工作,脑子应该清醒,应该知道何去何从。”
我一声不吭地洗耳恭听。那单调沉闷的语言,令人目眩的强光真让我昏昏欲睡。这老头一举手,一投足,颇有贵族气派,穿的宽松外衣以及戴的天鹅绒便帽更显出他气宇不凡。他有一双外科大夫的手,灵巧而又好看,青筋暴突如水银一样醒目。就像被驱逐出故土的宫廷医生坐在这昏暗的地牢里,他使我清清楚楚地想起西班牙的摩尔时代某一赫赫有名的宫廷医生。这个人的品质有口皆碑,精神操守无懈可击,周身放射着灵魂的光芒。
我突然听到拖鞋的嗒嗒声,是戈姆帕尔端着一碗热牛奶走了过来。这老头儿顷刻间又换了一副面孔,他倚着墙,热情而又亲切地看着戈姆帕尔。
“这是我儿子,我的好儿子。”说着,他的眼光对着我。
就在他把这碗热奶送到老头儿嘴边时,我趁机跟戈姆帕尔说了几句话。观察这印度人的举止真是一件乐事。不管这活儿多么下贱,他干起来还颇有尊严和体面,他服侍得越谦卑,越发显得尊贵而高尚。他根本不觉得难堪或者丢脸,也不埋没自己,总是善始善终,永保自身的品格。我极力想像着,克伦斯基做这种事时会是什么样子。
戈姆帕尔出去了一会儿,拿回一双暖和的卧室拖鞋。他跪在这老头儿的脚前给他穿鞋,这老头儿轻抚着戈姆帕尔的头。
“你是灵光之子。”说着,这老头往后拨拉着戈姆帕尔的脑袋,用镇定清澈的目光盯着他的眼睛。戈姆帕尔也用同样的目光看着这老头儿。他们俩如同两道清澈透明的聚光灯,互相照耀着,放射出的光芒都把对方熔在一起了。我突然意识到,从没有罩子的电灯泡中流泻出来的那令人目眩的灯光跟这俩人炯炯有神的目光交合相比真是算不了什么。也许这位老人没有觉察到人类发明的这种昏黄、不自然的灯光;也许这间屋子已被他心灵深处的泛光灯照射得亮堂堂的。即使现在,尽管他们不再双眼对视,这间屋子也明显地比以前亮堂多了。这景观如同夕阳下的晚霞放射出神圣的光辉。
戈姆帕尔有事要告诉我。我就蹑手蹑脚地回到起居室等他,却发现克伦斯基坐在扶手椅里翻着我写的一本书。这人表面上一看可比往常镇静从容多了,这倒不是迫于无奈地装模作样,而是漫不经心、稀奇古怪地沉浸在其中。
“喂!我不知道你回家,”他料想不到我会来这儿,就大惊小怪地说,“我只是大致翻翻你这废话连篇的玩意儿。”他把《梦之丛》这本书扔到一边。
他还来不及再对我冷嘲热讽,戈姆帕尔就进来了,他拿着那笔钱朝我走来。我微笑着把钱接过来,对他千恩万谢,再把钱放进口袋里。克伦斯基以为我向戈姆帕尔借钱呢。他很生气,甚至是义愤填膺。
“老天爷,你还得向他这个人讨钱吗?”他脱口而出。
戈姆帕尔立马亮起嗓门,却被克伦斯基打断了。
“你不必为他遮掩,我了解他的鬼花招。”
戈姆帕尔又壮起胆子,说得从容而又服人。
“米勒先生没跟我耍花招。”他说。
“好,你赢了,”克伦斯基说,“不过,我说实话,千万别把他敬若神明。我知道他对你不错,而且对你们通讯组的所有人都好,然而,这倒不是因为他心地善良……他非常喜欢你们这些印度人是因为你们是些怪物,明白吗?”
戈姆帕尔心平气和地对他笑着,似乎他听明白了这一悖论。
看到戈姆帕尔笑吟吟地,克伦斯基恼羞成怒,就回敬道:“不要对我报以怜悯的笑。”他尖声叫道,“我不是可怜的流浪汉,我是内科医生,我是……”
“你仍是个孩子。”戈姆帕尔从容不迫地说,“大凡聪明一点儿的人都能当医生……”
克伦斯基一听,便嘿嘿地冷笑,“他们能,嗯?就这,哈哈?太容易了吧?”他环顾四周,好像要找地方吐痰。
“我们说呀,在印度……”戈姆帕尔又开始讲那些让明白人大倒胃口的孩子气的故事了。戈姆帕尔不管是遇到什么情况,都有小故事可讲,我听得津津有味的。这些故事如同地道的以毒攻毒的药物,真理的药丸外面包有一层糖衣。经他这么一讲,我久久难忘,这倒使我乐此不疲。我们写的书汗牛充栋,无非要说明简单的道理。东方人讲故事言简意赅,如同一颗钻石嵌入你的头部,让你难以忘却。他讲的故事是漫不经心的哲学家赤脚踩伤萤火虫的事情。克伦斯基最不愿意听有关低等动物与人这类高级生命交流的奇闻轶事,他觉得这是人的耻辱,是恶意的诋毁。
可他还是情不自禁地对这传说的结局讥笑了一番。他早已对这种粗鲁的言行懊悔不已,他对戈姆帕尔怀有深深的敬意,这样做的意图只是想挤兑我,不成想也把戈姆帕尔搭了进去,这真让他恼羞成怒。他还是那么笑容可掬、声调柔和地探询格斯的情况。格斯是印度人,回印度已有数月。
戈姆帕尔告诉他,格斯抵达印度不久就死于痢疾。
“真他娘的,”克伦斯基无可奈何地摇着头,似乎是说,像印度这样的国家,与痢疾作斗争真是徒劳无望。随后,他苦笑着对我说,“你记得格斯,不是吗?那家伙长得圆嘟嘟的,像个盘腿打坐的如来佛。”
我点了点头,“可以说我的确忘不了他。我不是还资助他回印度吗?”
“格斯可是个正人君子。”克伦斯基激动地说。
戈姆帕尔的脸上闪现出一丝难易觉察的愠怒。“不,他不是正人君子,”他说,“在印度,我们有很多人都……”
“我明白你要说啥,”克伦斯基插进话来,“在我眼里,格斯与正人君子毫无二致。痢疾!我的天哪!这跟中世纪一样……甚至还要糟糕!”于是,他郑重其事地说这种病仍在印度肆虐泛滥,而且,人们因疾病而贫穷,因贫穷而迷信,接着便导致奴役、堕落、绝望、冷漠、不可救药。为所欲为的英国殖民者与狂妄不义的印度王公贵族狼狈为奸,把持着印度,就使这个地方成为正在腐烂的庞大坟墓,藏骸纳尸的场所,根本不谈什么建筑、音乐、学识、宗教、哲学、漂亮的容貌、女人的雅致、艳丽的衣着、浓烈的香味、叮当的铃声、了不起的奖章、迷人的风景、绚丽多彩的花朵、川流不息的人群、唇枪舌剑的辩论、种族冲突、派性矛盾、潜伏着死亡与腐朽的骚乱,统计表上却是歌舞升平。他只需稍加说明就能够全盘否定这种虚假。说实在的,印度正在流血致死,但是,克伦斯基却无法理解这个国家具有生命力的那种如日中天的辉煌。他根本没想及过城市的名称,从来没有区分过安哥拉与德里、拉合尔与买索尔、达吉林与卡拉奇、孟买与加尔各答、贝那热与科伦坡,印度袄教徒、耆那教教徒,印度人、僧人,等等,它们没什么两样,都是权力压迫之下的可怜的牺牲品,都在帝国主义者悠闲度日的烈日下慢慢腐烂。
我现在只是随意地听听他与戈姆帕尔的争论。每次听到城市的名字,都要激动一番。提到下面这些字眼,如孟加拉、几加莱特、马拉伯口岸、加里山道、尼泊尔、克什米尔、锡克教、《奥义书》、风云人物、印度塔、古印度方言、首陀罗、印第安人的新教徒、印度教首领、巫婆、神汉,等等,这足以让我在晚上恍惚不安了。这个大陆泱泱五亿人,问题多如牛毛、千奇百怪,足以摇撼印度自己的皇皇权威的幻想,而一个人,命中注定要过着内科医生那种循规蹈矩的生活,住在像纽约这么一个冷酷无情的城市,怎么敢奢谈秩序井然的环境呢?难怪这些圣徒般的人物引起了他的注意。
他在公司的下属一些地狱般的地区同这些人打交道。这些“家伙”,正如戈姆帕尔称呼的(他们二十三岁至三十五岁年龄不等),就像精心挑选出来的勇士、信徒一样,他们历经千辛万苦,先到美国,随后在完成学业的同时为生计东奔西跑。他们找到了复兴的良策,于是放弃一切享受,为自己民族的繁荣富强奋斗终身。唉,不管怎么说,没有一个美国人,可以说,没有一个美国白人能够与他们摆擂台,拼个高低。一旦这些“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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